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换一种方式去爱-清穿 >

第149章

换一种方式去爱-清穿-第149章

小说: 换一种方式去爱-清穿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明是个理智得堪比机器人的人,怎么就相信那种梦境呢?”疑惑,疑惑,满满的疑惑。“跟你说了,那不是普通的梦境,那是我的前世!前世我千辛万苦布下那风水大局,又有蟠龙玉佩傍身,方能保得这些记忆……只是不知她……是否还记得……哎。”无限萧索的声音,让我有冲进去安慰他的冲动。

“牧,你今天的情绪有些激动…

我正好奇,是否继续站在门外,听听还有什么内幕。早上的时候,我和我爸通过电话,知道今日的相亲对象应该是天宸集团的李家少主,也是现在的实际掌舵者李绝牧,一个据说从不近女色的钻石王老五,一个据说冷酷冷血的商场刽子手,不过业内对他的风评还不错,这个人非常守信用,对唯一的亲弟弟疼爱异常。

一个从走廊处正向这边走过来的服务生,让我没有选择地敲了三下门后,脸上换上平时的面具式完美微笑,推门而

尾篇 人生从头爱依旧(中)

 尾篇 人生从头爱依旧(中) 还是求下推荐票吧!

一个穿着铁灰色改良中山装的男子窝在饭桌边的单人沙发上,一只白皙有着修长手指的手半托着一本茶,薄唇微噘,轻吹着茶面上的沫子,随后泯了一口……那种清冷的样子,那种透着尊贵的优雅,我仿佛听到记忆中的某根弦被拉断的声音,他很爱品茶,他也喜欢老拿着杯茶掩饰真正的情绪,尴尬时,激动时……一时间面前的人和另一个穿着龙纹褂服的身影交替出现在我眼前,竟让我驻立在门口,半步都跨不动。

我……不知道我在颤抖!我更不知道,我在期待什么,或在害怕什么……

模糊的视线中,那个男子站起身,一如记忆中,瘦削却挺直,仿佛任何时候都顶天立地一般,可以为我支撑起整个天空。他缓缓地走到我面前,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能感到他心里的紧张。

他伸出手:“爱新觉罗…胤!”他的声音紧涩,仿佛被人掐着喉咙发出来的,他的眼神紧锁着我的,一如记忆中某双眼睛那么凛洌,里面又盛着浓浓的希望。

“富察氏…心诺。”我听到自己这样说,然后,我就落入了对方的怀抱。理智告诉我,这有些莫名其妙,可我的身,我的心都在叫嚣着,终于等到这种回归。我的心在诉说,为了这个怀抱,我已经等了几百年,一如记忆中的温暖。让人再不想离开。

“我们去登记结婚吧!”这是他说的第二句话,好像一颗炸弹,不但将屋里的另一个人炸得目瞪口呆成了雕像。也将我地理智稍微炸醒了些。

“这……是不是太快?”我的理智是想说不的,但出口地却是这么一句妥协的话。

不顾屋内尚有人。不顾包厢地门还开着,他将头埋到我的脖颈处,深吸一口气:“和记忆中的一样的味道!其实一点都不快,我已经守着我们的回忆过了十年。从我二十岁地时候,意外在蟠龙玉佩的帮助下中恢复了前世的记忆开始。。。我一直在找你,找得很辛苦,找得我都快绝望了。我……一刻都不能等,想要拥有你,想要把自己给你。”他附在我耳边以极轻的声音道,“这一世,就像我向你承诺的,我没有让任何女子近过我的身。可怜我三十岁,还是老处男。你快点嫁给我吧!也好洗清我是的嫌疑。”

我不由咯咯地笑出声,他……比以前开朗多了?可是以前的他,是怎么样的呢?我地那段记忆象是被锁在某个角落里。就是找不出。任由他这般抱着,任由他这般亲近。没有半点被冒犯的恼怒。可就是不敢应承一个是字。

“我觉着你很熟悉,可你说的属于我们地回忆。我记不起来。”我不确定地说着,我的手指却不由自主地爬上他地脸,描上他地眉,描上他的眼,描上他地脸颊他的唇,仿佛以前我经常这么做。

“那这样呢?”才瞥见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戏谑,唇已经被覆上。相濡以沫!脑中闪出这四个字以后,便再也想不了其他东西了。我不由半眯起眼睛,在他的轻啮中,红唇微张,仿佛邀请他灵舌的加入。那曾经辗转过千百回的滋味,仿佛积压着几百年的酸甜苦辣咸,一古脑儿冲向我的胸口,让我几欲昏厥,身体早已经瘫软在他的怀里。

“啊!”一声震天惊叫,惊醒了仿若在梦中的我。我尴尬地张开眼,小心翼翼地看着眼前这个和我一样,呼吸有些急促,脸色微红的男子,然后以慢镜头的动作,回头看向门外,我的表妹宁馨在尖叫过后,已经石化当场,成为现场的第二具雕像。

我逃避似地低下头,这下丢脸丢大了,和一个初次见面的男子,居然就在公共场合吻得不知东南西北。估计要在宾馆,也傻傻地上了床了。可是……真的很想念,想念那种味道,想念记忆中独属于他的清冷,哪怕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可是……记忆中的他是谁?记忆中的我是谁?难道真是他说的,他是爱新觉罗…胤,是雍正皇帝?可我为什么说,我是富察氏…心诺,而不是历史上记载的乌喇纳拉舒兰?难道我是什么妃子小妾?但感觉不象,记忆中那种彼此只属于唯一的感觉那么鲜明,鲜明到让人呼吸都会感觉微微生痛……

“又在想什么?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他附在我耳边,轻声道。一个转身,他在沙发上坐下,而我,被他圈在怀里,在我的老位置,他腿上坐着。他腿上是我的老位置?

