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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重生手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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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只不过是一种慢性病,而不是绝症。正因此,决定康复前途的第二和第三个因素才格外有意义。而正是第二和第三个因素有着很大的改善空间。

我们当然可以经由医学意义上的治疗来抵御癌细胞,但更有效、更少副作用的途径,很可能是非医学意义的治疗。

“非医学意义的治疗”是我自己杜撰的一个词。它能鼓励我这个医学外行,坚定地走自己的康复之路。没有量化的标准来确定它的“疗效”有多大,我的标准就是“自我感觉”——能够给我带来身体舒适和精神愉悦的办法,我就尽力地、持续地去做。

我把这些方法归纳起来,叫作“康复九策”。

康复九策

1。树立正确的治疗理念。

2。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3。每天做好五件事:吃、喝、拉、撒、睡。

4。适量散步。

5。多晒太阳。

6。深呼吸。

7。修炼一副好心情。

8。沐浴在家人和友人的关爱中。

9。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将详述这些内容,同时我猜想它也是因人而异的。我自己感觉良好的办法,不一定在别人身上也会好。应当提醒你的是,癌症多种多样——仅仅肺癌就有4大类20多种,因此任何治疗方法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因人而异”和“因时而异”。每个人都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形去认真体会。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办法,不用你鞍马劳顿倾家荡产地求医问药。你只需要拥有足够的信念、理智、毅力和耐心,还有亲情和友情。

三项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虽然不会直接杀死癌细胞,却是患者康复之路上的最好航标。

下面三项基本原则是我几年来的切身感受,我一直把它们铺垫在内心深处。

我有一个很坚定的信念:这些原则虽然不会直接杀死癌细胞,却是我康复之路上的最好航标。

第一个原则:癌症是一种慢性病,不是绝症。

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是在2007年6月,那时候我正深陷在“脑瘤”带来的焦虑和绝望之中。

有一天,晓东遇到她的英语老师迈克,一个通达、敏锐、善解人意的美国人。他主动询问我的病情,很快便感觉到晓东眼睛里的悲伤,于是他说:“癌症是一种慢性病,不是绝症。这是美国人对癌症的理念。”

为了证明这个观点,迈克开始讲述他80多岁的姑妈。“在她的一生中,癌症已经伴随她好几十年了!”他说,“她在20多岁时得了喉癌,又转移了,动过好多次手术。到现在,她还好好地活着。”

晓东回家后,立即把迈克的故事讲给我听。我其实早就知道,一些癌症患者出奇的长寿,即使在我们国家,这样的病例也不罕见。其中一个病例,是北京医院神经内科的李金大夫告诉我的。她认识的一位妇女,20世纪50年代患了淋巴癌。“诊断没有问题。当时医生说顶多活一年。”她看着我说,“结果是,这人现在还活着。这不是故事,是真事。”

尽管如此,“癌症只是慢性病,不是绝症”这个说法,我却是第一次听到,所以颇感意外。从那以后,我一直试图得到更多的证据,来检验这个说法是否正确。

我得到的证据越多,也就越感到意外。因为我发现,“癌症只是慢性病”的说法,不仅仅是流传于民间的声音,实际上很多治学严谨、医术精湛的医生也持有这种看法。世界上一些最权威也最负责任的医学机构,还曾发布类似的结论。

一项来自美国的调查表明,美国的癌症患者被确诊之后平均存活11年,这同其他一些慢性病患者——比如冠心病和糖尿病——的平均存活期差不多。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何裕民在对一位中国记者列举这些数字后说,根据这些情况,世界卫生组织得出一个明确结论:“癌症是一种慢性病。”(详见2008年11月16日《武汉晚报》)

这样一个结论,彻底颠覆了以往我对癌症的了解。癌症这种一般人眼里的“绝症”,原来并不比我们最常见的一些“慢性病”更糟。

我开始告诫自己:首先,不必绝望;其次,不能急躁,不能急于求成,尤其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

第二个原则:要和平共处,不要你死我活。

癌症患者们到处求医问药,为此不辞劳苦,倾家荡产,驱使已经衰弱不堪的身体饱受治疗痛楚,一边还在鼓励自己“要坚强,要勇敢”。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几乎都抱着一种强烈的期望,那就是把癌细胞斩尽杀绝。

可是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也是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追求。

我曾经看到一些材料,介绍了世界各地一些研究者的记录,这包括诺贝尔生理学奖得主贝奈特(F。Macfarlane Bur)的研究成果。他曾相当具体地描述了人体内癌细胞的生成和死亡。他说:“正常人每日产生大约10万个癌细胞。可是一般人的免疫系统都能有效地将这些癌细胞予以破坏。”诸如此类的研究直接或者间接地证明,癌细胞的产生,是人体内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是人类进化的结果,或者说,是人类成长过程的副产品。(详见《专家谈癌症自然疗法》,《健身科学》2005年11期)

一些研究者还证实,死于“非癌症原因”的病人,大约有22%的人生前曾得过恶性肿瘤而未被发现。另外一项类似的研究曾在日内瓦医学院进行。那里的研究人员对280个死亡病例做了尸体解剖,结果发现48%的人体内存有1~3个恶性肿瘤。这些样本的平均年龄为75岁,而他们的直接死因都不是肿瘤。

