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笙传-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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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的是领到棉衣和钱的叫花子不许散去;马祥生和杜月笙还有另外几个人,大声呼喝,来回不停的跑,忙于把领了冬赈的人赶到附近的宏国寺里。一面吆赶,一面还要监守他们在全部冬赈发放完毕以前,一个人也不许放出来。
「这是为什么缘故呢?」抽个空,杜月笙问马祥生:「发过了让他们走,事情不就了结了吗?」
「你寻开心!」马祥生笑了笑说:
「发过铜钿衣裳不关起来,他们排头领了再去排队挨末尾,像这样转来转去,莫说一天,一生一世都发不完小开,四只角子一套棉衣,究竟也值两钿吧。」
马祥生说得不错,真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黄浦滩什么花样都有,叫花子照说花梢还要高人一等,那能例外?
花了大半天功夫,冬赈发完了,黄老板带领众人,在叫花子群从庙里一涌而出,欢呼雷动时徒步回家。路上,杜月笙忙了半天,跑得身上发热,他悄悄的一拉马祥生,提起了搁在心中已久的另一个问题:
「这么多钱,都是巡捕房里拿出来的?」
「不,」马祥生摇摇头说:
「外国人才不管这种事呢,钱跟衣服,都是黄老板自家出的?」
黄老板自家出的?杜月笙听了不禁大吃一惊,他脱口而出的问:
「老板这么有钱?」
这一次,马祥生不曾答话,他望着杜月笙,挤挤眼睛,神秘的一笑
黄老板那来这许多钱?看情形,他简直富可敌国 !这一个谜,终于有一天被杜月笙自己揭开,那一次,黄公馆空气严肃,气氛紧张,原来是公馆里面失窃了,何来胆大包天的贼,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里拔牙?
失窃的是体积很小的两包东西,外面用皮纸严密包裹,打开来是硬硬的一块有点像糖年糕,杜月笙曾不止一次见过,麻袋里装「糖年糕」运到黄公馆来时,时间多半在月黑风高的深夜,只要是这种东西到了,黄公馆一定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自家人没有派定工作的,都不许跑出来看,者是自由走动。
那天黄公馆里有一只麻布袋,被人悄悄的打开。黄老板眉头皱得很紧,他叫人把「糖年糕」倒出麻袋来点数,点数的结果使黄公馆上下人等全部为之大惊失色,「糖年糕」少了两块。
比较起来当然是黄老板镇静,他气愤的骂了几句三字经,然后吩咐他的手下:
「绝对不可声张,你们给我暗地里查。」
吉星高照运道太好
为这件事,黄公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好朋友都不敢讲私话,唯恐启人疑窦,误认作顺手牵羊的家贼。沉闷紧张的空气持续了两三天,一日夜晚,杜月笙正躺在床上假寐,—从这时候起,他自出机纾的养成了一个习惯,一个终身奉行不懈的好习惯,他日必三反其身检讨这一天里面,可曾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有什么不曾尽心尽力,令人满意的事情没有?
他正在自我检讨,马祥生大踏步的走进灶披间来,他一面脱衣就寝,一面连声赞叹的说:
「唉,我们老板的度量真大!」
「什么事?」杜月笙欠身而起,急急的问。
「那桩闹家贼的案子查出来了。某人的亲眷来白相,小赤佬不曾见过市面,那天见财起意,乘着四周无人,打开了烟布袋,偷了两块『红土』,他自己晓得从此不能再在上海蹲了,一脚逃回家乡去,真是白白的便宜了他,两块『红土』卖了两千只洋,听说他已经在乡下买了房子成家嘞。」
又是天方夜谭似的故事,从马祥生嘴里说出来,当然不会有假,两块「红土」可以卖到两千块钱,简直令人不可想象。杜月笙后来算是搞清楚了,什么「糖年糕」,那是从印度国飘洋过海运来的「红土」,有人称它「福寿膏」,其实呢,它是鸦片烟。
黄金荣查出了他自己家里的窃案,他「宰相肚里好撑船」,决定不予追究,挑那个大胆家贼发一票财。不过,杜月笙对这件事始终心存疑惑,黄老板的度量真有这么大吗?还是这里面有什么蹊跷?在黄老板的眼里,两千块银洋钿到不算什么了不起,问题是那个小赤佬怎么敢在黄公馆动手偷窃,还有,黄老板蚀得起钱,蚀不起面子,连他家里都出了窃案,他竟不声不响的宁愿放贼一码?
