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菟丝花]菟丝花开-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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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家里的仆人不多,一个管家是他们从美国带来的,自然也要跟他们一起回去。江秀林只觉得那古板的老头更像英国人。两个女佣,宋嫂负责厨房,郑嫂子负责整个屋子的日常卫生工作。而门房那个中年男人就是郑嫂子的丈夫。这几个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
江秀林正奇怪,但她马上就知道了子爵夫人一定要自己沿用她仆人的原因。
子爵夫人的贴身侍女是一位大家闺秀!看着那位小姐莲手纤纤端着红茶牛奶及配点缓缓而来,江秀林觉得,这位女人才是那些传统意义上,大家族养出来的贵女。而且还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江秀林看着她请约翰神父喝茶。
江秀林低头端详她为客人倒茶的手,虽纤细却还是略显粗糙,也是干过活的。紧抿的嘴角泄露了她的紧张,是怕新主人不再聘用她吗?那家里的环境想必不太好或是根本就无家可归。看着她转身离去,蓝色的连衣裙剪裁简单,却很干净贴身。腰肢细但圆润,骨盆也比少女要宽一些,她生育过?
江秀林正细看得出神,坐在她旁边的约翰神父却边喝茶边扭过头来,对她说起了这位侍女的来历。而子爵夫人许是怕侍女难过,早已挽着子爵的手,领着她在小花园里散着步。
这位大方得体,识字断墨的新时代女性姓花名栖梧,是北方人士,家中祖父曾是道光年间进士,父亲也曾中过秀才,后因生计,转而从商。家资颇丰的花家思想开明,后辈无论男女,都鼓励其学习深造。
花小姐自幼聪惠,很得家中长辈宠爱,于学习之道更是同辈中的佼佼者。这让她的双亲寄于她的希望极大。只可惜,这位花小姐却与一位大字不识的打杂学徒相恋了。这无疑是在花家捅了个马蜂窝!花小姐不愧是接受过洋学教育的,她把自己那点家私统统打了包,跟着男人为爱而私奔了。
不知幸还是不幸,这位大家小姐跟着爱人奔到了最繁华的上海,却在人头攒动的火车站跟她那位爱侣失散了。好死不死的是,全部身家都让那男的拿着。举目无亲,又钱财全失的花小姐流荡在了上海的街头,又饥又饿的她最后晕倒在了子爵夫妇的车前,连已怀上的孩子都没能保住。
江秀林听着约翰神父把那狗血得无与伦比的故事娓娓道来,只想昂天大笑。真的是失散而不是被人设了什么局?江秀林压根不相信失散的说法,她更相信花小姐是被人给骗了。
这样的局,设计的太过粗糙。那个学徒的手段还不够,这样做一票就跑了,怎么比得上长期哄着花小姐安心待在花家,时时拿钱贴补来得多?借口更是现成的,因为爱她,所以不忍心她跟双亲反目,因为两人之间的爱情感天动地,终有一天能让父母动容。这些都能更好的让花小姐对他死心塌地,弄得不好,花家女婿他也做得。可惜了……
“……花小姐被子爵夫人救了之后,因没能保住孩子而伤心了好久。丈夫也不知下落,不知生死,更是让她大病了一场。好了之后,一直念着子爵夫人的救命之恩,就给夫人当了侍女,给夫人念念书,陪夫人做些活儿。夫人渐渐地也就把她当成孙女般疼爱。唉,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约翰说完,拿着红茶润了润嘴。
