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少就擒,有妻徒刑-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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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我爱你。即使这样说对你不公平,可我必须得说,现在的你远远无法明白我爱你的程度有多深。”袁绍闭上了双眼,靠在了沙发里,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还是说了出来:“我无法失去你,我更不能看着你难过,所以我只能退让。楚楚,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你要看清自己的心,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要……我、要……”容华犹犹豫豫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明白,这不是小时候问妈妈要糖果,这是在要感情,感情虚无缥缈,却比糖果重要千百倍不止。
“楚楚,你可以像个孩子一点,想要什么就直说。我会纵容你这一回,可是过期不候。”袁绍觉得自己快吐血了,为什么自己都准备好退一步了,却还要对女孩这样循循善诱?明明这种事情应该由袁毅来做!
他之所以有今天这番举动,实在是他无法再忍受容华这样痛苦下去,他到现在还能记得昨晚她抱着自己,呢喃出了那一句句的“二哥”和“袁毅”,每一下她都要落一行眼泪,一声声低低的哭泣,却让他觉得她已经哭得撕心裂肺了。
如果和袁毅一起拥有容华,可以让她从此都过得开心的话,那他愿意承受这种锥心之痛,退后一步。
从袁绍的话里,容华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什么。突然,一个令她惊慌失措的想法浮出了水面。大哥他竟然,竟然要……
她干咽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心肝都在颤抖,喉咙紧得说不出一个字!
“大哥你,你怎么会……”容华的胸口猛烈地起伏着,她突然站起身,低叫了出来:“不行!我做不到!我宁愿离开你们也不要做这么自私的事情!”她承认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可是她从不认为一个完满的爱情里会有三个人!这都是她的错,是她花心,是她不专情,竟然爱上了两个人,所有的痛苦都该她一个人来承受,而不是他们!
容华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在心底下了一个没有理智可言的决定。她觉得这种种事情的根源,就出在自己身上,只要自己离开了,就什么都能回到从前!
“你敢!如果你敢离开,我立马毙了袁毅!”袁绍在那边听得心头一跳,完全没想到容华会是这样的反应!
“……这关二哥什么事!”容华也被他吓了一跳,抓紧了手机说道:“你这是在逼我!”
“你也在逼我!我该庆幸我没有被你给逼死!楚容华!我告诉你,要么和我在一起,要么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如果你敢离开,我一定会毙了袁毅!我相信他也会同意我的做法,虽然到时候是他毙了我!”袁绍知道这时候不凶一点,这傻女孩可能真的会离开!
三个人在一起。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凉水,从容华的天灵盖直直地泼下来,让她发热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现在两人对于这件事已经心照不宣,可突然被袁绍这样赤(和谐)裸裸地说出来,容华还是有点受不了这份刺激。
但刺激归刺激,容华已经找回了大半的理智。而思考的能力一旦回来,容华就意识到了,要占有欲极强的袁绍说这样的话,该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明明这个男人自己已经难受得要命,却还要这样劝自己。
不得不说,楚容华,你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容华扯了扯唇角,自嘲了一句。还有更惊悚的一点是,袁绍竟然告诉自己,三人行的提议,是袁毅那块木头提出来的!这就是传说中的腹黑和闷骚吗?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一人是等待,一人是抉择。
“大哥,我会对你好。”容华咬了咬下唇,说完了这句话后,她差点没有抽自己一顿,什么叫做她会对他好?这种诡异的口气到底是什么概念?!
而袁绍却认真地笑了起来,他半是怅然,半是松了口气,“你当然要对我好,要比对袁毅还要好。”
“啊……那……”容华想了想,建议道:“那就让二哥来找我吧。咱们就骗他,如果他今天之内找不到我,我就再也不理他了。”
“这个主意好,就这么办。”袁绍听了她的话,心头暗爽,心里那股要和别的男人分享爱人的疼痛感也减轻了一点。
挂下电话后,容华抿着嘴,却笑不出来。她现在的心头被两份愧疚给压得死死的,摸了摸更为钝痛的心脏,女孩闭了闭眼睛,不知道这样的决定到底是苦了谁。可有一点她明白,这辈子,她都还不清袁绍和袁毅对她的爱。
☆、101 我们回家
初生的旭阳挂在东侧的群山之上,它的光芒并不特别刺眼,伴随着秋日微凉的清风,给人以闲适闲暇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停下脚步,随处坐一坐。
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坐在露天咖啡厅下,他有一张妖孽非常的俊脸,拿着今晨的早报随意地翻阅着,手边还放着一杯没有动过一口的咖啡。
这是一个可以魅惑世间生灵的男人。
坐在路边铁质的长椅上的女孩,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如此想道。
离开学校以后,容华就横穿了校门前的柏油路,穿越了青葱中夹杂着些许枯黄的大片草地,沿着不知名的小路一直走。当她走到这一处安静的街道时,不禁坐了下来,开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洛锦庭当然发现有人在看他,而当他抬起眼皮望过去的时候,那先前看着自己的女孩已经转过了头,欣赏起别的事物了。
女孩有一头柔顺的长发,乌黑亮丽,同样黑色迷人的,还有她的那一双眼眸,时而幽深,时而清澈。她的鼻子很小巧,好像自己的一根食指就能完全遮住。她的小嘴有着火红蔷薇的颜色,娇艳得仿佛正邀人采撷。她穿着单薄的衬衫和白色的棉裤,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手机,赤着双脚,白嫩的脚掌似乎已经被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给弄脏。
