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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野百合的哭泣-第11章

小说: 野百合的哭泣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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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莫名其妙,“我高考作文是满分吗?我自己都不知道哦。”

“好了,我到了,你在这等着我,不许先走哦。”

我点点头,她笑着上了宿舍楼。

我靠在路边一棵树上,想着高考我到底写了篇什么文章。

这时我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向这边宿舍走来。

是宋蕾蕾,她身边还有个男人,那男人长得挺高大挺帅气的。一身笔挺的黑西装,架着幅眼镜看上去很斯文的。宋蕾蕾拉着他的手很亲昵的样子。

我不知为何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男人一直送到女生宿舍门口,也就是离我5公尺远而已。宋蕾蕾居然没有发现我的存在,和那男人来了个拥抱。

这种斯文男人,我的内心挺厌恶的。

恰巧李艳瑕下来了,见了宋蕾蕾打了声招呼。当时没有听清她们讲什么。

“你觉得那男的怎么样?”李艳瑕边走边问我。

我明知故问,“什么那男的?”

李艳瑕说,“你就别装了。宋蕾蕾她男朋友呀。你在宿舍门口不都见了吗?”

我说:“哦,那男的靠不住,假斯文。”

李艳瑕铰黠地笑着问:“你怎么看出来的,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呢!”

第十四章 英雄气短

 我未置可否。她接着说,“听说那男的攀上高枝了,是一家上市公司懂事长的千金。”

我问:“那宋蕾蕾就不知道吗?”

李艳瑕说,“当局者迷嘛,有时候明明知道却不能自拔。这就叫为情所累。”

我说:“哦,你倒懂得不少!”

李艳瑕脸刷地一下红了。

一阵沉默之后,她突然问我:“假如你要是那男人的话,你是选宋蕾蕾呢,还是选那有钱的千金小姐?”

我想了想说:“从一个纯理性男人的角度看他会要千金小姐,从一个纯感性男人的角度看他会要宋蕾蕾。如果他两者兼而有之,就会脚踏两只船。”

她“哦”了一下,又问:“如果从你的角度来看,你会选谁?”(这小妮子想把我往沟里带。)

我说:“我不知道他与宋蕾蕾的感情到了何种地步,我也不知道他与那位千金是怎么样的一种关系。所以没法选。如果你是那位千金小姐,又有钱又这样知性美,我肯定选你。如果那位千金小姐其貌如猪,我看还是选宋蕾蕾好了。”

李艳瑕“咯咯”地笑了起来。“看来,你不是那种理性的男人,也不是那种感性的男人,……”

我打断她,“你认为我是那种脚踏两只船的男人?”

“我没说哦,”她忍住笑,顿了顿说:“我认为你是另外一种男人,第四种很实际的男人。”

我“哦”了一声。

她接着讲:“你是那种根据实际需要来选的男人。最坏的也就是这种男人了,今天需要她就跟她在一起,明天不需要了又找另外的人去了。”

我转移话题,再跟她讨论男人那会一无是处了,“假如你是宋蕾蕾,你该怎么选择以后的路?”

李艳瑕说,“女人对爱情是盲目的,那男的的确很有魅力,是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只要那男的一直骗她,她就会一直相信他。只要那男的别做的太过份了……”

我问,“女人就这么好骗?!”

快到教室了,她不再说这些,问我一道数学题的解法。

进了教室,高柏飞拉着我坐他身边。在我耳边低声问:“怎么样,班团似乎很喜欢你的样子,有没有想过泡她?”

