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高歌-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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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多少花招。
在雷光还没未散尽之际,马俊雄已经迅速的完成了第二次施法,刚猛正大的雷霆之力正在迅速凝结,下一刻,又一道五雷天心正法就会释放出来。
马俊雄虽然没有高歌对神文的绝世天赋,基础却极为的扎实。颂咒、结印,施法,每一个步骤都是做的准确而流畅,在正式战斗中,能如此冷静的施法,没有任何失误,从这点来说,马俊雄就比在场的大部分学生要强大许多。
玉清景阳学院的师生,不管自身水平如何,至少都有足够的眼力。马俊雄虽然没什么惊艳表现,但他稳扎稳打,任凭高歌变化莫测,也能应对无误。表现出了坚实深厚的修为。虽然有不少人鄙夷他的人品,可却也不得不承认马俊雄的确是很强。
在马俊雄出手前,高歌自雷光中御剑冲了出来。高歌的剑举眉前,身形微躬,雪白的道袍上还有一丝雷光缭绕,斩空剑的剑光吞吐闪耀,白金色的剑光酷烈逼人。
御剑直进的高歌,剑势凌厉凶猛,似乎想先一步攻击,以阻止马俊雄继续释放雷法。
马俊雄目光一冷,心道:“就怕你不来!”在高歌御剑逼来之际,马俊雄施法的速度陡然增快一倍有余,空中的雷霆之力已经凝结成形,只待马俊雄法诀一转,就可以释放出来。
就在马俊雄的雷法欲放未放之际,高歌脸上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原本凝成剑诀的左手先一步释放了一个法阵。漫空的金色神文一闪即逝,一道金光电闪间射中了马俊雄。
释放的速度越快,法术威力越低。以高歌练气六级的修为,瞬间释放的法术能有什么威力。马俊雄中的沉雷钩,可以抵抗绝大部分二阶以下的法术。
马俊雄才在脸上露出冷笑,就猛然觉得不对。高歌释放的法术并没有任何攻击性,反而是个辅助性的法阵:聚灵阵。
这个法阵适用于在元气稀薄的地方,聚集某种性质的元气以便于更好的修为。一般来说,像学院这样元气充盈的地方,根本不需要聚灵法阵。除非是专修某系秘法,才需要聚灵法阵聚集精纯的元气,并过滤其他异种元气。从应用来说,聚灵阵属于一阶法阵,几乎每个练气者都能使用。
高歌释放的这个聚灵阵,收集的赫然正是雷霆之力。很显然,在雷光攻击中,他就使用了这个法阵巧妙的吸引了一些精纯的雷霆力量。而他的这个聚灵阵重叠了十一次。
这个时候突然加持在了马俊雄身上,重叠的法阵再次显现出了其威力。原本其中就凝集了大量精纯的雷霆力量。马俊雄驾驭五雷天心正法本就有些勉强,刚才为了迅速释放雷法,他又勉强提高的施法速度,如此一来,马俊雄整个人已经到了一种极限状态。
高歌突然加在他身上的聚灵法阵,又给他加持的大量的雷霆之力。精纯的雷霆之力的涌入,立即处于极限的马俊雄压垮。将发未发的雷霆之力再不受马俊雄的控制,猛然爆发出来。
“轰……”满脸惊恐、愤怒的马俊雄,碧色的雷光以马俊雄为中心,四散爆裂。千万道电蛇狂舞飞射。马俊雄看上去就像是一朵璀璨的夏花般,轰然怒放。
“啊……”看到这一幕,不知道有多少人失声惊叫出来。突如其来的逆转,还有很多人都没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他们看来,马俊雄就像是突然失误一样,原本要释放的雷法却在体内爆裂开来。这种貌似无比低级的失误,只会出现在某个不专业的半吊子身上。对于一个玉清景阳学院的高级学生来说,这就像是做个位数加减法却做错了一样可笑。