江秀林不置可否。在她看来,花小姐可以说是自作自受。被男人拐跑私自离家已是错一,跑了就跑了,好好的钱财自己不贴身收好,那就是错二,最后,在自己还没有饿死之前,不用自己的学识去弄份工作或是寻求帮助,让自己晕倒街头更是把自己放在了最危险的境地。
好在是遇上了好心人,如果让地痞流氓捡了去,她的一生就真的玩完了。
不过,江秀林对约翰神父微笑,“我觉得花小姐能当最好的家庭老师。”
约翰神父点头表示赞同。
她死过孩子,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孩子陪着,应该会很高兴。花小姐,是江秀林目前为止,能为皓皓找到的、最好的代理母亲,这样,自己的母亲角色就可以淡化。美姐很好,可惜文化程度不高,眼光太短,视角太窄。
而且,看着花园中,那位花小姐正耐心地教着皓皓和嘉嘉说着什么,江秀林心想,这位女士对小孩子可比自己有耐心多了。
阿盛是在乞丐堆里长大的。因着从小营养不良,所以身材矮小。后来,无意中偷了阿木的钱包才跟着阿木,有了饱饭吃,有了暖衣穿。
衣食父母这句话不假,阿盛把阿木的话当成圣旨也不为过。阿木叫他看紧了罗宅,他就真的24小时都在罗宅对面的骑楼转角处蹲着。
罗宅真是大。从镂空的铁大门往里看,阿盛能看到里面的大花园,还有一位仙女唱着歌打理着花草。看着里面的人自在地生活着,阿盛很羡慕。
车子出来了,阿盛连忙招了黄包车跟上去。看着那位太太带着仙女姐姐跟小少爷进了洋鬼子教堂,阿盛心里直打突。老乞丐告诉过他们这些个小的,洋鬼子红发绿眼,喜欢生吃小孩子。而那种尖顶屋子里,住得全是洋鬼子。
阿盛心里害怕,但又不想有违阿木的嘱托,只能壮着胆子趁人不注意溜进了屋子,躺倒在长椅间,听着他们说话。
叽里呱啦的洋文他听不懂,好在有一个洋鬼子会说汉话。没想到罗家真有钱,有了一个大宅子还不够,又想买一幢洋房。等他们一行人走了,阿盛才敢起身。
这次,他们倒是没有再走多远,就拐进了一幢房子。只是这幢房子可没有罗宅原来那座气派。阿盛搞不懂,为什么罗太太不想住大宅子而要换一个小宅子住。在他心中,房子总是越大越好。
只是,这次蹲点可没有罗宅那么顺利了,阿盛很快就被巡逻的宪兵给赶走了。没有办法,阿盛只好快脚赶回阿木常去的茶楼向他报告。
只是这次,阿木直接打包了几碟点心塞给他,就拉着他上了一辆黑亮得能照人的汽车上。阿盛真兴奋啊!他在街上看到过这些个洋家伙跑得可比黄包车快多了。没等他仔细看清楚车里的东西,阿木已经停车把他拉下了带着走进了裴公馆。
屋内的华丽让阿盛第一次真真正正接触到另一个世界。心心念念做梦都想着能住的漂亮大房子,真正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自己却只觉得自己配不上,这种感觉很糟糕。阿盛紧紧握着拳头,心里又难过又不自在。低着头,他两只脚一下一下抠着厚厚的地毯。
裴秀下得楼来,就是看到这样的阿盛,敏感而又倔强。
等裴秀坐在沙发上,阿木才让阿盛开始报告。
阿盛没有抬头,他详详细细地把自己所看所听的事,源源本本地说了出来。说话条理清晰,观察很细致。说完,只安静地站在那里。
裴秀听完,也没有说话。阿木倒是赞叹地对裴秀说:“怎么样!阿盛这孩子很了不得吧。我像他这样大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伶俐。”
裴秀习惯性地点起了一支烟,却没有吸。半晌,他问道:“想读书吗?想住这样的大房子吗?想赚很多钱吗?”
阿盛飞快地抬起头,看到裴秀的脸,吓得马上低下头。没一会儿,又抬起头观察着裴秀。见裴秀没有一点嘲弄和玩笑,他抖着嗓音小心地问道:“先生,你是说真的吗?我能读书认字吗?”老乞丐说了,只有读书人,那才是有大前途的。
裴秀笑了笑,这孩子还不错,只问能不能读书。“我给个机会你,让你读书识字。你能全心全意去学吗?”
