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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爱如潮水,染指首席总裁-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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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沫抬头,忍不住看他,五官还是他的五官,但却觉得今天他哪里不对了。

陆行安抬头,与她四目相对:“怎么了?”

“没事啊,我先出去工作了。”周沫点头,然后转身出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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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室里面,周沫心不在焉地在工作着。

陆行安冷不防地不找茬、不毒舌,也不发脾气,她居然会很不习惯。

周沫放下手中的圆珠笔,视线看着电脑的键盘,摸了摸,又拍了拍自己的脸,难道自己被他给逼的有了受虐倾向?

到十点多,周沫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接起:“你好,郑老板。”

郑启森直接问她:“周沫,中午能一起吃个饭吗?”

“对不起郑老板,我……”周沫努力想着借口,却一时想不到什么借口。

郑启森听出她的为难:“这样,我不需要你陪我吃饭,你给我送一份外卖过来,我家附近没有好吃的饭菜,身上缝针的地方一动就疼,不想下楼。”

周沫:“……”

这时张秘书敲门,周沫说:“郑老板你等一下,我这里有点事。”

挂点了电话以后,周沫起身。

张秘书说:“陆总叫你呢。”

周沫点头,马上转去陆行安的办公室。

陆行安头也不抬的朝她吩咐:“出去帮我买一束红玫瑰,花里放一张卡片,写几句话。”

“卡片上要写什么?”周沫诧异,买花?

☆、我想你的时候最缠綿,无论我们相距多远

陆行安没有送过玫瑰花给郑因,以及其他女人,他着实不知道卡片上应该写些什么,他弟陆行远事先也没说。

写上暧/昧的话?对郑因他从来都说不出口。

这会儿周沫就在眼前,他不好打电话再问陆行远,便说:“写些什么你随便吧,看着写,花是送给郑因的。”

说完这话,陆行安仔细观察着周沫的表情。

周沫只是稍微停顿了下,最后点头。

周沫出去后,陆行安烦躁的合上手里的文件,手指捏着眉心,突然不知道自己这究竟是在做什么?用这种手段试探一个女人对自己是否有爱意?

他头疼,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做起如此幼稚的事。

一直以来,都是背后想方设法讨好他的女人数不过来,而今他却在想方设法讨好一个叫周沫的女人。

从周沫的表情他什么也没看出,她似乎一直都是那个样子,淡淡的,喜欢在他面前低着头掩饰自己。

办公室的电话响起,他接了,声音清冷:“我是陆行安。”

“我是陆振军!”陆父学着儿子的口气。

“爸?”他皱眉,老头子打来干什么?

陆振军浑厚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严肃的传了过来:“下班以后,你哪里也不要去,回家来一起吃顿饭,开车接上郑因。”

陆行安点头:“吃饭?没问题。”

陆振军不再废话,挂断了和儿子的通话。

陆行安此时薄唇微抿,他看着被撂下的电话,点了根烟,若有所思地在办公室里吞云吐雾着。

——————————

周沫离开公司,直接上了一辆空出租车。

周沫以前没有帮老板给女人买花的经验,但印象中周沫觉得,助理或是秘书帮老板买花送给女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周沫就去问了张秘书。

可是,张秘书直接摇头说:“你问错人了,周沫,我来公司上班已经快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帮老板给女人买过花。”

周沫:“……”

这会儿上车,周沫先是打114问了花店地址。

确定了花店地址,她让出租车司机把自己送过去,抵达花店,下车时周沫给钱,记得要了出租车发票,这要拿回去公司报销。

进入花店,周沫要了一束红玫瑰,店里就有卡片,周沫挑选了一张。

“小姐,是你自己写呢?还是我们代劳?”花店的女人问道。

周沫想了想,说:“我的字不好看,麻烦你帮我写一下吧。”

花店的女人笑了笑,拿出笔在卡片上开始写字。

周沫哪敢在卡片上写字,郑因如果知道这卡片上的字是她写的,还不一怒之下把花全扔在她的脸上?

周沫想想就觉得一阵恶寒了。

花店的女人写好卡片,递给周沫看:“小姐,你看这样写行不行呢?”

周沫接过卡片看了看,上面写着:我想你的时候最缠綿,无论我们相距多远。

这是一句情话。

“可以的,谢谢。”周沫把卡片还给了花店的女人。

那女人去包好了玫瑰花,卡片放进去,最后递给周沫。

周沫抱着一束花走出花店,拦出租车,她身上穿着合适的套装,基本可以看得出她是某个公司的职员。

上了出租车,周沫说了公司的地址。

周沫低头看着这束花,红玫瑰很漂亮,也很香,她拿着小心翼翼的,怕弄坏了,毕竟是他送给郑因的。

周沫看着车窗外的街道,不觉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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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公司,周沫敲了敲总裁办公室的门。

低沉有力的一声:“进!”

周沫推开了门,拿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了陆行安的办公室:“陆总,玫瑰花买好了。”

陆行安皱眉看了她一眼,接过她递过来的玫瑰花。

他低头看了眼,里头一张客片,他拿了出来,看了看,上面写着:我想你的时候最缠綿,无论我们相距多远。

陆行安问:“这句话是你想的?”

“不是。”周沫摇头解释:“是那家花店的店员想的。”

陆行安点了点头,只是把卡片搁在一旁,对她说:“出去工作吧。”

周沫老实地出去。

在助理室终于熬到了下班时间,周沫要回家,却被陆行安的一个电话叫住,他说:“我在贵廷跟郑小姐吃饭,花被我忘在办公室了,你进我办公室去拿花,再坐车送到贵廷。”

周沫:“……”

她十分不愿意做这种事,但是,助理似乎也就是专门做这些乱七八糟事的。

周沫先去拿了花,却发现卡片不在了,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卡片,她打给陆行安:“陆总,花里的卡片怎么没有了呢?”

