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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八号当铺-第3章

小说: 第八号当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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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白粥?当中的瑶柱一点都不够香,我们的海味供应商换了吗?”

“奄列不可以连续两天用肉类做馅料,这是我告诉过你们的呀!为什么不选用蘑菇?水果也不错,近来的水蜜桃好。”

“为什么这星期没有芝士?给我要那种软熟的MrsChurchill。”

当阿精指指点点时,老板像一切的男人,在吃早餐时不发一言,埋头在早报的纸张中,英文报章的头条是华尔街股市崩溃,他可以想象,由今个月开始,当铺的生意额必定会提升。

阿精正在品评她的咖啡:“这种咖啡豆够香,出产地在哪里?”

老板从报纸中向阿精的位置瞄了一眼,他看到阿精的面前已摆放了五六只空碟,阿精的食量一向惊人,是普通男人的三四倍。老板反而吃得少。

他习惯了阿精对食物的嗦嗦,他放下报纸,对她说:“待会到后山骑一阵马可好?”

阿精放下她的豆腐味道雪糕,抬头向老板望去,欢喜地说:“好啊!”

老板站起来,转身走往他的私人行宫,而阿精,望看老板的背影,满口豆腐雪糕的她笑得好开心。

她喜欢与老板一起做上任何事,当然包括骑马。

她笑意盎然的赶快吃掉一个朱古力牛角包与一小碗日本冷面,虽然还是有点意犹未尽,但她还是决定今天的早餐到此为止。

阿精走回她的行宫,直入她那三千尺的衣帽间,往骑马装束中搜去。好吧,今天穿这一套,皮革上衣,配白裤黑筒靴。

更衣完毕,她又走回楼下,穿越一道又一道长廊,威风凛凛的她走到屋外的马房,由马夫把她的爱驹拉出来,她骑的是一匹白马。

老板已经在他的黑马上,马匹在草地上踱步,阿精随她的白马向老板的方向跑过去,她的脸上有漂亮的笑容,与蓝蓝的天很配衬。

老板看到阿精的笑容,他也认为阳光下她的笑容很可人。他向阿精微笑,然后指着不远处的树林,他提议:“我们斗快跑过树林,在树林之后的地方停下来。”

阿精一听便古惑地笑一笑,立刻策马奔驰,她要比老板走先一步。

白马跑得那么狠劲,周道的树木都变成绿色混和棕色的影,在影的幕场包围下,在速度的怀抱中,她有种夹杂于虚幻与现实的快感。跑快一点吧,再快一点啊,让我赢让我赢,赢不了你的心,赢不了你的注目,也请让我赢一次,让我的马匹比你的跑得快,让我如光速的身手令你招架不来,让我的英姿令你妒忌。

她皱住眉,坚定地向前注视,马匹矫健地穿梭在树林之间。老板有时候爬了头,有时候随后,阿精总不放过他。这是她在他跟前罕有的骄傲,放下了低头暗恋一个人的卑微,昂然抬头高速前进,在速度中,她得回她的尊严。

树林的前端散发出白光,即是说他们快跑出这个树林,到达约定的终点。阿精用力策动她的白马,她又再次擦过他的黑马,她挡住了他的去路,她领先。

白光冲击流满她的一身,她和她的白马已越过树林,眼前是山崖,巨浪打拍声音不绝。

马跑到山崖边便停下来,马向天叫了一声。

她回头,他的马正跑过来,他做了一个“你真棒,我及不上你”的表情。她看见了,心宽地朝他笑。

赢了,顷刻,一身一心,都充满自尊。这一刻,她笑得最漂亮。

两匹马两个人在山崖之前,凝视巨浪滔天的海面,而天,万里无云。这一片海这一片天背后的树林、草原和大宅,都完美得像假的一样。事实上,这是老板与阿精共同拥有的独立空间,他们要天蓝、巨浪,还是阴暗无光,海水平静如湖,半分困难也没有,在属于他们二人的空间内,一切受着他们的控制,包括吸取人的灵魂,包括这角落的天地万物,也包括时空。

