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在说话-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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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我说她不喜欢这件衣服,有点后悔选择穿它。她为什么又穿这件洋装?她应该穿她最喜欢的那件碎花图案的洋装才对。还有,为什么戈碧会在机场工作,而不是在大学教书?她的声音透过扩音器,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刺耳。
我坐起来。现在是星期一上午7点30分。窗外光线正亮着,但受到窗帘阻挡,透进来的却很少。
戈碧的声音仍持续着。“……我待会可能没时间打给你,所以想看看人起来了没有。反正,我要问你关于……”
“喂!”我拿起电话,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太虚弱。对方说到一半的话被我打断了。
“唐普?是你吗?”
我点点头。
“我吵醒你了吗?”
“没错。”我头脑还有点昏沉,无法机智答她的问题。
“抱歉。要我晚点再打吗?”
“不、不,我醒了。”我坚持说下去,省得待会又接一次电话。
“你也该醒了,宝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对了,关于晚上的事,我们能不能……”一阵高频刺耳的尖鸣声打断她的话。
“稍待一下,我得先把答录机关掉。”我放下话筒,走到客厅,答录机上的红灯正在闪耀着。我关掉答录机,拿起客厅里的无线电话,回到卧房把里面的电话挂上。
“好了。”现在我已经完全醒了,而且极想喝咖啡。于是我便迳往厨房走去。
“我打电话来是要问你晚上的事。”她的声音有点冷淡。这不能怪她。她快等了五分钟了,就是无法好好把话讲完。
“戈碧,很对不起。我整个周末都在看学生的报告,结果太晚睡了。我睡得太熟,连电话声都没有听见。”我终于完全清醒了。“你刚才要说什么事?”
“是晚上的事。我们不是约好7点吗?我想改成7点半好不好?这些研究计划让我鸡飞狗跳,可能要忙一整天。”
“没问题,改晚一点对我也比较方便。”我用脖子把电话夹在肩上,伸手打开橱柜,拿出咖啡豆罐,舀了三汤匙到研磨机里。
“要我去载你吗?”她问。
“随你高兴,我也可以自己开车去。问题是,我们要去哪里?”我本来想打开研磨机,但是戈碧的声音已经够不清楚了,再打开机器伯什么也听不见了。
话筒那端一阵沉默。我能想见她现在正摸着鼻环,思考要去哪里玩的样子。也许她今天挂的是饰钉,而不是鼻环。在她刚穿好鼻洞挂上鼻环时,我一直无法好好专心和她说话,注意力老是放在她的鼻环上,想像这样做得承受多少痛苦。不过,后来我就习以为常了。
“今晚一定要好好玩一下,”她说:“我们找个地方吃露天大餐如何?到亚瑟王餐厅或圣旦尼斯餐厅?”
“很好,”我说:“我想,没有理由要你来载我。晚上7点30分我会准时出现。不过,你能不能再想想别的餐厅,最好带点异国风味的。”
这样直接了当地对话听来很刺耳,然而这却是我们两人习惯的对话方式。这个城市她比我熟,选择餐厅的任务当然是交给她处理。
“好吧,那就晚上见了。”她用法语说。
“晚上见。”我跟着她把这句法文说了一遍。她说完便把电话挂了,这使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松了口气。每次她打来都会讲个不停,我经常得想一些借口来结束谈话。但是这次却不用了。
在我和戈碧之间,电话一直是我们用来联系的热线。除了她之外,我从来不会和别人讲这么久的电话。这种模式很早就已经开始。在研究所时期,和她聊天总能让我松弛紧绷的心情;在我女儿凯蒂出生后,无论是喂奶、洗澡或在婴儿床里睡觉,都能让我在电话里兴奋地和戈碧讲上几个小时。有时我们也会分享新发现的好书,讨论目前所教的课业、学校里的教授、学生。我们几乎无所不谈,彼此都把这当成日常严肃生活中的一个小小调剂。
最近十年来,这个模式已有一点点改变,最近我们已比较少用电话聊天。不管是聚在一起或分离,我们都会为彼此的状况忧愁或快乐。是戈碧帮助我走过那段酗酒的日子,让我不再靠酒精的力量来为生命添加色彩。是我帮助戈碧走过那段情感波折的岁月,让她无论是在热恋、吵架或分手时,有一个能够倾诉的对象。
咖啡煮好后,我把它端到餐厅的玻璃桌上,脑海里仍不断出现戈碧的影像。每次一想到她,我便不自觉微笑起来。在学校里的戈碧、在难过时的戈碧、在恶作剧时的戈碧。她很早以前就自认自己不是美女,因此从不刻意减肥或把肤色晒黑。她不刮腿毛,也不刮腋毛。戈碧就是戈碧;来自魁北克托罗斯河畔的戈碧;母亲是法国人,父亲是英国人,全名是戈碧尔蕾·马库利的戈碧。
在研究所时代,我们就已经很要好。她痛恨自然人类学,而那正是我的专长;我讨厌人种学,而那却是她的最爱。当我们离开西北大学后,我前往北卡罗来纳州,而她则回魁北克。那些年来,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全是靠电话维系情感。由于戈碧的缘故,我才得以在1990年在麦卡基尔大学获得客座教授职务。在我开始兼职担任验尸工作,并且继续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工作时,每隔六周便来回两地跑。去年我才正式结束北卡罗来纳州大学的教职工作,回到蒙特娄担任全职工作。我很想念戈碧,并且享受这全新的友谊关系。
答录机上闪烁的红灯吸引了我的注意。在戈碧之前,好像还有别人打来过。我把答录机设定为铃响四声后自动录音,没想到四声的铃响和留言居然叫不醒我。我按下答录机上的播放键,录音带自动回转,然后开始放音。答录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发出哗一短声后,便放出戈碧录了一半的留言。还好,只有一通电话。我把签录机倒回最前面,然后换装出门上班。
