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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6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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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威逼利诱都不可以给她买。

“这可是事关咱们俩友谊的请求,你可一定要做到!”我十分严肃地对维尼说。

“放心吧!”维尼爽快地答应下来,“艾米跟我不一样,身体动不动就过敏,不能晒紫外线不能吃杏仁……她喝酒肯定也对身体没好处的!想让我给她买酒,除非我也喝醉了!哈哈哈哈,我还从来没喝醉过呢!”

有了维尼的这种保证,我就放下心了,维尼虽然记性不好,可是对于她能记住的事,还是一言九鼎的。

从贵宾楼里走出来,走进青姿学园华灯初上的夜色,我没走几步,就发觉彭透斯从后面赶上来了,手里还牵着奥巴马的狗绳。

“找我有事?”我并没有放慢脚步,因为彭透斯的步子比我大,就算我竭力快走,也不会把他甩下的。

“麟——”两三步就赶到跟我齐头并肩的位置后,彭透斯将步子放慢,压低声音说道,“任鸿德跟我接触过了。”

这个消息略微出我意料,但仔细想想,完全符合逻辑。

青姿教育集团的董事长,小芹的舅舅任鸿德,曾经为了我和艾米的自由,跟艾淑乔进行过越洋视频谈判,但并没有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

而彭透斯虽然受过艾淑乔的救命之恩,但作为在濒死幻觉中见过上帝,甚至爱上上帝的人,彭透斯不打算忠于艾淑乔的野心,而是要拯救艾淑乔的灵魂——他也站在我和艾米一边。

这两个人都是我和艾米的同盟,而且同样身在青姿学园,所以发生接触并不奇怪。

“任校长他……和你谈了什么?”

任鸿德第一次跟艾淑乔谈判的时候,曾经口头许诺,会把冬山市青姿学园的校长之位,让给艾淑乔挂名,但是艾淑乔后来又对我说,任鸿德在入股集团这件事上,给她设置了不少陷阱,所以她又不想当这个校长了。

所以任鸿德的青姿集团董事长,兼冬山市青姿学园校长头衔,暂时算是保住完整无缺了。

“当然是,咱们的联盟又扩大了。”

彭透斯和我伪装成遛狗,故意往灯光昏暗的地方走,无意中惊吓到了一对躲在草丛后拥抱的小情侣。

“麟,现在艾淑乔女士要面对的,是任鸿德校长,以及她丈夫约翰先生,你,我,还有艾米小姐这些人了……”

好嘛!任鸿德且不论,艾淑乔混到丈夫跟儿女合起伙来要拆她的台,不可谓不是众叛亲离,但是这个孤家寡人貌似过得很舒服,完全没有即将倒台的迹象。

“对了,我听说任校长在艾淑乔入股青姿集团的路上,设置了陷阱?到底是什么样的陷阱?”

“是资格审查方面的,任鸿德校长要求艾淑乔女士,提供她公司的近期资金收支状况,给董事会的人过目,想从中发现某些涉及非法活动的蛛丝马迹,但是艾淑乔女士立即拒绝了。”

“她没必要拒绝吧?她不是很想在教育…留学这个领域插一脚吗?提供点假账目掩人耳目,有那么困难吗?”

彭透斯停下脚步,跟我伫立在花园旁边,方便二逼的奥巴马低头吃草。

“我和任鸿德校长一致认为:艾淑乔女士发生了兴趣转移,她之前答应用青姿学园的股份交换你和艾米的自由,是因为她对股份更感兴趣,股份从长期来说,也比儿子和女儿含有更大的价值。”

“但是就在你的第一份血样寄回美国后不久,艾淑乔女士就对青姿集团的股份不屑一顾了,我个人认为,你的血样,是她不再和任鸿德校长做交易的主因。”

“怎么?难道我的血样,比艾米在演艺圈的价值还大?”