主席台上,学院的各个巨头们,也是表情不一,有的赞叹,有的摇头。卫青莲道:“精密精妙,能于平淡中见绚烂。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激情创意天才。”
沈中君点头道:“不过,这个小子出手还真是毒辣。要不是有秘法保护他们身体,这一下就能把那个学生炸成肉酱。”
卫青莲哈哈笑道:“年轻气盛,换回五百年前,我也会这样做。”
青碧电光徐徐消散,浑身焦黑如碳的马俊雄躺在平台上,眸光黯淡,口鼻间的呼吸已经断绝,只是浑身的肌肉还是一动动的抽搐着。
高歌持剑走了过去,剑尖在马俊雄的眉心轻点了下,表示自己已经获得了绝对的胜利后,才收回了斩空剑。
在法术反噬时,马俊雄体内突然爆发出一股奇异的力量,中和了大部分雷霆力量。否则的话,马俊雄也不可能完整的躺在这。高歌估计,应该是破军星阵在最后关头挽救了马俊雄。
不过没关系,高歌本就没心思杀人。只是以他表现出的修为,还想留手,那就太假了。所以高歌在出手的时候,毫不犹豫。
台下的刘阳满脸震惊,甚至有些惶恐。高歌的危险,让他从心底深处感到了恐惧。周君辉和秋浩雨也都是摇头无语,虽然对高歌很看重,但每次都会发现,他们从没有真正的看透高歌的极限。
马俊雄的女朋友,还有他的死党们,集体失语。每个人都用各自的表情诠释着四个字:难以置信。
高台上的马俊雄还有很清醒,嘴唇轻微开阖嗫嚅着说了一句“为什么会这样……”几乎没有声音,高歌也是看他的嘴型,才能猜了个大概。
高歌凝视着马俊雄轻轻的道:“因为、你选错对手了!”
决斗至此,胜负已分。
笼罩在平台上的破军星阵的湛蓝星光徐徐消散,有两个白衣人迅速飞了进来,就地检查了马俊雄的伤势,并给他喂了几颗丹药。
急救过后,一个白衣人伸手一指,一团青光就把马俊雄包裹住,白衣人法诀一引,引着这团碧光御空直飞而去。
秦月走到高歌的身边轻声道:“恭喜你赢得了决斗。在决斗前,我还在替你担心。但在决斗后,我又开始同情起了马俊雄同学。”
高歌理解的道:“人们总是喜欢同情弱势的一方,这很正常。”
秦月点了点头,没有再和高歌聊下去,对着台下的师生宣布道:“这次决斗,高歌同学获得了胜利。虽然马俊雄同学的伤势很重。但纵观整场决斗,双方的表现都很好,可圈可点。尤其是高歌同学在最后的神来一笔,让他的胜利无可置疑。高歌同学再次用铁的事实告诉我们,我们所以强大,不只是因为修为,更因为智慧……”
第二十六章 示爱
“干的漂亮……”梅卿卿如无暇美玉雕琢出的精美玉容上满是开心的笑容,明眸中也有欢快的灵光闪耀,混合她冰冷如霜雪气质,有一种奇异的感染力。
梅卿卿的眼眉细而长,在眉尖处有一个巧妙的向下弯折的柔和弧度,这也柔和了她身上冰雪般冷凝酷烈的剑气。依然是一袭白裙,略有些蓬松裙子只到膝盖,露出她均匀秀美的小腿。梅卿卿梳了一个冲天而起的半尺高的发辫,用黑色发绳仔细的捆好的银白发辫,看上去就像是一把剑柄。
英气逼人却有活泼灵动,梅卿卿虽然还有些青涩,但那种青春的气息却让人无法可挡。高歌在之前曾和梅卿卿半开玩笑的说要做她男朋友,当高歌再次看到梅卿卿时,不知怎的,突然觉得一阵由心而发的喜悦。
淡淡的、却悠长而满足的喜悦,是高歌从没有过的感觉。和决斗的胜利无关,和其他人或事无关,这喜悦,只因为眼前这个明丽动人的欢快女孩。
高歌直直的看着梅卿卿,直把大方活泼的梅卿卿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喂,喂,眼神不要那么专注啊,你这样我会害羞的啊……”
高歌微微一笑,突然道:“你的美丽让我心折。我想,我喜欢上你了……”
梅卿卿明眸瞪的大大的,粉红的樱唇微张,惊讶了下才反省自己的失态,急忙用玉手轻掩住小嘴道:“喂,你不是说真的吧?”
