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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烟花笑,美人蕉-第13章

小说: 烟花笑,美人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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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秦锦华,她还是感激的,要不是他,昨晚汪乔还真就留了下来,她自小独立惯了,真不习惯别人对她太亲热,尤其不习惯跟人同床,偏汪乔这种人又不是你说拒绝就能拒绝得了的,怕是这些人里,也就秦锦华的话还能听进一些。

“不是,我肚子饿了,来找找看有没有吃的,家里保姆回家探亲去了,我这几天都是在关叔家搭伙吃饭的,你早饭吃了没?”半点不提自己包夜才回的事。

“没,”夕颜肚子也饿了,现在是早上六点五十,在家时,这会儿忠婶早已将早饭摆上了桌,可关家两父子没有在家吃早饭的习惯,保姆小赵也没有早起做早饭的习惯,她是连白粥都不会煮的人,只能等着人家做给她吃,冬日里天短夜长,大家都想睡个懒觉。

“那你等会,我去煮点粥蒸两包子,咱两一起吃点,”秦锦华觉得这丫头肯定不会做饭,但凡会,这么早起来也该表现表现的。

果然,就见她眼睛一亮,坐起身来,仰脸望着他问,“华哥哥,你还会做饭?”挺激动挺崇拜的样。

“不仅会,手艺还不错呢?妹妹,你有口福喽,”秦锦华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发丝柔软、顺滑,跟她的笑一样,让人心动。

这动作庞东林也常做,夕颜没有在第一时间避开,只是歪歪头,反应慢半拍似的看着他,将精致的面容漂亮的五官暴露的更为彻底,黑曜石般的眼睛带着水光,琼鼻挺翘,小嘴红润,憨纯至极,秦锦华觉得这孩子真的太纯了,不知道早晨是男人性。欲最强的时候么?哪怕他才熬夜回来,也经不起这等诱惑。

“你看书吧,我去做饭,”转身离去时,他瞥了一眼自己昂头探脑的小兄弟,叹了一口气,这是个不能吃的小红帽。

**********

厨房很大,欧式风格的装修,非开放式,但厨房中间有个长方型的大流理台,专门用来放置烧好的菜,人少时,这流理台也当饭桌使,两人吃饭,用不着去餐厅。

秦锦华做饭的时候,夕颜很自觉地帮忙摆碗筷,长发拢成马尾卷成髻绕进发卷里,露出饱满的额头和清亮的眼眸,粉琢玉砌的面庞带着淡淡的笑意,整个人折射出玉雕一般的温润和柔和,让秦锦华第一次觉得做饭也是件很愉悦很享受的事。

早餐做起来不难,包子是小赵前天包好了蒸熟了放在橱柜里的,什么时候吃拿到笼屉上蒸馏个十来分钟就可以了,粥是白米粥,配上几碟农家腌制的小酱菜,一顿简单的早餐就做好了,似乎觉得这样的早餐太过简单,体现不出自己的厨艺,秦锦华扒拉着橱柜和冰箱,另煎了两个荷包蛋配着两根火腿肠,呛了一个辣白菜。

夕颜被辣白菜呛的捂着嘴直咳嗽,秦锦华放下手中的锅铲,跑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颜颜,很呛么?”

“嗯,”点头,呛的眼泪都飚了出来,小脸红润润的,眼睛雾飒飒的看着他,秦锦华只听见自己的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拍拍她的粉脸,柔声说,“你先出去呆会,饭好了味散后,我叫你,”

待人出去后,他将拍过脸颊的手放在鼻尖处,少女的馨香和温软萦绕鼻间,真撩人!

朱威威进来,斜挎着膀子问,“哥,一大早的不睡觉,给谁做。爱心早餐呢?”

“我饿了,弄给自己吃呢?”秦锦华笑着回,心情不错。

“你对她有兴趣?”

“你指哪种?”

朱威威耸肩,“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呗,难不成还是哥哥对妹妹的那种?”

