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征夫几人回-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顾尚锦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下半身的痛已经麻木,她好几次都以为胸口的跳动也已经停止,就好像无数次午夜梦回时一样,恨不得在那一刻死去。可是她的骄傲不容许她轻易舍弃自己,她的自尊不容许别人肆意践踏,她的忍耐在少时就被无情的战争给锻炼。
她,睁着眼到天亮。
轲华给她接上骨头的时候,意外的看到她那毫无睡意的眼。
漆黑一片,如同岐崀山深处最大的镜湖,黑不见底。
她很平静的与他对视:“再说一遍,方归云轲华,我顾尚锦恨你!”
轲华从她身上起来,摸出床榻上一条布满血块的方巾,胡乱的塞入衣襟里:“我知道。不过,我的愿望已经达成,你要恨就恨吧!”
他走出红绡帐,离开伤痕累累的女子,越走越远,就像多年前,她决然离开的背影一样,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我的爪子被开水烫了QAQ,抹了厚厚的牙膏消炎后还是刺痛,只好一个字一个字的一指禅敲字T________T
有木有人安慰下我这可怜的娃?
PS:评论中不要出现肉字眼,大家懂的
PS2:谢谢在在燕心大美女丢的地雷^3^
☆、第八章
郯其大草原上难得的阴天,云层低低的压在头顶上,灰蒙蒙的一片。
四大贵族之一的郭家的老族长郭科尔正端坐在轲华的西列,魁梧的身体霸占了整个案几,脑袋却相当的小,从远处看去,人们只能看到那常年喝酒的酒糟鼻又大又红。
“大君,叛贼阿不尔斯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那个狗崽子居然逃到了九华,听说九华部的大君热烈的招待了他。怪不得这次大君大婚他们没有派人来祝贺,连贺礼都没有,原来早就做好了要为阿不尔斯出头的准备。”
“他们不是为了阿不尔斯出头。”轲华指着桌面上诺大的一张草原地图,指着一处圈地,“这里是郯其大草原上最肥沃的一块土地,现在九华占了七分,我们苍蒙占了三分。”
郭科尔冷哼:“难道他们九华想要独吞整个大草原不成!原本我们苍蒙还占了四分,如果不是阿不尔斯那个蠢货,为了大君之位居然联合外部,把我们的土地‘贱卖’给了九华那群老狐狸,我们苍蒙也不至于落到要向大雁求和的地步!”
轲华沉着头不吱声。
郭科尔起身道:“大君,为了我们苍蒙的繁荣,我们必须夺回自己的土地。”
轲华靠在椅背上,问他:“你有什么计划?”
郭科尔把拳头挥得虎虎生风:“要什么计划!大君只需要把你的虎狼骑借给我,我就能够为大君报仇雪恨,把阿不尔斯的狗头砍下来。”
“虎狼骑?”
“对!我只要一千骑兵。”
“虎狼骑统共只有三千。”
“那五百!”
轲华沉凝了一会,叹道:“阿不尔斯是我的兄弟。”
郭科尔相当恼怒地吼着:“如果不是他,你早就是我们苍蒙名正言顺的大君!我们苍蒙的武士们也不会为了他的野心而自相残杀丢了性命。”他站起身,慎重的叮嘱:“大君,妇人之仁要不得!”
轲华盯着这个大汉,似笑非笑地道:“郭科尔,你认为我很仁慈?”
轻飘飘的一句话,不知为何,居然让郭科尔打了个寒颤。
对,他们苍蒙的人已经习惯了这位新大君的‘平和’,差点忘记他重回苍蒙的那一日带来的腥风血雨。苍蒙的武士们再如何残酷,也不会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逼疯父亲的侧阏氏,追杀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轲华是岐崀山上最凶狠的狼王,他凶残、冷酷、无情,嗜血热爱杀戮。
这样的男人生来就是要成为大草原上的霸主!他怎么会仁慈?!
“父亲,父亲!”郭莺摇着他,郭科尔这才如酒醒了一般跳了起来,喃喃地对着女儿道,“安心吧,大君根本没有被大雁那只狐媚子迷惑。大君是狼,等到了寒冷缺食的冬天,不用你劝,他就会主动的咬死那只狐狸,给我们苍蒙的子民充饥。”
郭莺闻言,笑意盈盈地道:“父亲你消息太慢了。大君已经很多日没有去过大雁公主的帐篷了,除了新婚,他们两人连面都没有见过。”
郭科尔打量了一下女儿的身段,点头道:“果然大君还是喜欢我们大草原上最美丽的羽衣甘蓝,大雁那种娇花,太柔嫩了,稍微用点力就折断了性命。”
“可我还是担心……”
郭科尔灌了一口酒,打断她的话:“不用担心,只要你替大君生下世子,你就会是苍蒙最尊贵的女人。”
“你们只需要保护她,不许任何人踏入她的帐篷一步。”另一头,轲华吩咐着赤那,想了想,又补充道:“侧阏氏也不许进。”
“是。”
轲华疲惫的揉了揉鼻梁,半响才问:“阏氏还是不肯服用大合萨送过去的药材?”
“阏氏的女奴收倒是收了,不过我隔着帘子偷偷瞧过,东西都原封不动的放在了一旁。他们熬药的罐子不许人靠近,不过闻着那气味的确不是我们苍蒙的草药。”
“几日了?”
“有七日了。”赤那回答,迟疑了一会,犹豫地问,“大君,她们大雁的女人是不是……都相当的脆弱?”赤那比划了一下,“我看她们的骨头都相当的细小,跟马鞭差不多粗,不会碰一下骨头就断了吧?”
