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维护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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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闸北那边过来。”容四扯开唇角,挑了一下眉毛,“目前战况不太理想,将军有话要我传达。”
片刻后,将军府的大门拉开,有士兵跑进去传递消息,十九军跟二十四军被困,南京政府那边没有动静,由宋培带领的三十五军也迟迟不出兵援助。
很快,一辆军车从将军府出发。
“大清早跑来当信差,还真是无聊。”角落里,容四靠着墙壁,修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烟卷,他仰头看着天空,笑的有点伤感,“你也看见了,我现在在做好事积功德,争取能得到点福报,下一世,我会去找你,怎么惩罚都好。”
风过,烟卷上的火星子时明时暗,发丝轻微晃动,那双总是含笑的眼眸掠过落寞与懊悔。
等沈默赶到的时候,商务印书馆总厂和东方图书馆在日军投掷的炸弹下付之一炬。
他从顽强抵抗的士兵那里得知林建白已经前往北站,那里作为上海陆上交通枢纽,得失关系整个闸北的安危,林建白带走的只有一支主力军,全军四十五人,全是跟随他历经杀场的老兵。
去往北站的途中,沈默坐在车里看着街上混乱的人群,那些被地下党鼓舞着游行的队伍在这时候无疑不是在妨碍干扰国民政府的政策,给那个在前线战斗的男人带来的只怕是极大的阻力。
北站的情势恶劣,战火激烈,他刚下车就见几个士兵从四面过来,为首的男人一身杀气,眉眼凌厉,踏着一地的弹壳废墟走来。
看到牵挂的男人完好无损,沈默弯起嘴角,当余光无意撇到一处,脸上安心的笑容骤然凝固。
1932年1月9号上午10点35分,第九军还活着的士兵看到青年突然拿出一把枪对准他们的将军方向。
林建白脚步停顿,凝望着不远处的青年,眉宇刻出川字,他的目光深邃如墨。
砰一声枪响,几乎同时的,枪声又响。
镜头仿佛被放慢无数倍,林建白看着青年胸口有血花喷涌而出,鲜艳的色彩在瞳孔放大。
他的世界空白了。
副官回头,隐藏在暗处的杀手被打中眉心,当场身亡,他想到某种可能,寒意从脚心扩散,手一松,枪掉地上,他煞白着脸咚一声跪下去。
那名对沈默开枪的老士兵是林建白手下最得力的爱将,一生都在保护他的将军。
那一刻,他看到将军有危,来不及多想,本能的打出一枪。
混沌的大脑清晰之后,他拿着枪的手不停发抖,也跟着跪下去。
烽火没有因为青年的血停止,枪击声迅疾,手榴弹炸出的浓烟渗透进空气,堵在目击这一幕的所有士兵心口。
沈默在倒下去的那刻落入熟悉的宽厚胸膛,他勾起溢出血液的唇角,“你的士兵还真是死忠。”
“快,军医在哪?快啊…………”硝烟弥漫的北站外,沉稳从容的将军慌乱无错的大喊。
副官跌跌撞撞的跑开。
“我说过。。。我。。。我能帮你。”沈默喘息着,脸色苍白如纸,额前冷汗渗出,他费力的挤出笑容。
手抹着青年嘴边不断冒出的血水,怀中人的温度在一点点降低,林建白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恐惧。
“把。。。把头低下来一点。。”
林建白僵硬的低头,一滴温热的泪水从赤红的眼睛里泛出,顺着眼角滴落,啪的打在沈默那颗朱砂痣上面。
“。。。。活着。。。。等我。。”失去温度的唇贴着林建白的耳朵,沈默缓缓伸出手去摸他的脸,想要更深的记住这个男人。
手无力的垂下去,半空中被轻微颤抖的大手握住,发抖的嘴唇轻吻着手心。
“欠你的。。。。我爱你。。。”最后一次呼吸着男人身上的气息,沈默虚弱的闭上了双眼,再也没能睁开。
等副官抓着一个士兵赶来时,他只看到血泊中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
铁血冷情的将军紧紧的抱着沉睡过去的青年,哭的像个孩子,悲伤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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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再见,我的将军。
上面那句是我的真心话,艾玛,写文到现在,最爱的小攻就是将军,没有之一。
让窝们一起期待将军跟小默的再次重逢~!期待他们的美好将来~!!!
总共十一卷,前两卷只是草稿,可以去掉,而且里面出现的人也不是小攻之一。
再次强调一点,并不是每卷里面提枪的都是小攻。
只有真正爱上小默的才是小攻之一,例如将军。
皮了个埃斯:怕有人看不懂,这里解释一下,沈默那一枪是要给暗中对将军开枪的杀手,但是忠心的士兵以为他想杀将军,冲动之下,子弹就出去了。
再皮了个埃斯:如果没有沈默的一击神枪,将军必死在那名杀手枪下。
再再皮了个埃斯:容四知道林建白会死在北站,他打算做好事,让沈默赶过去,两人一起死在那里。
因为他自己目前经历的是爱人死了,他活着,太痛苦。
啊哈哈哈,每卷都不会有番外,乃们猜是为什么【因为某作者懒成一坨。。。
有人嫌进度慢,有人嫌进度快,噜啦啦,某作者只能按照自己的大纲写了【摊手,满足不了所有人
☆、卷四
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
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
“嗷………”
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
“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瞭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精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他拍拍耸拉着脑袋,饿的精疲力尽的狼王,手指着乌尔罕。巴图的方向,“去吧。”
狼王长啸一声,驰骋而去。
☆、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
但巴伦族人对他们的大汗虽有尊敬,却没有效忠。
在他们心里,只有两个字,生存。
乌尔罕。巴图就是巴伦族威望最高的男子,他坐上大汗之位那天,屠杀了二十多名强盗,用热腾腾的鲜血洒遍族外的双峰泉。
今日的摔跤节之所以史无前例的壮大,一是为了庆祝今年的牛羊丰收,二是与天朝的谈和协议。
月光下,火把上的光焰随风摇曳,族人们端起大碗爽快的喝酒,大口吃着烤熟的羊肉。
篝火边一匹银色的巨狼猛然窜出,正在饮酒的男子猝不及防,面前的火架被扑翻,酒坛被他掷出去,砸在那匹奔跑的狼身后,哐当一声响。
这一幕发生的太过突然,狂欢的夜晚在狼啸声中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