法医研究所座落在魁北克省警察局大楼内,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共用第15层楼的办公室。司法科学研究所专门研究犯罪行为,和我们一样是司法部最高的科学技术单位。在这栋大楼从4楼以上的3层楼都是一间间像监狱一样的小房间。一些等待被解剖化验的尸体,就全都存放这里。至于省警局则占用了剩下的八个楼层。
这样的安排有其好处,相关的部门全都在一起。如果我需要像化验报告或泥土化验资料,只要走过几个回廊和楼梯便可轻易取得。然而,坏处就是大家都离得太近,很容易就被人找到。承办案件的刑警们若需要什么测试报告,都能马上到办公室来找我们。
当我一踏进办公室,克劳得尔已在那里等着我了。他带来一个棕色的公文封,手掌轻轻在上面拍打着。
“我拿到牙齿齿模的资料了。”他语带兴奋地说,开始动手拆开信封,样子就像要揭晓诺贝尔奖的得主。
“我自己来拆。”
他念出公文封外的签名。“纳格元医生。他在罗斯蒙开业。我本来可以更早来的,但是他的秘书却笨手笨脚;—拖了我的时间。”
“要喝咖啡吗?”我问。我虽然没见过纳格元医生的秘书,但是我相当同情她。才一大早就被克劳得尔警官骚扰。
他嘴巴微张,不知道是想或不想喝咖啡。在这时候,马克·柏格诺从转角处走来,似乎没注意到我4们两个己在这里,他大步走过一间间办公室的深黑色房门,然后停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弓着腿,把公事包放在大腿上。他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空手道蹲马步的招式。他保持这个姿势,把公事包打开,翻着里面的物品,而后取出一把钥匙。
“马克?”我喊道。
他大吃一惊,猛然把公事包关上,整个人跳了起来。
“高级动作哦。”我说,忍着不笑出来。
“好说。”他看着我和克劳得尔,左手提着公事包,右手则拿着钥匙。
马克·柏格诺这个人,全身上下都很特别,总能让人一眼便认出来。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他的脊椎开始前屈,背部微驼。他的头发微卷,脑袋中央部分的头发已完全脱落,光滑的头皮在日光灯照射下闪耀着白光。他的眼镜永远是脏今今地,镜片上还有一点一点的污渍。他总是眯着眼看人,然而在看到钞票时却张大眼睛。这个家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卡通人物,而不是法定的牙科专家。
“克劳得尔先生带来了伊莉莎白的牙齿记录。”我指着眼前的这位警官说。克劳得尔举起公文封,证明我所言不虚。
伯格诺一点反应也没有,他的小眼睛隔着模糊的镜片,正茫然地望着我们。他看起来就像一枝蒲公英,尽管长得很高,但躯干却十分细小,头上还有根根白毛。我发现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
伯格诺是法医办公室所聘雇的兼职顾问,在这里,每个领域都有特聘的专家,有神经生理学专家、放射线医学专家、微生物学专家,还有牙医学专家。他通常一个星期只来办公室一次,其余时间都在一间私人诊所执业。他上个星期刚好没来,所以不知道这个案子。
我向他简述案情。“上星期有工人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一具尸骨。皮尔·拉蒙斯原本以为是古人的丧葬遗迹,所以叫我去勘验,结果它不是。”
他把公事包放下,听我继续说下去。
“我发现一具无名尸,是被肢解后弃尸的,命案发生时间可能在好几个月前。被害人是女性,白人,年纪大约20出头。”
克劳得尔手拍公文封的速度加快了,而后又停下来看了一下手表。他清了清喉咙,表现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伯格诺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望向我。我继续说下去。
“克劳得尔先生和我已把最有可能是死者的人找出来了,个人资料吻合,失踪的时间也近似。他已经跑去把这个人的牙齿治疗记录调出来了,她的牙齿是罗斯蒙的纳格元医生主治的,你认识这个人吗?”
伯格诺摇摇头,伸出他又长又细的手。“很好,”他说:“把资料给我吧,我待会就来比对。但尼斯把x光片拍好了吗?”
“我请丹尼尔做的,”我说:“应该都放在你桌上了。”
他打开办公室的门锁,克劳得尔跟在他后面进去。我从外头看到他桌上已摆着一个棕色的公文封。伯格诺拿起公文封,核对案件编号。我站在那儿,看见克劳得尔在伯格诺的办公室里东张西望,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克劳得尔先生,你一个小时后再打电话来问结果就行了,现在请你出去。”伯格诺毫不客气地说。
克劳得尔警官正站在办公室中央,正想开口说话。他抿起嘴唇,硬生生把话吞回去,然后整理一下领带,把腰上的手铐扶正,便调头离开了。我看在眼里,差点就笑了出来。伯格诺在工作的时候,是绝对不容许任何警官在旁窥探的。这是他的习惯,而克劳得尔今天算是得到教训了。
伯格诺把头探出办公室。“要进来坐吗?”他问我。
“好呀,”我说:“你要喝咖啡吗?”今天进办公室后还没喝到咖啡。我们经常为对方煮咖啡,轮流走到位于办公室另一侧的厨房去端咖啡。
“好哇。”他把马克杯递给我。“我先弄这些东西。”
我回办公室拿了自己的马克杯,便沿着长廊往厨房走去。他邀请我进他办公室坐坐,让我觉得十分高兴。我们经常合作,一些像分尸、焚尸、木乃伊化或仅剩白骨的尸体,只要是用一般方法不能查验出死者身分的,就会交由我们处理。我一直觉得和他共事很愉快,显然他也是这么想。
当我把咖啡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