秦锦华将白菜装盘,“说起来我比她大四岁,可不就是她哥,”

*************

夕颜再次进来,身上的棉服已经换成了白色羽绒马甲,内衬黑色羊毛衫,下搭深蓝色紧身牛仔裤,看着极是清爽、利落,见到朱威威,笑着打招呼道,“威哥哥早,”

“早啊,颜颜,”朱威威也笑着回道,五狼里数他长的最为清新俊逸,好似放荡公子游戏花丛,端得是风流倜傥,窃玉偷香,薄情唇似笑非笑,桃花眼噙着恰到好处的坏,似有情,还道无情,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玩世不恭和懒洋洋的味道,即使不说话,也能惹得一众女孩为之痴狂。

相比之下秦锦华的容貌则更像个北方人,轮廓分明,线条硬朗,算不上特别英俊帅气,但剑眉英挺,黑眸锐利,更为内敛深沉,宛若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又是那样的背景,女孩怕他多过爱他。

关鹏和林岳则要稚嫩许多,若五人同时看上一个女孩,最先得手的必然是朱威威。

“颜颜,快坐下来吃饭,”秦锦华冲夕颜招招手,夕颜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看着摆满半个流理台的包子、白粥、酱菜、辣白菜、荷包蛋和火腿肠等吃食,惊叹道,“华哥哥,你好厉害,”晶晶亮的眼眸里全是崇拜。

在厨艺方面她是一点天赋都没有,所以,对于会做饭的同龄人,一直都是羡慕和崇拜的,就好像别人崇拜她会给人看病一样。

被这么一个美人崇拜着,是个男人都扛不住,秦锦华觉得整个胸腔被一种叫做满足感的情绪充斥着,笑的一脸风骚外加柔情地说,“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抬头,对朱威威说,“你也坐下来一起吃点?”

“好啊,”朱威威转身从餐厅里搬了个椅子进来,拿了个包子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自家蒸的包子很大,夕颜将包子掰成两半,一口包子一口粥地吃了起来,她吃相秀气文雅,细嚼慢咽,让人从旁看着也觉得很享受,她的手很好看,白嫩嫩的比手中的白面包子还粉润、软柔,甚是连关节处的折子都很淡,勾的人想抓在手中揉上一揉。

她个子虽不足一米六,但腿长、臀翘、腰肢纤细,按身材比例,虚十六的她应该还在发育阶段。

“尝尝我炒的白菜,”秦锦华夹了一些辣白菜在她面前的碗碟中,夕颜在他的殷勤注视下吃下碗碟中的辣白菜,“好吃么?”

“咳咳……辣,”

“青城这边天冷,吃点辣可以暖身,你总要在青城这边呆的,学吃点辣也是该的,”昨天吃饭时就知道她不能吃辣,但青城的饭菜以辣为主,总要学着适应的。

夕颜听不进他的话,闷头喝粥,喝下半碗粥后,才觉得辣味止了一些,她不能吃辣,几口辣白菜下肚,整个脸就跟喝酒上头般,红艳的不行,连额头和鼻尖都开始沁出一层细密的小汗,樱桃小嘴也真成了樱桃色,微微嘟起呼呼地轻吹着热气,好似这样能把辣味吹跑一样。

勾人的摸样再配上这样勾人的动作,换做任何女孩,秦锦华都会觉得,这姑娘在故意勾引他,抬头看了眼朱威威,对上他似笑非笑的表情,也笑了。

都是一起长大的哥们,谁不知道谁啊,朱威威三两口喝下碗里的粥,站起身来,“颜颜,你慢吃啊,我去睡个回笼觉,”

“威哥哥,你吃饱了?”

朱威威伸伸懒腰,从蒸屉里又拿了一个包子,笑笑说,“鸡蛋加火腿,想来这包子你们也吃不完,免的浪费,我再帮你们解决一个,”

待他走后,秦锦华问,“剩下的半边包子还能吃完不?”夕颜摇头。

“给我,我帮你吃,”

夕颜将包子递给他,接包子时,两人指尖相触,秦锦华觉得一股电流从指间窜过他的身子,再看丫头,眼眸清澈,红唇嘟嘟的,还在呼着辣气。

“真有这么辣么?”

