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谋--诱妃入帐-第14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冉忻尘不看四喜,只看着自己衣服上没掸干净的脚印子,“再怎样也还是脏!”
四喜眼里的水终于存不下,在掉下来之前一头扎进宁天歌怀里,胖胖的身子耸动着,却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天底下最大的悲伤莫过于此!
这种无声的哭泣比那种放声大哭更令人觉得心酸,宁天歌闭嘴,决定再不与冉忻尘讨论四喜干净不干净的问题。
自家的娃儿自个儿疼,别人哪能理解当娘的心情。
“你怎么还抱着它?”冉忻尘却见不得她这般护犊,“快把它放下,你的衣服都脏了。”
“脏便脏了吧,我不嫌弃。”宁天歌无力地抚着耸动得更为厉害的四喜,“我都抱了将近一年了,你若是看不惯就别看了。”
冉忻尘抿了抿嘴唇,想说再说什么,最终没有说,低头看了眼手里的茶盏,将茶水随手泼了。
坐回位子重新倒了杯茶,将茶盏凑近唇边,眼睛瞥向宁天歌时顺便看到了她怀里的狐狸,顿了一下,再次将茶水泼了出去,将茶盏搁在一边,从托盘里重新拿了一个。
刚想倒茶,眼角又好巧不巧地扫到托盘里有一根雪白细长的东西,掂起来看了一下,脸色一黑,想起这狐狸刚才在小几上甩了无数次尾巴,忍不可忍地将新茶盏重重搁了回去。
如此一来,有着严重洁癖的冉大院正彻底不用喝茶,连带着将小几上的所有物品都一并嫌弃了。
他却不知道,这只被他万分嫌弃的狐狸,它身上的毛是真正的无菌清洁,不管是毒物也好,各类爬虫跳蚤也罢,没有谁敢到它身上去撒野或做窝,逃还来不及。
宁天歌有些幸灾乐祸。
他不是一定要跟着么?天天与四喜待在一起,看他能忍耐坚持几天。
车子却在这时一顿,停了下来。
她正疑惑,便见一道亮光透进,一抹碧色身影掀帘进来,而马车又徐徐启动。
她的头突然疼了起来。
她最怕的就是这两个男人在一起。
便听得墨离“咦”了一声,看着扑在宁天歌怀里的四喜道:“这小家伙在做什么?”
不问还好,一问四喜哭得更为伤心,扭过身子便扑了过去,换个怀抱继续哭。
墨离一把将它捞住,坐到对面软座上边顺着它的毛边笑,“是不是你主子又欺负你了?以后你就跟了我吧,肯定不会有难过的时候。”
宁天歌拿眼瞟他,挖墙角也不是这么挖的,好歹也得她不在场的时候再挖,当然,她对自家孩子有绝对的信心。
四喜极为委屈地回头看了眼白衣哥哥,“呜呜”着又缩回墨离怀里,还是绿衣哥哥好,总是对它笑。
“好了好了,别哭了,我叫他们给你拿点好东西来好不好?”墨离宠溺地拍了拍它的背,敲了两下车壁。
卷四 朔风乍起 第一百七十九章 好了伤疤忘了痛
墨迹的大嗓门便瞬间透帘而入,“主子,什么事?”
