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君臣-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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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仪终于叫到朱棣上场。朱棣一个旱地拔葱蹿上台,根本看不出师从何处,弄得台下的英雄豪杰们议论纷纷,不知什么时候中原武林多了这么一号人物。
朱棣站在高台上俯视下面的群雄,颇有些睥睨天下的感觉,下面的人也颇看不惯朱棣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白脸,尤其是他刚才还和叶咏悦眉来眼去,巴不得司仪接下来叫到自己的名字,上去给这小子一点教训,想不到司仪说不论谁愿意,都可以上来和他交手。
武林豪侠们自然不屑以多欺少。朱棣看起来不过是个纨绔子弟,并不厉害,离比武台最近的几个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拿朱棣做踏脚板,让咏悦小姐先看看自己的厉害,天上突然落下一个人,竟然是原本离擂台最远的凤栖梧。
“兄台轻功真好。”朱棣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叶长风悄悄地为那根快折断的树枝松了口气。
“谬赞。”凤栖梧收了扇子,拱手为礼,“在下扬州凤栖梧,无门无派,敢请教兄台姓名,师承何处?”
“燕王朱棣。”朱棣也客气地回礼,“无门无派,只是当年跟着父皇手下的将领们学过几手三脚猫功夫而已。”
司仪不敢对王爷指名道姓,只说是燕王。凤栖梧原本还在纳闷莫非此人姓燕名王,再听朱棣说“燕王”只是头衔,高鼻深目的长相也不像中原地区的人,就想他大概是某个塞外民族的王爷:“敢问令尊是……”
“当今圣上。”
当今圣上?现在坐在皇位上的那个?朱元璋?凤栖梧朝司仪看,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吓得一个趔趄,好不容易才站稳,却连说话的声音都在抖:“能和燕王殿下切磋……草民……实在是三生有幸。”
朱棣微微一笑,和凤栖梧客气完了准备动手,司仪突然加了一句:“凤少侠,刀剑无眼,后果自负。”
凤栖梧对自己的轻功十分有信心,即使朱棣用剑,他用铁骨扇,也能保证自己打不过至少跑得过,后来细细一品味,才发现不对——对方是朱元璋的亲生儿子,要是被凤栖梧打得伤了残了,甚至哪怕仅仅是心里不痛快结了梁子……凤栖梧在江湖上的仇家已经够多了,可不想再被朝廷通缉。
凤栖梧呵呵一笑:“天下英雄那么多,凤某还是不和诸位争了。”
朱棣拔剑出鞘,刚拉开起手式,只见眼前一花,凤栖梧已经回到他那棵树上去继续装大鸟。
叶长风的心也随之重新吊到了嗓子眼。
这算怎么回事?朱棣看向擂台旁的太师椅那边,看到“叶咏悦”低着头玩手中的茶杯,似乎根本没发觉擂台上发生了什么不对的事,而叶长风的注意力全都在重新回到凤栖梧“魔爪”下的树枝上,生怕它一个不小心就会折断。
看来目前的窘境只能由他自己解决了。可是江湖草莽毕竟只是平民百姓,其中甚至还不乏江洋大盗,谁敢和皇子动手?司仪已经喊了三遍,都没有人再上台应战,朱棣在上面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尴尬,一道颀长的人影分开人群走上台:“我来。”
“景兄!”看到上来应战的是景逸尘,朱棣不由得感慨还是江湖朋友够义气,上来给他解围。
景逸尘没有和他啰嗦,见面便拔剑出鞘,手中剑发出一阵龙吟,朱棣也提剑应战。
