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到时光尽头(先婚后爱)-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缚在了一起。
起初孙大成喜爱黎美静年轻美貌,黎美静则对这个吃国家粮的老公颇有几分爱重,一时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爱还是死于柴米油盐以及他们天差地别的三观,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来袭,见多了小商贩一夜暴富的黎美静开始嫌弃孙大成穷酸,脑子死板,不会赚钱。孙大成也厌倦她的市侩俚俗。
因故,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极端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有学识的淑女,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指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是以见弃于黎美静。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携一本郁达夫,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死于心脏性猝死。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她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家贫”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雍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一头雾水的孙菀忙摆手说不冷,那男老师又不能点破,犹豫了半晌只好隐晦地说:“学生还是穿着朴实点好,你以前那样穿就很好,这些过于艳丽的衣服,还是不要穿了。再说,也小了……回去让你母亲给你买点大的衣服,一定记得转告她是我说的。”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她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毅然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她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毫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彻底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所剩无几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进了妈妈的卧室,没头没脑地开始里外翻找户口本,无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个暗红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妈妈壁橱里的衣服全都清了出来,这时,她才发现壁橱最里面有一个暗格,她钻进壁橱里,打开那个暗格,终于找到了户口本和家里所有的证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条。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她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她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她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她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连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
她总是无意识地买来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仿佛只有这样,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
第3章 镜中花留在镜中死(1)
周五,孙菀将稿子的清样送去校对室,见手头暂时没事,便跟老夏打了个招呼,打着采访外出的幌子提前下班了。
她心里到底还是放不下黎美静,去药房买了些驱风湿的药,又买了黎美静最喜欢的梅州盐焗鸡,顶着烈日,一路赶到通州。
她刚走到自家餐馆外,就见卓临城的黑色奥迪停在了门口。她估摸是黎美静朝她要钱无果后,又打电话给了他。她气得想掉头就想走,可脚步还是不听使唤地迈进了店里。
刚走进店里,就见黎美静趴在躺椅上,一个中年按摩师正在给她做着排寒按摩,黎美静眯着眼睛,一副不要太舒服的模样。听见响动,她半睁了眼睛瞄了眼孙菀,又瞄了眼她手上拎着的东西,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来了?哼哼,真是旱时旱死,涝时涝死,你俩也不知道错开点来。”
那按摩师笑着说了句:“您有福气啊,女儿女婿都孝顺。卓总昨天听说你不舒服了,今天一大早就开车接我来给您看看。”
孙菀放下东西,问:“他呢?”
黎美静朝后院的厨房努了努嘴,顺带又装出那种病痛缠身,有气无力的模样:“店里赶巧没人了,我叫他帮我拾掇豆角去了。”
孙菀摇了摇头,暗想她到挺会指使人,想来就算卓临城的亲妈也舍不得让他干这种事吧?
她看不得黎美静造作的样子,推开后门,穿过小院子,往厨房走去。
走到厨房门口时,她顿在了半开的门口,有些进退无据。
院子里种着几畦豆角,满院浓翠,本来极幽静,却让七月的蝉噪衬得这静多了几分滞重,堪堪压在了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黎美静跟他说了什么?会不会开口要钱了?呵,不要才怪。自几年前身陷赌桌后,十赌九输的她恨不得连苍蝇腿上那点肉都刮下来,又哪里会放过这个金龟女婿?
孙菀这样一想,心里的尴尬与别扭拧成了绞肉棒,在她心底翻搅着。她的额角,竟冒出了一点汗。
犹豫了良久,她鼓起勇气朝厨房门缝里张望。
只见卓临城板正地立在案板前,无比专注地在那里择着豆角。也不知道他择了多久,择好的豆角都堆成小山样了。
他今日没有着正装,一件休闲衬衣搭条米色西裤,面貌年轻讨喜。此时,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逼仄的厨房里,落在他身上脸上,映得他整个人明亮得快要发出光来。说了二十几年的“蓬荜生辉”,今天倒算得了个正解。
他做事一向心无旁骛,完全没有留意到门外的视线。孙菀的目光便久久停在他脸上,他的眉眼垂着,露出内双眼皮的一抹褶痕,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