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神-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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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乾王朝的是冰裂纹,南方岛屿神风国的菊花纹。这三种刀剑并称为三大神兵。
洪易曾经亲眼看到正府赵夫人的大儿子洪熙手里有一把冰裂纹的宝刀,是皇帝赏赐。洪易都很心热。
“玉京城是天下第一大城,这贯虱号是天下第一的兵器铺,竟然都没有血纹钢买?”女扮男装的“公子”再次叹息着,眉宇之中再也掩饰不出深深的失望来。
“这位仁兄,血纹钢是道士在丹炉之中炼出来的,传说要过上千次火,还要许许多多的材料,最后用自身人血淬火,才能炼出血纹来,像人体的经络血脉,曾经前朝的方仙道大家王九月道士用了十年时间,才练出巴掌大块血纹钢来,最后还自身精血枯竭而死,仁兄要在普通店铺之中买这种传说之中的仙钢,怎么会买得到呢?”
洪易忍不住上前一步说道。
就在洪易上前一步的时候,女扮男装的“公子”身边的两个护卫猛然把眼睛盯到了他的身上,冷光摄人,好像是洪荒巨兽,而且两人的手摸到了腰间,似乎随时都要掏出凶器来。
这样的反应,洪易心里一震,差点被吓得后退,好歹他修炼神魂已久,有了定力,倒只是把脚步停下,微笑看着这两个凶猛的护卫。
“你们干什么,还不退下?”
女扮男装的“公子”听见洪易的话之后,立刻非常的惊喜,转而看见自己护卫的态度,顿时恼怒了,眉毛倒竖。
两个护卫听见“公子”的训斥,一言不发,立刻退到了两边。
“这位公子,你知道哪里能买得到血纹钢么?”这个“公子”顿时上前两步,靠近洪易,急忙问着。
“请问这位仁兄贵姓?”洪易微笑问道。
“公子”大约觉得自己这样一下上来有点急躁和失礼,连忙又退后一步,拱了拱手,眼睛看着洪易打量了一番,“公子是读书人吧,身着秀才的青衫,已经有功名在身,不知道怎么会知道‘血纹钢’的。我姓洛名云。”
在对方打量自己的时候,洪易也在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假公子”。
对方脸很白净,五官秀气,吐息带香,似兰似麝,手指纤细,左大拇指上还带着一枚扳指,扳指却不是玉的,而是铁的,铁上显现出了花纹,还有扣槽,并不装饰用的,而是用来射箭的。
看见对方大拇指上带的扳指,洪易突然想起来,自己要开弓练力,还得要去买个扳指,不然很容易会被弓弦割伤手指。
虽然洪易看出了对方是女人,却并不点破,而是依旧以仁兄称呼。
男扮女装只不过是一层皮膜而已,说破就没有意思了,而且很容易引起人的反感,甚至成为仇家。
“我姓洪名易,只不过是多读了几本道经而已,听见洛兄要买血纹钢,觉得好奇而已,看洛兄应该是国子监的学生,怎么会要买血纹钢那种仙物?”洪易问。
“呃……”洛云停顿了一下,“我只不过是随便问问而已。”
“嗯,不过到玉京城外三十里,是玉京观,乃是方仙道派的根基,洛兄如果真的出得起价钱,可以去问问那里的道士,他们应该收藏了的。”洪易出言道。
“玉京观,方仙道么?”洛云沉思着,又抬起头来:“既然洪兄熟读道经,不知道有没有看过,如果没有血纹钢,用什么代替最好?”
“要练飞剑?没有血纹钢,要用什么代替?”洪易听见这个话:“这个女人是个愣头青吧?哪里一开口就问这个问题的。读书人不谈怪力乱神,至少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谈吧?莫非这个女人也是一个修炼之士?不知道到了什么境界?不过既然说话这么大方,我倒摸摸她的底子?到底是修炼之士,还是看了几本道经之后就起了兴趣的人?”