墨离漫声吩咐:“拿壶酒过来。舒殢殩獍”
“又是酒,有什么好喝的。”墨迹不满地嘀咕着,为自己总是看得到闻得着却喝不到而哀怨,动作却不耽误,很快将酒壶递了进来。
“这就是你说的好东西?”宁天歌不以为然。
墨离笑而不语,眸子扫了一圈,用酒壶指着小几道:“就用那个代替酒杯了吧。”
正是被冉忻尘抛弃了的茶盏。
酒香浓郁,刚从壶嘴里倾洒出来便香了一室,四喜早坐了起来,湿漉漉的小眼睛紧盯着呈弧线落入茶盏的酒液,一脸的跃跃欲试。
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
上次才喝了两口就醉得不省人事,现在却闻着那酒香便在那流口水,仿佛喝酒多年的老酒鬼。
“喝吧。”墨离将一盏酒递到它面前,循循善诱,“我府里可有的是天下最好的美酒,你若跟了我,那些酒都随便你喝。”
四喜顾不得回应他,早埋了脑袋在茶盏里,伸着小舌头在那里面舔啊舔,舔几口就稍微抬起头来吧唧几下嘴,体会一下这人间美味,还没体会过来又赶紧低下头去舔,生怕被人给抢了。
宁天歌支着头,歪在小几上看它喝,心里默默数数。
用不了数到十,它肯定倒。
果然,初次闻着酒香便熏熏欲倒的四喜,这次虽有所进步,但还没喝完茶盏里的一半酒,便坐在墨离腿上晃脑袋,边晃边看着剩下的酒,挣扎着不肯倒下,想要将那酒喝光。
“好喝么?”墨离低了头,笑吟吟地问。
四喜醉眼朦胧,抬起脑袋朝他象小猫儿一般“呜”了一声,在他温柔的笑容与抚摸下,终于坚持不住,软倒在他身上,那神情还是一脸的陶醉与回味,万分满足。
墨离将它的身子挪了挪,调整到一个更为舒适的位置,四喜迷迷糊糊蜷起四条短腿,将脑袋拱进他的掌心蹭了蹭,很快便传出四喜式的呼噜。
那是一种依赖与眷恋的姿势。
墨离噙着一丝纵容的笑意,看着睡得连抱出去扔了都不知道的四喜,修长的手指在它又密又长的毛发间轻轻梳理着,而四喜则在睡梦中无意识地砸吧着嘴,很是意犹未尽。
车厢内一时极为安静,只有车轮滚动声与四喜的呼噜声,这一人一狐,这画面竟是这般和谐,宁静与温馨。
便是连冉忻尘,亦将目光转了过来。
他有些微的惊讶,虽然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惊讶于墨离为何对这狐狸这么好,象他那样的人,不是更应该嫌弃这些脏脏的东西才对么?
而这惊讶之下,他还有一丝说不清的滋味。
尤其看到四喜对墨离的依恋,那种怪怪的感觉更加明显,这狐狸怎么可以跟这人这么亲热,它明明之前还想着讨他欢心。
他却忘了,刚才他是如何对待可怜的四喜的。
心里十分不舒服。
冉忻尘沉着脸,象座冰山似地坐在一旁,将脸别了过去,与车厢内的气氛格格不入。
宁天歌看了他一眼,饶是她心思玲珑,这一刻却猜不到这个简单的人心中的想法,只当他还在为刚才被四喜弄脏了衣服在生气。
给自己倒了盏茶,她斟酌着说道:“冉院正……”
“别叫我院正。”冉忻尘语气不是很好地打断她,“说了不要泄漏我的身份!”
不叫院正,那叫什么?
“那……冉忻尘?”她不太确定地道,“这也未必能万无一失,有不少人都听说过你的名字。”
喝了口茶,她琢磨着怎样称呼才好,要么就用个假名,这样谁都猜不到。
“叫我尘。”冉忻尘很快接口,说得十分自然。
“噗……”一口茶水尽数喷出,宁天歌咳得岔气。
尘?
一想到要这样称呼冉忻尘,她便觉得满身起鸡皮疙瘩,这这……这也未免太过亲昵了。
冉忻尘则不快地盯着她,“怎么,不好么?”
“不是不好,”宁天歌连忙摆手,免得他一不高兴又发什么让人无法解决的脾气,“只是……再想想吧,也许还有更好的。”
“那就这样吧。”冉忻尘点头,一锤定音,“我觉得这个挺好。”
宁天歌心里吐血,她真不觉得好在哪里。
“冉院正,以我看,还是改一个为好。”墨离不紧不慢的声音适时插了进来,“陈冉这个名字我便觉得不错,既不失了你的本名,念着也顺口。”
“安王殿下,我觉得不怎么样,你若是觉得好便这么称呼吧。”冉忻尘并不打算卖他面子,看着宁天歌道,“你就不要改了。”
宁天歌拭去唇边的水渍,笑脸迎了过去,“冉院正,其实吧,我也觉得陈冉这个名字很好。”
冉忻尘默了一下,冰山一般的脸竟然微微地笑起,嘴角梨涡隐现,“那好,你可以叫我陈冉,但是我以后也会叫你歌儿。”
宁天歌手一抖,盏里的茶水泼出来过半。
“你可以选一个你喜欢的。”冉忻尘表现出难得的慷慨,“你可以选择叫我尘,我叫你宁主簿,也可以选择叫我陈冉,我叫你歌儿,不管哪个都随你。”
宁天歌觉得,她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艰难的选择。
她可不可以都不选?