有日与夜的转移,但没有时光的流逝,永恒的青春永恒不老的身体。在这奇异的时空中,他们无忧无虑的存活着,享受着这一切,付出的使命,是收买一个人的所有,奉献给一道他俩要下跪的大能。

老板与阿精在山崖上消磨了一会,老板先行把马匹掉回头,慢慢踱步走进树林,返回他们的大宅。这一次,阿精跟在后头,再没有超越的借口,她跟在她爱的人的背后,一如过往的一百年,最自由的爱情,便是凝望他的背影。

他不会知不会取笑。而她,也不会看到他的冷漠。

这一百多年,这些日与夜,她也是这么的过,浮沉在一个男人的疏离之间。

返回大宅之后,如没需要处理的公事,老板与阿精都有他们的活动。

老板有他的小提琴。

在一间偌大的房间中,放有一张大木台,木台上是一个又一个未着色的小提琴和木板,间中又摆放了好些强线。老板是制造小提琴的专家。

一百年来他做了多少个?其实也不是很多,成功的只有二十五个。不成功的,怎样也有百多个,成功不成功,不是看技巧,而是看心愿。一个拥有无尽光阴的人,他的时间是廉价的,他希望用十年时间做一个琴然后毁掉,无人能够说是不应该。当然,以正常的速度,每天处理一些,一年也可以做出一个精美的琴。

老板意图制造一个完美的小提琴,他也花上大量金钱向坊间搜罗数百年历史的古琴,古琴质料上乘,只要弦线仍然有力,所奏出来的声音会是一流的,不过当然,演奏出来的音乐美妙不美妙,还得看这副琴有没有灵魂。

未完成的小提琴是胚胎,老板捧在手上注视着一具刚刚镶嵌完毕的小提琴,希望赋予它一个灵魂。

他对琴作出了一个“我赋予你生命”的动作,连续做了三次。琴没变,空间没变,他亦没变。

是的,只是一个渴望,闹着玩的。他从来只有带走一个人的灵魂的力量,没有给予的本事。

矛盾就在此,拥有大能,然而又不是所向无敌。

他放下了琴,造一个,好不好扔掉?

还是拉奏一曲吧。

老板把另一个有二百年历史的小提琴放到肩膊上,他合上眼,拉奏开始了。

引子轻快而跳动,末几,却瞬即变为深沉。

这是韦华第Iivaldi的四季组曲中的《冬天》。

音调高而尖的会不会是冬天的烈风?低沉喑哑的,是当雪下得很深之时的回忆吧。急速的音调带动迫近人心的严寒,忽然之间,在凛烈之下,人的呼唤逐渐沙哑起来。最后是寂寞,狂风暴雪再寂静之后的寂寞。

这是很男人的一节组曲,老板很喜欢拉奏这一段音律。

阿精由自己的行宫走出来,她听见拉奏的音乐。

她站到老板的行宫门前,听着他的拉奏,没多久后,她便替这段巴洛克时期的古典音乐谱歌词。

她的歌词是:“傻瓜、傻瓜、傻瓜、傻瓜瓜、傻瓜瓜瓜瓜瓜……”

她唱得不算大声,但已禁不住开始手舞足蹈,她在一阙古典音乐中出尽力拨动手手脚脚,口中哼着同样的一句歌词:“傻瓜、傻瓜、傻瓜瓜……”

都不知是形容她抑或老板。

忽然,拉奏声音停止,吓得她急急脚跑回自己的行宫之内。

不,他不会听得见的。

不过,就算他听得见又如何?是了。她苦笑一下,耸耸肩。

阿精也喜欢音乐,但她喜欢有歌词的音乐。由人声如泣如诉唱出来的歌,可以跟住唱,可以供给发泄的歌。

歌,不应单单只得音韵啊,一定要有情情爱爱的歌词才似样。正如人生嘛,不能够只得流流长的生命,当中,要有些情爱内容才更丰富。

这是阿精的信念,她知道,这一定不是老板的信念。老板从来不喜欢歌词。

阿精戴上耳筒,她在她的行宫中引吭高歌:

你问这世界最远的地方在哪里?我将答案抛向蓝天之外落在你心底。

如果你的爱总是逆向行驶,你说你爱我,我怎么能跟得上你?

