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凶极恶的剑灵-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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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剑,你今晚的举动实在是太帅了,我都忍不住喜欢上你了。”在苍舒御剑的目瞪口呆中,古谦无视一边杀气沸腾的剑灵荒木,又对此事做了一个更加腹黑的补充,“我相信你也会喜欢上我。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的话,说不定你现在喜欢的人就是我。”
御剑童鞋头脑发晕,双眼发黑。他就知道,他就知道,盗贼这种职业里怎么可能出好人。什么为了帮他留住虚怀剑?根本就是上门找茬来了!要不就是这个盗贼日子过的太清闲,特地选在这个时候来他这里找点乐子。
头晕脑胀的苍舒御剑,凭借本能,还算是做对了一件事,适时阻止了某位剑灵的发飙。在古谦那一番故意为之的“表白”之后,自家叔叔的脸色黑的不能再黑,如果今晚再见了血,还不知道恒老头会气成何种模样。从哪些兄弟姐妹看热闹的表情中判断,假如事件真的不可收拾,他们也不会有一个上来帮忙。无论发生什么,都只能是他一个人担着。
所以,苍舒御剑决定拼死也不能让任何事件发生。
一般来说,拼死这种想法,都是一种理想状态,是对将要发生事件的最糟糕打算,往往没有人真的认为会做到这个程度。苍舒御剑也不例外,所以当他发现要阻止这场冲突是如此艰难时,表情已经可以用欲哭无泪来形容。
原本与荒木还牵着手,荒木本人也很享受这种温暖。哪知情绪一变,荒木轻而易举就挣脱了他。枉费苍舒御剑对此还算有所防备,事实只是再一次证实了他技不如人,甚至连荒木挣脱时的手法都没能看清。只觉得对方宽厚的手掌陡然间变做一条狡猾的游鱼,怎么也抓不住。
荒木所具备的速度有多快,向古谦扑上去的动作就有多快。须臾之间,哪里还有苍舒御剑可以慢慢思索对策的空档,想也不想就追了上去。
也只能说苍舒御剑运气有点背,光滑的地板偏偏遇上了他重心不稳,失去平衡之后再也控制不住跌落的身体,眼看就要与地板亲吻,幸好那个剑灵在动怒之余还是没有忘记要搭救他一把,及时捞起了他的身子。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苍舒御剑哪里还记得到刚才差点摔个狼狈的人是谁,趁着荒木抱住他的一刻,顺势手臂也在对方背后紧紧环绕,死命搂在他腰际。
可恶,这个剑灵的力气怎么这么大?害他抱起来如此吃力。不过既然这个办法能够阻止对方的行动,再如何吃力,苍舒御剑都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去。
假设换个场合,荒木一定会细细享受这来之不易的“热情”。可是既然知道了小家伙如此做的用意,他自然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眉头大皱,眼睁睁看着古谦已经走到门口,最后不忘朝他抛来一抹挑衅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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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拍卖场已有一段距离,古谦没有驾车,而是缓缓的徒步行走着。而他前往的方向也在逐渐偏离繁华的夜色,朝着几乎没人涉足的偏僻之所前进。终于,古谦的身影没入了一条林荫道之中。道路两旁没有一点灯光,黑漆漆的仿佛能够吞没世间一切。
“先生,你终于出来了。”一颗粗大的树木背后,走出一道人影。也有可能不是走出来的,那人说不定原本就站在那里,只是太暗了,实在分不清楚。
今夜的行动,古谦没有带半个属下在身边,但是对于此刻遇上了此人,他也没有任何惊讶。“丁奇,等很久了吧。”这不是疑问,既然他是他们的主人,自然而然就对属下的行踪了如指掌。
“先生,今晚玩的高兴吗?”这本不该是他能够过问的事,但丁奇还是忍不住问了。有太久没有在主人的脸上看到这样的笑,唇角勾勒出的弧度,即使是这样深沉的黑夜里,都挡不住。
古谦并不否认自己的愉快,不过这绝不是该向属下阐述的心情,正如对方根本就不该问及。“丁奇,你在我身边多久了?”
丁奇怔了怔,显然有些不明白主人的意思。但是再组织里有着不成文的规定,不论古谦问了什么,成员都必须据实回答。“到昨天为止,刚好二十五年。现在我也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了。”
老人吗?听出属下倚老卖老的意图,古谦不置可否。知道对方后面还有话说,也就一言不发的静待着。
☆、第五十五章…坏事做绝,就会害怕报应上门 (1983字)
黑暗中看不见主人的表情,丁奇还是本能的觉得心悸。似乎从跟随这人的第一天起,就从来没有缓解过内心的恐惧。“我跟在主人身边这么久了,也知道有些话不该说。”
听见一声嗤笑,丁奇明白自己找了一个并不怎么好的开场白。因为年纪而苍老的身体变得更加佝偻,但还是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因为这位主人,同样不喜欢别人把话说一半。“主人,请问如果最后范哲西不继续竞价的话,你是不是会真的支付拍卖金?”
“既然喊了价,我当然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转过身子,古谦开始迈步朝着林荫路深处走去,一旁的丁奇慌忙跟上。也不知走了多久,古谦才再次开口。“难道你认为,我是那种做事不考虑后果的人?”
“我……不敢。”盛夏的暑气到了夜间也不会消退,丁奇站在路边等了许久,身上早已被汗湿透。如今因为古谦的一句话,汗水陡然变的如冰水一般沁骨。
挣扎了一下,要不今夜的事还是作罢?虽然是为了组织利益,不过是不是挑一个主人心情好的时候更加合适一点?
