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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高干:攻亲不备-第24章

小说: 高干:攻亲不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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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让你记住我。陆朝南。——这是她的坚持。用唐少觅的话说,一点都不讨喜。

薛轻青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在网上查帖子,终于找到了一家不错,价位她也能接受的餐厅,有照片,是后海一家安静又有情调的越南餐馆。她还要买房子,不能花太多钱。

这次,她不让陆朝南来接她,借口她已经在南锣鼓巷这边,其实是请了一个小时假,自己先到了,不安地等着。  薛轻青穿了迤地的长裙,外面的之前在大悦城打着时候买的BABARI的呢子外套,一头长发绾在脑后。后海这边到了晚上人逐渐多了起来,三三两两,有酒吧的乐手开始弹琴,练嗓子。

没由来的就想起那夜唐少觅坐在钢琴前面,流光溢彩的样子。想起他的歌,他的脸。又想起那首让她悲伤的《别爱我》。

这家餐厅为了追求情调,每个桌子上都点着一盏心形的小蜡烛,烛火微弱地摇晃,明明灭灭,仿佛薛轻青的心情——焦灼、矛盾、犹豫不定。

大约七点半的时候,陆朝南准时到了。

一袭栗色风衣,里面是湖蓝色的毛衣和细格子衬衣,头发有些凌乱,但是眼眸比所有的烛光都要明亮。

虽然事先做好了很多心理准备,也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可是当薛轻青抬起头,看到陆朝南的一霎那,即使暗示了自己很久要坚强,还是忍不住眼泪盈眶,她恨自己的软弱和不争气,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就算是百炼钢,也会化成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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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朝南低下头摸了摸她的额头,声音是久违的温柔,说:“好了,宝贝,不哭。”

肩膀忍住抽泣,她赶紧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到……过了几秒钟,冷静下来,她说:“没事,点餐吧。”

陆朝南无懈可击的笑容下闪过一丝慌乱,:“别这样,听我说完,好么?”

薛轻青用桌上备好的消毒帕子,将碗筷仔仔细细擦拭了一边,淡淡说:“你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要说。你怕女生麻烦,我也怕感情变得麻烦。”

陆朝南一听,有些愣住,怔怔地看着这个冷静说话的女孩子,就像从来不曾认识,许久,他才叹了一口气:“我还是不了解你。”

薛轻青喝了一口茶,说道:“我也不了解你。我从来不问你过去,是因为我不在意你的过去,我只在意你。而你从来不曾提起,是因为你不在意我。”到要到这。

陆朝南定定看着她,突然说了一句:“轻轻,我爱你。”

准备好的万千说辞,各种问题,都被这一句话压了下去,薛轻青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一直期待他能够亲口说出来的话,幸福,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降临了。

薛轻青抬起头,有眼泪挂在脸上,陆朝南,我等你这句话很久了很久了,久到你不知道有多久。可是,你这样说出来,我为什么却不敢相信了呢。

她的声音抑制不住的哽咽:“你说的话,我都信。不管真的假的,只要你肯说,我都信。”只是这样说完,在心里盘桓了许久的委屈克制不住,眼泪决堤一样奔涌而出。

陆朝南坐去她身边,轻抚着她的后背,声音是浅淡柔和的:“我是有很多过去,但不代表什么。我很爱你。真的。轻轻。我不想解释,过去的始终都过去了,我们还有以后。”

他靠过去,把她搂在怀中。薛轻青什么都不能想,陆朝南的胸膛和体香那么熟悉。  这场游戏,究竟会多么地遍体鳞伤?!

哭了一会,S哭花了睫毛膏,睫毛膏晕染在陆朝南的毛衣上,一团团墨黑,像水墨画上凋谢的花朵。

薛轻青抽抽搭搭了一会,她告诉自己要坚强起来,如果要爱下去,就要对自己残忍,在获得幸福的路上,难免要受伤。

即使你有一颗七窍玲珑心,照得见世间一切的可笑与猥琐,即使你有着钻石般锐利的眼神,能够穿越万事万物的外壳,但你仍然逃不出自己的宿命,你想要爱,想要在一个男人面前展现作为女人的千娇百媚,你就必须忽略掉那些小小的BUG,装作视而不见,径直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薛轻青深呼吸,眼泪止住,有些抱歉地说“我把你衬衫弄脏了。”

陆朝南在她像花猫一样的眉眼间落下一吻,浅浅笑了:“你终于不哭了。你的眼泪怎么跟你的话一样多。”

薛轻青皱眉,矫情地撒娇:“你讨厌。”

陆朝南哄了哄她:“好了,点东西吧。我不要背上负心男人饿死女友的骂名。”

说完他去了洗手间,不得不说,这男人的习惯很是良好,几乎无可挑剔,但是也许正是无懈可击的完美,才吸引人,才让人觉得无法靠近,患得患失。因为人都一样,只有再最最亲近信赖的人面前,才会暴露那些缺点和不足。

突然,他落在桌上的手机亮了起来。

薛轻青好奇,看到上面的名字:曾经沧海。

曾经沧海?她疑惑。看不出来,陆朝南从小在美国长大,中文都说得半吊子,还这么有文艺范。

他的手机是触屏的,一不小心,就接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甜美的女声:“Bonsoir,moncheri?(晚上好,亲爱的?)”

一串听不懂的法语。薛轻青手像被烫到,猛然将手机挂了。心跳得扑通扑通的,像发现了什么。脑海中响起那日在他怀中哭得梨花带雨的美女,心中难受,是那个过去么?

曾经沧海,曾经沧海。他把她的名字改成曾经沧海?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么?

