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枚金花钿-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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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藏在哪里了。昨晚临走时我问医生了,那两人三五天醒不过来,就算是醒了也不怕,通缉犯的口供也不可靠,反正是死,破罐子破摔,所以不愿意老实交代。”
盛国强想了想道:“虽然有点儿无赖,但这一招可行。遭遇杀手倒未必算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但那杀手就是威廉姆斯雇的,他心里有数,必然不敢把事情闹大。闹大了,跑不了的就要牵扯上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到时候金花钿就算是找回来了,自己也搭进去了。孰轻孰重不用我们说,他自然会掂量。”
“嗯,虽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是至少能拖一拖。”唐泽道:“咱们也能有时间从长计议。当时没和他商量好,赶紧给王坤打电话,就是这会儿也不知道迟了没有。”
“没迟。”林默然胸有成竹地道,然后伸手在口袋里掏出个小纸袋来。
说是小纸袋,当真是小,只比银行卡大上一圈,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装着什么的东西。
林默然拿了块绒布放在茶几上,把纸袋倒过来拍了拍。一个小小的布团落在了绒布上,布团落下便散开了,里面是一枚金花钿。
唐泽瞪大了眼睛,他不用再看第二眼就能断定,这枚金花钿正是王坤藏在身上的那枚。
唐泽有些郁闷地说:“这不是王坤手里的金花钿吗,他什么时候给你的,我都不知道?”
这两天他和林默然几乎寸步不离,为什么王坤将东西给了林默然不给他,而且林默然还瞒着他。
“我也是才发现的。”林默然解释道:“昨晚上你去办住院手续的时候,正好汪队的手下来找他有事,王坤偷偷摸摸地把这东西交给了我,说先放我身上。当时到处都是警察,我见他那样子似乎不想让人知道也就没吭声,还以为他是怕大儿子再找麻烦,所以把银行卡什么的放在我这里呢,就先收下随手放在口袋里了。”
“你也太粗心了。”唐泽接着又嘟囔了句,“他也太不小心了。”
万一【〃文】不留神丢【〃人】了或压坏【〃书】了,可是【〃屋】修都没处修去。
林默然摇摇头道:“王坤一直将金花钿当做他儿子的命,我说什么也没往那上面想。何况我们看见他是把金花钿装在盒子里的,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拿了出来。还是刚才在来的路上,我闲来无事将纸袋拿出来看了看,当时吓了一身冷汗。你睡着了,车上又那么多人,我也不好多说,就拖到现在了。”
王坤有多在意这金花钿,唐泽自然是知道的。若是换了他也不会想到王坤会将这东西托付出来。
华语轩戴上手套,将金花钿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道:“我虽然一直在研究这东西,但是真品还从未见到过。没想到这一趟收获这么大。”
将世上所有的宝物都收入囊中是不可能的事情。对华语轩这样的学者来说,他们的心很大但是不贪,他们更注重的是研究。再值钱的东西,再年代久远的宝藏,他们不需要有拥有权,只要能够让他们看看、研究研究就心满意足了。
盛国强将那枚林默然鉴定过确认是真品的金花钿,拿在手里仔仔细细地看了又看,半晌放下道:“确实是真的,这金花钿我见过一回。”
“什么时候?”唐泽赶忙道:“是不是开始被威廉姆斯买去的那一枚?”
