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太子残暴妃-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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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就收不住,那思念就如决堤的洪水,惹得他的眼睛又酸又涩,“……小时候她可喜欢黏着我了,半夜睡觉都要我抱着,就连洗澡都要我给她洗。洗完澡她最喜欢光着身子在舒软的锦被上打滚儿,累了就撅着屁股趴着睡……每次我把她放到肩上,她就欢喜得咯咯直笑。”说着便老泪纵横,哭得跟死了爹妈似的,“我呈袭就这么一个儿,她生来就高贵,是我雷霆王府唯一的少主子,本该享受富贵,本该享尽荣华,本该呆在闺阁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就像玉蝶一样每天种种花、刺刺绣,闲暇之日还可以弹弹琴、作作画。不想……她没那个命啊……十年了,我儿孤苦无依十年了啊!”说到最后,呈袭已经泣不成声、语无伦次了。
太煽情了,太煽情了。元朗也跟着抹抹眼角的泪,哭道,“王爷,您别说了,小公主会过得好好的。老管家不是说了吗,小公主长得丰神俊秀玉树临风,真真的好看极了。”元朗虽然疑惑老管家为何欲言又止的用丰神俊秀玉树临风来形容小公主而不用花容月貌仙姿玉色这类来说,但如今这情形还是捡好听的话先把王爷的泪止住再说。
果然,呈袭的心情好些,也不哭了,抹了抹泪,深吸口气,又恢复那个没心没肺的样子,跳着脚咬牙切齿道:“不过,还是得把我那些宝贝给弄回来。呜呜~本王收集了大半辈子的古董,就这么一下子没了……那混账东西!”
低声咒骂一句之后,便带着元朗风风火火的跑进后院找那些美艳小妾找安慰去了。
呈袭刚走,玉蝶的丫鬟小彤就大咧咧的跑进院子,“小姐,小姐——”
见小彤来了,玉蝶显然很开心,拉着小蝶的手让她看看手里的衣袍,“小彤,快看看,这个样式好不好看?颜色会不会太艳?还有这款式会不会老气……”
小彤看了两眼,见上面绣的并蒂莲开得娇艳似火,美丽极了,便心生欢喜,“哇~小姐,你绣得好漂亮啊。”将衣袍拿在手里仔细看了一遍,越看越喜欢,衣料是上等的云锦布,摸着觉得润滑如丝,还带着淡淡的磬香。小彤越看越喜欢,便起了占有之心,拉着玉蝶的手撒娇央求道,“小姐,我知道你不喜欢华丽的服饰,这衣袍太艳了,你肯定不会穿,不如送给我吧,等我及笄的时候穿。”
要是以往,玉蝶肯定会笑着答应,可是今天,玉蝶却难得的开口拒绝了,“不行,这衣服是做给以墨妹妹穿的。”
小彤的脸瞬间冷淡下来,放开玉蝶的手,转身挑选着石桌上兜里的线头。脸色虽冷,声音却热切,“小姐怎么想到给以墨小姐做衣裳了?”
玉蝶依旧温和的笑着整理手里的衣袍,并未察觉,柔柔回道,“以前是我疏忽了。”关于呈以墨的事,王府中的老人没人敢提起,久而久之,以墨的身影便淡出人们的脑海。玉蝶疏忽她的存在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前些日子因为花的事,让玉蝶猛然意识到,她还有一个妹妹。
“我听老管家说,以墨妹妹比我高些,差不多这么高。”玉蝶伸手比划了一下,然后又整理起手中衣袍来,“这衣裳的尺寸是按照老管家印象中的模样做的,也不知道她穿上合不合身。还有这样式,也不知她喜不喜欢,我本来想绣‘流云安雅’地,但又觉得太素雅,怕她不喜欢……”说话时,秀美的脸庞带着明媚的笑,盈盈美目满含期待,眼底的喜欢和兴奋也不是作假,显然,她很喜欢口中的以墨妹妹。