心中虽然这么想,但是眼睛看着这个女人的眼神,有一种天真的味儿,洪易回忆起道经上的一些记载道:“书上说血纹钢是以炼金术把钢质变化,练出人体一样的血脉来,如果炼不出来之时,可以用木剑代替,因为木剑也有脉络。如果用别的没有脉络的东西代替,神魂驱剑要困难十倍。不过具体的炼剑采剑之法,我也并不知道了,我只是在读一些道书中看到的。”
“原来是这样的道理!”珞云恍然大悟,眼睛之中放出光彩来:“洪兄你我同样是读书人,却知道这么多,难怪父王………要我来玉京读书,要多看别的书籍,还要多问别人。”
洛云说到父王的时候,似乎觉得自己说漏了嘴,声音立刻变得细不可闻。
洪易也装作没有听见,他早就猜测到了这个洛云是国外皇室的人。
“用木剑似乎威力要小了很多,我还是去玉京观看看有没有血纹钢卖吧。”洛云自然自语道,随后拱手道:“多谢洪兄指点,我先去玉京观看看,对了,洪兄手里有弓,却没有指环,很容易割破手指,我就送你一个扳指,感谢你的指点吧。”
说着,洛云从手上摘过了指环递给洪易,“我在国子监读书,你住在哪里?我有时间来找你和你聊天?”
“我在武温侯府。”洪易道。
“嗯,我记住了,我先走一步。”
洛云递过扳指之后,飞快地走出去,洪易在楼的边缘看见她乘上一辆马车,飞驰朝城外去了。
“倒是个没有机变诡诈心思的人。”洪易看着手上的指环,叹了一口气。
×××…………
马车里。
“公主,这个秀才不是一般人!”一个护卫对洛云道。
“哪里不一般了?”洛云问道。
“别的读书人公主你有时询问之时,都是一脸麻木,除了套近乎之外,就是什么不语怪力乱神。唯独这个读书人,怎么懂这么多的东西?”另一个护卫道。
“父王不是说,大乾朝的读书人学问囊括四海,这有什么好稀奇的?”洛云奇道。
“公主,你太天真了。王送您来,是要您学习大乾人的精明,可是您……”
两个护卫都叹了口气。
第二十四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大乾王朝的六十个年头的新年终于来到了。
整个玉京城中从晚上开始,鞭炮轰鸣的声音就不断地响起,络绎不绝,一直到凌晨子时都没有停过!
条条大街上更是张灯结彩,舞龙灯的,唱歌舞的,卖吃食的,各家各户的平民,商人,士子,也都走上了街头,一面凑个热闹,庆祝这一甲子定鼎的国运。
皇宫的五凤楼上,皇帝携带皇后诸多妃子以及诸多皇子都观察满城的灯火。
无数冲天的烟花,似乎标志着大乾皇朝的真正盛世已经到了巅峰。
玉京城是天下第一大城,过年的习俗和别处不同,讲究的是一个热闹。从除夕到十五,夜夜龙灯,烟火,足可以让国外的使节们感觉到天朝上邦的强大和繁荣鼎盛。
这个夜晚,人人中沉醉在兴奋之中。平民有平民的过年法,走上街头热闹,而大户人家却是聚集在一起守岁,兽炭烤上,各种小吃果盆吃着,奶,茶等喝着。
武温侯府中也十分的热闹。
不过今天武温侯洪玄机并没有在府邸之中,而是被皇帝叫去,一起在五凤楼观盛世夜景。这是莫大的荣耀。
主心骨不在,各大房也没有聚集在一起过年守岁,而是各自分开,大房正府是一团儿,二房云亭斋是一团儿,三房兰亭斋却又是另一团。
不过这些和洪易都没有关系,外面铺天盖地的热闹也反衬得他居住的院子里面格外冷清。
不知道为什么,外面越热闹,他的心里却反而更加的宁静,悠远。
他盘膝坐在床,双眼轻轻闭住,全身正直不动,似乎已经进入了安定的状态。
其实他在默运念头,把精神运到自己的双眼之上,随后豁然睁开双目,看向了桌子窗户上用细细一根线钓着的一粒虱子。
这一粒虱子还是活的,在空中荡来荡去,加上本身比米粒还小,灯光又昏暗,就算是眼力高明的人也难以看清楚。
但是洪易看着,却好像有拳头那么大,身上的甲壳分明,甚至能看得清楚它六条腿发力,把身体猛烈的弹起来。
看清楚之后,洪易猛的从床上站起来,抓起旁边的弓,搭上一直木箭,把栗木牛角蚕丝弓拉成了满月,嘣一声,箭直接射了出去。
咔嚓!箭正中吊起来的虱子,直接钉在了门窗的木格子上。
洪易起身上前,走到窗户前,拔出箭矢,发现箭尖上的虱子已经深深钉进了木格子之中,死得不能再死。
“虽然只是十步之内,但已经显示出了我的成就。这些天,功夫不是白练的。”
射出了这一箭之后,洪易把弓放在双膝之上,默运精神,等待精神气力都饱满,提起弓走出门,仰望天上的星空,却没有搭箭,只是开弓虚射。
“左右开弓!”