艾淑乔在跟我的交易当中,的确如此表示过,但我始终还是不能相信。

“是高级止痛药的素材吧……”彭透斯沉吟道,“艾淑乔女士一直垂涎于医药界的利润,她认定你的血液是打开宝库的金钥匙,那么的确没有理由用来跟任鸿德校长交换股权。”

“真的只是止痛药吗?”我对艾淑乔轻易押宝在我身上,感到有些费解,“如果最后从我的血液当中,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她岂不是亏本亏到家了?”

“这方面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在奥巴马对着一棵树小便之后,彭透斯跟我又开始顺着石板路散步了。

“麟,同盟者增加了是好事,艾淑乔女士对你的态度转为温和,也是好事,但不可能所有好事都一块发生,约翰先生那边,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

“你应该还记得吧,约翰先生秘密保存了父亲离世前喝过的那碗西红柿浓汤,使用最新的科技检测手段,发现里面含有会催发心脏病的天然提取物……”

“我记得啊!他不是为了女儿不受到打击,一直不肯把这个证据拿到法庭上去吗?”

这不单是“妈妈毒死了祖父”的问题,而是“妈妈借自己的手毒死了祖父”的问题啊!当时年仅4岁的艾米,被艾淑乔欺骗,误以为爷爷不肯吃药,于是把艾淑乔交给她的,内含毒药的坠饰,当成可以治疗心脏病的道具,对爷爷的西红柿浓汤下了毒啊!

一想到这件事,我就发誓绝不原谅艾淑乔,也绝不会对她抱有任何幻想,我跟她之间只有战争和交易。

彭透斯沉吟片刻之后,继续说道:

“现在约翰先生在警方的朋友,终于可以确定那碗西红柿浓汤里面,促发心脏病发作的天然提取物是什么了。”

“主要成分来自,蓝闪蝶亚种翅膀上的鳞粉……”

第833章 证据毁灭

彭透斯告诉我,促使艾米的祖父心脏病发作,将他谋杀的毒药,主要成分来自蓝闪蝶亚种的翅膀鳞粉,让我吃惊非小。

但是结合我生吞整只蓝闪蝶之后,出现的心率过速状况,我可以断定:就是这种东西没跑了!症状太相似了!

艾米的祖父当时已经年过六旬,本来就患有冠心病,我是一个经过斯巴达锻炼的强壮少年,尚且被蓝闪蝶的毒性几乎当场弄死,何况是一个原本心脏就有问题的老人?

对于蓝闪蝶的毒性,想必艾淑乔早就心知肚明了。

我突然回忆起,在翠松山山脚下,我刚刚从郁博士口中得知,悬赏捉拿蓝闪蝶的人是艾淑乔的时候,他说过的一段话:

“如果是我得到蓝闪蝶亚种的话,可能不会拿去换钱,而是立即把它解剖一下,看看它有什么罕见的特殊结构吧?”

这是人的“职业病”导致的,郁博士作为科学怪人,爱好之一就是解剖特异生物(比如冬山新闻台记者赵遥),所以他得到在别人眼里价值连城的蓝闪蝶亚种,并不一定会去换钱,而是要先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同样的,出身有机化学专业的艾淑乔,在从老爸手里得到一片蓝闪蝶亚种翅膀之后,没有镶入镜框,当作漂亮的装饰品保存起来,而是在研磨机中把它磨成了细粉,分析了它的化学成分。

她既然用电子显微镜观察到了那些粉末的独特分子结构,恐怕也第一时间判断出,这东西有毒了。

跟约翰一起私奔到美国的时候,没有带走什么个人财产,却念念不忘蓝闪蝶亚种的分子结构,以至于携带了微量的蝴蝶粉末,装在首饰之类的东西内部,混过了海关吧?

那一点点粉末不足以用作科研,却足够用来干掉患有心脏病的,约翰的父亲吗!因为这位老人挡了你的路,所以你不惜利用艾米下此毒手,提前接收遗产吗!

这种极其罕见的自然毒素,连“毒王”克林格后来都表示从前没见过,所以根本就没法被警方分析出正确结果吧?至少以当时的技术不行!于是约翰的父亲的死因就变成了“心脏病突发”,死的不明不白!