景逸尘平时是个二货,但是武林世家的盛名下绝无不符之实,动起手来毫不含糊。朱棣在电光火石间接了十余招,不由得庆幸自己是皇子却不是长子,不需要像大哥朱标一样,总是被一群儒生包围着之乎者也,有的是时间和徐达、常遇春等名将厮混在一起磨砺武艺,如今才不至于落败。唯一让他奇怪的是景逸尘是来给他解围的,出手却完全不留余地,简直是来和他拼命,害他招架得狼狈不堪,甚至都找不出空当来问他究竟想干什么。
叶长风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擂台上,叶咏乐也听出声音不对,总算抬起头,就看到景逸尘手中的剑直击朱棣要害,而朱棣被他刚才虚晃一招收不回势,根本无法招架。眼看着朱棣就要死在景逸尘剑下,叶咏乐挥手间一道金光闪过,景逸尘手中的剑断成了两截。
“今日是给姐姐招亲,见了血不吉利。”叶咏乐也蹿上台,站在景逸尘和朱棣中间,“胜负已分,请两位收手。”
“谁胜谁负?”景逸尘看着叶咏乐。
他真的是来给朱棣解围的吗?刚才简直是想杀了朱棣,现在还想和他一争高下?就算景家曾经对朱家有恩,景逸尘若是惹急了朱元璋,还是得吃不了兜着走。朱棣越来越不明白。
叶咏乐也有些纳闷景逸尘怎么敢和朱棣动手,而且下手那么狠辣,比口型问景逸尘到底想干什么。景逸尘只是凄然一笑。他以为每年都能在比干庙遇到景逸尘,真的是凑巧吗?景家和叶家交情颇深,景逸尘早就对青梅竹马的叶咏悦情根深种。他确实有点愣,但是不傻,知道朱棣是王爷,自己只是个平民,擂台上不论谁胜谁负,景逸尘都输定了。可是要他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实在是做不到。
原来世上还是有真爱的,这才是能给叶咏悦幸福的良配。而他为了摆脱红莲的纠缠,就想把姐姐当牺牲品,差点害了个痴心人。幸好现在纠正也为时不晚。叶咏乐点了点头,大声宣布:“凤阳,景逸尘胜!”
他落败了?朱棣难以相信,刚想抓着“叶咏悦”问个清楚,下面又飞上来一团彩霞。
原本顾忌着燕王的身份,江湖中人不敢和他动手,不过景逸尘就没关系了。这一次是离擂台最近的花绝情占了先机,一步三扭地上台来:“哟,奴家还以为燕王已经是内定的女婿了,原来不是呀。既然如此,奴家可不客气了呀。”
朱棣根本不知道花绝情是男人,看他的穿得花枝招展,走路也扭扭捏捏,一开口就是“奴家”长“奴家”短,每句话后面都要加个“呀”,怎么看怎么像是妓院门口接客的姑娘,纵然声音有点怪,也只当是因为练什么奇怪的内功造成的:“这位姑娘……”
“哎呀,真讨厌!”花绝情手绢一甩,“奴家长得是漂亮,可千真万确是男人。”
百花谷名为百花,其实养的都是毒虫毒草。景逸尘和叶咏乐知道花绝情的底细,看到他的手绢里甩出的粉尘,立刻闭气。可是朱棣实在是被这位“男人”的打扮吓到了,反而不由自主地吸了一口气,将空气中的粉尘吸入了不少。
“燕王长得可真俊。”花绝情用手绢掩着嘴咯咯直笑,“要是不嫌弃奴家是男儿身,奴家也不介意服侍男人。”
“花少侠,在手帕里包迷药,不觉得太不上台面了吗?”叶咏乐点破他的小把戏。
“这点小把戏,与蝶公子相比,自然是班门弄斧了。”花绝情却是笑得花枝乱颤,“不过蝶公子,奴家姓花你姓叶,奴家是花你是蝶,我们岂不也是一对?奴家虽然不能为你生儿育女,不过房帷之中的乐趣绝不会输给女人。”
“是啊,哪有蝴蝶不恋花的?”叶咏乐也不气恼,“花少侠,叶某的蝴蝶也很喜欢你。”
“叶公子真讨厌,一见面就调戏奴家。”花绝情扭捏了一下,就想往叶咏乐身上扑。
叶咏乐轻松躲过花绝情的“投怀送抱”,抿起嘴,发出一阵单调的嗡鸣声,数只紫黑色的蝴蝶便应召而来。
“别人叫我‘蝶公子’,可不只是因为我的黄金蝴蝶镖。”叶咏乐抬起一只手,让蝴蝶停在他的指甲上,“百花谷中百花盛开,想来蝴蝶也不少。花少侠一定认识这是什么吧?”