和梅卿卿一样,围着高歌的周君辉、秋浩雨、刘阳也都非常惊讶。上次在擂台上高歌虽然也这么表达过,但语气多有调侃,开玩笑的成分居多。这次,虽然也是微笑着说出来,但所有人都能感到高歌骨子里的认真。
而周围,还有有梅卿卿的一群女生朋友。高歌出人意表的话语,让她们也是非常的惊奇。惊奇过后,女生的天性就表现出来。有的女生就赞叹道:“哇,浪漫……”“真有勇气!”“脸皮很厚!”也有人不以为然。还有女生很现实的看问题,“他们根本就不般配,看他那样子,和卿卿不可能在一起,家庭、修为等等,都有着天差地别啊。”
高歌没理会周围人的议论,微笑道:“非常认真。”
梅卿卿歪着头想了下道:“为什么呢?”
高歌很坦然道:“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喜欢。”
“哦……”梅卿卿指着高歌若有所悟的道:“那你第一次是逗我玩了!”
高歌摇摇头道:“第一次我还不确定,但这次我确定了。”
对着高歌明澈纯净的眼眸,梅卿卿本来有些慌乱的心慢慢平静下来。自幼生长在权贵之家,梅卿卿不是不懂得人心狡诈。她的心明净如镜,世间变幻虽多,却动摇不了她的本心,更迷惑不了她的本心。越是如此,梅卿卿越能明白高歌的心意。
这并非刻意的特立独行,而是本性本心的流露。不论是喜欢还是厌恶,我都要表达出来。想到这里,梅卿卿心愈发的纯净自在,“喜欢还是不喜欢,出乎本心,没有必要羞愧,也没有必要不安。”
在这个时候,因为高歌语出惊人,在他们的周围,聚集的越来越多的人。每个人都好奇的注视着这一幕,并依照各自的智慧做出自己的判断。
“这小子还真是嚣张啊!”“他也不是什么好人,居然想抢我们院的天之娇女,真是可恶。马俊雄这个废材,为什么不一下劈死他呢!”“这家伙,就是爱出风头。”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个看法,最终成为大家一致的想法。
众人灼灼的目光,尤其是男生嫉恨的目光,还有各种尖刻的议论讥讽,似乎都要把高歌烧化了。就是站在高歌身旁的周君辉等人也都觉得非常的不自在。但高歌此刻,只能看到梅卿卿,其他人被他完全无视了。
高歌突然道:“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我想到了一首情诗。一位高僧写的情诗。我念给你听听。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这首诗歌,实际上名为《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班扎古鲁白玛,为音译。作者扎西拉姆多多,出自其2007年创作的《疑似风月》集的中集。传说为仓央嘉措,这应该是个误传。又传是某论坛所著。)
高歌念诵的声音并不高,也没有抑扬顿挫的起伏,这首情诗让他念的舒缓而平淡,情绪极为的内敛深沉,完全没有情诗所应有的漏*点澎湃。
“和尚写情诗,这家伙脑子是真有问题啊!”一个男生不屑的说道。但他的话,却没有能引起任何共鸣,反而有很多的人都不耐的看了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快点住嘴吧!这个男生不忿,正想再说什么时,他身旁的朋友拉了他一下,这个男生这才注意周围还有很多女生在恶狠狠的盯着他。众怒难犯,尤其是女生,更不能招惹。此人乖乖的闭上了嘴。
高歌念的这首情诗其实是另一断记忆中的现代诗词,但由于是藏地诗歌,这首诗听上去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