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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剑皇重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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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你三招·!”巨剑横开,“锵”的一声,剑尖砸到了地上,铁大师傲然道。“只怕不用三招·!”凌风双眼中射出两道冷光,同时身形往前快速飞奔,手中的剑闪电一般的刺了出来,铁大师撇了撇嘴角,眼神里闪出一丝不屑,单臂一甩,那柄巨剑呼啸着就向着凌风砍了过去,看那样子,凌风不躲开的话,只怕会被拦腰砍断。

“当·······”一声长音,那握在铁大师手中的巨剑竟然脱手了,紧接着,一点蓝光闪过,铁大师反应过来的时候,凌风手里的七星剑已经指在他的咽喉之处了。

作坊内顿时一片寂静,打铁的加火的闲聊的,几乎在同时闭住了嘴,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两名靠的最近的护卫更是恨不得将眼珠子瞪出来,他们并没有看出什么特别来,就只看到凌风往前一刺,然后铁大师就像中邪了一般将手里的巨剑给扔掉了,谁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了,要知道,铁大师可是一位八段的大地斗师,一生浸淫兵器,要说他连一招都接不了,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得罪。”凌风倒转剑把,往后退了一步,收了七星剑,铁大师犹自还在震惊当中,他这一生,能把剑指到他咽喉的,凌风还是第一个。“好快的剑,你刚才刺了多少剑?”铁大师开口问道。

“一百八十八剑。”凌风也不隐瞒,如实回到,他刚才那一招看上去虽然很普通,但实际上一瞬间已经刺出了一百多剑,因为出剑的速度实在太快,才使得肉眼看起来就像是只出了一剑而已,单剑之力虽然无法跟巨剑相比,但是瞬间一百八十八剑的力道足够震脱铁大师手中的大剑,更何况铁大师事先并没有防备。

“你是我见过的,使剑最快的,就算是白衣柳胜也快不过你。”铁大师悠悠的说道,站在凌风身后的两名护卫再次身躯一震,白衣柳胜那是什么人物,那可是天下公认的第一快剑手,大师竟然说少爷的剑比柳胜还快,这简直是耸人听闻啊~!

“大师言过了。”作为一个剑修,单说快字,在前世的修行界就无一人能超过凌风,更何况是这个世界使用笨重大剑的斗者,虽然有这样的自信,但是凌风心里倒是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能力,剑虽然快,但是威力并不大,出其不意可以,长时间的缠斗必然抵不过大剑,而且这个世界的斗者多数采用战魂作为主手武器,关于战魂到底有些什么特殊能力,凌风自己更是模棱两可的,虽然古语有云唯快不破,但是快归快,要是没有力道,就像是秃头毛笔扎别人一百下一样,不痛不痒。

章九 离家准备

“少爷天赋异禀,老朽佩服。”铁大师抱了抱拳,由衷的赞叹,凌风微微一笑,再次谦虚的摇了摇头。“去把少爷其余的东西拿来~!”铁大师喊了一声,立在不远处的一名汉子立马往后跑了去,没一会儿,他就提着一个皮带出来了,身后还背着一副弓箭,那皮带上扣着十把乌黑的短刃,短刃只有十几厘米长,刃端弧度较大,与刀柄相连成半月形,看上去十分怪异。

凌风将皮带接了过来,用手指在短刃上摸索了一下,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铁大师对于凌风要的这几把短刃却是极为的赞赏,眼露闪光的道:“这种飞刀,如果腕力得当的话,可以扔出去再收回来。”凌风笑了笑,两指捏住飞刀,往外一扔,只听的一声厉响,一道黑色的光芒就飞了出去,那光芒像是月牙一般,在铁大师的身后饶了一圈后,准确无误的又回到了凌风手中,两名护卫立马大声赞叹,铁大师摸了一下下巴,却是难得压低了音量,“少爷,这种短刃,可否当做咱们下一季度的新品上市?”