我靠在他耳边说:“我也很喜欢你,是不是也要泡你呀。”

高柏飞说:“那你别到处留情,班团是个好女孩,你要不泡她就别跟她走太近,会害人家的。”

高柏飞的话在我心里敲了一警钟。回想起一路上的谈话,看来与女孩子交往必须把握一个度。在高中没有与女孩子相处的经验。跟小菊也是有小松在,单独与小菊在一起比较少。到现在还只是暗恋过,还没有谈过一场恋爱。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起这些。一下子脑袋乱七八糟的忽然觉着好困。

我趴在课桌上,想睡又没能睡着。脑袋里老出现小菊的影子。明知小菊跟小松好,却止不住地喜欢她。小松其实也知道我喜欢小菊。但是小菊选择了小松。虽然如此,小松却跟我说,我们公平竞争,高二期未考谁得第一谁就跟小菊好,而且说好,不能故意输。好笑的是,居然总分考了一样的成绩。这是我们高中史上唯一一次并列第一。没能分出胜负,最后只好掷硬币,那天小菊也在场。不过她不知道我们在为她而赌。硬币是小菊抛的,也可以说是小菊选择了小松。那天分别跟他们俩握手,说着恭喜的话,小菊没能听懂颇感莫名其妙。说我们两个傻掉了。虽然还经常在一起玩,却没有了以前那份无拘无束。我知道既使跟小菊走得再近,小菊也只是把我当正常的好朋友。

不知什么时候,班辅进了教室,我被高柏飞拉了起来。班辅把我叫了出去。

“小晴那边,你放心。”叶老师说,“小晴已经全权委托杨昆帮她处理。等照顾她母亲的人一到她就回校上课。”

我说:“叶老师辛苦了,我……”

他打断我要说的话,“客气话别说了,还是那句话,把学习抓好,把班级活动搞好,就是最好的‘感谢’。”

我唯唯称是。他问我还有什么其它困难没有,同学遇到什么困难也要及时通知到他。

叶老师说完走了。第一堂自习下课的课间,李艳瑕又来问我:“班辅找你什么事?”

我说:“还是小晴的事。”

她哦了声,转移话题说:“记住抽空写篇文章给我。一定要哦!”

我说,“嗯,那这样好了——给你文章,然后我欠你的人情就两清了。”

她夸张地说:“你好实际哟!!!”

她还想跟我说话,那莫小生远远地叫她。

看李艳瑕走了,高柏飞跑过来问我,“想好没有?好像有竞争对手哦!”

我故意说:“想什么,竞争什么?无聊!”

我想走,高柏飞把我拉住,“说正经事,那个女孩要了这里的通讯地址,她有没有连系你?”

我问:“谁呀?”

高柏飞贼笑着顿了好长时间才说:“让你成为真正男人的那个女人。”

他说完想跑,我揪住他衣服问:“讲实话,那晚你们究竟干了什么?那女孩是什么人?”

高柏飞死不肯说,最后他挣脱跑了。

晚自习后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不能成眠。

满脑子人影在晃,一会是小菊,一会是那神秘女人,一会又是李艳瑕,一会小晴的身影也跑了出来。

这可恶的高柏飞,不提醒我也不致如此。

唉,自己本身不单纯了,也怨不得别人,这一天迟早会面对。早点清醒比晚点清醒好,不过谁又知道呢!

第二天起床,高柏飞问我眼睛怎么红红的,满是眼屎,是不是发红眼病了。

我说,是你传染给我的,病根在你。

……

白天上课,下午篮球训练,晚上晚自习。一时没时间去看小晴,反正已有人照顾她也不怎么担心了。这样过了几天,一天打完球,满身是汗正要离开球场,突然班团不知从哪冒了出来。

她递给我条毛巾,我接过,身后那帮男生起着哄:“咦!班团,我们的毛巾呢?”

一个道,“班团,我们可是也在为班级争荣誉哦,你不能偏心啊!”

一个道,“班长嘛,人家当官的,司级干部,我们顶多个公务员嘛!待遇不同。”

高柏飞一个个拍着他们脑袋:“走吧,喝饮料的跟我来。”

李艳瑕想争辩什么,看她欲言又止。

我问道:“有事?”