但是丁奇也明白,一旦错过当下的机会,再要提及这件事将是难上加难。主人最不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不断的旧事重提。
“只是,一千二百万,不是一个小数字。”不是小数字,可对他们这种日进斗金的行业来说,也算不上大数字。丁奇真正担忧的是主人在这件事上的态度,明明是没有任何好处任何收益的事,他却偏要去插一脚。这一连串的举动,连自私都谈不上。
一千两百万,不是拍卖的最终结果,只是他所喊出的最后一个数字而已。能准确的将之说出,显而易见,对于他的行动,丁奇也是了然于胸的。
“手上这一批货买出去之后,要支付这笔小钱也不算什么。”“生意”上赚的钱,从道理来说应该归属于整个组织,既然古谦是这个组织的头领,当然就有权全权处理。
提及手上现有的这笔生意,丁奇更是忧心忡忡。比起今晚主人莫名其妙的举动,似乎这一件事还要麻烦的多。
他们是盗贼,丁奇当然不会有什么遵纪守法的概念。不过,违法的事也分很多种,有些谋财害命,有些伤天害理。就算是在不法分子族群中,除却真正亡命天涯的狂徒以外,大多数还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一个度,一个底线。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天意,今日做过些什么,指不定那一日报应就找上门来。
咬了咬牙,随后再要紧些,即使看不见丁奇此刻的表情,从长时间的沉默之中,还是能够感受到他的犹疑——比起刚才过问主人今晚的举动,下面要说的这件事,显然令他更加不知该如何开口。
“先生,这一笔交易完成后,我们还是终止这种生意吧?”毕竟,过于伤阴鸷了。谁说不法分子就不信命,不信命的只是那些狂人,大多数人还是信的。尤其是在伤害别人时,总免不了会担心同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古谦却像是完全不能理会属下的这层担忧一般,淡淡反问,“为什么?这种生意来钱很快。”
顾名思义,盗贼一职的赚钱方式主要还是以盗窃为主。而古谦这一支,最主要的目标则是各种艺术品,刀剑算是其中一个有些偏门的分支,从大定义上也没有超出这个范畴。
但是近期的古谦,不知为何,近乎疯了一般的敛财。莫说早已超出了艺术品的范畴,他的举动越来越血腥,也越来越残忍。
刚加入组织年轻人倒还无所谓,他们还不知道人生的漫长与冷酷,也还没到思索报应的年纪,对他们来说,只要有钱赚就是最好的结果。但是略微有资历的老人,就难以掩饰心中的隐忧。尤其是最近,窃窃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多,也慢慢传入了丁奇等核心人物的耳中。
长久下去不是办法,总得有个人担当起点醒主人的职责,这是一件即使冒着触怒古谦的危险也不得不做的事。组织内核心人物先前已经有过商议,无论是谁只要遇到合适的机会,就要想办法谏言此事。
刚才是古谦主动提及了这笔交易,放在丁奇这里就成了一个不能放过的劝说机会。“出卖人体器官,这种生意不知会伤多少人命,总是不太好。”
“人命?”古谦轻悠悠的重复着两个字,气若游丝一般的语调还是透露出切切实实的疑惑。仿佛他从来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那些被硬生生从人体中剖离出来的器官对其主人来说又是多么性命攸关的存在,这些问题,古谦似乎都从来没有想过一般。
他眼中看到的,只是将其高价卖出去以后所得到的庞大利益。在这个世上,有太多病入膏肓的人为了延续自己的一条命,情愿支付高昂的报酬。
正如他所说的,这是一个来钱很快的生意。
主从之间又再次沉默,就这么穿过了那一条没有丝毫光线的林荫道。站在街口,另一端的灯光突兀的闪现着,通宵营业的商业街与悄无人迹的林荫道之间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墨镜后的双眼,冷淡的看着代表人世温暖的灯光,对自己的属下缓缓说了一句,“对盗贼来说,人命也是被攫取的对象。”
☆、第五十六章…刺激过了头,于是就成了眩晕 (1848字)
【先来公布气场大小先后排名(第二次)。为了缓解一下上章末尾的阴暗,也为了迎接河蟹的到来做准备。
第一、第二:呃……暂时空缺,荒木与古谦二人为争夺第一宝座,大打出手中。切,谁不知道其实你们二位实际上就是在争风吃醋。
第三:范哲西。老头子知错能改,也算风范十足。
第四:苍舒御剑。虽然还是可耐的童鞋一枚,不过可耐的符合亲妈作者的喜好,特许进入前四。
以下省略。
好事之徒的读者:那个伪亲妈的作者,你又排第几啊?
阡陌:(数啊数,数不清楚混乱中……)老子是作者,老子高风亮节,老子不屑与他们争排名!】
“喂!你在抽哪门子风?”从这大吼大叫的嗓门中就可以确定,御剑童鞋怒了,而且这一回还是动的真怒。所以才会完全忘却身高差距上的隐痛,抬头冲着那位剑灵叫喊。
一路上啥景致都没有看清,就在荒木的挟持下回到了房间之中,留在视网膜上最后的景象就是恒老头一张铁青的脸。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檐走壁,苍舒御剑不得不承认,自己也算是有了一把腾云驾雾的体验。
当然了,如果他不是被人扔在肩膀上,从拍卖场一路扛回了卧室,或许会真的有兴趣去好好享受这种难得的刺激。
然而当整个世界上下颠倒,晃过眼睛的画面都是走马观花的状态下,剩在苍舒御剑脑子里的就只剩下眩晕。
靠,不仅晕,还晕的有些想吐。
所以刚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