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活一回-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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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也跟着笑了,其实连她自己在笑什么她都不知道,只是有一种感觉,她家表哥笑起来的时候好似可以感染人一样。
李晟睿很喜欢这个小表妹,她非常安静,但是并不是因为个性内向,有的时候,看她说话的样子,反倒觉得满活泼的,只是她大数时候都很安静,不太喜欢太过热闹的环境,就他的观察,她最大的兴趣好似就是看书,而且看书的速度很快,但是奇怪的是,她什么书都只看一遍,即使是她这个年龄最喜欢的童话书也是一样。
而且,她对学习知识很有兴趣,却往往是学会了就没有兴趣了,只要她一感兴趣的事情她就非常的犟,一定要学会了为止,不管是玩的用的还是别的东西,同样的,学会了就扔。所以余晟睿觉得,他表妹是世界上最矛盾的人。却又是那么理所当然,小小年纪有的时候让余晟睿都有一种佩服的错觉。呃,当然,是指她的个性,不然就她那小不点,别的地方当然是不可能存在这种感觉的,错觉都不会!
第五十五章 新华字典
李玉心满意足的跟在余伟奇后面,余伟奇跨了一个牛皮包,土黄的颜色没有半点特色,是舅妈找来让李玉临时装东西的包。余伟奇满脸的不愿,倒不是不愿意帮妹妹拿东西,小小年纪的他,非常疼爱这个表妹,不过,他觉得,这包真的太丑了,背在他身上都让他丢脸。不过他哥哥被人叫去打乒乓球去了,老妈也有事出去了,总不能放妹妹一个人吧,当然再丢脸也得送啦。
李玉到的时候,李芳正在李妈的摊位上转动着小脑袋看个不停呢,看到李玉跟余伟奇的身影在转角处出现,马上飞奔了过来,把李妈吓了一跳,幸好她们摆摊的位置也是在这一边,不然中间过着车,李芳这样跑不吓死人才怪。
李妈不顾客人,看到李芳跌跌幢幢跑到李玉她们面前才放心,刚才正在问价钱的妇女发现老板娘突然间看向别处,也随之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从这边冲出去的小女孩身影,是老板娘的女儿吧,难怪,妇人理解的笑了笑,并没有急着崔。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娃儿淘气!”李妈回过神来才发现,客人正带着笑容看着她呢,连忙连声道歉。
“没事,那是你的女儿吧,看样子差不多三四岁,跟我家小儿子差不多大呢!”也许有了共同话题,这位妇人甚至没有问价就让装起来,实际上现在的人做生意也是有哪样说哪样,不会像过几年一样,叫的价钱都会翻一翻不知道吭过多少人呢。
“这个不是,是我大伯家,那边那一个小女孩子才是我家老大。”做为一个母亲谈起儿女,谁都会开心起来,特别是她家女儿又听话又乖巧,更是值得她骄傲。
“哦!”那妇人有些诧异,毕竟看李妈做生意也带着孩子,还以为是她自己家的,却没有想到竟然是大伯家的,再度转过头去,却看到刚才没有注意的还有三个孩子,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子,皮肤很白,穿得也不错,看得出来,应该是城市长大的,另外一个比他稍微矮点的小男孩子,虎头虎脑,皮肤较黑,身上的衣服比较粗糙,样式也带着土气,最后就是那个十岁左右男孩子身边的小女孩子,穿着花花绿绿地裙子,头上扎着两根小辨子,上面各有一朵粉色的小花,安安静静的像朵清荷。
“那一个是你的女儿吗?看上去很乖巧呢!”妇人的眼神没有离开李玉的身上,李芳正抱着李玉的手臂抱怨着,李玉带着笑容又有点无奈的看着李芳,最后吃力的拿了一下表哥手上的包才安抚住李芳呢。