两名护卫听到这话顿时神色一变,铁大师这番话分明是说,这短刃乃是凌风发明的,这怎么可能?微微怔了怔,凌风在定做的时候倒没有多想,这回旋刃乃是他惯用的暗器,他只是没想到,这个世界居然没有这种暗器存在。

“如果大师觉得没问题,我当然愿意。”凌风微笑着点了点头,铁大师眼中闪过一丝喜色,之前比剑产生的一点不愉快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凌风又看了一下那副弓箭,确认无恙之后,装了满满一箭筒的精品长箭,这才离开了自家兵器坊。

目送着凌风离开,两名陪了他一行的护卫却是神色各异,“我觉得,咱们家少爷以后一定是响当当的人物。”良久,其中一名护卫才感叹的说道,“那还用说,光凭刚才那一手,只一剑就震脱铁大师的大剑,这就足以让少爷名满全国了。”另一名护卫同时附和道,两人接着唏嘘了起来,既羡慕又崇敬,十六年的废柴名头,一经取掉之后,竟然是这么的惊艳。

凌风倒没有想到自己给别人带来了多大的震撼,因为启程的日期将近,他要尽快准备好自己路上要用的东西,没有家族的商队带着他,光凭自己横跨大半个拉雅帝国去到中原腹地的帝都,准备不充分的话会有很大的麻烦,而且极可能误了帝国学院的招生日期,更何况,凌风还要在路上想办法凑齐这四年的学费跟生活费。

“少爷,夫人请您过去。”凌风正按照着一张清单整理自己的东西,门外走进来了一位侍女,凌风抬头一看,这少女正是母亲身旁的贴身侍女,“啊?有重要事吗?”凌风看了看桌子上一堆零散的东西,朱砂,黄纸,毫笔,以及各色颜料外加一大堆的画纸都还没有整理,心里想着现在不弄好,只怕晚上要熬夜。

“好像很重要。”这位贴身侍女轻声回道。“那好吧,我这就过去。”凌风只得放下手底的事情,整了整衣服跟着侍女来到了母亲所在的院子,凌家很大,光是从凌风自己的院子步行到母亲住的地方,就要花费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

“母亲。”凌风推开门走了进来,花雨蝶正细细的叠整着什么,看到凌风进来,赶紧转过身到:“你这孩子,一整天到哪里去了,娘派人找了你好几趟。”“我去兵器坊拿武器了。”凌风如实回到,“来来来,试试这件衣服。”花雨蝶也没细问,而是将凌风拉了过来,将一件银丝编织的马甲套在了凌风身上。

“母亲,这还未至夏,穿这件衣服,有点凉把?”凌风打量了一下,这分明就是一件汗衫,这时节才刚入春,天气还冷得很。“傻孩子,娘会这么糊涂么,这可不是让你在外面穿的,它叫玉银宝甲,是给你防身用的。”花雨蝶笑着用手指顶了顶凌风的脑门,然后将马甲的纽扣系了起来,“尺寸刚合适。”不知怎么地,花雨蝶笑的很开心。

“玉银宝甲?”凌风用手指摸了一下,这编制马甲的银丝摸上去冰冰凉凉的,轻轻用指甲掐了一下,凌风发现硬度相当高。“这宝甲你一定要贴身穿着,你如今刚刚才凝练战魂,还无法释放出斗之光罩,宝甲可以代替斗之光罩,就算是大地斗师攻击你,没有特殊手段,他也破不了这甲。”花雨蝶语带骄傲的叮嘱道,心里却是嘀咕了一声,这宝甲别说是大地斗师了,就是十段巅峰的天空斗圣全力一击也抵挡的住,不过,这话她并没有说出来,也许是担心儿子知道了会太依赖这宝甲把。

凌风点了点头,眼里露出了一丝喜色,此去虽然一跃入云海,从此无拘无束,但是路途总是未知的,危险也是相伴的,凌风准备了七星剑,准备了符篆,甚至准备了弓箭,但唯一缺的就是贴身的防护装备,如今母亲送上这宝甲,堪称十全十美。

