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汉朝-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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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意,把他拦住给我狠狠打,最好把他打回老家去。
于是刘邦立即调头向北进攻平阴(今河南省孟津县),切断黄河渡口,并且在黄河边上横刀立马摆开阵势。当司马卬的兵马赶到黄河北岸,看到南岸刘邦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心都凉了半截。他隔着黄河对刘邦喊道: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黄河路,拦我路干吗?
刘邦冷笑:你要抢我生意,我当然要拦你。
司马卬:谁规定咸阳只让你姓刘的一个人独吞?
刘邦:是我规定的,不服就上来干一架再说。
司马卬:你人多,我怎么干得过你?
刘邦:你知道就好。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咱们列阵开打,要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司马卬无语了,碰上这么一个流氓加无赖,倒八辈子的霉都嫌少。但是他好不容易打到黄河北岸,怎么能说走就走呢。于是,司马卬就赖在北岸驻军观望南岸,两军不打也不闹,就这样僵持着。
但刘邦已没时间跟司马卬耗下去了,他教人守住渡口,立即率军调头攻打洛阳东。真奇怪,刘邦为何不挥师西去攻打函谷关,何必费那么多周折又打回来?
其实刘邦也是无奈呀,如果现在马上去打函谷关,前有守军,后有重兵,司马卬又在北岸虎视眈眈,他如果敢贸然而动那么就只有死翘翘了,而要想高枕无忧地进入咸阳城,必须把后方的秦军这些垃圾打扫干净。
但刘邦在洛阳东这一战打得真够郁闷,越打形势对他越不利。不能再打了,再打可能连裤子都要被人脱掉了。刘邦想来想去,只好再次忍痛放弃,穿过辕关继续南下,这时,张良引兵助刘邦来了。
刘邦看到张良是又惊又喜,兄弟,你果然没有把我忘记呀。来了就千万别走了,和我一起打咸阳去,兄弟们能不能吃香喝辣,就全靠你的指点了。
指挥作战,当然是张良的特长。近来刘邦满世界地打仗,方向都快迷失了,头脑也不够用了,他当然渴望张良能为他浑沌的人生指明一条通往未来的正确之路。张良不负刘邦所望,他给刘邦指出的这条人生之路就是,先打南阳,后破武关。武关是秦国门户,只要一入关,便可直指咸阳城。
要想进入咸阳,眼前的函谷关当然是一条捷径。可问题是,函谷关深险牢固,俗称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如果没有绝对兵力,想都别想去碰那个关。
所以说,张良给刘邦支的招就叫曲线突围,刘邦只能忍痛舍近求远了。但舍近求远也不全是坏事,刘邦自家军队兵不强马不壮,资本不够雄厚,多走几段路,路上不但能多打掉几座城积累人气,还可以多抢些兵草,为攻打咸阳城做好后勤保障。
六月,刘邦大破南阳,南阳守将退守宛城(南阳郡政府所在地,今河南省南阳市)。如果说南阳是一座碉堡群的话,宛城就是一个小碉堡。大碉堡都破了,小碉堡算个什么东西?于是,刘邦为争取早日拿下武关,决定不打宛城,绕过宛城直接扑向武关(今陕西省商南县西南)。
当刘邦准备攻打武关时,天才张良突然把刘邦喊住了:沛公且慢。
刘邦奇怪地看着张良:你又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了?
张良说道:请你想想,我们如果不攻下宛城就打上去的话,前面武关人多易守,宛城的秦军又从后头搞我们,那不是很危险吗?
刘邦心头一震,张良说的不无道理。差点又走弯路了,打,必须把宛城这座小碉堡先除而后快。打宛城是对的,但是大张旗鼓地走回头路肯定会吓跑猎物的,一个夜里,刘邦命令全军把大旗收起来,趁着夜色从另外一条小道悄悄返回宛城,等到天亮时,刘邦已经把宛城密密麻麻地围了三匝。
郡守先生,纵使你有一千双翅膀也飞不出来了,降还是战,你自己看着办吧。
南阳郡守一夜醒来,发现外面的世界到处都是红旗的海洋,除了投降,还有更好的路子可走吗?
