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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家有龙夫-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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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不喜欢我,因为她怕蛇,怕一切丑丑的东西,而那天我正好化身为一条小黑蛇在外面玩耍。我见到她不喜欢我,我就兴起了逗弄她的念头,偷偷的趁她不注意咬了她一口。她的鲜血好香甜,当她的血液流入我的嘴里时,我的神经我的身体我的灵魂都在欢畅,都在狂叫,甚至有一种想要暴发的力量。

她迫于好友的威胁,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我带回了家,回到家后就把我扔进了一个小小的破桶里,对我不理也不问。我实在气不过,给她的房子来了一个水漫金山寺。

那一天晚上,我们打了一架,她好野蛮踢我的下半身,烧我的龙角,还剥我的龙片,还打了我的头。后来终于打累了,我们双双睡去。从此,我决定我要跟着她,因为我发现自己很喜欢她,甚至爱上她。

她很善良,知道我无家可归,甚至是知道我的身份后,她都没有抛弃我,也没有离开我。早出晚归的她,懂得照顾我,把我当弟弟一样,给我做好吃的,我不吃的东西,她就不做。甚至失业的时候,也没有抛弃我,想着办法赚钱。

我们在一个小岛上快乐的生活着,有一个小院子,有一家小小的铺子,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后来父王来寻我回去,我都没有决定要跟他回去,我想如果她选择在人界生活,那么我也会陪她一起,过完一生,虽然也许她的寿命很短暂,我甚至不敢去想这样的事情。如果她选择跟我回龙宫生活,那么她永远是我龙宫唯一的龙后,别人无可替代。

如果没有遇上该死的白宇凡,我们的生活一定是平静无澜的,可是我们偏偏遇上了他,他甚至可恶地给了她那颗名字叫永恒之珠的天界之宝,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只有坦然接受。

我的第一次旅行居然是她带着我去的,那些山山水水,我在龙门山上已经看过了无数遍,可是她却喜欢,因为她的喜欢,我也喜欢。

然而最让我胆战心惊的是,那天早上我出去为她买早餐,我的灵魂却敏捷的感觉到她出事了,等到我赶回去,她已经被那个白宇凡救上来了。看着她像没有了呼吸一样的躯体,我觉得惊恐万分,我害怕,我担忧,我恐惧,如果她死了,我怎么办?我也活不了了,我也不愿意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她,就没有了整个世界。那一刹那,我知道我爱她,很爱很爱她。

永恒之珠带来的窥视,带来的贪婪,让我们经历了许多的磨难,她被人掠走,后来我们回到龙宫。

我从未如此后悔过自己当年的行为,看到那些女人带给她的伤害,让我悔恨,恨不得也像她一样是白纸一张。为了她,我赶走了所有的女人,这座龙宫只能干净的迎接她这个女主人,没有别人,只有她。

我以为这样我们就能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永远也不会分开了。我们从龙宫回到了地面,但是为什么她失踪了?

就在我抓狂,就在我快要发疯的时候,得知她此时正在魔界的消息,于是急冲冲地赶到魔界,又是因为永恒之珠,又是因为永生,又是因为法力,又是因为权利。

看到她受到伤害,我恨不得杀光所有的人,但是当我救下她的时候,为什么我面对的却是一片黑暗,再也没有再醒过来,再也没有回忆起她。

黑暗吞噬了我的记忆,没有了她。

 第6卷  第2章 江果篇我是那个等爱的女子

从小我就羡慕父母的相亲相爱,我想我长大以后,也要有这样的爱情,和一个自己最爱的人结婚,生孩子,然后白头偕老。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想要的生活。

长大后,我上学,离家,最后工作,路越走越远,离故乡也越来越遥远。认识不少男人,却发现没几个是认真的,没几个是真心的,更没有几个是可以依靠的。

年纪大了,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可是月老给我牵红线的人他在哪里?他是否与我一样,寂寞地生活在这一片星空下?

如果不是肖静拉我去龙门山游玩,我也不会看见那条又黑又丑的像蛇一样的东西,我最怕这种又滑又长又软又花的东西了,非常非常的讨厌。

谁知道肖静那个死女人那天不知道是抽了什么筋,非喜欢那条东西,而且还指定我带回来,不管我的死活不同意,坚决要我把它带回来养,这个死女人也不想想,我害怕呀,我恐惧啊。

养庞物也不是养这种东西吧,何况我也没有养东西的习惯,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还养东西?笑话。可是我不敢不养,肖大小姐的话就是圣旨,这个女人的手段啊,太恐惧了,我还是养吧。

心惊胆战地提回家,赶紧找了一个破桶来安置它,谁知道它居然不感激,还溅了我一身的水,这条不知好歹的丑东西,看我怎么收拾它。

它,它,它居然会飞,还嘲笑我。不行了,不行了,居然被一条恶心的东西嘲笑,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捉住,又踢又打又敲又烧,终于把它给搞定了。不过也把我累惨了,爬了一天的山了,回家还使劲的折腾,累得我倒在沙发上就睡着了。

醒来,才发现自己身边还有个帅哥,正高兴地叫着我姐姐。可是他是从哪里来的?什么?我带回来的?我什么时候带男人回来过?我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为什么当肖静喜欢上龙帛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难过,会觉得伤心?这个口口声声喊我姐姐的男人,他难道只是当我是姐姐吗?

什么?他不是人?他是上古的龙?这个世间还会有真的龙吗?当他一一在我面前验证这一事实的时候,我感到的并不是害怕,更不是恐惧,因为他很善良,很可爱,很能干。最重要的是他不会伤害我,更不会抛弃我。

他给我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我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失业了,他就努力赚钱来养活我,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爱上他了,可是他不是人,我们真的有可能吗?