“与癌共处”最负盛名的例子,是日本的金婆婆和银婆婆。2000年和2001年,这对孪生姐妹分别在107岁和108岁时先后去世,前者死于心脏衰竭,后者死于衰老。(详见《金、银两婆婆》,2005年1月31日搜狐网,据《广州日报》报道)由此她们创造了双胞胎的最高寿命纪录,被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令人惊讶的是,两位老人过世后,医生发现她们体内竟留存着多种癌细胞,而她们在生前竟都没有任何症状,当然也从未被诊断为癌症。

这一情节后来被中国台湾一位医师注意到。他叫陈艺,也是(台湾)“中华自然疗法世界总会创会”总会长。他在自己的文章中得出结论:长寿者们“百分之百是与癌细胞共处的”。还说:“癌细胞的产生是正常生理现象。能否维持内环境的动态平衡,才是发病与否的关键。”

应当说,所有这些研究都给我留下极深印象。我很容易联想到,如果这些结论的潜在逻辑成立,那么我们对待癌细胞最好还是“和平共处”,而不是“你死我活”。因为只有一种办法能够“把癌细胞斩尽杀绝”,那就是驱使患者走向死亡——不分善恶地杀死所有细胞。

事实上,与彻底剿灭癌细胞比起来,与癌细胞和平共处也许更容易些。我们只需要记住一个事实,癌细胞不是敌人,它不过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

第三个原则:量力祛邪,尽力扶正。

如果我们希望与癌细胞握手言和,就必须改变我们生活中一切与此相悖的事。

最危险、最急迫的“与此相悖的事”,我们已经知道,是过度和不当的治疗。所以,当我们选择治疗方案时,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不仅要了解它的疗效,尤其要明白它的副作用。不仅要了解它的“治愈率”,尤其要了解它的“治死率”,或者叫“伤害率”。

有个名叫约翰·罗宾斯(J。 Robbins)的美国人,强烈质疑治疗癌症的一些流行手段。在一本名叫《还我健康》(Reclaim to Our Health)的书中,他列举种种证据来表明他的批评不是无源之水。其中写到,美国曾对一些经常使用化疗和放疗的医生做了一次调查,在回答“如果他们自己或自己的家人得了癌症,愿不愿意接受他们经常替患者所做的放疗或化疗”这个问题时,大多数医生令人惊讶地选择了“不愿意”。他们的一个理由是,这些治疗带给患者的痛苦实在是太可怕了。罗宾斯据此尖锐地指出,其实医生们都知道化疗和放疗不能治愈癌症。

罗宾斯的书在1995年出版,影响很大,几年后以简体中文在中国大陆出版,竟是无声无息。中国似乎从没有过类似调查,但我的确看到有些医生也有同样倾向。我认识的一位外科医生,亲自操刀为他的父亲切除了肿瘤,此后他决不同意让自己的父亲做化疗或者放疗。就像那些美国医生回答调查者时所承认的,这些治疗给患者带来的痛苦实在太可怕了。

然而最可怕的,不在于这些治疗带来的痛苦,而在于这种痛苦的性质。

我们知道任何治疗都有副作用,却很少想过,副作用的性质是不同的。手术对人体的副作用是明显的和直观的。昏迷,失血,肌肤乃至骨骼的创伤、发炎,甚至还会伤及神经,但总的来说,这些都是短时间的。最重要的是,手术基本不会伤害患者的免疫系统和自我修复系统,所以虽然带来巨大痛苦,却能很快复原。

化疗和放疗就不同了,它们在短期内带来的痛苦看上去不如开刀那么紧急、那么剧烈,但是对人体的损害是更深层次的,也更长远。其中最要命的就是破坏了患者的免疫系统和自我修复系统,以及新陈代谢的能力,因而造成一种几乎无法逆转的损害。恰恰是这种损害,使我们失去了对付癌细胞最重要的基础。

基于这些理由,我决定在选择治疗方法的时候遵循一个原则,叫作“量力祛邪,尽力扶正”。

“祛邪”,就是直接杀灭肿瘤细胞的种种治疗手段;“扶正”,就是以一种更自然、更符合人体新陈代谢规律的生活方式,来增强自己的免疫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

所谓“量力祛邪,尽力扶正”,概括起来如下:

首先,不管使用哪种治疗手段“祛邪”,都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而不能设想取代自己身体的免疫能力和修复能力。

其次,对所有以“祛邪”为目的的治疗,都必须特别慎重。不管动什么刀、打什么针、吃什么药,必须有一个前提:不能损害我的免疫机能,也不能阻碍我以更健康、更符合人之本性的方式——比如饮食和睡眠,恢复和增强免疫力。

再次,对那些虽不能直接“祛邪”,但有可能“扶正”的办法,须以更积极、更有耐心的态度去做。事实上,这几年来,除了肺癌切除手术,我还吃过一些中药汤剂,…》小说下栽+wRs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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