这样的金花钿一共有五枚,目前唐泽可以确定的有三枚。其中自己父亲手里有一枚,威廉姆斯买走一枚,这里一枚。但是剩下的那两枚,似乎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说起来……”盛国强眯了眯眼道:“小唐,你父亲是做生意的吧。”
“是。”唐泽道:“我家是开珠宝公司的。”
唐泽忙从口袋里拿出名片盒,给盛国强和华语轩双手各递过去一张。
虽然唐泽自己说,在他小的时候家里还是很穷的,但这些年来养尊处优,富二代的毛病多少还是染了点儿的。好在他不张狂,不会因家里有点儿钱就觉得天下第一,世人都要站在自己脚下。特别是在大部分情况下,他能很清醒地分析情况,知道哪些人确实不如自己,哪些人是不可小觑的。
比如眼前坐着的两位老学者,他们家里未必有唐泽家里富有,但是见过的值钱的东西,见过的有钱人,只怕完全不是唐家可以比的。
唐泽此时特别低调,绝对一副懂事的后辈模样,一点儿看不出富二代嚣张的影子来。要不是林默然看见过他对那几个小混混不可一世的样子,还真觉得这个年轻人从骨子里就是那么斯文呢。
“你父亲很喜欢收集古玩吗?”盛国强看着名片皱了皱眉道:“宝林珠宝,你父亲是唐本中吧。我以前见过你父亲,不过是好几年前了,跟他也聊过几句,不像是喜欢古董的人啊。”
说到这儿,唐泽也跟着皱起了眉,仔细地想了想说:“说起来,我父亲好像是不喜欢古董,我家里也没什么古董。资金充裕的时候,他宁可多屯点儿金条。总跟我们说,还是黄金保值,还是黄金实在。”
“对,你父亲是这个调调的。”盛国强笑了一下,显然是更详细地想起来一些往事。他的年纪虽然大了些,但是身体和记性都很好。有些以前的事情,哪怕当时不是特意去记的,稍微提起都能回想起来。
“我记得他是很不喜欢古董的,不喜欢到了有点儿排斥的地步。”盛国强奇怪地道,“其实很少有人不喜欢古董,买不起的另当别论。但凡是有这个能力的,无论是从欣赏的角度,还是从投资的角度,特别在这个古物越来越值钱的年代都会有一些兴趣。当时我们在一起聊天,前面聊得还挺好,只是一说到古玩,他的脸色不太好就借故走开了。”
盛国强不可能记错,他这么一说大家也都跟着觉得奇怪起来。如果说唐本中是个古董迷,让儿子倾尽全力收集一套古代金花钿那很正常,但他似乎对古玩讨厌到了不愿多提的地步,那这种行为就有些蹊跷了。
林默然疑惑半晌道:“可能金花钿对他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要不然就是他也知道鲁班盒藏宝图的秘密?”
“这不可能。”唐泽一挥手确定地道:“要是我父亲知道鲁班盒的秘密,一定会让我同时找鲁班盒的。再说他瞒着我有什么意思,就算是他找到了金山银山,还不是留给我们吗?”
要不是唐泽自小在家备受偏爱,这么一说差点儿都要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了。
众人想想觉得唐泽说的也很有道理,唐本中瞒天瞒地,也没有必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这又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他若是真的找到了鲁班盒和金花钿,寻宝更是个艰巨的工程,怎么可能把朝夕相对的一家人都瞒得完全不知呢。
唐泽想了想又道:“这问题似乎我也问过,不过没有得到答案。但是从他的语气中,我觉得应该是有特别的意义。等下次有机会,我再仔细问问他。”
看来唐泽跟他父亲的关系是很好的,没有什么不能问,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这不过是个插曲,说过了就罢了,谁也没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众人讨论的话题,很快回到了如何对付威廉姆斯,重点是怎么从威廉姆斯手中拿回鲁班盒,最好顺便还能拿点儿别的东西。
一时间小会议室里的气氛严肃起来。威廉姆斯本身就是一个骗子,摸爬滚打了这些年,估计已经是无坚不摧了,想要骗他谈何容易。
众人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个头绪,正苦闷着有人敲门,只见盛夫人推门进来,看着四个人皱着眉头的苦相,笑道:“这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吃饭了,都歇一歇吧。”
盛夫人倒是没少见这样的一幕,古董这一行水太深,就算是盛国强这样的老行家,也难免有把不稳的时候。所以有时候就难免出现这种情况,朋友拿着东西上门,让盛老给鉴定一下或者讨论一下,遇到难题,几个人就瞪着眼睛盯着桌上的东西一起发呆。
盛国强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起身招呼大家:“对,先吃饭,慢慢想。小林有好些日子没吃过盛伯母烧的菜了吧。”
“是啊。”盛夫人拉着林默然的手边往外走边说:“伯母还记得你喜欢吃什么呢,糖醋排骨,东坡肉,红烧蹄髈,全是肉,没肉就不吃饭。你看你这么瘦,现在还那么挑食吗?”
