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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第8章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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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他还很大方地拍着胸脯跟他们保证:“别看她这么凶猛,其实也就是一草食动物,抓狂了也不会咬人。”
我听了,竟哭着、哭着又笑了。
我悲哀地想:我大概真有神经病,病得还不轻。
因为我竟荒唐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爱他,在距离我们分手的七年后。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
因为心里有鬼,有自己不想也不敢理清的东西在,之后几天,我一直不动声色的避着易笙。
为此,我甚至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无辜的Jason,一直和Vivian混在一起,无时不刻地耗费着几千万的电力,照亮他们这一对。
至于易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因为他和我一样的不动声色,自得其乐地继续和Wang培养□。
当然,我过得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Vivian很是天真烂漫,对爱情故事都抱有高度的热情。她对我和易笙的“情史”尤其敢兴趣,总缠着我两追问。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绞尽脑汁回避话题,或把她的注意力转到别的事上。
易笙倒是大方,朗朗地回答:“她17岁时我们就在全世界的反对下,Cos起朱丽叶和罗密欧了!”
我在心里默默点头:是啊,是啊,然后他们死了,我们分了!
Vivian一脸震撼地说:“那你们都交往多长时间了啊!”
呃,还没能熬完一个年头!我尴尬地笑笑,不敢坦白。
Jason则捏了捏她的小手,认真地许诺:“放心,待我们到了他们那么大的时候,一定也还在一起。”
Vivian顿时感动地偎进了他的怀抱,两人卿卿我我,把桃色的泡泡撒的到处都是。
Wang在一旁边敲着生蚝,边装腔作势地嘶声哭喊着:“你们这些没人性的,欺负我孤家寡人独自在外!老婆啊,快来看看你可怜的老公我吧!我要抱儿子啊!”
我一边扫除一头的黑线外,一边忍不住地偷偷瞄着易笙,他正遥遥望着坠入海平面的红日,表情温柔,仿佛在回忆着一些什么。
我不敢猜测。
心口却仿佛被利刃剜过,留下了一道比失恋更深的口子,鲜血泊泊地流。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忘记,只是不想回忆。
那年,那月,真的太痛。

世界之南

5.
四天后,为了配合Vivian和Jason短期旅行的行程,我们跟着Wang离开霍巴特的海边别墅,前往塔斯马尼亚第二大城市朗塞斯顿,并住进了朗塞斯顿城郊的瑞士村。
那显然是一座星级不错的高级饭店,除了正中的Hotel,周边还有小巧别致的排屋,高级的西餐厅和酒吧,以及Hotel正面口巨大的海盗船模型,欣赏日出日落的山头观景台。
Hotel只有两层,大堂比不上凯悦来得华丽气派,但随处可见的珍奇艺术品,定位了它的品质和档次。红色的地毯随着旋转的楼梯,铺向了各个房间。
房间内部很亮堂,落地窗户正对着海盗船,能看到金发蓝眼的漂亮孩子嬉戏玩闹。
我细细地品味了每一件艺术品,最后靠在窗边看孩子们在外头嬉戏。
易笙则很有家庭主妇风范地收拾着行李,并像更年期的老妈子一般,不停地唠叨:“别老站在那里发呆,等会儿还要去吃饭,晚上通了网络就可以和国内联系上了,你还有工作要做吧?”
大妈一个!我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懒得理他,兜上钱包就跑去隔壁敲小情侣的门,拖着他们去用了一顿精致的西式自助料理。因为淡季的关系,饭店的人不是很多,但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惟一的选择,价格贵得让人心脏抽疼。
为了平息这股疼痛,我们吃得很努力,吃得周遭的老外不住地打量我们的身材,仿佛怎么都想不通为啥瘦小的我们,桌上能堆上那么高的食物盘!