虚空星空,连开了三次弓,弦声响动之间,洪易一个大翻身,把弓转给右手,以左手拉弦,虚射左面。
在虚射过左面之后,洪易又是一个大翻身,弓给左手,右手开弦,虚射右边。
这一连番的连射,弓弦爆响,弹抖之声似乎把空气都给切割开了。洪易的全身湿透,大汗淋漓,条条青筋暴起,大块肉也隆起来相互挤压连接。
但是洪易依旧不停留,猛拧腰,舌绽春雷,大吼一声,上下,左右,四面八方都各开了一次弓,双臂巨大的拉力把栗木的弓身都扯得咔嚓咔嚓,似乎风干了的木质在炸裂。
砰!咔嚓!
在连番开弓虚射之间,这柄上好的良弓终于受不了洪易的拉扯,一下之间弦断,弓身也折毁。
快速地开弓之间,这柄栗木牛角蚕丝弓居然被生生的拉裂。
呼呼!呼呼!
洪易急速地喘息着,看着手上破损的弓身弓弦,心中却没有一点的对这柄价值七两银子的弓有丝毫可惜,相反却是一种欣喜。
拉开六十斤的蚕丝弓上下左右,四面八方连射,这是军队“讲武堂”之中考核到武生境界的标准。
洪易知道直接拉断了弓,已经稳稳到达了武生的境界,稳稳当当进入练筋的武徒境界。
“这些天闭门苦练射艺没有白白浪费。”
从贯虱号买回弓之后,洪易便已经完全闭门苦练,每天除了静坐定神,观想参悟弥陀经,就是以“牛魔大力拳”的方法开弓练力。
“牛魔大力拳”是天下最为精妙的练肉,练筋,练膜的武学,其中自然有特殊的一套开弓姿势,能在开弓之间,把全身的筋肉绞结起来,全部到了手上,然后随着弓弦的弹射而震抖。
每一次开弓,都等于是把全身筋肉狠狠的扭,绞,拧,震了一次。
而且牛魔大力拳中的开弓竟然也有掺杂神魂的观想法。
洪易每次在开弓之前,都要静坐,定住神魂,运到双目之上,然后睁开双眼,数百步之外,观察一物,使神达物上,半天注视树上鸟雀,夜间注视星辰,最后静坐观想神贯箭上,攻克坚城,对杀强敌。最后起身开弓。
这是一套功夫,是练准确和神气定力。
咣当!
把手中的两截弓丢在地上,洪易拉开架势,丢出拳头,以“牛魔踏蹄”的招式,四面八方都打出了拳头。
他完全是用的刚才开弓手法轰拳,每一拳,都是全身拧住筋肉,好像是拉了一柄无形的弓,然后拳头出击,如箭一般射出。
此时,丢了手中的弓,拳失去的束缚,有一种凌厉快速得飞起来的感觉。
牛魔大力拳之中开弓手法化为拳法的打击,“牛魔乱箭式”。
四面八方打玩,洪易总算觉得自己体力用尽了,立刻起身回房,以免吹到冷风。等待气息均匀之后,再烧水洗澡。
火盆上的炉子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