眼风里,墨离擎着酒壶饮了口酒,一派悠闲自在。
她只得自食其力,决定再劝上一劝,“冉院正,你看,你叫我宁主簿,我叫你陈冉,这样是不是比较相配?”
冉忻尘想了想,赞同地点头,她顿时松了口气,却听得他说道:“尘与歌儿也确实般配些。”
……
她头疼地揉着眉心,“冉院正,我是男子,你不觉得歌儿太象女子了?”
冉忻尘一怔,沉吟道:“经你这么一说,确实有点象,那就改一个吧。”
宁天歌静待下文。
“就叫小歌,你觉得怎么样?”冉忻尘眼睛一亮,眼中神采大绽,却并不等她回答,自己已喜滋滋地接了下去,“嗯,就小歌。”
宁天歌默然,不再发表任何见解。
“天歌。”墨离眼梢一抬,笑望着她。
她实在没什么心情,挑眉道:“殿下有何吩咐?”
他倾城一笑,“叫我离。”
……宁天歌有暴走的冲动。
暗暗作了几个深呼吸,她展开笑颜握着拳头拖着长音柔柔地唤了一声:“离——”
墨离浑身一震,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有些僵硬。
“离——你喜欢么?”宁天歌面若桃花眼梢含春咬着牙问。
墨离抚着四喜的手慢慢收紧,脸上却是一派柔情,“喜欢。”
“殿下!”冉忻尘脸上的笑意荡然无存,冷着脸看向他,“今日身体可有感觉不适?”
“没有。”墨离侧眸微笑,“我的身子好得很。”
“那只是表面而已。”冉忻尘摸了摸他的宝贝医箱,“殿下体内的余毒还未完全清除,还是请回车内躺着静养才好。”
“无妨。”墨离眼眸一转,将酒壶放下,抱着四喜顺势躺下,“不过既然冉院正都说了,躺着也好。”
冉忻尘垂了眸,看着衣袍上的梅花印子,淡淡道:“这里人太多,会空气不好,不利于殿下休养,我看殿下还是单独一辆马车比较好,对于医治也有好处。”
“哦?我倒觉得这里空气不错。”墨离斜靠着软枕,一头墨发自枕边缓缓流泄下来,有些漫不经心。
冉忻尘抿了唇,忽而侧脸转向宁天歌,“小歌,你是殿下的主簿,是不是该劝劝殿下?你该知道,殿下体内的毒,可只有我能解。”
宁天歌很无辜地抬头,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呆子竟如此懂得威胁她了?
受够了这种当肉夹馍的滋味,她瞥向墨离,“殿下,是你自己下车还是我请你下车?”
——
因为出城时耽误了一些时辰,中午时分墨离并未找客栈打尖用饭,而是命人去买了些熟食回来,在路上简单地用了些,依旧命人连着赶路。
众侍卫都明白眼下形势,在路上耽搁越久,边境线外的变数就越大,因此只在路边啃了些干粮稍事休息,毫无怨言。
宁天歌总算得了半天清静。
墨离并未为难她,十分配合地下了车,至此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总算结束,若是非要得出个胜负的话,冉忻尘应该算是暂时占了上风。
看得出来,自从墨离下了车之后,他的心情便有所改善,甚至可以说相当不错,至少坐在一边看他的医书,没有再提什么令宁天歌无法接受的要求。
如此赶了一天的路,到了傍晚,众人行至一个颇大的镇子,墨离便决定在那里歇脚。
随行侍卫众多,又有一辆灵车,进入镇子毕竟不太好,因此墨离便让大部分人护着灵车在镇外搭篷过夜,只带了十来名侍卫进镇住店。
两辆马车并不显眼,沿街行去并未引起过多注意,倒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