我一边吃,一边佩服着坐我对面的Jason,看他瘦瘦弱弱的,居然吃了整整8片牛排,一大份牛腩土豆浇香米饭,还有烤香肠,汤汤水水,甜点面包也没少下肚。和他相比,我那虎狼之胃也只是小case。
当易笙和Wang进来时,我们已战果斐然,桌子的中间摞着一大叠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
易笙冷着脸怒瞪着正鼓着两颊拼命咀嚼的我,恨恨地逼出一句:“奶奶缝的熊啊,老子在房里作死做活,你在外头逍遥快活也就算了,居然还把最后一对烤鸡翅吃光了,人性何在啊……”
我咧着嘴,辉映着烛光,露出无比得意的灿烂笑容。
当然,我的嘴里此刻塞的,正是最后那对鸡翅的残骸。
**
回房后,不同于忙碌于工作事项的易笙,我只开了QQ,静静点着留言。
不出所料,大都是婉婉留给我的,几乎每天一通。从最初的恨铁不成钢,到之后的破口大骂,然后发展成了忐忑的担心,最后几乎是红了眼了,生怕我为了那个不是东西的肾亏男,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
“郝郝,交不出稿就算了,我等你还不成么,你别玩失踪啊,我会担心!”
“郝郝,你在哪儿?快和我联系吧!我好担心你!”
“郝郝,你到底怎么了?没出事儿吧?”
“郝郝,……”
“郝郝,……”
……
我看着、看着,不断往下点着,只觉一阵眼热: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担心……
心里一酸,觉得自己真是不懂事,年纪一大把了,做起事来却还像个孩子似的,一点儿责任心都没有。我很后悔,可没有脸面这样就和她联系。
于是,我很努力地画了一整晚,甚至还奴役了工作完毕的易笙,让哈欠连天的他苦着脸帮我贴背景。
这天晚上,我的效率真的很高,不知道是因为塔斯马尼亚的美丽,还是那对让我总是很感动的小情侣给了我太多触动。总之,我一口气作了五幅图,超额完成了任务。
我写了封简单却真诚的Mail,老老实实地和婉婉同志认错,并告诉她自己现在的所在地,及没能和她及时联系的真正理由——在这个充满了原始风光的地方,连通讯设备也相当和谐统一的原始。
澳洲两大通讯公司3G和Optus都对这儿甘拜下风,除了少部分地区,几乎完全没有信号,更不用说咱们的中国移动,怕早就迷失在原始森林里找不着北了。
我告诉她不要为我担心,自己不是一个人呆着,身边还陪着个半兽人,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斩佛,最好还能遇见个抢劫犯,没准能黑吃黑地反打劫一把!
我还少少地写了些旅行中的趣事儿,并再一次为自己的无耻拖稿,向她道歉。
信尾,是我用宋体4号署的名两个大字——“郝慢”。
很好,我已破罐子破摔得非常彻底。
*
邮件传出去之后,我心里一阵轻松。
上帝还是公平的,总是夺走一些什么,顺手就还你一些什么。
我虽然失去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感情,但认清一个不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也不错。
我没傻到和那样一个男人走进婚姻,这样很好。而且我还为此得到了很多温暖,来自婉婉的,也来自于……他的。
我转头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易笙,他看上去很累,黑眼圈深得发青。
晨曦透过薄薄的纱帐,落在他的肩头,像为他穿上一缕光纱,唯美至极。
我轻轻地走到他的身边,凝望着他孩子气的睡脸,手指顺着风动,小心翼翼地抚过他深陷的眼窝,心疼得仿佛可以挤出水来。
易笙那样温顺的躺在自己的臂弯,表情祥和,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偷偷将自己微颤的唇印上了他的鼻尖,就那么小小一下。
下一刻,我就跌入他的怀里。
背着光的他的脸看不清表情,只有那双眸,晶亮晶亮,好像世界上最美的钻,夺目摄魂。
“你偷袭我。”他将脸凑到我的面前,勾着唇角得意的笑,好像刚得到老师表扬的小朋友,骄傲无比。
他的样子实在太可爱,我忍俊不禁,憋了半天都没能忍住,噗嗤一下,终于轻声地笑了出来。
然后,我干脆就这样在躺在他的怀里,捂着自己的肚子,越笑越放肆。
“喂!”易笙瞪我,一脸不爽。