“小彤,我跟娘亲说了,我想去感业寺看望以墨妹妹,娘亲也同意了。只等我将这衣袍绣好,我们就出发去五台山。衣袍只有一个边角还未整理,用不到一刻钟就好,你去帮我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半个时辰后就出发。哎,小彤,记得要把那支蝴蝶钗带上,那是我送给以墨妹妹的礼物,还有那几盒新买的胭脂也一起带上……听说寺庙很清贫,我们再带些糕点吧……”莹莹悦耳的声音中充满了喜悦。一想到她也有妹妹,且能与妹妹促膝谈心,能与妹妹一起绣花扑蝶,能与妹妹一起弹琴作画时,她就抑制不住的激动。
玉蝶看了看这冷清的院子,王府中的人虽然对她很好,给她锦衣玉食,给她尊贵地位,可她还是觉得冷清寂寞,特别是每到夜深人静之时。以往她就时常想,如果她有妹妹的话,她一定会好好疼她,为她缝衣做袍,为她梳妆挽髻……就像小时候记忆中的亲娘那样。在玉蝶的记忆中,她的亲娘是个温柔善良的女人,依稀还记得,娘亲最喜欢坐在凉亭里为她和爹爹做衣袍,那是她还小,每每就会搬着小凳子乖乖坐在她身边看着她。记得有一日,娘亲摸着她的脑袋问“蝶儿想不想有个妹妹啊?”她晃着脑袋脆生生回道,“想!”然后娘亲就笑得很开心,还拉着她的手摸上她的肚子,说‘里面就住着一个妹妹’,后来,后来……后来他们就说娘亲和爹爹死了。
明亮的眸子泛着盈盈泪光,记忆深处,依稀记得娘亲拉着她的手,笑着说,“蝶儿以后要疼妹妹哦,妹妹会很乖,会陪蝶儿一起绣花扑蝶,会陪蝶儿一起作画弹琴。她还会迈着小腿跟在蝶儿身后,不停的叫‘姐姐,姐姐’,有妹妹陪着,蝶儿就不会孤单了……”
其他的玉蝶已经记不清了,但最后一句话,却永远刻在她心上:有妹妹陪着,蝶儿就不会孤单了……
通红的眼眶包不住沉甸甸的泪水,一滴晶莹滑落在脸颊。玉蝶抬头,思念的望着晴朗的天空,恍然间好似看见了娘亲那张美丽的脸庞,她依旧笑着,笑得那样温柔,只听她笑着说:有妹妹陪着,蝶儿就不会孤单了……
眼泪奔涌如泉,玉蝶哭笑着对天空挥挥手,心里默默念着:娘亲,这个妹妹是你安排来陪蝶儿的吗?放心,蝶儿一定会好好疼她的,就像娘亲疼蝶儿一样!
小彤转身便见玉蝶泪流满面的模样,不由吓了一跳,惊呼道,“小姐,你怎么了?”
玉蝶慌忙擦了擦泪,“没事,眼睛进沙子了。你快去收拾一下,我们一会儿就出城去五台山。”
王府门口,玉蝶在小彤的搀扶下上了马车,正欲走,却听府中传来一道声响,“慢着。”
玉蝶撩起车窗口的纱帘,只见云姑姑和月萍姑姑从府里出来。小彤见了两人,心头一紧,收回上车的脚赶忙转身迎了上去,“云姑姑安好。”
云谥恩了一声,月萍从她身侧走出,将手里的大包袱交到小彤手上。云姑姑冷清开口,“这是王妃给小公主带的小玩意儿,你拿好了,到了感业寺一定要亲手交到小公主手上。”
小彤抱着沉重的大包袱,不一会儿就手臂酸疼,赶忙叫来小厮,将包袱像扔垃圾一样扔到他怀里,这才笑着回应云姑姑说道,“姑姑放心,奴婢会亲手交给以墨小姐的。”
月萍怒沉着脸,“你……”云姑姑突然抬手,打断她的话,朝小彤扬了扬手,“你去吧。”
“是。”
云姑姑和月萍目送着玉蝶的马车缓缓远去。对于景阳公主的想法,月萍实在捉摸不透,“姑姑,您说主子为何答应玉蝶去见小公主?难道就不怕那玉蝶恃宠而骄,让小公主受了委屈?”
云姑姑垂首,理了理绣着血红暗纹的袖子,面无表情的说道,“以小公主的性子,玉蝶要是能让她受了委屈,那也是一种本事。另外……”暗沉的眸子闪过一抹厉色,“如果那玉蝶真是面善心毒的人,可就值得正视了。”能在她和主子的眼皮子底下隐匿真性情这么些年,到真是了不起的人物!