夕颜重重地点了点头,指指辣白菜,“这里的辣椒都快有白菜多了,”虽然忠婶有的菜也放辣椒,但红椒最多放三个,一年下来也吃不了几两辣椒。

青城口味重,几乎每道菜都会放点辣椒,切起来麻烦,于是青城人在买辣椒时会让店家用机器将辣椒搅成丝,炒起菜来,都是直接用手抓,一把下去赶得上她家半年的量,好似眼前这盘辣白菜半数都是红椒丝。

秦锦华拿起筷子,将白菜里的辣椒挑出,几口吃掉,见丫头微张着嘴,一脸惊呆样,不禁勾唇笑了起来,挑了几根白菜心的嫩叶喂进她嘴里,“这个是甜的,”

辣味充斥口腔,夕颜皱着小眉头瞪他,咬了一口包子,混着白菜连嚼几口吞了下去,又低头喝了两口白粥,这才气呼呼地说道,“骗人,辣的,”

小脸绯红,小嘴殷红,吸冷气呼热气的摸样特别勾人,秦锦华目光一沉,忽而探身过去,“很辣么?我帮你吹吹,”

夕颜‘啊’的一声身子后仰,靠着椅背,惊慌失措的看着他,眼睛又大又亮,好似泓着一汪清泉,闪着细碎的光点。

秦锦华叹息,差一点点就亲上了,一脸无辜地问,“怎么了?我妹被辣着的时候,也是让我帮吹的,”。

“不用了,我……多喝点粥就好了,”

秦锦华很自然地拿起她面前的空碗,又帮她装了一碗白粥,“粥要放凉了喝才解辣,”又问,“真不要我帮你吹吹?”

夕颜没回,只要把眼睛瞪得圆圆的,一眨不眨,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明亮的眼睛,像屋外房檐上滴挂着的冰凌子,剔透纯净,透着沁沁冷汗,秦锦华觉得自己被鄙视了,被这小妞儿鄙视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周在榜单上,亲们,不要霸王,潜水,都出来撒花吧!

☆、手段

见过夕怡瑾的人没有人不说她是个漂亮的女人,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风华让人没法相信她是个离异且带着孩子独居十年的女人,不落寞、不消极、不艳俗、不愤世,一举手一头足,一颦一笑间尽显大家闺秀风范,甚至对上怒气冲冲的前夫,还能云淡风轻地笑着打招呼,“翰景,最近好么?”

你说你一离了婚带着女儿单过的离异妇人怎么一点身为离异妇人的自觉都没有,这不是让离开你的男人闹心,让取代你的女人搓火,让人家两口子回家打架吗?

也没说你一定要比他过的差,但至少你一个三十五岁带着女儿独自生活的女人也该有点三十五岁带着女儿独自生活的样吧,倦容呢?皱纹呢?吃不消的亚健康呢?你家开的是中药房,又不是回春堂,整的跟待字闺中的黄花大闺女似的,母女两站一起,跟两姐妹似的。

这让王翰景的现任太太看着很刺眼,不过,在老公面前,她一向是善解人意,温婉善良的,她笑着说,“小瑾姐,你和关先生喜结连理,这是大喜事,我和翰景都替你高兴,可是颜颜到底是翰景的女儿,她转学来青城这么大的事,你总好跟我们商量一下的,不好这么一意孤行的,”

王翰景很生气,低吼道,“小瑾,你要带着颜颜来青城生活,这事我不同意,”

王家和夕家一样都,是世代行医,只是民国后期,西医比中医吃香,王翰景的爸爸就改学了西医,如今他子承父业在江城市一院任副院长,现在的妻子叫孟敏,相貌就算是当年也不过是中等姿色,之所以能攀上王翰景,不过是因为运气好,正赶上王翰景最苦闷最憋屈的时候,一边是念叨着抱孙子的老妈,一边是自己深爱却无法怀孕的妻子,跟老妈妥协,就要失去妻子,守着妻子就会让王家断了香火。

王翰景是世家子弟,有学识、有修养、有家世、有能力,长的也好,从内涵到外表符合一切女人用来崇拜、爱慕、垂涎和肖想的标准,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儒雅书香之气,孟敏当时在市一院当实习护士,第一次被王翰景带着巡视病房时,就起了爱慕之心,八十年代的风气还是很保守的,便是爱慕也只放在心里,之后分科室,她被分在了王翰景那科,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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