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藏--夺宝人传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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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像那猴子……”
一清响勃然大怒,随手拾起一只摆在床上枕头扔过去,她纵然脾气再好,被人,尤其是男人说成丑八怪,也是非常生气的!
柳亦文哈哈大笑,见那枕头飞过来,正要侧身避开,刹那之间——旁边的衣柜里,突然破门而出,飞起一个人,猛然扑向柳亦文!
柳亦文大吃一惊,心机百千转动:“该死,这个家伙,应该老早就躲在这里了。我的注意力都被那小妞分散了,他一直在等待机会,当枕头飞起、我视线挡住的一瞬间,猝然发动,确保一击成功!现在来了。好,也让我领教一下!”
柳亦文同时行动,没有后退,反而前进。
他一把抓住枕头,以其为盾,另一手则抓起口袋里的匕首为兵,斩了过去。
突!
对方的匕首顿时扎在枕头上,填充物羽毛四下里乱飞,好像下了一场大雪。
但同时柳亦文的匕首也迎了上去,所以后者只能倒退。
背后就是衣柜,房间里空间又狭小,他后无退路,所以这个人只能跳上床,从侧面扑向另一个方向的一清响。
一清响老早被这种惊险场面吓得呆住,瞪大眼睛一动不动,转眼那人就要刺中一清响。柳亦文只得转身上前挡住,两把匕首交错,叮叮当当,火花四射。
那人一击不成,就把一清响作为肉盾推过来,柳亦文一怔,来不及转回,右手慌忙倒转匕首,左手一把搂住一清响,转身避开。啤!那人锋利的匕首立时在他左手胳膊上划了一下,鲜血淋淋,那人乘机夺门而出。
“啊!”
柳亦文这时才叫出来,一清响一震,终于回过神,喊道:“啊,你受伤了?我,我帮你包扎一下。”
似乎割破了手腕动脉,汩汩鲜血从胳膊上涌了出来,柳亦文脸色霎时变得惨白,他勉力用匕首割开西装的衣袖,这时一清响也把床单撕开,粗糙地为柳亦文胳膊上缠了一圈棉布,至少止住了流血,然后胆怯地问道:“好了吗?”
“马马虎虎,不流血了。可惜这左手废了,很长时间不能动弹。嗯,你不是我的人质吗?怎么肯帮我了,若是我,准会乘机一闷棍打下去!”
一清响垂下脑袋说道:“毕竟是你救了我,要不是你,里面埋伏的小偷,准会把我捅死。”
柳亦文眉头一皱,说道:“哪有这般厉害的小偷,打得老子都出血了,十多年来第一回!”
一清响愣愣地问道:“你说,哪是什么人?你的本事好厉害啊!”
“我怎么知道是什么人呢?要是知道是什么人,就不会等在这里挨刀子了。”不过后面那句话柳亦文很中听,洋洋得意,“十年前,我是全国青年自由搏击冠军。你知道那个警察为什么这般恨我吗?”
“为何?”
