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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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厉耀眼的剑光,就像乌云弥补的黑天里,稍瞬即逝的闪电;链子锤的呼啸,就像暴雨来临时的狂风;而雄鹰的隆隆大笑,就像是滚滚的沉雷!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一切都已归于寂静,惟有滴答,滴答的水珠落地声,在单调地响着。[小说网·。。]
老古德林仍然稳稳地坐在桌子后面,火光照在老头儿的脸上,一道血线从嘴角整洁的胡须挂下来,染红了浆洗的领口。
雄鹰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客栈门口,将身形隐蔽在外面的黑影里,他不再发笑,只有那双魔眼仍然清晰可辨。
“古德林老爹,剑法很不赖嘛,比你那个废物蛋儿子强多了,”语气轻松依旧,声音逐渐远去,“只是大爷没功夫多耍啦,以后要是有机会,咱们会再聚聚吧。”
古德林没有起身,也许是没法起身,他的左肋受创不轻,一时半会儿连话都说不出来。他将目光投向水滴落地的源头——自己左手的长剑,嘴角溢出一丝冰冷的笑。
滴答,滴答。
滴落的水珠是红色的。
滴答,滴答。
一连串血珠,从冰冷的剑刃滚落在木地板上,落在地上形成一小摊,摇曳的火光照耀下,好像又是黑色的。
“我操,这老东西……真他妈狠……”
雄鹰竭尽全力地跑着。他胸口剧痛,眼睛发花,大口地喘气,感觉到自己的体力随着鲜血不断从前胸伤口里涌出,两条腿就像是踩了棉花似的软。
那老头儿,剑真他妈的快。自己眼睁睁看着他出剑,可链子锤还没抡起来,胸膛上已经被开了个窟窿!
好在剑锋入肉之前先碰到了银项链上的骷髅吊坠,所以偏了那么一点点,否则捅穿了心脏当场就玩儿完;也亏得自己的链子锤仍然抡了出去,虽然受创后力量削弱了不少,但那一下子挨实了,老头儿的肋骨起码也断了两根。
眼下最糟糕的就是按照现在这身体状况,继续跑下去不出片刻,只怕就会流尽鲜血惨死街头。
“不能回那小楼。”他喃喃地说。
低头看着一路洒下的血迹。自己已经留下痕迹了,跑回去不但逃脱不了追捕,反而还会拖累了汤马士大妈和珍妮。
也不能向城外跑。杀子大仇不共戴天,那老东西绝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皇家卫队的人虽然没出现在客栈,但是一定早就封锁了各条交通要道,尤其是城门。而自己伤势沉重,遇到任何一个杂兵都只有玩完的份儿。
想到这里,他又向远处黑山方向望了一眼,颇有点担心:那老东西说安东尼招供了所有的情况,也不知是真是假。可不管怎么说,陵墓的地势相当险要,独眼龙副官又是个仔细的人,总该不会被敌人摸进窝里干掉吧?况且经过自己三番五次的折腾,皇家卫队里又还剩下多少好手呢?
雄鹰冷笑起来,甭管别人,只要有绞索在,那小子一个人就能干掉十个皇家骑士。
一阵冷风吹过,刺激得他一阵咳嗽,就在此时,风中传来了一些奇特的声音,雄鹰竖起耳朵,那是上百人的喧嚣声,嘈杂得很,有马蹄声,有人在喊,还有武器和铠甲因为跑动而碰撞的金属声。
“他妈的,老东西果然在撒谎,那战马的铃子声,应该是皇家卫队的精锐部队。”
皇家卫队的精锐没出城!
“老子就说么,那老东西最痛恨的是本大爷,脑子里只是想着怎么砍下老子的脑袋,一时半会儿哪儿会想到去抄大爷的老巢?”
雄鹰放下心事,咧嘴笑着将鼻子和嘴巴里溢出来的血用袖子一抹,捂住伤口拼命地向没人的小巷里跑:“他妈的老东西,原来使这种小奸计来分大爷的神,可惜照样儿没能奈何得了大爷,哈哈哈!”
