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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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们讨论的眉飞色舞,林夏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太过扫兴的好,便歇了心思,随意的打量小摊上面的饰品。
唔,一堆翡翠镯子,红的黄的绿的,总之都是假的。镯子旁边,哦,是一堆戒指,也是红的黄的绿的,咦等等,怎么还有一只墨绿色的,成色在她看来,也很不错,这不都是假的么?
林夏拿起这只戒指,细细打量。普通戒指的外貌,比其他躺在床单上的戒指稍微细一些,并不任何不同。
戒指静静的躺在林夏两指只见,阳光下,墨绿色的戒指似乎有种沉郁的气质,还闪过了一道墨绿色的光。
林夏自晒一笑,她这是疑神疑鬼了吧!戒指都有气质了。
不止她这么想,其他女孩子见了她那戒指,也都觉得不错,纷纷问老板:“还有这个颜色的戒指么?”
老板憨厚笑道:“有有有,要多少有多少!”说着,从身后的一个黑色塑料袋中拿出一个透明的袋子,里面都是这个颜色的戒指。
林夏看着手中的戒指,在看着那个袋子里面它的兄弟姐妹们,不都是一样么,沉郁闪光什么的,果然是她的错觉。
林夏却是没有注意到,塑料袋里的戒指和其他颜色的戒指一般大小,只有她手中的那只戒指,比其他的都细。
林夏看着自己手里的戒指,随便往无名指上一套,咦居然很合手,便问老板道:“老板,这个戒指多少钱?”
“五毛。”老板一边照顾其他生意,一边抽空回答,生意太好,他一个人都分不过神来了。
“喏,老板,给你。”林夏从裤兜里掏出仅剩的五毛钱,递给老板。
那老板接过钱,像是想到什么似的,突然大声喊道:“戒指戒指,上好的戒子,只要五毛;镯子镯子,上好的镯子,只要一块,还有精美的坠子、链子,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被他这声音吸引,更多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往这地摊子走来。
林夏付了钱,又扫了一眼所有物品,发现没有她喜欢的之后,便有些意兴阑珊了。因问旁边的任洁等人道:“都看了半天了,你们选的怎么样了?”
任洁没出声,专心的看着手里的东西呢?还是李静道:“东西太多,我都不知道选什么了,诶林夏你帮我看看,这两条链子,哪一条好。”
林夏看着她手上的链子,一条粉红,一条水湖蓝,又看了看剩下的几条链子,老实道:“那条粉红的比较适合你。”正值青春年少的她们,穿戴粉红果然是很适合,若是年纪稍微大些了,在穿带粉红色,则给人装嫩之感了。
李静收了那条粉色的链子,将蓝色的放下,对老板道:“老板,这链子多少钱?”
百忙之中的老板抽空瞧了一眼这边,大嗓门的吼道:“一块五。”
林夏无聊的瞧着一切,觉得人太多,太拥挤了,便同任接等人说了声,挤出了人群。
林夏依靠在不远处的一个电线杆子旁,取下了戴在手中的戒指,无意识的把玩着,漠然的看着远处的喧闹嘈杂。
她,重生了。
每每想到这个,林夏心里仍然觉得有些不可置信。这实在是太神奇了,她一直以为重生神马的都是小说写手们虚构出来的,没想到居然真的存在。
林夏忽然觉得自己揣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她却不能说与任何人听,包括她的父母兄弟。想想也是,若是她的弟弟,在不久前告诉她,他是重生的,估计她也不会信。哪个正常人会相信这种说辞,只怕是小说看多了,疯魔了吧!
林夏心里这般想着,也就打定主意不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最最关键的是,告诉别人了,人家也不信啊!想到《不能说的秘密》里面,路小雨将她的遭遇告诉了老师,老师不就是认为她的精神有问题了么,后来更是被所有的同学孤立。
便是有人相信了,她一普通人,也不想被科学家们带到实验室解剖研究,也受不了那份苦楚和非人的待遇。
要知道,人类的探索欲和内心深处的贪婪,远不是她这个普通人能够想象和窥视的。
想到被同学孤立,被人当做试验体研究,林夏打了个冷噤,她还是乖乖守着这份小秘密吧!