而所谓的斗之光罩,实际上跟凌风熟悉的护身真元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修为达到一定程度,然后将能量释放在体表形成一层防护罩的大众斗技,修炼斗之力的斗者需要迈入大地斗师的境界才能释放斗之光罩,而凌风修行道术,则需要境界修为达到炼精化气才能将真元释放到体表形成真元罩。

“还有,这个盒子你也拿着。”说着,花雨蝶将一个木制的盒子拿了过来,那盒子用古檀木制成,散发着一种清香,凌风脸色微微一变,心里嘀咕道,敢情这也是一件宝贝。

接过盒子,凌风打开一看,发现盒子里最显眼的却是一层厚厚的金票,那金票上的面额凌风只看了一眼就心惊肉跳的,这全都是一千金币一张的最大份额金票,初步估计,盒子里的金票价值大约在十几万金币,凌风不禁感叹,母亲可真有钱。

神启大陆上通用的货币有金币,银币,铜币,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银币一百枚铜币,而一个富庶的四口之家,一年的花销也就几百金币,而花雨蝶这一出手就是十几万金币,一下子就将凌风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富二代。

“娘,这些金票···”凌风刚一开口,花雨蝶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紧接着压低声音道:“这是娘给你的零用钱,千万别让你爹知道,凌家家规很严,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没收的。”花雨蝶拿出这么多的钱来,凌风很感动,虽然骨子里他不想靠父母,但这是母亲的一片心意,凌风知道自己拒绝了只会伤母亲的心,当即收了下来,用于不用取决于自己。

“谢谢娘。”“傻孩子。”花雨蝶宠溺的看了凌风一眼,然后看向了那层金票上面的那个黑木牌子,牌子大约半个巴掌大小,上面印着一些花草的纹路,正中雕刻的,似乎是一扇门。“风儿,这牌子你记住,如果你在帝都遇到了危及生命的事情,就拿着它去厚雨巷八十八号,只要你拿着牌子,他们就会帮你。”停顿了几秒,花雨蝶神情突然严肃的说道。

凌风微微一呆,旋即笑道:“帝都乃是天子脚下,儿此行去求学,怎么会遇到那种危险。”“你还小,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险恶,人心叵测,听娘的没错。”花雨蝶欲言又止,凌风看的出她似乎有什么瞒着没告诉自己,本来想询问一下,但是看母亲的神情,凌风又觉得这事情只怕自己问也问不出来,留了个心,凌风决定还是等母亲什么时候告诉自己再好了。

接着又说了一些贴心的话,爱儿心切的花雨蝶不忍凌风就此离去,留他在自己房里住了一夜,这一夜,凌风如小时候一般躺在母亲的怀中,未知的旅途,即将要遇到的风风雨雨,在这温馨的画面里似乎变得微不足道,凌风睡得很安详,鼻息均匀,他不知道,母亲整整看了他一夜,那种不舍,没有为人父母是根本体会不到的。

第二日,从母亲房中归来,凌风整整忙了一天,将所有要带的东西整理成一个大包裹,凌风全数背在自己身上,精简再精简,竟然也还是有好几十斤重,背着这些东西上帝都,只怕比蜗牛还要慢,摸了摸下巴,凌风从怀中掏出了那张唯一能动用的千金金票,“看来,未出门就要破财了。”凌风叹了口气。

凌家自然不缺良驹,就算是驯服的魔兽也有不少,但是很可惜,身为凌家唯一的继承人,出外历练就等于跟家族断绝了一切关系,别说是马了,一头骡子凌风都牵不出来,他想要坐骑,还得去马市上买。

几番讨价还价,凌风花费了五百金币才牵回了一匹自己满意的坐骑,这是一匹产自邻国泰坦帝国的泰坦马,身高体大,比拉雅帝国的马匹大了整整一倍,马身可负重三百斤,一日能行八百里,正因为体型出众,而且速度还不慢,这种马才卖的十分之贵,凌风属于那种不花钱则以,一花钱就要买最好的那种,所以他这一趟出去,就将唯一的家当花去了一半有余。

章十 聚气凝丹

买回泰坦马的第二天,是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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