走投无路的南阳郡守,只好派人约降。
事实证明,张良建议刘邦回头拿掉宛城是无比正确的。拿下宛城,刘邦再次向武关挺进,然而从宛城到武关,一路有若干城县相连,刘邦根本就不用打,其他城县看到宛城投降,像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也纷纷跟着交兵。
于是,刘邦一路上把沿县的军队统统收编,全部带走,哼着小调轻松地就打到了武关外。武关之内,就是传说中的帝王之都。如果刘邦没有记错,从他见秦始皇后,就再也没进过咸阳城了。咸阳城,它是当时地球上最繁华的大都市,它是所有乡巴佬都渴望进去的伟大皇城,如今就像传说中的海市蜃楼般展现在他的眼前。
然而,今天是刘三非往昔之刘三,往昔之刘三是以乡巴佬身份进城闲逛来的,今天的刘三,则是怀着楚怀王的承诺和伟大的梦想来征服咸阳的。
咸阳城,你曾经让我那么的梦牵肚挂。如今,我的到来,将让这座城市刻上刘三的名字,让这片土地的牛羊和女人重易其主,让关中这片惨淡无光的天空,从此焕发出天底下最强烈的光芒!
光明,就在眼前!
是鹿还是马,这是个问题
自从章邯率军走出咸阳城后,咸阳城内一直没有停止过自杀式的政治斗争,这一系烈的剧烈斗争,唯一的赢家是赵高同志。赵高从一个小小的宫廷奴才爬上今天的丞相之位,靠的都是非正常手段。这种行为,我们用生物学的一个词语称其为:变态。一个变态的人肯定有一颗变态的心,一个变态的心,肯定有一个变态的梦想。赵高过足了丞相瘾,突发异想地又想换个工作岗位,这个岗位是曾经的李斯想都不敢想的。
不用卖关子了,赵高现在最想当的就是皇帝。
如果李斯还活着,听到赵高有如此胆大妄为之想法时,不知会不会吐血身亡。人家李斯拜荀子为师学帝王之术,内修政治,外击诸侯,辅助秦始皇终成帝王之业,如此赫赫功劳,都不敢有非分之想,你赵高一个太监何德何能要当皇帝啊。
当然,如果赵高听到别人这般牢骚之言也会不屑一顾,终李斯一生,用一句话说那就是:很傻很天真。他傻是因为不懂时势,不懂韬光养晦。天真是因为自以为功劳了得无人可奈何,可最后还是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
在这个世界上,功劳大的未必是最强的,最强的未必是活得最好的。思想改变世界,行动决定命运。在赵高看来,人间所有的道德及法律都是狗屎,唯有一样东西值得我们为之奋斗,那就是权力。权力就是实力,有实力才是硬道理。你李斯读了一辈子的书,难道还不懂这个浅显的道理吗?
是啊,权力对李斯来说是一剂毒药,他一不小心碰上了就家毁人亡。而对赵高来说权力却像是摇头丸,他吃了就像神仙得道,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在秦朝已被赵高拿捏在手里了,他想要什么是不可以的呢?
赵高为了试探他手中这根权力棒的含金量是不是足够纯,决定搞一个试验。
试验工具:鹿。
试验对象:胡亥及朝廷百官。
试验地点:秦朝宫殿。
好了,一切准备就绪,那就开始吧。这天,胡亥难得上朝来了,百官齐集于朝廷之上,赵高叫人牵了一只鹿送到殿上,他对胡亥说:皇上,我给您献一匹马,请笑纳。
胡亥一看,不由笑了:丞相,你开什么玩笑,怎么能把鹿当马来献给我?
然而赵高理直气壮地说道:皇上,这分明是一匹马,不信您问问在座的文武百官?
赵高回头对百官说道,同意是马的请举手。
当场一大片人举起了手。
胡亥的眼睛当场就绿了,难道是因为长期泡在阿房宫,熬夜喝酒泡妞眼睛搞昏花了吗?