那蝴蝶足有半个巴掌大,美丽的翅膀上是由深蓝到黑的渐变色,深色的地方有几点极细小的白点,浅色的地方周围还镶了一圈红纹,像是日出前朝霞似火、启明星未退时的天空,十分美丽。可是花绝情看到如此美丽的蝴蝶,却是发出一声尖叫:“销魂噬骨蝶!这这这……用来做化尸粉的东西,你就这么养着?”
销魂噬骨蝶的磷粉可以腐蚀肉体,尤其可怕的是这种蝴蝶中只要有一只受了伤,其他蝴蝶就会对攻击者群起而攻之,数百只蝴蝶身上的磷粉可以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让一头牛完全化成黄水,连骨头都剩不下。百花谷中盛产各种可入药入毒的动植物,百花宫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卖包括化尸粉在内的各种药物,花绝情在百花谷自然见过销魂噬骨蝶。但他只会抓了蝴蝶碾碎做化尸粉,抓捕和碾磨的过程中还要万般小心,因为销魂噬骨蝶在百花谷中并不罕见,而有一只“漏网之蝶”去给其他蝴蝶通风报信,就足以给捕蝶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做药的过程中也要防护得极其严密,只要身上溅到一丁点汁液,就是消肉烂骨。因此其他的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销魂噬骨蝶却是数量越多,百花谷的化尸粉反而卖得越贵。花绝情是百花谷中最好的捕蝶人,所以宫主才会破例让他一个男人留在百花宫,但如果没有万全的准备,花绝情见了销魂噬骨蝶,也只有逃之夭夭的份,而叶咏乐居然把销魂噬骨蝶拿在手上玩。
“我差点忘了,百花谷在云南,花少侠和这些蝴蝶可是老乡。”叶咏乐把停着销魂噬骨蝶的手向花绝情伸出,“它们也很喜欢花少侠这样如花似玉的美人。他乡遇故知,实在是人生一大喜事,你们要不要先叙叙乡情?”
紫黑色的蝴蝶像个高贵冷艳的贵妇,离开叶咏乐的手指,慢慢地向花绝情飞来。
花绝情的整张脸都僵住了,看着销魂噬骨蝶向他飞来,却不敢出手,只能一步一步后退,突然一脚踩空,从擂台上摔下去。
叶咏乐往后挥了挥手,蝴蝶便让到一边,让他走到擂台边缘俯视摔得狼狈不堪的花绝情:“花少侠,承让。”
“真讨厌,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花绝情站起身,跺了跺脚,顶着一头摔得乱七八糟的珠钗撅着嘴走了。
叶咏乐扫视了一下台下的人:“还有人要上来吗?没有的话,景逸尘就是红枫山庄的女婿了。”虽然话说得客气,那些销魂噬骨蝶可还在擂台上,众人听了花绝情的解说,谁还敢上台?
白鲤不是原谅他了吗?叶长风不是早就认定他是女婿了吗?他怎么会出局?朱棣刚想抓过叶咏乐问个明白,就中了花绝情的迷药,觉得迷迷糊糊,头重脚轻,依稀听见花绝情也看上了“叶咏悦”,而“叶咏悦”没有拒绝,硬是咬着自己的舌尖,用痛楚来保持清醒,不让自己倒下。等到“叶咏悦”走近了,朱棣一把将“她”抱进怀里:“你是我的!”然后不由分说地吻上去。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擂台周围数千人目瞪口呆地看朱棣抱着叶咏乐强吻,而叶咏乐彻底傻在当场。
凤栖梧一口气没提住,被他踩在下面的那根可怜的树枝终于断了,他的惊叫声总算唤回众人的魂。
“混账!”叶长风一把捏断了紫檀木太师椅的扶手,便去追杀凤栖梧。
“混蛋,敢轻薄我弟弟!”叶咏悦也跳上擂台,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