他正得意,突然听到喧嚣的人声中隐隐夹杂着狗吠。
“老王八蛋……”雄鹰喃喃地骂,他就算用屁股去想也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大爷今儿个算栽了,看老子伤好了之后怎么收拾你!”
细细密密的雨丝和朦朦胧胧的雾气之中,无数支防水火炬在大街小巷乱晃。偶尔一两个圣光弹划过夜空,使街区亮如白昼,在火把和圣光的照耀下,可以看见盔明甲亮的骑士们在大街上纵马飞奔,马蹄下水花溅得老高。
老古德林冲在追捕队的最前沿。一番包扎之后,他穿了一套轻便的铠甲,以便将密集犹如甲叶一般的勋章挂在胸前。老头儿看上去神采奕奕,尽管此时呼气吸气都能使断骨剧痛,可他仍然行若无事地骑在马上向周围的骑士们大声发布命令。
“所有人都带上狗,从临街向那边包抄过去,但是要非常小心!”他鼓足了丹田之气高喊,务必让所有的骑士甚至民居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个土匪已经被逼入绝境,就像一只受伤的狮子,非常危险,一旦拼死反噬,可是非常不妙的事。你们发现了他,就立即向我报告,我将亲手逮捕他!”
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心理陷阱,他妈的老梆子,居然跟我玩儿这套。”雄鹰冷笑,额头上不住淌下冷汗。
这是老东西的战术,他要让自己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那副精神百倍的死样子,好让自己会对造成的伤害产生怀疑,对自己的武艺产生动摇——人一旦丧失了自信和斗志,就丧失了抵抗的力量。
身体忍耐力可与断掉尾巴逃生的壁虎相媲美的悍匪来到一座民居的墙角下,先是长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一跳,伸手抠住瓦片,强忍剧痛像活壁虎一样爬上屋顶——该死的杂种狗,这下看你们还能嗅得到本大爷的气味儿?
他满脸都是油汗和鲜血,站在屋顶上四下一看,只见到处都是明晃晃的火把和铠甲,雄鹰不敢暴露自己,他猫着腰在屋顶的阴影里小心地移动,然后捉住机会,就像猫一样跳到另一间民宅的屋顶。就这样翻越了两条小街,终于脱出了火把的包围圈,将狗叫和人喊马嘶都甩在了脑后。
终于脱险,他松了一口气,一个支持不住,稀里哗啦地从一扇窗撞入了一所民宅的二楼。
雄鹰勉强坐起身,努力向四周聚焦目光:破旧的民宅里空无一人,但显然并不是无人居住,乱糟糟的被子堆在床上,还有吃剩下的水果和垃圾散乱地丢在地板上。
他身子一软,再度躺倒,心情轻松不少:毫无疑问屋主是个夜里讨生活的人,所以在这种大雾之夜仍要出门,十有八九是城内黑帮成员的住所——尽管地下黑帮跟自己的关系变得够糟,可比起被皇家卫队逮住绞死,眼下的处境算是好得太多了。
他扯下衣服,粗略包扎了一下。刚才集中精力没命价逃,这会儿放松下来,只觉得头晕眼花,倦意上涌,恨不得就此一躺不起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猛又想到了安东尼,脑子不由一机灵。
现在安东尼还没招供,皇家卫队也还没去搜山。可是明天呢?后天呢?必须设法出城,再不行也要把这重大变化通知独眼龙他们。
“应该去红跑鞋酒馆找阿方索……”想是这么想,可身体发木,实在不听使唤了。
雄鹰一咬牙,想到了原先审问绑票财宝埋藏在哪儿的法子,他吃力地先除掉靴子,然后把左脚被血浸透的袜子脱下来,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地嗅。脚臭和血腥混合成了一股让人恶心的气味,才吸了一口,人已翻过身干呕起来。
“妈的,真提神醒脑……”他苦笑,“老子发誓,迟早让那老东西把大爷两只袜子一块儿吃下去……”
突然,楼下的客厅有了动静。雄鹰勉强爬起来,擎出链子锤,人小心地蜷缩在阁楼里,尽量不让血滴到地板上。
“头儿,您猜猜我今天看到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上来,大嚷大叫,“我看到了雄鹰!他妈的,黑山的雄鹰!那个家伙居然在城里!”