当然,最令人疑惑的是黄公馆怎会出现成袋的鸦片烟土?那个时候,黄金荣还不曾吃上鸦片烟呢?
据说是恶有恶报,那个偷「土」的小赤佬,回乡下买了房子,娶了媳妇,过不了多久,就得了病,医药罔效,于是一命呜呼。
进黄公馆后的杜月笙,遇事极守分寸,他心中的疑惑,一直都不曾提出来问。
自从这件事情闹开,杜月笙开始更接近老板一步这也就是说,他已经渐渐打入黄公馆最机密的核心组织,他一生的历史,自此又展开了新页
以现代眼光来看,黄金荣是一个守旧的人物,他的家庭,同样的也是一个老法的家庭他家的人口很简单,夫妇两人之外,只有两个儿子,年纪都还很小。黄金荣的夫人桂生姐,虽然是女中的豪杰,眼光犀利,胸襟开阔,作风胜过须眉,上海有所谓:「白相人阿嫂」,桂生姐要算是老祖宗。她是黄金荣的智囊,参谋,甚至可以说是主宰,因为老上海谁都知道,黄老板相当惧内,他对桂生姐言听计从,在黄公馆的小伙计们更明白,桂生姐是有怎样崇高的地位。
卽使桂生姐是这么样的一位人物,然而,照黄公馆里的规矩:她平时很少在小伙计跟前露面,尤其因为黄家男女界限很严,不分上下,不可同坐。所以,初到黄公馆的杜月笙,几乎就得不到见着桂生姐的机会。
能够和老板娘桂生姐接近,是由于当时的一种迷信。医药不发达,科学也不昌明的古老中国,对于一些无法诊断病因病名的疑难杂症,有时候便干脆说是冲了鬼魇妖祟,除了求神拜佛,加以禳解,平时病人还要派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守护,藉他们头上的三把火,也就是所谓的阳气足,有以镇邪驱魔。
桂生姐害了一场大病,杜月笙基于他内心对于老板娘的崇敬,成为最得力的守护人与侍疾者,旁人陪伴老板娘,陪着就是陪着,只要人不跑开,已经算是够尽责的了。可是杜月笙不然,他不但牢牢的守着,而且全神贯注,耳到、眼到、手到、脚到.心到;但若老板娘有什么差遣或需要,他总是自发自动的,抢着去替她办好。他的殷勤纯粹发自内心。因为他是一个孤小人,儿时等于无亲无眷,孑然一身,一个感情上觉得饥渴者,容易接受别人加诸于他的感情,相反的他更不吝衷诚的施与。在中国的旧社会里,师道尊严,师娘与学生子之间,往往有介乎母子与姐弟间的亲切情谊。于是,杜月笙对桂生姐的服侍周到,真情流露,使桂生姐颇为感动,她决心要好生拉他一把。
桂生姐的病,渐渐的痊愈,杜月笙自此被老板娘青眼相加,寄予信任,他在黄公馆那个小型而复杂微妙的「大千社会」里,水涨船高,行情已经大不相同了。
桂生姐把自己的大病痊可,归于杜月笙的守护有功,在家人和朋友面前,常时提起。因此便有人说:莫看杜月笙是个孤小人,无依无靠,他的额骨头倒是蛮高,运道邪气好。这个对他大为有利的说法不胫而走,于是,他又有差使来了。
法租界工部局总翻译曹振声,早期的法国留学生,在法租界的地位和黄金荣相捋,法界有所谓一文一武的说法文的是曹振声,武的就是黄金荣。黄曹两家都是吃外国人公事饭的,平时来往得很勤,说得上是通家之好。曹振声夫人今年(公元一九六七)已经八十六岁,住在台湾精神,犹仍矍铄。