“早不挑食了。”林默然不好意思地笑笑。小时候自己无肉不欢,一天不吃饭可以,但是一顿饭不吃肉不行。也亏得林霍还算能赚钱,要不然真养不起这样的孩子。
不过林霍失踪后,林默然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即便是自理能力很强,也不再那么计较吃喝了。很多时候一包方便面,或者门口小摊上一碗三鲜炒年糕,也就打发了。
盛夫人的手艺很好,记得林默然喜欢吃的菜,烧了一桌子的肉。大家一时将脑袋清空,什么也不去想先填肚子。
一顿饭吃得很舒服,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一下大家焦躁的心情。林默然和唐泽两人想换换脑子,便下到一楼在文玩店里转了转。
林默然是内行看门道,唐泽则是外行看热闹。两人正在字画展示区看着,便见前面的柜台上,店员和一个顾客争执的声音大了起来。
顾客是个大嗓门,一嗓子出来几乎全店都听见了。他喊道:“你凭什么说我的东西是假的?”
古玩店大概是这世上极少将买和卖融合在一起的店了。盛国强这里即卖出也买进,在某种程度上和当铺很像,不同的地方就是,这里没有死当活当的说法。卖了就是卖了,无论多少钱,这东西再也赎不回来了。
“是的,先生。”店员是个小姑娘,说是个小姑娘,其实也有二十七八了,不过娃娃脸显年轻,复旦大学考古专业的高材生,眼睛特别毒。一般的仿制品都逃不过她的眼,店里的古董收进基本上都是她在把关,实在不能肯定的才会去请教盛国强。
顾客有点儿激动地说:“这,这怎么可能是假的呢。我可是花大价钱买来的,你个小丫头到底懂不懂,把你们老板喊来。”
娃娃脸店员笑眯眯的,脾气很好,被人怀疑是外行也不生气,还是和声道:“您这个东西真的是赝品,我给您解释一下,您就清楚了。”
唐泽好奇过去听着,林默然也跟了过去。
只见桌子上铺着绒布的大托盆里,放着一个直径约六十厘米的青花瓷盘。看上去倒是好看,白釉蓝彩,碗里绘蓝彩折枝花草叶纹,碗沿上还有条彩和点彩,而且保存得十分完好。
不过,林默然皱了皱眉头,似乎陷入了沉思。
卖家一万个不信任,不过可能见对方是个笑容满面的小姑娘,倒是也没再发飙,犹豫了一下道:“那你说说看看。”
娃娃脸店员让人给顾客倒了杯水道:“唐五代时,瓷胎是由单一的瓷石构成,那时候的东西都比较小。而宋末元初才发明了瓷石掺和高岭土的二元配方,二元配方使瓷胎中三氧化二铝的含量得以提高,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瓷胎在高温条件下的变形,保证了大件器物的制造,同时提高了烧制温度,使瓷化程度增加。在此基础上,景德镇才能够烧出体型巨大的青花器。”
一连串的术语让顾客有点儿蒙,娃娃脸店员见他一脸的茫然,便又简单地解释道:“也就是说您这个青花瓷的图案,是典型的唐朝特色。但是唐朝的工艺有限,这样直径达到六十厘米的大盘是根本做不出来的。能做出这种规格尺寸的大盘,最早也得是宋末元初。而无论是元是宋,各个朝代都会有自己的特色,所以这东西就有些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