她在旁边的石板上坐了下来,并把手中的矿泉水拧开递给我。

我接过喝了口。

“明天星期天。”她看着我问,“你有没有空?”

“明天星期天?”我把毛巾还给她。“这几天什么日子都忘了。”

“你还没回答我呢,明天有没有空?”

我说,“明天准备完成你交的任务呢!有什么事吗?”

她叠着毛巾,把毛巾叠得四四方方的。

见她半响没反应,又问了声,“说吧,要我帮什么忙?”

我见她嘴巴鼓了鼓,终于听她说:“我明天生日,你能陪我么?”

我说:“哦,恭喜你又大了一岁。那你准备怎么过这个生日?”

她说:“我每次过生日,我爸都会带我去爬山。我想找你陪我去爬山。”

我笑着说:“你这过生日的方法倒挺特别的。”

她说:“那你答应啦!”

我说:“这要求不过分,天下名山我都没去过。不知道你要爬哪一座。”

她说:“就学校后面的。一天还能去哪呢!”

于是我们约定明天见面时间和地点。我送她回到女生宿舍,然后回男生宿舍洗澡。见到杨华九、和高柏飞都在宿舍突然冒出个想法,便找他们商量。

……

第二天,宿舍的人都起来了。一大早就忙碌起来。

当我按约定时间来到学校后门时,李艳瑕已站在那里等着我的到来。她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一条浅蓝紧身牛仔裤,一件粉色长袖T恤,头发扎成马尾,背着个背包。

我也背着个牛仔包,穿了条牛仔裤。手里拿着束百合。

跑过去,把百合递给她,“生日快乐!”

她双手抱过,鼻子凑过去深吸了口气,“很香,谢谢,你是第一个送百合花给我的人。”

我说,“这是我写文章的题目。”

她轻轻地“哦”了一声。

于是我们一起朝山上进发。

在路上她说:“今天怪怪的,宿舍里的人,全一早就起来了,平时都是睡懒觉的主。”

我笑笑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嘛!”

我伸展了下身体,深呼吸了几下说:“早上的空气还真新藓。”

“你平时喜欢看什么书?”她后退着走,眼睛看着我。

我说:“消磨时间的书。”

她又问:“爱情小说呢?看不?”

我说:“一般是不看的,芩凯伦的看过一些,三毛的也看过一些。只是略看看哦,书中人物全忘了。”

(因为小菊喜欢看,有时也拿来翻看几下。乡下书少,又没钱买书那种书绝不会买来看的。有时想看还没书可看。)

第十五章 如此生日

 她说:“哦,那就说不上了,我感觉你像一本书里的人。”

我说:“是吗,我倒感觉你像‘圣姑’呢!”

“什么圣姑呀?”她嘟着个嘴问。

“《笑傲江湖》里的任大小姐呀!”

“是吗,我哪点像了?”

“调皮可爱,江湖人都知道她喜欢令孤冲,就是不许江湖人说。”

“那书我也看了哦,感觉你就像那令孤冲了。就只喜欢那小师妹。总惦记着她。”她说完这句感觉不对,刷地羞红了脸。转过身去不再看我,一路小跑往山上去了。

我苦笑兼摇头,紧赶几步追了上去。

看看离山上还有一半的距离,我叫道,“累了休息下吧!”

她说:“不累哦,你个大男人不会这么差吧!”

我说:“还没吃早餐哦!肚子饿了。”

我们找了片干净草皮坐了下来,她挨着我坐在身边。从她身上传来一股幽幽的体香,心神不禁一荡,有点飘飘然的感觉。

她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面包一盒牛奶一瓶水。她递给我面包和牛奶,自己喝着水。

我接过面包说:“牛奶喝不习惯。”

我把面包撕了一半给她,她摇了摇头。

她说,“先咬一口面包,接着喝口牛奶,牛奶面包一起嚼着吞下去就没有那股腥味了。”

我学着她说的试了试果然没那么难以下咽了。

我说:“我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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