这会儿周沫还在翻找。

那端男人说:“没有别找了,送来。”

“好的……”周沫灰溜溜地挂断电话,抱着一束花离开公司。

公司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一路直奔贵廷大酒店。

下班高峰时间堵车,周沫一遍遍看着手表上的时间,接孩子要来不及了。

出租车堵在路上,周沫问司机,司机说堵多久还不知道,周沫理解,只得打给米妙妙,还好米妙妙没有出差,能帮她接一下儿子。

米妙妙却说:“周沫,你脑子没毛病吧,帮你儿子的爸爸给其他女人送花?你真大度。”

周沫无语:“虽然是我儿子的爸爸,但是他跟我没有关系,郑因才是他的女朋友。”

“你敢说你对他一点好感没有?沫沫,你就是太木头性格了,你对他的这好感不一定是来自于他本人,多半是来自于他是你儿子的爸爸,潜意识里,你对他就会有感觉的吧。”米妙妙分析着。

“打住,不要说了。”周沫不想理论这件事,喜不喜欢他难道自己还不知道吗。

米妙妙最后说了一句:“反正我觉得你不应该帮你儿子的爸爸送花给那个郑小姐!万一人家父子有相认的那一天,这个后妈一定会虐待你儿子的,帮送花也是得给好女人送啊,这种货色值得你去送花吗?”

周沫莫名地有点失落:“妙妙,你太抬举我了,我只是一个小助理罢了,干预不了那么多。”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就抵达了贵廷酒店门口。

周沫挂断了电话,准备进去。

周沫一想,不知道陆行安和郑因在那一层用餐,便拿出打给他。

陆行安很快就接了,让她在楼下等着他。

周沫抱着一束红玫瑰格外显眼,很是尴尬,不多时周沫看到陆行安一身西装革履从晶碧辉煌的酒店走出来,身型挺拔,迈着长腿,笔直地朝周沫走来。

“陆总,你要的花。”周沫把玫瑰递给他。

陆行安点了根烟,抽了一口,一只手夹着香烟,一只手攥起她的手把她带到了他的车旁,隔开门口与她站在一起,他问:“只用一束玫瑰求婚,是不是显得太简单?”

周沫抬头看他,有一瞬的愣住,求婚?跟郑因求婚?

陆行安望着周沫那股子失神的样子,不觉嘴角微勾:“我事先没有准备求婚的戒指,你是女人,你认为我成功的几率大不大?”

周沫还是有些发懵,米妙妙说的话她有几句听进去了,倒不是认为自己和陆行安会怎么样,只是觉得未来的日子还很长,陆行安和儿子会不会有相认的可能?如果相认了,陆行安一定会争夺儿子的抚养权,而陆行安娶的妻子是郑因,那儿子还有好日子过吗?

周沫想了很多,但又知道自己管不了这些事,自己又不是陆行安他妈。

周沫诚实地摇头:“陆总,我不知道你成功的几率大不大。”

周沫别过头去,这个问题太不好回答了。郑因非常喜欢陆行安,而陆行安要钱有钱,要貌有貌,男人的内在方面,他在外人面前也是温文尔雅,至于私下里他的下/流方面,想必也是郑因喜欢的吧。

陆行安身上散发着一股他身上专有的味道,伸手扳过她的脸,轻声问:“你这是什么表情?不高兴了,嗯?”

☆、越是心痒,越是放不开(2更)

周沫摇头,自己为什么会不高兴?没有理由。

陆行安的眼眸里似有星辉般地盯着她看,明明没有天黑,但他的眼眸却看着格外的璀璨耀眼,周沫一时没能移开目光。

陆行安对女人不了解,此时望着周沫,他在判断,她是否吃醋了?

周沫被陆行安这样盯着看,难免脸颊就微微地红了起来,习惯性的动作又是低头。

陆行安了然,周沫低头时一般代表她的心情复杂,她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所以只能低头。

“这婚还是不求了,反正今天也没有准备戒指。”陆行安手中那一束玫瑰花,他递给了她:“这花送给你了,不喜欢你可以扔,下回重新买。”〖TXT小说下载:。。〗

周沫再一次的愣住,这婚说不求了就不求了么?

陆行安指着路边:“我还有事,你先去叫一辆出租车回家,费用公司报销,都算在你给我送花的这一趟上。”

周沫还处于迷糊中,他却已经先离开了。

手中的这束花,他说不要就不要了。

一开始,周沫不知道自己为何有点庆幸他没有去求婚,然后想了半天,周沫认为自己肯定是怕儿子将来有郑因那样的一个后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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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行安上楼一趟,大概十几分钟之后他走了出来,发现酒店外面已经没有了周沫的身影。

他本想开车送周沫,但想起他弟陆行远说的话,男人都喜欢若即若离吊胃口的女人,所以女人也应该喜欢男人的若即若离,越是心痒,越是放不开。

陆行安32年来没有这样追求过女人,倒是起了心痒的心思,不追到手不罢休。

郑因还在上班,朝九晚五的却十分不守时,她只是在家族的企业里混个日子罢了,公司的大事有大哥郑启森做主,而她,只是想混到嫁人那天,心中理想的是做另一家企业的总裁夫人,反正就是对工作这事完全不感兴趣。

陆行安的车来了,她下楼。

“行安,我今天穿着的裙子漂亮吗?”郑因上车以后问驾驶座的男人。

陆行安看也没看,启动了车:“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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