这边林夏想了半天,打定了主意,那边任洁等人也终于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林夏和李静一路,任洁和任霞一路,四人拿着各自的战利品,在前面不远处的岔路口分手告辞。
李静欣赏着她的链子,看她那兴致勃勃、爱不释手的样子,林夏瞅了瞅那做工拙劣的链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半晌,李静才对林夏道:“咦,林夏,你买的什么东西?”
林夏撇了撇嘴角,您总算记起我了,取下了手里的戒指,递给她,“喏,一个小戒指。”
李静接过,只看了一眼,惊讶道:“你这戒指眼色怎这么难看,怎么不买一个粉红色的,你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嘛!”
林夏听了,沉了脸色,心里黑线,粉红色的戒指,饶了我吧!
李静瞧了她脸色,想了想,劝慰道:“嘿嘿,你别生气,你给自己买东西的眼光虽不怎么样,给我们买东西时的眼光还不错。下次买东西我给你参考。”
林夏接过戒指,将它套在手上,淡淡的“唔”了一声。
李静的家是几人中路程最远的,很快,两人便到了林夏的家门口。
“林夏,中午上学我来叫你,记得等我。”
“嗯。”
林夏点头应了,因为早上两人起床时间不同,所以一般早上两人都不会一起上学,中午和下午时间稍微充裕些,便相携而行。这也是林夏和李静关系好的原因,每天一起上学放学,友谊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家里的门敞开着,这让林夏有些许的不习惯。在大城市生活的几年的她,已经逐渐开始适应大城市每家每户房门紧闭的情形了。而这个小镇中,白日里每家每户的门都是大敞开着。
林夏刚踏进门口,阿毛便摇晃着尾巴迎了上来,不断围着她转圈圈,往她腿上爬。林夏心中欣喜,蹲下了身子,伸出双手,阿毛便用舌头不断舔着她的掌心。
阿毛,是她家养的第一条狗!
现在也不过才刚刚会走路,毛色是浅灰色,很是俊朗可爱。小巧的鼻子,小小的耳朵,林夏抚摸着阿毛两耳间,额头处的毛发,心下叹道:果然,狗这种生物什么的,最萌,最可爱了。
汪汪……像是感应到林夏的心里,阿毛适时的汪了两声。
“夏夏回来了啊!”从厨房里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女音,中间夹杂着炒菜的声音。
林夏抱起阿毛,往厨房走去,叹气道:“老妈,我回来了!”
正文 005林夏的一家
林夏的老妈像中国绝大多数家庭妇女一样,干活做事绝对是家庭的一把手,只是这脾气吗?咳咳,这爱唠嗑的形象,从林夏小时候就深深的植根在她的心里,弄的林夏看到她老妈,就有一种拔腿狂奔的冲动。
林夏穿过堂屋来到厨房,刚走到门口就是一阵油烟味,呛的她咳嗽不止。林家老妈见状蛮扯着嗓子道:“夏夏,这油烟大,离远点。”
“哦,”林夏应了,找了个小板凳在不远处坐下,抱着阿毛,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它额间的软毛。
见阿毛用爪子不断挠它的鼻头,可爱到爆的形象,林夏忙将阿毛翻过来,露出它腹底的白色毛发,双手不住的在它身上挠来挠去,一人一狗玩的不亦乐乎。
林老妈抽空看了一眼,左手往锅里放着盐,右手麻利的翻炒着菜,“夏夏,狗身上脏死了,你摸一摸就算了,可得记得洗手。这阿毛也不知道一天到晚在哪里疯,回来的时候脏兮兮的,我刚给它洗了个澡。”
“唔,知道了。老爸呢?”林夏想了想,也不再逗阿毛,起身洗了手,随口问道。
“在房里看电视呢?你这孩子,都十几岁的人了,居然连自己的房间都不收拾一下。不收拾也就算了,我卖菜回来去你房里一看,唷嘿,这乱的。你自个去瞅瞅,把房间收拾收拾,总不能让老妈给你收拾一辈子吧!”
