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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打工妹也穿越-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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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没事吧!”李元贞见洪梦莲有点傻傻,还以为她被吓住了,伸手在她眼前晃晃,“姑娘,姑娘?”
洪梦莲一惊,回过神来,爬起身,冲李元贞盈盈一拜,“小女子谢谢公子的救命之恩。”
“哦!没什么拉!本少爷是最看不惯这类事了。你没事就好了。”见那边已经打完了,他扭头对一直不语的梅贵道:“走!争取今晚能到安南县。”
洪梦莲轻咬唇,悄悄的瞄一眼白衣男子,见他们就这样的上马,准备离去,她心一横,飞奔出去跪下马前。
“请公子带小女子走吧!”
李元贞大奇,“为什么带你走啊?”
“公子有所不知,刚刚被公子惩戒的那几个流氓是这镇上有名的‘混天四虎’,他们无恶不作,一直是横行乡里,没人能制服的了他们。今日因为小女子的原因被公子惩戒了,他们伤好后会找小女子的麻烦的。希望公子好人做到底,带小女子走吧!”
原来这样啊!李元贞挠挠头,看了看梅贵,梅贵根本就不理他,谁叫他这么的爱管闲事啊!现在好了吧!粘上小尾巴了,摆脱不掉了。
“带你走啊?这可不行,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跟我们这些男人一起走呢?这样对你的名声有碍的。再说你家人呢?”
洪梦莲痛苦的闭上眼睛,泣不成声的道:“家人?小女子已经没家人了。就在三天前,小女子唯一的亲人就去世了,现在小女子孤单一人,无依无靠。”
呃!这样啊!
“公子您放心,小女子不是什么娇柔的人,这条命是公子救得,希望公子能给小女子一个报答恩情的机会,让小女子做丫鬟伺候您。”
李元贞张张嘴,见洪梦莲一脸的坚决,只好同意了。
“那好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奴婢洪梦莲,今年十五岁。”
“哦!那以后我就叫你梦莲吧!”李元贞指着身边的梅贵道:“喏!这是梅二爷。”
原来是姓梅啊!洪梦莲眼神一闪,恭敬的对梅贵拜下,“奴婢见过梅二爷。”
见李元贞就这样轻易的收下洪梦莲,梅贵的眉头微微一蹙,不易觉察的冲福娃使一个眼色,福娃会意的悄悄退下。
因为洪梦莲不会骑马,李元贞只好买了一辆马车,看着身后的马车,他不禁的暗自叫苦,逞什么英雄啊!现在多了一个累赘了吧!不过又不能赶她走,让她走等于逼她去死。
过了一个多时辰,悄悄去打听洪梦莲的福娃飞马奔过来,在梅贵耳边轻轻的诉说了一会,梅贵眼睛一凛,看向洪梦莲乘坐的马车。
把正在偷看梅贵的洪梦莲吓了一跳,飞快的放下车帘,她捂住“咚咚”直跳的心,眼睛闭起,他的眼神好锐利啊!
“怎么了?”李燕子奇怪的问梅贵,见他直盯着洪梦莲的马车,“发生什么事了?难道这个女人有什么不妥的?”
梅贵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你惹得麻烦你自己解决。”
李元贞摸摸鼻子,尴尬的笑了笑,冲福娃挤挤眼,福娃赶紧上前把刚刚打听到的事又说了一遍。
这洪梦莲说的全是真的,她是没有一个亲人了,那几个流氓也是有名的恶霸。不过她没说她的家人是因为什么才都死了的。
------题外话------
不好意思,昨天食言了。老公带了一帮子朋友回家,又是买菜又是烧菜的,一直忙活了到晚上十一点停手。根本就没时间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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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我要加油!




☆、第八十五章  奇葩啊!