这四个字击碎了薛轻青所有的自尊和遮盖,刚刚浮起来的那一丝甜蜜和信任荡然无存。恋爱就是这样,前一秒中可能还在千里高空的云端,下一秒就有可能摔下来粉身碎骨。

眼泪突然不听话的夺眶而出,薛轻青拼命的在骂自己,不要这么不争气,不许哭,不许哭!可是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了……

陆朝南很快就回来了,看着她红肿如小兔子一般的眼睛,笑了笑说,去擦擦脸吧,你看,都成花猫了。

薛轻青闻言只是点头,去洗手间补妆回来的时候,她把单买了。

一顿饭又吃得如鲠在喉。

他的谈笑风生,他的幽默,现在都化成了悲伤的鱼刺,卡在她的心口,卡在她最致命的地方。让她不由得刺痛难耐。

出门以后,陆朝南捏了捏她还有些红的鼻头,说:“为什么偷偷去买单?想用这种方式跟我划清界限?!”

薛轻青说:“只是想在你我的关系上,尽自己能尽的努力。上帝只救自救者。”

陆朝南眯了眼眸看她:“你我的关系?!是什么关系?!你还没说你爱我。”

薛轻青低头:“我是没说你爱我,但不代表什么。真的。朝南。我不想解释。”

陆朝南开怀笑了:“小丫头,学我学得很像阿,你这个小家伙,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说你爱我!”

陆朝南,我不说,正是因为我太爱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你一直在骗我。哄我开心,难道是因为寂寞么?还是觉得我好骗?只是个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本来说要送她回家的,可是临了陆朝南又接了个电话,薛轻青看得出来他的为难。于是懂事的摆了摆手:“我自己坐车回去,顺便去超市买点水果。”。

没等他说什么,自己已经紧咬着下唇上了TAXI,头也不敢回,落荒而逃。

薛轻青不知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她甚至都不想去洗澡卸妆,一头扎在被窝里,发呆。回想起认识陆朝南的这段日子,她觉得自己真像是在做梦似的,又想到那个女孩子,她那么漂亮、聪明、高贵、温柔,自己是个女人都看着喜欢,别说男人了……

他们还联系么?即使以前有过那样伤害的过往,陆朝南依然将她放在心头最隐秘的位置么?她从未这样心灰意冷过,她将自己蜷缩起来,压抑着呜咽的声音。

陆朝南啊陆朝南,你知道吗,其实我都原谅你了!薛轻青无助的流着眼泪,其实自己已经原谅他了,不就是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吗?不就是他动辄还带着那个人的痕迹吗?可老天为什么偏要让她看到那行字呢?

为什么!

痛定思痛地过了两个星期,说不发短信不打电话,不发E…mail确实有些刻意。可是到后来,她实在是忙得无法分身。

之后又是年会,这次薛轻青要负责整个会场的策划和接待工作。

公司上上下下一千多人,差点把她忙坏了。

因为人力不够,而且又是年终,找不到兼职的礼仪小姐,所以只能自己上了。

那天陆朝南在酒店门口看见她,一袭紧身的蓝底烫金旗袍,脚上踩着六七公分的高跟鞋,一打眼看上去,真真可以说是光彩夺目,他敢说那天只要是看见她的男人,当天晚上或多或少都会想起她。

但这惊艳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紧接着他就觉得生气,心里夹着隐隐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至从那天吃完饭之后,她就如同准备从他的生活中淡去一样,再没有了一丝联系MSN上的头像,也都是晦暗的。

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特地去了一趟大堂,站在二楼的回廊上,隔着透明的旋转玻璃门隐隐约约能看见她的影子,倔强的样子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竟会想起:她是不是还在生气了?倔强地挺直脊梁,固执的样子像个小孩子。就是这个时候看见了她趁人不备往后两步退至阴影里,表情痛苦地用力捶了捶腿,看见人来又立即站回原位置,脸上堆起笑,尽心尽力地迎接每一个来来往往的客人。

是个傻孩子,是不是?与其这样堆起笑脸逢迎每一个人,还不如只来逢迎他。只要她哄得他开心,她要什么他又会不给呢?

陆朝南对她的这点儿小骨气简直嗤之以鼻,很想看,非常想知道,她究竟能够坚持到什么时候。然而终究还是无端地放任了自己心里的那点舍不得,给她买最好的鞋,希望她会因此而觉得舒服一点。

没想到薛轻青生气起来还真是!秘书回来来告诉他的时候见他脸色难看,忙忙替他找台阶说:“我知道陆先生也是一番好意。但是按照我们老家的说法,男生送女生鞋,是希望她远走高飞的意思,寓意上似乎有些不太好。”

他以为她也知道送鞋的意思,所以随手转送给了那位值班经理,然而蓬勃的想要看热闹的心理一点一滴地膨胀起来。他很想知道,这个女人的骨气究竟能够持续到什么时候。

她没有再和自己联系,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直到现在。她没有再和他说话,当他和她的那段过往像缕青烟一般挥挥手就散。他真是奇怪,一个女人究竟要修炼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做到这样处之泰然,即便当他假装镇定地站在她面前,她也能够安安静静表现得若无其事。

他知道她和他之前的那些情人不同。一个人的欲望,就算掩饰得再好再细心,也总会透过一些细枝末节而表现出来。眼睛是一个人表达自己感情的窗口。他注视过她的眼睛,真漂亮,平和安宁,找不出一丝贪婪的影子。可这样的眼睛看着他的时候太过专注沉迷,像一只手,骇然掀起他掩在心里的那层遮盖,底下却是惊涛骇浪,连带着翻卷起他心里深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

陆朝南承认自己最初不过是想和她玩玩。因为众所周知,他有钱,他初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感觉就像一个自负的猎手遇到了符合自己口味的猎物,那气味对了,没有道理,诱惑得人快速地出手追捕。而他,他太过清楚自己的魅力,何况,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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