“知道了,老妈,您能不能别在唠叨了,我去收拾房间还不行么?”
这时,林老爸听了她们的话,从房里出来,帮腔道:“可不是,你爸我都听你妈唠叨了十几年,也该让你们享受下着待遇,让你们明白你爸我的辛苦。”
林夏同情道:“老爸,我对你深表同情,您为了这个家,辛苦了。我代表党和人民,代表我和林辉对你表示深切的敬意。”
说着,走上前伸出爪子握住林老爸的,摇晃了几下。
林老爸望着林夏,一脸严肃道:“这没什么,作为一名党|员,到哪里都是为人民服务,你和林辉过的好,就是老爸我过的好。”
林夏一脸严肃的望着林老爸,满脸感动,“老爸,辛苦了。”
林老爸回看,“夏夏,没关系。”
林老妈从厨房露出半个头,“你们爷俩在干嘛呢?林夏,还不快给我收拾你那狗屋去,林家贵过来给我端菜。”
听见林老妈的声音,两人连忙放了手,林老爸满脸笑容,谄媚道:“诶,来咯。”
林夏刚深深的鄙视的看了自家老爸一眼,就听见老妈吼道:“夏夏,还不快去,楞着干嘛?马上要吃饭了,你把你狗屋收拾干净了在下来吃饭。”
林夏一个激灵,忙不迭的应了声,“知道了,马上就去。”说着,‘蹬蹬蹬’跑上了楼。
林夏站在自家的小卧室里,在心底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番:你都快三十岁的人了,居然还是逃不过老妈的淫|威,真是没用。
转念想到老爸和老妈都生活了十几年了,现在还不是生活在老妈的压迫下。这样一想,林夏心里平衡了,细细打量起自家的小卧室起来。
不过是十几平米的小房子,装修也蛮毛糙,远远比不上她后世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但现在看在林夏的眼中,一切都显得这么可爱这么温馨。
林夏倒在自己床上,随手将床头已经有些褪色的棕色熊抱在了怀里,细细打量。年轻真好,便是这熊都有好些年岁了,现在林夏的眼里,却显得可爱不已。
这可是她小时候唯一的玩具,陪伴了她整个童年。后来上了高中,在高中学会攀比,又有一般青春期女孩的心理,完全没有留念意识,便将这个熊扔了。等到她年长了,学会了怀念,知道了回忆,可这一切早已失去了踪迹,林夏也只能在心里暗自惋惜。
林夏轻了小棕熊一口,将她放在了床头,便收拾起了屋子。
林老妈说脏乱,其实也还好,女孩子的房间,哪里又会有多乱。不过是床没有整理,桌子上堆满了书,杂乱无章的,瞧着脏乱罢了。
林夏从小便没有整理床的习惯,总觉得这床整理好了,等会也还是要睡的,何必整理。再说,这卧室是私密的地方,除了家人,哪里会有外人进来,所以从小林夏便很少整理床。林老妈在林夏初中的时候,确实教育过她一阵,后来见林夏屡教不改,也就放开了,只嘴里不断拿这件事唠叨。
在重生前,林夏也是个不爱整理床铺的主,都几十年的习惯了,所以林老妈这想让林夏讲整洁的习惯怕是要落空了。
林夏躺在床上,实在是不愿起身,这床就整理了马上她午睡,还不是要弄乱。林夏这般想着,便没有整理床铺,只是起身坐在书桌前,将桌子整理了一下。
林夏随意的清理着,都是些课外资料书,看来老妈那个时候还是挺注重她和弟弟的学习的。翻着翻着,居然找出了一本《红楼梦》,咦,还有一本《唐诗三百首》,在书堆的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