赵高这时又说,同意是鹿的请举手。
举手的人寥寥无几。
好。多数人认同是马,少数人认同是鹿。那么根据举手表决结果只能是:赵高献给胡亥的是一匹马。
当时,如果采用无计名投票,赵高这个实验多半会归为失败。然而他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践踏皇权,肆意捉弄,连天空都只能被迫向他倾斜,搞得那些举手表决为鹿者统统沦为刀下鬼。
这就是真正的赵高:胆大包天,卑鄙无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们先不管胡亥那个畜生是何等的弱智无知,但是我们从指鹿为马这个故事中可以推出一个人间至理:黑暗的民主和光明的专制一样荒谬无耻。赵高一手遮天,可怜又可悲的胡亥五窍全部失灵,耳朵被欺骗,眼睛被欺骗,感觉被欺骗,不能欺骗的统统被欺骗。被一骗再骗,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人家的垫脚石。
悲剧继续上演,昏君胡亥在替赵高铺开了金光大道时,也为自己铺就了一条通往地狱之路。胡亥在金銮殿上被赵高耍弄之后,以为是自己脑袋进了水或者是被神灵蒙蔽了双眼,他百般苦闷之下只好找来太卜来占封,太卜对胡亥说:您头眼昏花,完全是因为您春秋两季祭祀上天时不虔诚所致,如果您想恢复正常人的感觉,就得找个地方斋戒。
又是一番鬼话。但胡亥听信太卜,搬进了上林苑斋戒。上林苑是皇宫的后花园,叫胡亥这种像屁股长了痔疮的人独自在花园里虔诚斋戒,那无异于比登天还难,于是,他整天无所事事,就在上林苑里打猎消磨时间。
这一天,大约又是赵高有意安排。胡亥正高兴地逐鹿打猎时,看见有个行人无意间闯入了上林苑。上林苑是皇帝斋戒的地方,哪能容得外人来骚扰,况且有人看见皇帝打猎,那胡亥偷懒不斋戒的事儿不是就被捅出去了吗?
胡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箭就把那个行人当猎物干掉了。
胡亥刚杀人,就有人跑来弹劾。这个人当然也是赵高有意安排而来的,他就是赵高的女婿咸阳令阎乐先生。
有人或许就奇怪了,赵高一出生就被人阉掉小弟了,怎么可能有女儿呢,他不会是个冒牌货假太监吧?
赵高被阉,在史记中是有确实记载的。太监也是人,当然也有正常人的需要,也要享受天伦之乐。那么在绝子绝孙的情况下,他们只有认子为亲。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太监都收养过孩子。但太监生理有缺陷,心理难免也会有变态。变态之太监收养的孩子自然正常不到哪里去,看过周星驰主演的《九品芝麻官》的人都知道,里面那个李公公不正是收养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为干儿子吗?
所以一般的正常人是不会认太监为父的,如果有如此爱好者,那他们也完全是冲着太监手里的权力而来的。权力有时真不是东西,它就像毒品,不是搞得你家破人亡,就是把人搞得丧心病狂,赵高的女婿阎乐大约属于后一种,他故意这样对胡亥说道:皇上啊,不知道谁杀了人把死尸埋在了上林苑。
胡亥奇怪地对阎乐说道:人是我杀的,怎么了?
这时轮到赵高上来说话了。赵高对胡亥说:小亥呀,天子无故杀人,这是上天所不允许的。这样鬼神不但不接受您的祭祀,而且还会给您降临灾祸,您最好远离皇宫去别的地方祈福消灾。
什么话一到了赵高嘴里就会变味,胡亥又不是第一次杀人,当初杀皇家兄弟姐妹、蒙恬兄弟及李斯时,你赵高从不喊一声无辜。他才杀了一个行人你赵高就来喊冤,到底安的是什么心哟。
胡亥可真够郁闷的,刚刚才发生鹿马不分的事,现在又有人兽不分错杀无辜之事,看来这,神智错乱还真不是一般的严重?为改过自新,那就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