要说这洪梦莲也是个倒霉的,她爹是一名秀才,在半年前她的家人为她订了一门门户相当的亲事,这男子是一名秀才,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这秀才在成亲前三天死了,好端端的淹死了。
这下子这亲事就做不成了,她爹就把男方的聘礼全退了,谁想这男方的家人要求洪梦莲守望门寡,不让她以后再找人家。
洪秀才大怒,和那家理论,谁想激动过度,活生生的被气死了。
噩耗传到洪家,洪秀才的妻子悲痛之下一下子卧床不起,不到半个月就撒手人寰。
洪家连着办了两场丧事,把家里的积蓄全花光了,无奈之下洪梦莲只好卖绣品,今天就是出去交绣品的,才被几个流氓给缠住的。
“这还真倒霉啊!可怜的女子。”李元贞摇头感叹,声音充满了怜悯。
梅贵冷哼一声,福娃继续道:“不过小人刚刚还打听了一件事,据说那个短命的秀才之所以被淹死其实和洪姑娘还是有点关系的。”
“什么关系?”李元贞白了一眼福娃,这小子,说话说半截,真不是好东西。
“据一个小孩子说,他看见洪梦莲那日是和那个秀才一起去河边的,只是不知道怎么的那秀才就淹死了,而洪梦莲好端端的在家。”
“不会吧!”李元贞怀疑的看了看福娃,“你的意思是那秀才是被她害死的?”
“不知道。”福娃摇摇头,他也不知道,就是无意中在一个小孩嘴里听说的。
“管他呢!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斗得过我们这几个大男人吗?防着点就是了。”李元贞当下就叫了几个护卫小心的注意洪梦莲。
这时的梅家也很热闹,经过梅镇一个月的精心医治,顾暮雨的病好了很多,不在说几句就喘,走几步就晕的样子了,最后梅镇留下方子,说只要在吃半年的药就全好了。梅夫人和顾德高兴坏了。
王氏也很高兴,因为顾晚风和沈天看对眼了,经过梅夫人的撮合,两人订了婚。
顾德很满意沈天这个女婿,虽然家境差了点,不过现在才十六岁就是解元的,以后的前途可是不可限量的。对顾家将来时一个很大的助力啊!
他又想到了梅夫人的话,说她很喜欢顾暮雨,等她身子好了,打算把顾暮雨许给梅贵,不知道顾德愿不愿意。
怎么可能不愿意啊?顾德可是见过梅贵的,真真的一表人才啊!还是个状元,虽然去过妻的,女儿嫁过去就是继室,不过这有什么啊?他很高兴的答应了。只是他不知道王氏怎么想的,毕竟梅贵可是她以前的女婿啊!
王氏也很疼惜梅贵,不愿意他为只记得女儿守一辈子,她也觉得这主意好。再说了,现在她和顾家也是亲家了,这样亲上加亲岂不是更加好。
顾暮雨无意中从顾德和梅夫人的话语间明白了一些,她心里很复杂,她听说过梅贵对他死去妻子的情深的,她那是还感叹要是有一个男人这样对自己就好了。谁想道梅贵居然是她的嫡亲表哥,现在两家更是要把她们撮合在一起。
巧思见自家小姐心情似乎不怎么愉快,就笑道:“小姐,您看外面的阳光真好啊!不如出去看看梅花。”
顾暮雨闻言有点意动,现在十二月天了,花园里的红梅开的正艳,昨日才下的雪,现在白雪红梅的,一定非常漂亮。
“走!咱们去看看。”
巧思也很兴奋,毕竟岭南气候温暖,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雪是什么样子的。昨天她和小姐撑着伞,看了半天雪花飘落的场面呢。
利落的给顾暮雨披上厚厚的狐皮斗篷,又拿一个刚刚加了碳的暖炉让她抱着,主仆二人一路小心的到了花园的凉亭里,看着白雪压红梅,顾暮雨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诗兴大发的吟了好几首诗,巧思不住的拍手叫好,大赞小姐有才华!
“咦!这不是常妈妈吗?”巧思发现常妈妈急匆匆的拿着一封信快步走来。
顾暮雨笑着道:“妈妈这急匆匆的是做什么啊?”
常妈妈一件是表小姐,忙上前行礼,“表小姐安好!这里有一封写的二爷的书信,奴婢是给夫人送过去。”
“这样啊!”顾暮雨目光一闪,巧笑倩兮的道:“反正我等会要去到姑妈那里,不如我帮你带去吧!”