你问我这世界,最后的真爱在哪里?我把线索指向大海之外直达我怀里。

如果你的心总是闭上耳朵,我说我爱你,你怎么能听得下去——

唱得很兴奋,像大歌星那样有动作有表情,对着窗外的草原,她拳头紧握,唱着她认为与她有关的歌词,歌词中与她心事吻合的,她总唱得特别的响亮。

好肉紧好肉紧,拳打脚踢,她由右跳到左,又由左跳到右。

“如果你的心总是闭上耳朵,我说我爱你,你怎么能听得下去……”

唉。疲累了,便蹲下来叹一口气。唉。

有些时候,空间太多,老板忙于造小提琴,阿精显得无聊,便会乘搭她的私人飞机往世界各地搜罗美食,顺便shopping。

今次,她去巴黎。

在一流的食店中,阿精要了合桃蒜茸牛油法国蜗牛、烤兔仔肉及野茵、香煎鹅肝,一个蜜酒烩梨,以及一支ChateaudeMallenet95红酒。其他顾客对这位很能吃的小姐纷纷投以注目礼,她真是好胃口呀,每一碟都吃得不剩一片肉,连伴菜也一扫光,很滋味的样子,一口接一口。

什么也不剩下,她结账,接着到另一间餐厅再吃过,她要了一个四个人分量的海鲜盘、红酒烩牛尾、墨鱼子海鲜嗜喱、蟹肉云吞龙虾汤以及一个冻柠檬梳乎里。

同样地,她滋味的全部放进肚子里,让嘴与胃感受食物带来的丰厚与满足,每一种味道,每一种从咀嚼中得到的质感,每一口落进胃中的重量感,令她全身上下都感动起来。

食物,是能量、是渴求、是补充、是满足。

当她处理了所有食物之后,神圣的微笑便从脸上泛起。对了,当一切都虚幻和捉不住之时,只有填满肚里的食物才是现实。

本来阿精仍然有意继续另找餐厅吃下去,但各店要关门了,还是明天再吃吧,先去买些喜欢的身外物。

她要换LV的两套旅行念,另外她想送老板一个雪茄柜;去Hermes买丝巾与一款新造好的马鞍;Celine的毛衣;Chanel的珠宝,那件有星星的钻石颈链,不买起它便会想念致死;ChristianDior今季的长靴子……

都一一运回酒店了,她躺在一堆堆物品的中央,抱住来翻滚,这样打滚了数次,又觉得好无聊,她踢走了一个纸盒,然后蹲下来叹气。

真是什么都有了。

挥霍无尽的金钱,狂吃也不胖的身材,青春不衰的容貌,然而,间中,偶尔,还是很有点纳闷。

是因为惶惶无所依的心啊。吊在半空的。

在新买的东西中扰攘一会之后,她决定出外逛,她走到一间小酒吧,要了一碟小食,以及一杯啤酒。

漂亮如她,一定有很多人上前来搭讪,她会高高兴兴的与他们聊天,挑当中最有魅力的作较深入的交谈。他们喝酒,他们调笑,他们靠得近近的,最后,男人会抱住她,给她男人独有的温阳,给她男人的臂弯,给她男人有感觉的吻。

她照单全收,一直以来,对于陌生男人,她也是如此。

她长生不老,她超凡脱俗,她富甲一方。但不代表,她生活愉快,而且不寂寞。

她好寂寞好寂寞。

男人带她返去他的家,又或是她带男人返回酒店,都是平常而必然的事。她的世界不容许她交朋友,难道萍水相逢的人也要错过吗?才不,她把握一些她渴望的体温与怀抱。

这一夜,阿精随一名棕色长头发的男人走到一座小酒店,男人身形很高,穿T恤牛仔裤,气质也高雅,他说他是名学生,将来要做画家与诗人。虽然巴黎太多画家与兰人,阿精也没有预感这名男人将来会有多大前途,但她还是跟他离开酒吧。

只因为,他的背影,有点像某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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