说罢转身进了府,月萍紧随其后,“姑姑,王妃既然想念小公主,为何不亲自去感业寺看看?”还要借玉蝶的手给小公主送东西这么麻烦。
云姑姑脚步微顿,“……等你以后真正有了女儿,就明白了。”
两人身后的马车渐渐远行,直奔城门。那车行到城门口,被正值的守城卫拦下。
“凡是马车出城都要例行检查,请马车里的人下马配合一下。”
小彤撩起帘子,怒瞪着守城卫,傲然骂道:“不长眼睛的狗东西,我家小姐可是雷霆王府的小主子,岂是你……”
“小彤。”玉蝶从马车内探出身来,止住她的话,隔着雪白面纱,朝守城卫颔首而笑,“麻烦大哥了。”说罢便下了马车。
守城卫一听是雷霆王府家的小姐,顿时没了气焰,忙拱手拜了拜,恭敬道,“原来是平安公主,小的有眼无珠,您别见怪……”
而另一方,太子爷正缩在华丽马车内废寝忘食的研究那本春宫图,这可是关系他和墨墨以后的幸福生活……小靴子公公见太子爷正投入,撩开帘子无聊的四下张望,见前方城门上的两个大字,立即喜道,“爷,到忘川城门了。”
帘子被撩开,车外的喧闹声狂涌入耳,太子爷心无旁骛,没理他。得不到回应的小靴子公公无聊的瘪瘪嘴,正欲放心帘子,却闻一道恭维声入耳,‘原来是平安公主,小的有……’
平安公主?!
小靴子公公想了想,这名讳怎么如此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平安公主’四字,小靴子公公听了没放心上,只觉耳熟,可他家爷听了却是要命啦——!
第四十七章 发怒!
平安公主?
李宸煜本能的细想一下,平安公主是墨墨的封号来着,外面那人说的难道就是他的墨墨?!
这个认知让太子爷犹如遭了雷击,瞬间怔愣。舒槨w襻连手中的春宫图滑落下去都未察觉,只一门心思的沉溺在自己的世界。墨墨就在外面,墨墨就在外面……
小靴子公公第一时间察觉出自家太子爷不对劲,只见他家爷呼吸渐渐紧促,狭长的桃花没了往日的邪魅深沉,只剩呆滞茫然。俊美的脸庞隐隐有红晕浮现,双手像小媳妇似的搅动在一起,死死抠着腰间的羊脂暖玉,紧张得不得了。
这样子……像极了初见心上人的小媳妇儿!
见自家爷如此不正常,小靴子公公本能的觉得跟‘平安公主’四字有关,转动着眼珠子深思一番,然后猛拍脑门:笨啊!平安公公不就是爷嘴里那个墨墨嘛!
小靴子公公顿时激动鸟,赶紧伸出脑袋去看人群中的平安公主。视线一扫,立即发现鹤立鸡群的玉蝶姑娘,不由眼前一亮。
人群中玉蝶姑娘是真真的耀眼,头上云髻高挽,精美的发髻插着两只简约且精巧的碧玉簪,轻纱蒙面,从侧面只能看见小巧的耳垂和纤细雪白的颈项。身形娉婷如柳,肌肤欺霜赛雪,一袭轻纱白衫不染纤尘,放佛是从画里走出的不食人间烟火烟火的仙女儿。
呀呀!不比蔡丞相家的三小姐雪慧姑娘差啊,难怪太子爷会心心念念十年。
“爷,你……”小靴子公公正欲叫爷也看看他的小情人,没想转身便见自家爷明显失落的目光,与刚才相比,这会儿的爷比斗败的母鸡还糟糕。
小靴子公公就整不明白了,以前没见的时候,时不时的挂在嘴边,如今见了,却这幅要死不活的低沉模样,这是要搞哪样呢?!
太子爷是谁啊?虽然十年不见,可墨墨小时候的彪悍深深印在他的脑海,即便是逆天生长,长大了也不可能成这般风一吹就会倒的病入膏肓模样,他家墨墨凶悍着呢,一个眼神就会吓得小孩子哇哇大哭,又岂会是那种走路都要人扶着的废物!
太子爷与他家墨墨十年没见,可始终坚信,只要相见,他第一眼就能认出来,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
当太子爷看到玉蝶时,一眼就知道——那不是他家的墨墨。
十年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