曹振声的太夫人也生病,派人到黄公馆,指名借调杜月笙去守护,因为这个男小棺所到之处,必定诸邪回避。杜月笙奉命前往,在曹家住了一个星期,果然曹太夫人的病不药而愈。两家的主人都很高兴,从此以后,他在曹公馆也有了地位,可以穿堂入室,在曹老太太和曹太太面前,都说得起话。
黄公馆和曹公馆相距不远,尤其两边经常都有公事私事,需要接头,这送信递物,两头传话的工作,由于杜月笙侍疾有功,自然而然的便落在他身上。所以逢年过节,或则有所需要的时候,黄曹两家公馆都会给他赏赐或赠与。买些衣服鞋帽,常理发,勤淴浴,杜月笙又恢复了他的光鲜体面。
不论是江湖上的朋友,或是捕房里的人物,对于某一个人的运道好不好,一向极为重视。某人运道好了,吉星高照,他出马建功的机会自然比较多,否则的话,如若印堂发黯,满脸晦气,老板或头儿极可能将他冷藏一段时期,请他休息休息,以免他的坏运道带累了大家,事情办不好不说,万一牵出祸事来那就更糟。
杜月笙进黄公馆不久,看起来他的运道好得无以复加,照理说黄老板和桂生姐应该多差遣他做些重要的工作,借重借重他的好运道。但是黄老板桂生姐都是机智深沉,工于心计的人,要想获得他们的充份信任,接触他们最高机密的核心,仍然需要经过严格的考验,他们是绝不轻易重用任何人的。一着错,满盘输,他们非常了解这一层道理
黄老开和桂生姐肚皮里的打算,杜月笙当然是懵然不知。然而说也奇怪,杜月笙在那段时期,确实运道好得出奇,他得不到老板寄予重任的好机会,好机会竟然自动的找到他头上来。
由于黄公馆的一次惊险事件,使杜月笙大献身手,声誉鹊起,这才让他从厨房间里扶摇直上,由老板的打杂小伙计,变成了老板娘的得力干部。
那一天,八九点钟光景,有人气急败坏的从外面跑来,报告桂生姐,说是有一票货色,一只大麻袋已经得手,交给某人雇黄包车拖到公馆来。那晓得断后的人都到达了,方才问过外头,运货的人却还不曾到,他说只怕是出了什么岔子,请桂生姐快些派人去查。
桂生姐一听勃然色变,黄老板出去了,黄公馆里的几个「武脚色」都不在场,这是要动家伙,拼性命的差使,一般「文脚色」面面相觑,不置一词。杜月笙心想这是天赐良机,万万不可错过,他鼓起勇气问桂生姐说:
「老板娘,阿可以让我去跑一趟?」
桂生姐看他一眼,瘦伶伶的人,却有豹子似的胆。一方面有点赏识鼓励的意味,另一方面却也因为那时候实在无人可派,她沉吟俄顷,居然点了头,同时又问他一句:
「要不要人相帮?」
杜月笙自己决定要做一次「拼命三郎」,得失成放,在此一举。他不想有人分功,尤其是,卽使他说要谁帮忙,那也是等于硬拉人家去冒险,到时候帮忙不了,反到落了人家的怨恨,未免太划不着。于是,他摆出一副英雄气概,头一摇,说是
「不必了,我这就去。」
问清楚了,运送「麻袋」所走的路线,杜月笙向老板娘借了一支手枪,自己又带一把锐利的匕首。他头也不回,大踏步冲向门外。在桂生姐以次诸人的惊异盯视下,他瘦长的身影没入黑暗之中。
衖堂口有熟黄包车,杜月笙跑过去跳上一部,地方也不说,开口便叫车夫快快跑
黄包车在飞跑,杜月笙坐在车上动脑筋,黑吃黑的偷烟土贼敢于反叛黄公馆,他决不会飞蛾扑火而到法租界来。但是在当年的黄浦滩,带一麻袋烟土,等于带一颗定时炸弹,不晓得它什么时候轰然爆炸,而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