“听话到是还满听话的,就是犟的时候十头牛也拉不回来,要是她换了犟劲啊,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她,打也没用,骂也没用。”李妈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从李玉重生之后,实际上李妈并没有真正的打过她。
“这种时候应该不多吧!”妇人听得出来,尽管这位老板娘嘴上说得狠狠的,但是语气里去充满了疼爱。
李妈边给客人装衣服边笑道:“不多就已经让人头痛死了,要是多了还得了啊!”李妈好似想起了女儿犯犟的时候,又无奈又好笑的摇摇头。
说起儿女,两位妈妈就有说不完的话,一聊上就是半天,那妇人甚至还留下来帮李妈做了好一会生意呢。到离开的时候,两人已经像是认识多年的好友了,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女人的友情发展的就是莫名其妙。
字典对于李芳来说是个稀奇之物,对于李心圆来说,更是兴奋万分,他如今刚好读完三年级,学校老师一直要他们买字典,但是,家里没有多少余钱的情况下,他的字典还是一年级买的,那个时候,人小不懂得珍惜,现在都快不能用了,虽然这字典是妹妹的,不过,只要他需要用,还是可以用啊,本来他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妹妹家嘛。
李妈看到字典的时候才想起来,原来她一直都忘记了帮女儿准备这东西啊,比起李大伯家里,李玉家庭条件好一些,原因就是李爸在外面是一个包工头,手上随时都有两三个工地,时不时的就往家里寄钱回来。李妈在家里自己也做了一点小生意,大富大贵可能做不到,过得比普通人好一点点还是可以的,呃,这个普通人还是指农村人啦!
而李大伯家里有两个娃娃要养,生产队上那样这样的款子也不少,还有李芳的超生费,李心圆的学费,种庄稼的肥料钱,现在又没有大棚这种东西,卖菜也是有季节性的,种菜的农民大把大把的,那菜价更是高不起来,往往都是入少出多。
其实不只是李大伯一家这样,算起来,李大伯家还算是生活比较好的,打米的钱都拿不出来的也是常有的事情。前世的时候,李婆婆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因为自己没有收入,盼外面的人寄钱回来,一时之间来不及那就麻烦了,这个时候可没有卡汇这种好事了,全都是邮局当道呢!当然,更有外面也没有赚到钱的人,外面打工,也不是那么好赚钱的。
李芳却嘟着嘴,翻着李玉的书包,不高兴的道:“哥哥没有给我带什么吗?玉儿……”
“哥哥说,这是我们三个人的,大家一起看,都一定要看,下一次去见哥哥的时候,说不定哥哥要考我们呢!”李玉随口打哇哇,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而且脸上那种表情还让两人没有任何怀疑,不得不说,这也不是常人可以做得到的。
“真的吗?那哪一本是我的,哪一本是哥哥的?”不要以为小孩子好骗,特别是心眼特别多的,又骨子里很犟的那种人,只认死理,绝对不会好骗的。
“我们还用分吗?而且啊,哥哥要是只给我,不就一本就可以了吗?我妈经常来县城里面摆摊,看完一本,哥哥又可以帮我带回来啊!”李玉委屈万分的说道,她招谁若谁了,反正不管怎么说都不对了,原因只是因为李芳今天没有去哥哥家里面罢了,她现在是迁怒!
李芳虽然狐疑,却还是找不到借口,只得呆在一边生闷气,李心圆却在旁边直点头,显然非常赞成李玉的说法。也是,李妈跟李玉舅妈的关系本来就好,时不时的还去她家吃饭,真要带的话还真随时都可以,不过令他们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这是余晟睿送给小表妹的礼物,根本就不是家里大人买的,当然有所不同了。
小孩子脾气不小啊!李玉心底忍不信暗笑,要是她知道她脑子里转的这句话曾经被别人用来评论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呢!