常妈妈迟疑一下,暗思,听夫人的语气是打算把这表小姐许给二爷的,这书信交给她应该没问题吧。
“那就烦劳表小姐!”想明白的常妈妈恭敬的把手里的书信交给了巧思,巧思接过后转交给了顾暮雨。
顾暮雨唇边勾起一抹笑,冲巧思使个眼色,巧思会意的从荷包里取出一锭银子给常妈妈,笑道:“天气冷,妈妈去买点好酒喝喝去去寒气。”
常妈妈推迟不过,喜滋滋的结果了,行礼退下了。
等常妈妈的身影不见了,顾暮雨仔细的看了看信,她的目光一凝,这信封上的漂亮的小楷,是女人写的。她果断的撕开信封,在巧思吃惊的目光中抽出信纸查看。
“这是什么意思?”顾暮雨愣住了,“什么电视,电脑啊?这是什么意思啊?不过这里应该是地址吧!”
上面写的是岭南文海县。
巧思也凑上去,“是啊!这字全认识,可是组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啊?电什么视啊?”
顾暮雨一时想不明白,索性带回房里慢慢的想。
她想了大半天也不明白怎么会有个女人写这些莫名其妙的信给梅贵,不过,她看着心上的地址。“巧思,明天姑姑会派人送年货回岭南,你等下就去给你哥哥带封信,叫他把这个地址查清楚。”
巧思的哥哥是顾家的一个小管事,为人处世是很灵活的。
巧思点点头,在晚饭时她找个空闲叫人送信回了岭南。
安排好了一切,顾暮雨把信放在了炭盆里,跳动的火光把她的脸映的漂亮极了。
还在岭南的沈晴做梦也没想到她的心被顾暮雨截了下来,而且还派人来调查。她现在很生气,真的。
她和田泉夫妻腌制的菠萝果脯卖的相当的火爆,两家说好了,赚的银子对半分。她和方氏把后院堆的像小山一样的菠萝全部腌制好了,她就轻松了,想着过完年梅贵就来借自己了,她就在城里闲逛起来,买了不少东西,都偷偷的放在了空间里面。
这天她逛了一上午,回到田泉家的铺子时发现里面坐着一个妇人,二十八九岁的样子,穿着一件土黄色的粗布薄袄,头上盘着一个凌乱的发髻,上面还插着一根木簪子。身后有三个小孩,两男一女,穿着破旧的衣服,上面油腻腻的个个鼻涕拖的老长,看的沈晴一阵恶心。
那妇人一件沈晴进来就笑着迎上去,“哟!这就是妮子吧!妮子啊!我是你姐啊!你是富贵人了,肯定是不认识我了,我就是泉子的亲姐姐。”
沈晴这才发现田泉夫妻俩的脸色不好,田泉勉强笑道:“妹子!这是我大姐,田土花。”
周氏生了两女一男三个孩子,大闺女嫁给一个离四槐村三十多里庄稼汉,二闺女嫁给了一个货郎。
这姐弟三个就数大姐田土花过的最不好了,家里穷不说,男人还好赌,经常回娘家打秋风。这不,要到年了,她家里没钱买年货,一大早就拖儿带女的到城里找田泉了。
一刀田泉的铺子,田土花愣住了,原来弟弟家的生意是这么的好啊!买的那个叫什么果脯的,要二十文一斤呢。我的乖乖啊!二十文啊!都可以买一斤上好的五花肉了!想到肉,田土花的口水忍不住开始泛滥,都几个月没吃上肉了。她打定主意,折尺要在弟弟家吃个够。
午饭是很丰富,有鱼有肉,有鸡有鸭,田泉和方氏知道这大姐过的苦,他们现在有点钱了,大姐又不常来,也就不吝啬,好好的招待了姐姐和三个外甥。田土花和是哪个孩子是吃的满嘴流油啊!
吃饱了的田土花又忍不住的想,这次一定要在弟弟这多要些银子回去,家里的屋子要修了,都漏雨几年了,孩子的衣服也要买新的,穿的都是大人改小的,还有自己和孩子他爹也要好好的置办几套行头,都几年没穿新衣了。还有啊!她眼睛忍不住的粘在方氏的头上,乖乖啊!这可是金簪啊!上面还是镶红宝石的,最起码也有一两多重吧!她决定要弟弟照着弟妹头上的发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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