“无他,他在二百五十六分之一决赛就被我一拳击倒了。”
十四、血色的文字传言(三)
一清响偷偷地抿嘴浅笑,这时才有机会细细打量眼前奇怪的歹徒先生,甫看了一眼,不禁呆住了。
在一清响的心目中,如此凶恶的歹徒,多半是长满胸毛,面目狰狞如金刚一般的恶棍。然而这位名叫柳亦文的男子,相貌却颇为英俊潇洒,他方方的面颊,下颚稍许聚拢,还有一只高挺的鼻梁,眼睛是文气的丹凤眼,眉毛又浓又粗,栗色的眸子里面,有一股讨人喜欢的神采。他年纪不是很大,约莫三十出头,整齐的倒梳头发型中,已经微微显出几根白发,但是这样不禁没有让他显得老相,反而增添了一股成熟男子的气息。而在他的上唇,养了一撇很漂亮的小胡子,每当男人微笑的时候,牵动胡须,更加散发出一股叫女人喜欢的魅力。
他个子也很高,长身玉立,估摸在一米八八以上,足足比自己高出一个半头。所以当灰色条纹的西装穿在他身上的时候,与其修长的身材、文雅的面貌,都极为相配。这时因为胳膊受伤了,割开了西装的衣袖,露出一段手臂,与其俊雅的外貌不同,柳亦文的胳膊极其粗壮,肌肉一块块地鼓起来,这可能与他练武有关吧,所以他的功夫这么出色。
“好帅的男人啊!”一清响发呆,然后就心中暗暗打了自己一个耳光,“一清响啊一清响,你真是女人的耻辱,都现在这幅状况了,你还在想他帅不帅,别忘了,自己还是人质哦!刚才感动地一塌糊涂,头脑发昏,居然乐颠颠地跑去为他包扎伤口了,早知道就寻一条木棍,一棍子打昏算了。”
柳亦文瞅见对面的一清响一脸花痴像,见怪不怪,心里则在暗暗思考其他。他眼眸四下里扫视一遍,房间虽然狭小,物品也不多,但是已然叫人小心仔细地搜索过一遍了。再联想到秦嵩教授那莫名其妙的谋杀,柳亦文突然在脑海里跳出了一个念头:
“秦嵩教授如此古古怪怪,莫非得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他是知道我真实身份的,所以想要委托我处理。但是又被某个利益集团发觉,他们杀死了秦嵩教授,然后打昏了我,但是又没有在我身上找到什么,所以来到我这个秘密的藏身之处搜寻,不巧我也赶回来了。”
柳亦文一震,大叫:“不好!”
既然这边的藏身之处已经暴露了,其他地方也去不得了。
柳亦文拉起一清响,匆匆走出屋外,喃喃说道:“这里不安全了,我们赶紧离开。其他地方去不成了,对,去你那里!”
“我那里?”
“别说你是住学校寝室的吧?那种破旧的寝室亏得你住?”
“当然不是喽,我自己在杭州有房子!”
两人上了汽车,好在车子没有被敌人破坏,这个敌人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真叫人郁闷。
当柳亦文双手握到方向盘,才发觉左手已经支撑不住,稍微一动,便痛入骨髓,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滴下来。一清响关切地问道:“不如我来开车吧?!”
柳亦文盯着那张人畜无害的眼镜狐猴面庞,终于点点头。两人交换了座位,开往市区。杭州号称“堵城”,今天不是休息天,加之夜晚已晚,车辆不是很多,而警察也还没有来得及发通缉令。柳亦文从事向来小心翼翼,极少留照片,即使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是好几年前的,与现在相貌根本不一致,相信警方正在为此头痛。
汽车经过绕城高速公路,转入郊外风景别墅区的时候,柳亦文猛然警觉,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莫非被女人坑了!厉声喝道:“你不要耍滑头,不然别怪老子不客气,辣手摧花!”
“这……这是我家嘛!”
女人不满地嘟哝,使得柳亦文稍微怔了怔,想不到这个女人看似一脸书呆子的蠢相,家产倒颇是丰厚。转念一想,方才疏忽了,她行驶的车辆竟是奔驰,所以住豪宅亦不算稀奇,误会她了。
两人下了车,柳亦文亲热地单手挽住一清响胳膊,一来阻挡右手的血迹,二来欺瞒他人的视线,他装作咬耳朵,凑在一清响身边低语:“你家,就只有你一个吧?”
“嗯,是的,我嫌吵闹讨厌,所以不喜欢别人过来打搅。”
“实在是太妙了!”
柳亦文微笑着,两人来到门前,一清响此刻已经镇定下来,虽然旁边的歹徒百般威胁,但是并没有实质性地伤害,只要自己保持合作状态,相信不至于把事情搞糟。再说,这个歹徒先生,真的好帅啊!三流言情漫画中毒者开始飘飘然了,在她的心中,已经规划了一番美好的愿景:帅气的歹徒先生,走投无路,与富家大小姐结识,一直躲在她家里,两人日久生情,一起结婚,跑到外国生儿育女,过着王子与公主的幸福生活。
突然,她发现歹徒先生正盯着自己的脸颊,露出迷惑的神情。
“怎么了,我的脸?”
“我看你一脸蠢像,还在傻笑,口水都流了出来,以为你发羊癫疯了!”