当天回去之后,李大伯亲自送李妈她们回去,然后不知道跟李婆婆说了些什么,不过,看李大伯皱了一天的眉毛松了不少就知道,肯定说的是关于昨天的事情,李婆婆的脸上也有了淡淡的笑意,看样子结果双方都满意啊,李玉没有打算再管了,反正,只要李大妈不上门闹,李玉就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她相信,她妈跟她婆婆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啊。
李芳本来死活要带一本书回去,李心圆也心动了,李玉估计,他们根本就不是为了看,而是为了炫耀的,想想之后,李玉还是没有同意,并且说了一堆好话,许了一堆承诺才打发走两人,不是她小气,而是李大妈现在在气头上,可是保不准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李芳太小,说事情不清楚,李心圆更是太皮,说不定李大妈问的时候都不见人影呢,李玉可不想她才刚到手的新书就落得点火的下场,这种事,李玉相信李大妈肯定做得出来,她可不会在意,是不是跟着小孩子一般见识呢。
日子好似恢复了以前的样子,除了李大妈没有上来过一次之外,李芳和李心圆没有任何改变,唯有李婆婆又买了两条小猪回来,不过相应的,小麦就少种了不少,全都用来种青菜和甜菜这些,还有瓢儿白。刚好,忙完冬种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了。养猪也算是好事,她家猪圈有两格,一格两头,把牛圈也改成了猪圈,不过找人挖了一个粪坑罢了。
为了即将到来的冬天做准备,养蚯蚓的坑也准备好了,李大伯是聪明人,同时也不是忘本的人,李大妈虽然对上面这家有意见,却也睁只眼闭只眼,有的东西她还是看得到的,只是看不远罢了。不过就算如此,她也不得不承认她们家除了在外面的李爸之外唯有李妈读的书比较多一点,懂得也多一点。能跟在弟妹后面赚一点也不错,没必要因为小气而损失掉这个。
转眼间深秋已到,冬天的脚步也接近了,李婆婆一有农闲时间就为几个娃儿做棉鞋,再加上今年的日子好过了一点,家里又种了棉花,李婆婆带上新棉花和旧棉被为冬天的保暖做准备,当然也少不了棉衣棉裤了,不过,家里做的虽然暖和,却因为是土布,看上去有些丑,灰不拉唧的颜色没有什么特色。
李妈每天做生意回来之后,就拿出毛线开始为李玉织毛衣,李妈的手很巧,这是李玉早就知道的,她前世的时候,有很多小时候李妈为她织的毛衣,看上去都非常漂亮,不过,李玉却对李妈的眼光表示非常的怀疑,只因为她挑的,不是大红大紫,就是绿的蓝的这些深色,没有一样李玉喜欢,不过李妈一句话,李玉再也没有意见了。
佳奇一直不太喜欢在后面说些私人的话,这一次,也是被逼无奈了,话说佳奇呆在老家吧,这老家的啥都好,空气也清楚,吃的菜也是自家种的,绿色又环保,水都好喝一点,就是这电啊,没有城市用起来方便,不知道咋回事,最近老是停电,明天……呃,好似现在过了一点了,应该是今天啦,今天要上街买一些我家没有种的菜,怕回来再赶上停电,干脆,佳奇连着昨天欠的两章一起发,还有一章要下午发了。啰嗦了两句,大家别介意啊!
第五十六章 布娃娃
“不喜欢啊?那不喜欢我不打了好了,反正冬天没得穿得又不是我呢!”一边说着,李妈还一边要收拾毛线,虽然李玉明知道李妈其实是在跟她开玩笑,李玉也不得不上当。拉着李妈的手,讨好的笑了起来,才让李妈没有真的做出那个所谓的收拾东西。
打毛衣毕竟是闲时间做的;上街卖货才是李妈每天必做的事情;这一天;李妈带着三个小孩子来了县城;不到一会就被李玉舅妈给接走了;当一到她们家的时候;李玉大哥余晟睿就带李玉看到一样东西;看到它的时候;李玉真的呆住了!
“好看吗?”余晟睿挑挑眉,看到这东西的时候,第一眼,他就觉得小表妹肯定会喜欢,于是就买了回来,果真没有错,看她移不开目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