轲华疑惑:“怎么可能,那是人的骨头。”
“可是,大君你……”
轲华恍然大悟,点头道:“对!她们相当的弱小,就跟草原上的小羊羔一样。只要你碰了她们,就得担心她们随时给你一蹄子,踹断了鼻梁。”
赤那隔着袅袅的香烟,盯着大君不停揉着的鼻梁看了又看,实在琢磨不透大雁这群羊羔到底是弱还是强。
“还是我最厉害!”顾尚锦挥汗如雨的压着小狐狸的脊背,用缎带将小东西的四肢都捆缚了起来,最后揪起它的尾巴在脸蛋旁扫了扫,“唉,真想把你做成围脖啊!”
“那公主你还要将它放生做什么?如果真的要放生,让我们把它丢出去就是,它自己有腿,没人拦着的话,不用半个时辰就跑出十多里了,谁都抓不着。”
顾尚锦又咬了咬小狐狸的耳朵:“你们太天真了!你们以为这样一只小狐狸能够跑出苍蒙的地盘吗?他们可都是身经百战的猎人,看到野禽首先想到的不是放生,而是抓起来烤着吃了,皮毛留着做衣裳。”她指了指头顶,“回想一下郭氏脑袋上的那顶帽子,说不定就是这小狐狸的亲戚做成的。”
“可就算这样,公主你也犯不着一个人跑出去啊?要是走丢了怎么办?”
顾尚锦鄙视她们:“你们不是怕我走丢,是怕我逃跑吧?”
青霜笑道:“我们才不怕呢,大不了公主你前脚跑了,我们后脚就跟着各奔东西,谁愿意呆在这种没有鲜果的地方,想吃点新鲜果子都只能到梦里去寻。”
一屋子的侍女们唉声叹气,她们已经有些腻了天天吃烤肉,喝羊奶的日子。
顾尚锦乐不可支,这种好心情一直延续到她一个人独自策马奔驰在夜晚的草原上。身上的披风在飞扬着,像极了即将展翅的飞鹰。
她心情舒畅的呼了一口气,骑马越过溪流,视野中逐渐看得清岐崀山的山峰。崎岖的山顶如同尖锥一样戳向天际,峰顶的皑皑白雪更是银河洒落下的飞尘,一望无际,连绵千里,比秦山关的山更加壮阔,更加动人。
她一个人走走停停,边走边看,累及了才找块干净的圆石坐了下来,将五花大绑的小狐狸从腰间解了下来,放在碎石中。
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说:“它会跑掉的。”
顾尚锦一边拆开锦带,一边笑着:“我知道。”
男人问:“你要放生它?小狐狸在草原上可是很难抓获,何况是白狐狸。”
顾尚锦双手举起小东西对着男子:“很珍贵是不是?”
男人点了点头,“大君送你的?”
顾尚锦轻笑:“我以为你们苍蒙的人都知道。你们的大君非常喜欢送人白狐狸,送得多了,也就没什么稀罕了。”
显然,男人也想到了侧阏氏郭莺头上那顶招摇的白狐狸帽子。
“最近都没见到你,被派去做其他的坏事了?”
“没有。从你与大君成婚起,我就一直被闲置了,暂时没有接到其他的任务。”
顾尚锦瞟他一眼:“你还真是什么都敢跟我说,也不怕方归云以叛国的罪名砍了你的脑袋。”
男人很肯定:“不会。”
顾尚锦给小狐狸一遍遍梳理好毛发,最后将它小心翼翼的放在不远处,推了推它毛茸茸的尾巴:“去吧,去山里。”
男人隔着远远的望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那个身影比以往消瘦了些,手指苍白秀气,附在小狐狸的毛发里,几乎要融为一体。
夜幕下,那一头被风吹拂的秀发凌乱而杂乱,与那披风的衣角半扬在空中,好像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被这草原的晚风给刮走了。
他突兀的说:“你很伤心。”
顾尚锦回头:“什么?”
男人顿了顿,那裹在黑夜里的身影显得异常的萧索:“你不喜欢大君,你很讨厌他。”他看着那跑远的小狐狸,“你甚至不愿意接受大君的礼物。”
“你觉得你就是那一只小狐狸,他抓住你,你却不想留。”
顾尚锦大笑,拍了拍自己的衣裙:“连你都相信了‘新婚之夜,大君的虎狼行径几乎弄死了大雁公主’这种玩笑话?”
男人挑眉:“难道不是?”
“是!”顾尚锦点头,一步步走向他,“当然是!他得到了我。”
男子身形微僵,只听到顾尚锦微笑着道:“不过,也就一夜而已,只有那一夜。从今而后,方归云再也没有胆量踏进我的帐篷一步。”
男子瞪大了眼:“你故意挑衅他?”
“是啊,”顾尚锦拂开脸上的乱发,“只有惹怒了他,我们才能做那名存实亡的夫妻。我不愿意他碰我,用那双拥抱过别的女子的手来拥抱我,那样会让我恨不得一刀捅死他。”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稍安勿躁嘛,现在男主越渣,以后才有的虐嘛,捂脸~~
☆、第九章
驼铃叮叮当当,一路从遥远的夸邯沙漠摇晃到了郯其大草原,像极了遥远而古老部落中少女清脆的笑声,摇摇晃晃的飘荡在人们的耳边久久不散。
随着那铃铛声,还有男子慵懒而浑厚的歌谣:“苍天下翱翔的雄鹰是我的方向,草原上牧羊的少女是我的梦想,我愿追逐你的身影围绕在白色的穹庐上……”
男子半躺在骆驼上,翘着二郎腿随着驼铃一摇一晃,嘴中含着青草不时的将歌谣翻来覆去的清唱,引得路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