这是一个轻轻一笑就能颠倒众生的女人。
当洛锦庭看着女孩左右望了望,然后吐吐小舌头,抿着小嘴儿将双脚给抱了起来放在长椅上时,他想到了这样一句话。
是的,颠倒众生,怎么不是呢?就连自己,也为了她的容颜而失神许久。
这是昨天在拳击场看见过的那个女拳击手,他记得当时她得到了第二名的成绩。不过可惜的是,他那时候没有问一问好友,这小美人的名字。
或许昨天他还对这个女孩没有兴趣,觉得不过是花瓶一只而已,但今天,他的心脏因为她的这一个勾唇而颤了颤。这种感觉很奇妙,带着一点失控的危险,却也透着罂粟的诱惑,让他忍不住去触碰,去深深地感受。
他就像是着了魔似的站起了身,报纸落在地上发出了轻响后,他才回过神来。
洛锦庭皱紧眉头,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神不定的女人,心头不悦。他不允许一个女人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这是不理智,并且在他看来很可笑的行为。
那一边,容华也发现了洛锦庭的注视,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小屁屁,摸了摸冰凉的脚背,最终还是将双脚给放了下来。
她知道,自己的脚底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所以踩在长椅上,是种不好的行为,可是她忍不住,因为实在太冷太酸麻了。这样想着,她就觉得有些委屈。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要这样光脚走这么长的一段路?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就已经走了很久了。
洛锦庭正要离开,却见容华那双水眸直直地看了自己一眼,眼底的委屈和坚强瞬间射入了他的心里,他的胸腔一震,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他不知道容华为什么会委屈,难道只是自己看了她一会儿?
突然觉得需要发挥一下绅士风度的男人扬了扬眉,叫来了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等服务生将牛奶送来后,他才将那温热的牛奶端在手里,慢慢朝着已经低下头的容华走去。
容华心里恹恹的,已经不想再走了,想着就留在这里吧,等着二哥来找自己,可转念又想,连她都不知道这是哪里,二哥真的能找到她吗?这时候,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一杯牛奶递到了自己面前。
女孩抬起头,用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洛锦庭,她眨了眨双眼,然后微微张开了小口,一脸“原来是他”的表情。
这种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洛锦庭很想抽一抽,全天下会对他有这种表情的女人,恐怕也就她一个了!到底是脑子蠢所以记性不好,还是因为他魅力不够所以完全无视了他?洛锦庭坚决认为是前者。
“喝吧,你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猫,这一路一定受了寒。”洛锦庭并不爱笑,多数时候是冷笑或嘲笑,他一贯的态度也不算谦和,在对待同僚的态度上,比袁绍还要冷淡上几分。不过对着容华,他给予的温和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
“谢谢。”容华将牛奶接了过来,她的确需要这杯牛奶,一大早她只喝过一杯温水,现在已经有点饿了。牛奶不会有问题,因为她和这个男人的相遇是偶然,而他也是刚刚才让人端了牛奶出来。
她慢慢喝完了一整杯牛奶后,满足地叹了口气,抬起头说道:“不过我认为,迷途的羔羊,会是比较‘官方’的形容。”
“可美丽的小姐,你看起来的确像一只小猫。”洛锦庭微微扬起右边的唇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表情有那么一点傲慢。
如果是别人,恐怕会觉得洛锦庭的神情不讨喜,甚至会让人产生疏离或者敬畏的感觉。可容华看了,却觉得挺可爱的,和她家里的三只兄弟很像。
洛锦庭在容华身边坐了下来,优雅自然,仿佛这不是路边的长椅,而是舒适的真皮沙发。
“那么,我是否有幸听一听美丽的小姐今早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让你在如此清冷的早晨,光着双脚出来散步?”洛锦庭顿了顿,加了一句,“看在一杯牛奶的份上。”
这个男人问话很有技巧,即便是容华,也没能生一点气,或产生丝毫不悦。她甚至低声笑了笑,一早上因为感情的事情而难受煎熬的心也舒服了一些。
她扭头看了洛锦庭一眼,发现他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不禁想道,果然是个妖孽男,很有迷惑人的能力呢。
“因为……”容华咬了咬下唇,似乎是在组织措辞,她看着前方咖啡厅的招牌,声音有些飘忽:“如果有两样东西,他们对你都很重要,重要到已经无法失去,而你却只能从中选一样,你会怎么办?”
洛锦庭想了想,还是反问道:“这很难抉择,你觉得呢?”
“是的,很难。”容华点点头,苦笑道:“我很贪心,所以想将它们都抓在手里。可我害怕,我是否可以真的都抓住。我更害怕,我可不可以照顾好它们。我甚至怀疑,如果我两者都放弃,才是最好的结果。”
“可你不是说,它们对你已经重要到无法失去了?如果都放弃,你会怎么样?”洛锦庭好奇,没办法想象出容华说的到底是哪两样东西。
“反正不会死。”容华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了这样五个字。她说了这句话后,就闭上了嘴。她突然发现,人总是更愿意,并更轻易地和一个陌生人吐露心声。
她想,大概是因为人们都太在乎熟悉的人的感觉和对自己的看法,所以说话都有所顾忌,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他们就更容易放下顾虑,更加随意,因为人们不会在乎一个陌生人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洛锦庭仔细想了一下,说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硬要全都拿在手里,你就必须花费很多的心思和力气去守住。这是得到与付出的恒等式,你得为自己的收获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且,既然已经得到了,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