“先生!”阿盛大声地答道,“我肯定能学得比别人更好!只是,”阿盛犹豫了一下,满眼的忧愁,“我需要做什么事才能读书吗?”这天下没有白吃的东西,他很小很小就知道了。
裴秀点点头,“等你把书念好,有了像他这样的体面,”裴秀示意阿盛看阿木,“才能像他一样更好的干活。你愿意吗?”
阿盛这会儿激动地全身发起了抖,他抬头挺胸,响亮地答道:“非常愿意!先生!”
☆、认识律师
第二十八章认识律师
江秀林回到罗宅只简单在晚饭的时候,跟罗毅打了招呼就把帐面上的钱提了个□成。许是产前焦虑症发作,她忽然失去了耐心,不想再跟这些人牵来扯去。
罗毅这个纨绔倒没有说什么,本就是内疚加亏欠。只罗伯那欲言又止很是惹恼了江秀林。她找了个借口,当着其他人的面,狠狠把罗伯涮了一遍,真说得罗伯脸红耳赤。如此这般的打鸡敬猴也打压下了其他仆人那点子轻慢的心思。再怎么样,没有离婚前,她江绣琳还是罗家的女主人呢!
嘉嘉不通人情,估计连自己快要挪地儿都不知道,所以她的一如既往江秀林可以理解。但那个便宜儿子也一点没表现出舍不得罗毅的样子,很是让江秀林纳闷不已。悄悄把美姐叫过来问,美姐支支吾吾了好半天。对上江秀林凌厉的眼睛,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一件事。
江秀林往外跑的最勤的那几天,美姐陪着皓皓在花园里玩耍,不小心就撞上了正是**、赤身**扭成麻花一般的罗毅和江雅筑。就算美姐反应够快,一把遮住了皓皓的眼,架着他就往后退,还是让皓皓觐得了几眼。而那对玩得兴起的男女却连发觉都没有发觉。
美姐不知道皓皓有没有惊着,见皓皓跟平时没有什么两样,她也就私心地瞒了下来。江秀林挥了挥手让美姐回了房。
不管是多小的孩子,也得学着长大。本也想着,如果皓皓实在不愿意跟着自己,她也可以放他在罗毅身边养着。终有一天,这个孩子吃过苦头自会想办法再回到自己这里。江秀林没什么大本事,但一两张嘴还养得起。知道事情的根底,她也就放心了。
海登斯夫妇已是订了回美国的船票。江秀林紧着把商量好的金条拿盒子装起,想了想,又把床底下的滕条箱子拖出来,挑了一支白玉脂凤钗装好。召了小陈,连招呼都不跟罗毅打,直接坐车就出去了。
罗毅这段时间单是风流快活已不能形容其心情。一夜七次郎,书中所记载的奇人异志,他以前是嗤之以鼻。现在是亲身上场验证,才知道古人诚不欺我!江雅筑虽娇媚可人,但身子太弱了些,已不是他的敌手,渐渐地,罗毅觉得跟她玩,已是没有了趣味。
最近,他开始流连于高级的舞厅夜总会,那里的女人自是百态千姿,清纯的,妖艳的,只要肯花钱,什么花样她们都跟你配合着来。罗毅已是食髓知味。但理智还约束着他,顾及着大学讲师的身份而没有太过放纵。以至,家里的人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只罗伯隐约查觉到了家中那风雨欲来的紧张。
海登斯子爵在书房里见了江秀林,同时还有他的律师。
林彬,三十五岁,年纪虽轻,却已在美国攻读过法律,并归国后开了自己律师行的资深律师。他的客户大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士。
见着花小姐领上来的,是一位年轻的孕妇,林彬也只是愣了愣。
江秀林对两位男士微笑着,轻轻行了一礼。
林彬很干脆,把准备好的合同拿出来给江秀林一条条解释。江秀林认真地听着,不得不说,这时候的买房范本也就这样了。江秀林听完表示无异议。
海登斯子爵跟江秀林签了名,双方还按了手印。江秀林把装着金条的盒子交给了林彬,而海登斯子爵把房产执照也拿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