“噎!”
两人步入了别墅之中,这栋单层的别墅,客厅是最重要的部分。首先入目的是两张舒服的沙发,上面摆满了可爱的娃娃们,充满了女孩子的匠心。沙发东侧是一个壁炉,还有燃烧取暖后的痕迹,杭州的冬日可是非常寒冷的,冰寒的湿气,即使只有零度,也相当于北方的零下十度。沙发右侧是一个小型的酒吧台,上面摆满了各式的名酒,不过这里的主人显然不会饮酒,都把它们当作装饰品。
客厅占据最大空间的部分,却是一个半圆形的藏书架,将两张沙发裹在里面。这个藏书架,周长十米,高四米,一直顶到天花板,上面密密麻麻地塞着不下十万本图书。
“果然是中文大学读书的学者!”柳亦文心中暗叹道,但是随后就是一愣,他看到,书架上的书籍,除了《全球历史一千五百年》之类的大部头以外,更多的则是巴掌大小的口袋书,花花绿绿的封面印染了整个书架下半部。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是什么《尼罗河的女儿》、,《小甜甜》等言情漫画。柳亦文不禁一阵头昏:“我竟然劫持了一个宅女!”
十五、血色的文字传言(四)
同时感到身体越来越吃不消了。胳膊的受伤,使得他流失了大量鲜血,而且方才运动,伤口破裂,又开始往下滴落。他踉跄地走到沙发上,一头载到在上面。一清响吓了一跳,问道:“你没事吧?”
“有开水和红糖吗?没有的话,可乐也可以。”柳亦文呻吟着说。失血之后,最可怕的就是脱水和血糖降低,柳亦文急需要补充。
一清响慌慌张张地说道:“没问题,我都有。”
她手忙脚乱地打开饮水机开关,又跑到储藏室拿出了红糖,心中暗想,不知道怎么地,对歹徒这么关心,难道真是一见钟情,爱上了他吗?
一清响随手又翻出了医疗箱,重新为柳亦文的伤口细细包扎了一遍。这个男人的毅力真是可怕,当结痂的床单撕下来的时候,鲜血淋漓,他却不过皱着眉头。之后柳亦文喝了不少糖水,神情好转如许。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叫什么?”
似乎是友善的缘故,连称呼也客气起来,终于不是什么小妞了。
“一清响,我姓孔,全名孔一清响!”
柳亦文露出愕然的神情,说道:“你的名字好怪啊!”
一清响叹道:“有什么办法,谁叫取名字的权力在父母身上呢?我家就我一个女儿,我上头还有三个哥哥,当我生下来的时候,爸爸高兴得要疯掉了。他决定把我取名叫作孔一。一,就是独一无二的意思。妈妈哪肯同意,她是一个魄力很大的女人,对着爸爸大吼,说要把我叫作清响,所谓空谷清响。这次爸爸终于难得和妈妈抗争,两人争执不下,最后终于妥协,将我取名为孔一清响!你呢,歹徒先生!”
“我?”柳亦文淡淡地说道,“就叫我柳亦文吧!”
“柳亦文,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似乎在哪里经常看到的。”一清响歪着脑袋仔细回想,顿时恍然大悟,“啊,我记起来了,你便是那位时常在《之江晚报》上报道文化新闻的记者!之前我一直以为,文化记者都是那种瘦瘦的文人,哪像你,根本是武夫。不过,我觉得你这个人实在不简单,一定借着文化记者的名头,晚上跑去偷偷做什么坏事。老实交代,你究竟是从事什么阴谋的?”
柳亦文瞅着一清响满面笑眯眯,基本人畜无害,放下心来,知道这是小女孩的好奇心在作祟,于是反问道:“哦,你怎么认为,我只不过是借着文化记者的名头伪装呢?”
一清响唧唧喳喳地回答:“很简单啊!你功夫那么出色,几个警察转眼就叫你打跑了,那个厉害的小偷,也是因为你要保护我才能够伤到我。一般人需要那么惊人的身手吗?简直和特种部队差不多。再说了,你带我去的那个小房间,明显是预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