这个声音好熟悉耶,雄鹰皱了皱眉,仔细回想,脑子里终于浮现出一张猥琐的脸。对呀,这不是维德嘛。
在见到雄鹰扮装的撒拉逊女人之后,维德头绪乱糟糟地离开了红跑鞋酒馆,他又打算做几个案子,可因为心神不宁,非但失手,而且被失主当场拿获,吃了一顿饱揍。
没多久,整个儿地下世界里到处都传来皇家卫队戒严城门内外的消息。
维德得知后心惊肉跳,那人果然是雄鹰!所以他立马赶回城南来到秘密集会场所,打算向首领报告此事。
可是当他推门而入,却发现平时热闹的聚会场所竟然空无一人。
“这真是怪了,”维德嘟囔了一句,“人都哪儿去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楼上有些响动。
维德皱了皱眉。
“头儿,是你吗?”他一面喊着,一面登上楼梯,“我是维德,您听我说,黑山的雄鹰就在城里,多尔大街被封锁了……他就在距离咱们两条街的地方!”
他爬上楼梯转过身,就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己所说的那个人正在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黄红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呈现出一种妖异的光芒。
“数学错误,”雄鹰满身血迹地坐在距离楼梯不远的地方,仍然懒懒地笑着,好整自暇,“不是两条街,是在距离你三点三码的地方。”
维德一个字也说不出,不知怎地,他看到雄鹰两腿就不自觉地发抖。
“我们又见面了,维德,”雄鹰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我还不知道,原来这儿是你的头儿的地方,是巴兹吗?不是?那么让我猜猜,这宅子的主人就是城南帮的戴瑞喽?你不给巴兹干了?”
雄鹰的消息相当灵通。作为城南新崛起的盗贼帮的首领,戴瑞年轻有为,能和巴兹分庭抗礼。尽管是在“歪嘴的思想者”全盛时期,也控制不了那些活动在南区的小偷,他们都向戴瑞交税进贡。
地下世界的竞争非常残酷,自从前几天“思想者”在黑山栽了一个大跟头的消息传开后,谁都觉得老巴兹不中用了。戴瑞也加紧了活动,有不少像维德这样活动于北区和市场区的小偷也被他收拢到了旗下。
“看着吧,要变天了。”
百分之八十的城内小偷都这么说,这两名新旧黑帮首领的交锋,很可能让王城的地下社会下一场血雨。
维德用力摇头,后来一想不对,于是连忙点头,他觉得舌头好像粘在了下颌上:“我,我跟鲁克,都,都已经……”
他不安地扭动着身子,双手绞在一起,脑袋转来转去。
雄鹰偏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维德的表演:“你小子真是万年跑腿命。好了,别傻站着,立马给我找件干净的衣服,再拿点儿面包和酒来,快点儿。”
维德忙不迭答应,他刚要转身下楼,突然雄鹰又叫住了他。
“趴下,别做声,”雄鹰暴躁低声道,他目光炯炯,血红的瞳孔里满是杀气,“有人要进来!”
“啊,估计那是头儿……”
维德还没说完,楼下的门突然开了,他惊讶地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天哪,那是首领……”
“蠢货,闭嘴。”不容他继续讲话,雄鹰一把揪住维德的衣服,拉着他一块儿匍匐在地板上,捂住了小偷儿的嘴。
他们看得非常清楚,不可一世的城南帮首领浑身是血,一条腿好像也断了,身上横七竖八多了二十几条伤,都在汨汨地流血,好像是跟熊或狮子肉搏了一场似的。
戴瑞一进屋,立即失魂落魄地靠在墙上,慢慢滑落地面。然而下一秒钟时间,就听“轰隆”一声,大门旁边的墙壁开了一个大洞!
碎砖碎石稀里哗啦地散落一地,巨大的紫色身体轻而易举地撞进了房间。戴瑞立即跳了起来,他大声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