“哈……哈哈。”回应他的,却依然是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笑。
他用力捂住了我的嘴,复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换了邪邪的笑,笑得我一阵发毛,倏然闭上了嘴。
下一秒,他突然拉起我,在我不自觉的轻叫中,狠狠地吻住了我。
全身的氧气仿佛都在那一刻被抽干,我浑浑噩噩的瘫在了他的怀里,只觉得他正一遍遍地吻着我,我的唇,我的额,我的鼻尖,我脸上的每一处,怜惜的,温柔的,灼热得,好像烧了我的心。
我在他的怀抱中沉沉浮浮,任由他拉扯我的衣服,带点粗糙的手掌扎扎地抚过我的身体。
他揽着我的力道很大,一直把我紧紧的锁在他的怀里。
他的胸膛很温暖,温暖得好像会这样一直陪着我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觉得世界很宁静。
可是,我却没由来地很想哭,想哭得不得了。我没能压抑住自己,在他怀里低低地啜泣着。
从他抱我上床的那一刻,我一直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小小声地抽泣着,直到累得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我的眼角还是无声地流着泪。
我望着雪色的天花板,第一次觉得它不是那么苍白,好像有千百种色彩,在那里争相绽放。
然后,我看到了易笙略显复杂的表情。
他就那样定定地看了我许久、许久,突然再次覆上了我的身体。他低下头用力咬着我的耳垂,我觉得很痛,却什么都没喊,只是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像他第一次进入我身体时那样。
他很用力地抱着我,抱得我很痛。
他不停地吻着我,声音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带着让人酸涩的百感交集:“郝郝,你是个傻瓜。”
我闭上眼睑,将写满了默认的黑眸关进心底,永不释放。
如果爱他是一种罪,那么在很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我已经罪无可赦。
在年轻的他粗鲁的、笨拙的吻上我的那一刻,我就默默地在心里判了自己无期徒刑。
我逃了那么多年,却在蓦然回首时,发现那条锁在脚踝上的镣铐,竟是被自己亲自系上的。
我一直畏惧地躲避着所有想要打破它的人,包括我自己。
放在桌上的手提并未拔掉电源,白色的屏幕独自晃动闪躲,安静地俯视着喘息着相拥的我和他。上面有一个未关的页面,记录着一封不算很长的Mail,来自于世界那一端的沈葵。
他问我说:“郝郝,你究竟在哪里?大家都在找你,所有人都在恨我,这就是你要的结果么?”
他问我说:“郝郝,这份感情里,真的只有我亏欠你么?”
他问我说:“郝郝,在你眼里,我真的很自私么?我爱的人不能全心的爱我,那我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她的人过日子,又有什么不对?”
他对我说:“生活是需要平衡的,而你能给我平等的爱么?”
他对我说:“郝郝,回来吧,不要再用任性和逃避来惩罚关心你的人了。”
他还在信的最后很是多余地贴上了一段亲笔写的字——
“我是真的爱过你,或许,直到现在也还在爱你。
但是,郝郝,我会忘记这份曾经珍贵的感情,和她好好地过下去。
我不求你能给我什么祝福,可我会一如既往地祝福你,希望你的未来能像你可爱的名字一样,都是好好的。”
沈葵当真不愧是我们学院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毕业生,因为我是真的开始觉得,亏欠对方的那个人,或许是我。

岁月是朵两生花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喜欢穿黑灰咖啡,潜意识地把自己弄得成熟又性感,又或者打着“我爱休闲”的名号,牛仔T恤,了无变化,倒也青春大气。
可年龄开始拉警报的时候,我们才仿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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