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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血莲青涩作者:神崎舒茜雅(完结+番外)-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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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你还会像今天这样‘理直气壮’地对那些人说你今天刚对我说的话吗?”
  “我……”这种事,他是没想过。
  不可他机会,我又道:“你不能!我没说错吧。我的比方全都是你招惹不起的人物,一个小小的高级战士,地位只比千夫长好一点儿,遇上贵族或富豪恐怕连说理的机会都没有,更何况比你强大的敌人也不是你能对抗的。若是对方再坏一点,到最后你和莲很有可能会没命,莲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你想找回莲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你知道莲的成就后难免会感到自豪也是人之常情,但你高兴的同时忽略了一件事。”
  “什么事?”福拉古让自己耐心听下去。
  坐到饭桌前,我从戒指中拿出自己专用的餐具,给自己倒了一杯热牛奶,不紧不慢地喝完了才回答快要失去耐性的他。“你是莲的叔叔,不是我的。之于我,你是陌生人,不要在我的面前摆出长辈的姿态,你没有权力和资格来对我说教。”
  脸色难看,被我说得无地自容的他恼羞成怒等着眼前娇小的天使少年。他承认他说的都有可能性,真要是那样他还能像刚才那样要求对方放了莲吗?可恶!三十多岁的人了,竟然被一个八岁小娃说得哑口无言,太丢脸了!!正要发作时,天使少年的目光仅是不经意地冷冷一扫,他的怒火瞬间被熄灭,如置千年冰窖,全身无法动弹。
  看着对方微张着口却说不出半个字来,我冷笑。“我看重莲,所以我会适度容忍你的自大,所以你要记住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我,我是大人……”几乎词穷的挣扎。
  “没错,是一个自以为有莲撑腰就身份不同了的笨大人。”早就收回威压的我点头附和。
  “我,我才没有。”他低声嘟囔着。原先怎么没看出来这个小娃是个高危险人物。
  “其实我的仆人说,这是人类的通病心理。有亲戚与众不同时,自己会感到骄傲自豪,同时也多利用这个关系来方便自己或得到某种利益,大家都是在相互索取与相互利用中手拉手前进,真正无偿的付出太少太少了。有舍必有得,我觉得我也一样。”拥有身体是得,折寿是舍。
  “你说是不,二小姐?”隐藏气息的方法再高明也瞒不过我。
  门被推开,病弱的少女红着脸走了进来,突然被说破偷听的事而尴尬不已。“那个,我不是有意的,对不起……”
  真的无意的话为何特别用心地隐去气息偷听?这个少女也是心机颇深啊。隐藏气息的方法不同于这个世界盗贼或刺客的功法,应该是一种类似于地球古代武人的内息术,与我们现在修炼的那种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一剑圣的女儿在柔弱也不能掉以轻心。
  “二小姐请坐。”福拉古倒是不会为难一个弱质女流,请她和我一起坐到桌前。
  我收了桌上自己的东西,跳下长凳,摆摆手。“我出去走走,不许跟来。”
  “喂!!”福拉古的叫唤根本没用。
  “看来是我惹恼了小弟弟。”苍白的面容上染上伤心,心里却道:好厉害的洞察力!!她的归息隐踪诀已经练到了第六层,连大剑师也难以察觉自己的存在,今天却被一个小孩子轻易发现,他绝不简单!!
  【吾主不必在意那个愚蠢的人类。】
  “干邪?你没跟着去?”
  【没有,我该随时侍奉在侧的主人是您。】不是那个红发小子。
  “呵呵,不满吗?”总是让你们去保护我以外的人。
  【不,只要是您的命令,我们不会违背。只是,总有保护者在身边,人类是不会成长的。】
  “……”干邪说的不无道理。我踢开脚下的小石子,漫步在荒芜断垣的旧村道上。我降临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了,性格也由单一转向人性和神性的共存,在父母的面前我愿一直是个无忧无虑、备受疼爱的孩子,而在兄弟面前是个可以信任的弟弟,对于外人我可以见死不救也可以加以仁慈,但前提是不会加害我的家人。无论是爸爸、哥哥们还是莲,他们都是在我的铺路下成长起来的,如果我有一天真的不在了,那这一些会土崩瓦解?
  【吾主的担心需要时间来印证。】
  “……我觉得我该做什么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居幕后指挥。”
  【吾主的意思是亲自上阵?】
  “五年之期就快了,到时是夏军大反扑的开始。”莫伽的未来我已经预见了。至于那个恶魔,我自有处理方案。
  【不告诉那小子吗?】
  “不了,什么都告诉他,未来就没有意思了。正如你说的,我的保护不会让莲迅速成长起来。”
  地平线的那一端有什么朝这边来了,速度并不快。
  【是游地商人。】
  “那个到处旅行的商人吗?我倒是听说过他们。喜欢到处走的他们手中常有一些其他地方的好东西,见识也相当广泛,通常遇到他们很少人不会去购买一番的。因为他们的存在,不少在偏远地方战斗或遇难的冒险者得到了补给,捡回了一条命,为了感谢他们,道上也有个‘不打劫游地商人’的不成文的规定。”
  队伍渐渐近了,红色旗帜上不单写有‘游’字,还有冒险者公会的印章图案,证明这支队伍是公会认可的。
  我小跑回去,把游地商人来了的消息告诉他们。
  福拉古和二小姐都是喜上眉梢,能遇到游地商人真是太好了。
  “我听说他们代售‘爱宝儿’商会的东西,我好不容易赚够了钱,这次一定要抢到那稀少的固元丹。”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七露水和月华草。姐姐说那些东西一般只有游地商人才能拿到。”优雅地站起身,一副我见犹怜的娇弱模样。
  七露水和月华草……是高级魔药的材料,她买这些事要制作魔药?莫非这个病弱的小姐还是个炼金师?