我们的感情在一天一天中升华,就算没有他,我想我也不会爱上白宇凡,那个赠我永恒之珠的男子。被怪物拖进水底的时候,我害怕过,我恐惧过,但是我更相信,他一定会来救我,一定不会扔下我不管的。他果然来救我了,而且他真的是龙呢。水里的虾兵蟹将见了他,都当他是龙王一样。

如果不是我在旅行的时候落入了水里,受到了那么多的惊吓,他就不会请叶茹来家里帮忙了。我一直知道叶茹是喜欢龙帛的,但是我一直认为我们的感情是无可替代的,是坚不可催的。所以明知道叶茹喜欢龙帛,我都没有阻止。

我是不是太好奇了?是不是太自我了?直到我被罗林劫走,直到为了我龙帛失去了记忆,我才明白自己是多么的自私,多么的不顾别人的感受。原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爱人的,渴望被人爱的,可是最后,我才明白我的爱对别人造成了伤害。

没了记忆的龙帛,让我痛不欲生。我可以没有都没有,独独不能忍受他忘记了我,忘记了我们的爱情。然而就在我绝望和无助的时候,我居然发现自己有了宝宝,我和龙帛的宝宝。

永恒之珠带来的不知道是幸或是不幸,我已经无从追究了。只要他平安,只要他快乐,只要他幸福,那么我又算得了什么。

但是为什么?当我知道他爱上叶茹的时候,我会那么难过?当他们结婚的时候,我为什么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末日了。痛苦的参加完他和叶茹的婚礼,我决定和罗林一起去欧洲,也许永生永世都不会回来。

如果没有了宝宝,我想我一定会崩溃,一定会活不下去。十月怀胎的辛苦掩盖住了长长的思念,肚子里的宝宝很乖很听话,也很体谅我这个母亲。有时我也会害怕,怕生出来的宝宝是异类,人与龙的结合,不知道会是什么东西。但是我还是下定了决心,不管我的孩子是什么,他都是我一生最珍贵的宝贝。

好在,罗林肯定地对我保证是个非常可爱健康的宝宝时,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终于要生了,很痛很痛,差点没晕死过去。但是当我看到那头小小的金龙在冲我微笑,又看到宝宝可爱乖巧的模样的时候,我彻底被征服,我好爱好爱这尾小金龙,好爱好爱我可爱的宝宝。

最让我不安的是,宝宝出生时的异常现象,把所有的人都吓得不得了,我也没有想到,宝宝的出世,带来的是什么。但是我相信一定是吉祥和平安吧,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

宝宝出世后长得很快,一天顶得上人家一个月的宝宝那么大,我差点吓坏了,不过罗林和白宇凡说这是正常现象,我这才放下心来。

宝宝很懂事,他很听话,也很爱我这个母后,小小年纪就懂得疼爱母亲,对母亲好。可爱的小模样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宝宝会救人,会为别人着想。

有没有父亲真的很重要吗,为了寻找父王,他居然离家出走了。

 第6卷  第3章 罗林篇十月十二日更新

我是魔界吸血族的亲王罗林琼斯,从小生活在魔界的我一直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必须要生活在黑暗里,必须躲着人群,睡在潮湿又阴暗的地窑里。为什么我们要白天睡觉,晚上才能像正常人一样出来活动,出来看看这个世界?我也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好好地生活在人界,后来为什么大部分都移居到了魔界,是因为魔界的暗无天日适合吸血鬼的生存吗?

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我们得要依靠人类的新鲜血液才可以生存,直到有一天,我在族里的族谱里发现,原来身为人类的我们在上万年前受到了诅咒,这个无情的诅咒必须需要四大宝物才可以解除,这四大宝物之中其中一个就是永恒之珠。

我追寻了好几千年,永恒之珠的下落几乎是个传奇,根本就无从找起。直到有一天,他又一次来到了已经踏遍过无数次的人界,人界本来就是他的故乡,本来就是他的根,他也在哪里有了一个住处,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住所,只有累的时候,才会来到这里,安静从容的发呆或者是呼吸这里新鲜的空气。

如果不是因为族里的诅咒,我相信自己不会做出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我不会因为永恒之珠而把她掠夺。而也不会在第一眼就爱上了她,哪怕是知道她已经和龙王龙帛相爱,哪怕知道她已经有了他们的爱情结晶,我依然还是奋不顾身地爱她,只是想要保护她,珍惜她,守护她,如果能这样到永远,那该有多好啊。

龙帛因为这场战役而失忆后,她的伤心失落,我都一一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我的难过没有比她少半分。龙帛终于决定成亲了,可是新娘却不能她,她强撑着自己去观礼,去进行了一场绝望的旅程。我的心和她一样的痛,一样的窒息。

她终于发生自己有了宝宝,因为宝宝的光临,让她重新活了过来。在我眼中的她,是坚强的,是隐约的,是不掘不挠的,是坚韧的。她并没有别人眼中那么软弱,那么脆弱。在她小小的身子里,隐藏着无穷无尽的动力,就像烧不尽的野草,春风来了又会重新生长。

然而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她居然愿意和我一起去欧洲生活。我知道她是想离开伤心之地,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开心,只要她幸福,我什么都愿意去做。

我们像一对夫妻一样,在欧洲一个有田园风光的小镇的某个偏僻的地方里生活着。白天她会在花园里忙活,一边活动一边和肚子里的宝宝说话,晚上则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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