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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牛破车-第3章

小说: 老牛破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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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廿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钞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去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也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纸笔之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我怎样写《剑北篇》
  我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天才,但对文艺的各种形式都愿试一试。小说,试过了,没有什么惊人的成绩。话剧,在抗战中才敢试一试,全无是处。通俗的鼓词与剧本,也试写过一些,感到十分的难写,除了得到“俗更难”一点真经验与教训外,别无可述。现在,我又搬起分量最重的东西来了——诗!我作过旧诗,不怎么高明,可是觉得怪有趣,而且格式管束着,也并不很难凑起那么一首两首的。志在多多学习,现在我要作的是新诗。新诗可真难:没有格式管着,我写着写着便失去自信,不由的向自己发问,这是诗吗?其次,我要写得俗,而没有地方去找到那么多有诗意的俗字,于是一来二去就变成“旧诗新写”或“中菜西吃”了。还有,一方面我找不到够用的有诗意的俗字,另一方面在描写风景事物的时候我又不能把自幼儿种下的审美观念一扫而光;我不能强迫自己变成洋人,不但眼珠是绿的,而且把红花也看成绿花!最后,新诗要韵不要,本不成为问题;我自己这回可是决定要韵(事实上是“辙”),而且仿照比较严整的鼓词用韵的办法,每行都用韵,以求读诵时响亮好听。这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韵不难找,贵在自然,也不是怎么越要自然,便越费力气!
  有上述的困难,本来已当知难而退;却偏不!不但不退,而且想写成一万行!扯下脸硬干并不算勇敢;再说,文艺贵精不贵多,臭的东西越多就越臭,我晓得。不过,我所要写的是游记,断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故须长到万行。这里,倒没有什么中国长诗甚少,故宜试作;或按照什么理论,非长不可;而纯粹出于要把长途旅行的见闻作成“有诗为证”。那么,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不用散文写呢?回答是:行旅匆匆,未能作到每事必问,所以不敢一板一眼地细写。我所得的只是一些印象,以诗写出,或者较为合适。
  是这么一回事:一九三九年夏天,我被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会派遣参加北路慰问团,到西北去慰劳抗战将士。由夏而冬,整整走了五个多月,共二万里。路线是由渝而蓉,北出剑阁;到西安;而后入潼关到河南及湖北;再折回西安,到兰州,青海,绥远,榆林和宁夏。这些地方几乎都是我没有到过的,所以很想写出一点东西来,以作纪念。到处忙于看与走,事事未能详问,乃决定写长诗。
  一九四○年二月中动笔,至七月初,才得廿段,约二千五百行。七、八两月写《张自忠》剧本,诗暂停。人是不能独自活着的,因此,个人的决心往往被社会关系给打个很大的折扣。九、十两月复得七段,可是十一月由乡入城,事忙心乱,把诗又放在了一旁。时写时停,一年的功夫仅成廿七段,共三千行。所以余的材料,仅足再写十余段的,或可共得六千行。因句句有韵的关系,六千行中颇有长句,若拆散了从新排列,亦可足万行之数。
  一九四一年春初,因贫血,患头昏病,一切工作都停顿下来。在专心写诗的时候,平均每天只能凑成一二十句。这一二十句中,我自己觉得,还必有几句根本不象诗的。几次,我想停笔,不再受洋罪,可是又怕落个没有恒心毅力,对不起自己;虽然继续写下去也许更对不起新诗!头昏病好了以后,本想继续写诗,可是身体亏弱,写诗又极费力气,于是就含着泪把稿子放在一旁,不敢再正眼去看。停搁得久了心气越发壮不起来,乃终于落了个没有恒心毅力——一个写家须有象蚕一般的巧妙,吐出可以织成绸缎的丝来,同时,还须有和牛一样壮实的身体呀!到一九四一年年底,眼看把全诗写成是无望了,遂含羞带愧的把已成的廿八段交文奖会刊印成册。何时能将全诗补成,简直不敢说了!
  草此诗时,文艺界对“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甚烈,故用韵设词,多取法旧规,为新旧相融的试验。诗中的音节,或有可取之处,词汇则嫌陈语过多,失去了不少新诗的气味。行行用韵,最为笨拙:为了韵,每每不能畅所欲言,时有呆滞之处;为了韵,乃写得很慢,费力而不讨好。句句行韵,弊已如此,而每段又一韵到底,更足使读者透不过气来;变化既少,自乏跌宕之致。

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七月七刚过去,老牛破车的故事不知又被说过多少次;小儿女们似睡非睡的听着;也许还没有听完,已经在梦里飞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听,自然还是怪美的。但是我这个老牛破车,却与“天河配”没什么关系,至多也不过是迎时当令的取个题目而已;即便说我贴“谎报”,我也犯不上生气。最合适的标题似乎应当是“创作的经验”,或是“创作十本”,因为我要说的都是关系过去几年中写作的经验,而截至今日,我恰恰发表过十本作品。是的,这俩题目都好。可是,比上老牛破车,它们显然的缺乏点儿诗意。再一说呢,所谓创作,经验,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谦虚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总得算个毛病。那末,咱们还是老牛破车吧。
  除了在学校里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儿愿望。不错,我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我一向爱文学,要不然也当不上国文教员;但凭良心说,我教国文只为吃饭;教国文不过是且战且走,骑马找马;我的志愿是在作事——那时候我颇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机会也许能作作国务总理什么的。我爱文学,正如我爱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为专家。设若我继续着教国文,说不定二年以后也许被学校辞退;这虽然不足使我伤心,可是万一当时补不上国务总理的缺,总该有点不方便。无论怎说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作梦也没想到我可以写点东西去发表。这也就是我到如今还不自居为“写家”的原因,现在我还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几年部长呢,也能将就。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象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象样不象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这是初买来摄影机的办法,到处照像,热闹就好,谁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选景!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
  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自然,有许多人以为文艺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会给人以远见;它能使人落泪,眼泪可有时候是非常不值钱的。故意引人落泪只足招人讨厌。凭着一点浮浅的感情而大发议论,和醉鬼借着点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这个亏,但在十年前我并不这么想。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澈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愣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要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要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成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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