讽刺至极啊!你用老爸送给你的蓝闪蝶翅膀制成的毒药,毒死了约翰的父亲……都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夺了人家妻子的约翰,父亲却被谋杀了,这可以算扯平吗?艾淑乔你这样做,客观上算是给老爸报仇了?

别开玩笑了!从头到尾只有你一个人不是受害者啊!你先后玩弄了老爸和约翰的感情,还拿自己4岁的女儿当杀人工具……任何人挡在你面前,都会被你毫不犹豫地抹杀吧!你根本就没有把其他人当成你的同类对不对!?

一瞬间,我脑子里想了很多很多,而彭透斯之前提到的那个“坏消息”也终于从他的嘴里吐露出来了。

“麟,虽然我们确定了毒药的成分,但是约翰先生在警界的朋友,毫无征兆地突然辞职出国了,临走之前留下‘我很抱歉’的一句电话录音。同时,存放在秘密场所的那碗西红柿浓汤,那份可以指证艾淑乔下毒杀人的证据,也不翼而飞了……”

“我靠!这何止是坏消息啊!这根本是损失惨重好不好啊!”

激动中一拍大腿,结果正好拍中裤兜里的黄风怪手机,震得我手掌生疼。

“约翰那个当警察的朋友,不是家人被威胁,就是被艾淑乔收买了!他一走了之顺便毁灭证据,咱们用来对付艾淑乔的杀手锏没有了啊!”

“汪!汪!”奥巴马也表示很气愤。

“你们别激动。”彭透斯对我和奥巴马说,“虽然这件事对约翰先生打击不小,但是他也自嘲,说这反而是个解脱。”

我能理解艾米的父亲的想法,因为这个杀手锏是双刃剑,一旦使用,法庭就会传召艾米作为证人出席,本来不知道自己毒死了爷爷的艾米,就要在法庭上突然面对真相啊!何其残酷的真相!

也好,哪怕威力再强大,不能使用的武器就不是武器,与其要艾米背负杀人凶手的心理负担,度过她12岁以后的人生,我宁愿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制裁艾淑乔!就像艾米说过的,艾淑乔不可能永远保持精力旺盛,永远不犯错误,她不把其他人当“同类”,自然就不会有真正亲密的身边人,她的手下也不会真正对她忠诚的!

“这个证据……没了就没了吧!反正对艾米也是个不利的证据!”我发狠般说道,“不过这也说明,艾淑乔发现约翰在蓄谋对付自己了吧?她有没有知道你和约翰的同盟关系?”

“那倒没有——”彭透斯抬起脖子,望了望天顶的下弦月,“我和约翰先生是单线联系的,他的警察朋友并不知情,而且艾淑乔女士并没有跟约翰先生公开撕破脸,毕竟他们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且矛盾公开化,对艾米的演艺事业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彭透斯一直是艾淑乔手下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也许他正在做的事情,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对艾淑乔“忠诚”,但他恰恰是所有手下中,最有可能挺身为艾淑乔挡子弹的人。

对于这个肯付出生命来保护自己的人,艾淑乔哪怕已经对他产生了怀疑,也并不打算撤换或者抹杀掉他,因为这是一枚强力的棋子,会在某个场合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没有完美的棋子,只有某个棋子完美登场的那一刻。”

艾淑乔曾经这样对艾米言传身教过。

我和彭透斯信步走到了青姿学园的荷花池唐附近——这里就是逼兔第一次大显神威,用麻醉针射倒刑星的场所——只见夜晚下的古风长廊更显韵味,一些躲在这里卿卿我我的狗男女,见到我和彭透斯牵着一条狗远远走来,纷纷作鸟兽散了。

“这搞基二人组真是明目张胆啊!”

有些痴男怨女逃走的时候,嘴里嘟囔着这类的话。

谁是搞基二人组啊!就算你们知道了彭透斯是基佬,也不代表我跟他一起散步,就也是基佬的一员啊!那个眼角有三颗痣的男生,我记住你了!就你说的最起劲!下次逮到你,我非爆了你的菊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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