  第一百一十一章

  “你们好,先生、小姐。我是游地商人霍尔兹·葛布利,很高兴能在人烟稀少的旅途上遇到同族。”脱帽行礼,领头的人很绅士的向我们问好。浅褐色的短发微卷,脸蛋园且不胖,深碧色的眼睛满是真诚,给人第一印象就很好。
  福拉古也向他回以战士礼,声音洪亮道:“您好,尊敬的游地商人,我久闻你们的大名却一直无缘得见,今天是我走运了。我的名字是福拉古·洛罗维亚,高级战士,有七年的佣兵经验。”
  “呵呵,您的直爽让我钦佩,我喜欢直爽的人。我们刚从天涯大陆回来,正赶往圣英堡去,难得遇上人,如果有什么需要请说。”刚才见福拉古疾奔过来就了然于心,这是一位客人。
  “哈哈,先生快人快语。我听说你们有卖‘爱宝儿’商会的丹药,价格也比较便宜。”
  “确有此事。‘爱宝儿’商会的商品闻名三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样样都让世人疯狂推崇,我们也通过公会和商会签署了协议,在旅途上推销这些药品。那这位小姐有需要的东西吗?我们这里有另外两大陆的美丽首饰、香气迷人的香料、珍奇的小物件和时尚流行的衣服。”霍尔兹的眼睛可尖着呢,这位小姐身上的布料可不是便宜货,该是哪位大家小姐吧。不过千金小姐为什么会在这种荒凉的地方?他向来不多问他人之事,这是常年在外做事的经验。
  “呵呵,先生真会做生意。听说游地商人来往于三大陆,不知道您有没有七露水和月花草?”
  果然是大家族的千金小姐,这些事一般只有内行的人知道。想到这里,他更加不敢怠慢了。“小姐消息真灵通,这里正好有您要的东西。您想要多少?”
  略想了下,“七露水50ml,月花草30根。”
  让手下把东西取来,让她一一看过。“七露水每10ml是200金币,月花草每根40金币。一共是2200金币。”
  嗯,价格还算公道。大致知道价钱的她没有犹豫地从蓝晶卡中划过去了2200金币。
  福拉古看着面前‘爱宝儿’的各式丹药,又看看手上的药品单子犹豫不决。
  爱宝儿商会药品价格单:
  固元丹(5粒):巩固根基、防止气血紊乱、帮助治疗一定内伤。
  下等 50金币/瓶中等 100金币/瓶上等 500金币/瓶
  洗髓丹(5粒):脱胎换骨之效,帮助等级晋升,但多服无效。
  下等 300金币/瓶中等 1000金币/瓶上等 100000金币/瓶
  百花露(80ml):治疗、净化、化暗毒,对暗黑系伤害有奇效。
  下等 100金币/瓶中等 1000金币/瓶上等 10000金币/瓶
  解毒丸(10粒):解毒之用。
  下等 5金币/瓶中等 20金币/瓶上等 50金币/瓶
  霍尔兹笑着为福拉古建议道:“先生在这里买商会药品可以享受八折优惠,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购买。”
  “嗯……我听说固元丹巩固修为,洗髓丹使人脱胎换骨,增进修为,激发潜力。我已经成为高级战士两年了,却一直没有突破的征兆,不知道自己是根底不好还是缺少其他的什么。”
  “这样的话我建议您购买中等固元丹和上等洗髓丹,修为和潜力都是决定能否晋级的关键。成为大剑士的晋级难度是境界的转化,想成功是要付出巨大代价和不懈努力的,丹药终是起个推动作用。”霍尔兹很中肯地说。
  我点头。只知道依赖药物的人不会有大的成就,而且丹药这东西吃多了效果也就没了。
  福拉古想了半晌,觉得有道理。“好的,那就照您说的。”
  福拉古和二小姐都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霍尔兹这时注意到了我。好个可爱的少年!!走遍三大陆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孩子,长大了一定是个超级美男子吧。
  “小弟弟有喜欢的东西吗?”
  早就看完了商品单子,虽然上面有不少稀有货少见的东西,但是我没兴趣。
  “算了,我没有想要……”
  “放开我!”
  商队内部有些喧闹,两个大汉大喝一声吧一个又脏又瘦的少年打倒在地,少年的左手臂弯曲的角度有些不正常,大概是断了。少年身上有血污,尽管疼得快昏过去了,但那双充满仇恨和不屈的黑色眼瞳让我一怔。
  他是……!!!
  想不到已经毁灭的地球还有遗族存活……
  不,仔细看来,生命个体时间与现在不相符。嗯……这种情况我就得叫做“穿越”。他应该是从地球还没有毁灭之前的时间穿越到现在的时间里,来到了这个星球上。
  在我沉思的时候,霍尔兹不高兴地看向身后方的吵闹处,怒道:“你们干什么!没看见有客人在吗?又是那不知好歹的混账小子想逃吧,拖下去好好教训,只要不弄死他。别忘了,我们还要去奴隶市场卖掉这惹人烦的货色。”
  “他是奴隶?”我问。
  听见我的问话,霍尔兹忙转回头笑道:“哎呀,让您见笑了。这小子是我们在路上救下来的,身份不明、身无分文不说、还是奇怪的黑发黑眼,这个在教廷的眼底下可是个罪过。根据道上的规矩,拿不出钱或实际保证,他只能是奴隶了。我正打算到凯亚的大城市里卖了他,可他着实不听话,好几次要逃跑,费了我们不少心神,真是个令人讨厌又命硬的小子!”说话间,霍尔兹毫不掩饰对少年的厌恶和嘲讽。做了奴隶就要认命,反抗只会招来更多的毒打和咒骂,最后若是惹主子不高兴了,就是贱命一条,落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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