来不及等我细想,他搁在我腰上的手,隔着薄薄的夏衣在我腰间轻抚,人却看向门外:“外面的小姐,是辛诺的…“表妹,我表妹宁馨!”

“进来,顺便把门关上吧!”他说完,便正了正神色,看向屋内第一个雕像,“我最好的朋友墨,听说我来相亲,专门来看笑话的。”说着他又低下头,“却刚好可以见证我们的重逢,见证我们即使跨越几百年,仍然不变的爱。”

“什么?什么几百年?”一直处在石化状态的宁馨听到这句只在她喜欢的小说中出现过的话,立马精神百倍,很有做狗仔队的潜质。

“幸会!”墨象看什么稀有动物一样,上下打量着我,“我怎么也觉得你有点熟悉呢?美女,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可是没道理啊,这种级别的美女,只要见过,我不可能没有印象的。”

看着李绝牧有变冷趋向的脸,墨怔了怔:“好像!这种熟悉感好像!我当初在幼稚园里,见到牧的时候,也是感觉这样熟悉,才厚着脸皮,扒着他,不然谁愿意和小不丁点年纪,就老臭着一张脸的他做朋友,不想,一失足成千古恨啊!美女,要不,你考虑考虑我?你看,我长得比他帅,虽然没有他家有权势,但钱比他家要多点。而且本人我,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我不由轻笑出声,记忆中好像也有这么个人,老爱用这样暧昧不清的话逗弄我,却是真心对我和胤好。我说了胤?这……是个很好的名字,是个让人叫不厌的名字呢!我甩甩头,抓回神游的心思,笑着看着墨:“我对做园丁没啥兴趣!有空把你家后花园秀一秀。观赏观赏就可以了。”

“美女,你怎么可以这样伤我的心?你要是不愿意,我可以把花园里那些花花草草清理掉,只种你这一朵人间极品幽兰。”墨还在作捧心状,一直茶杯带着茶沫子向他飞去。

“你还是这么爱扔东西。”我无意识地笑着。

“你想起来了?”他的语气中有些惊喜。

“表姐,他好暴力!”宁馨的声音盖过李绝牧的。

“他纸老虎而已,要是我惹他生气,他一定是往我身边,绝对伤不到我的地方扔,而故意避开我,你信……不信。”说到最后,我才发觉自己仿佛又无意识地说了些奇怪的话。

“你……你真的想起来了?”李绝牧紧紧地抱着我,勒得我腰间生疼,呵呵,还真是一模一样,他……好像也老是每回总勒得我腰间生疼还不肯罢休,让我感叹起肥厚的冬衣的好处来。

我摇了摇头,但诚实地告诉他,只是不自觉地就说了出来,他叹了口气:“不急,既然遇上了,总有时间慢慢想起。正好可以体会一下重新恋爱的滋味。”

他抚摸着我才过肩头的发:“幸好,保留记忆的人是我。若是再次让你受着那相思煎熬之苦,找到一个没有前世记忆的我,等有一天,回过头来,我还不知道要怎样心痛你'奇87book。com书'。那份苦,我来受就好。你只要幸福地等着和我恋爱,做我的妻子,然后做我孩子的娘。”

那天,在墨和宁馨奇怪,暧昧的目光中,他小心地替我夹菜,去鱼刺……面前仿佛又和另一双同样的手重叠。泪就这么掉了下来,我垂头在他身边低语:“没想到你还这么体贴,有你陪伴,真好!隐隐约约,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似乎对他也说过同样的话。

尾篇 人生从头爱依旧(下)

 尾篇 人生从头爱依旧(下) 终于结束了,前几天,心里慌慌的,有些舍不得陪伴了官官这么久的亲亲筒子们。没有你们的支持,官官根本走不到这一步。可真的现在要结文了,很多话,却不知道怎么说,从哪里说起。最后,只有两个字:谢谢!也请继续支持官官。

自然,那天,我们也没有真的决定去马上登记结婚。虽然有些事,有些人,隔了几百年已经记不真切,但心底那份骚动,那份感触,那种对他举手投足的熟悉感和亲昵,都真真切切地告诉我,我好像真的爱上了他……无论他是爱新觉罗胤也好,是李绝牧也好。

那天以后,我身边多了颗牛皮糖,更让我感动地差点痛苦流涕的是,我的老爸终于和蔼了一回,给了我原本以为直到退休才能有的无限期带薪假。

三十岁,早就让我明白很多事,我不会去计较,他爱的是前世的我,还是现在的我;也不会去计

较,他偶尔的霸道,打翻醋坛子,是对我人身自由权的干涉。重要的是,他对我好,连不相干的人都能感觉得出的全身心地爱在对我好。而我也喜欢他,甚至可以说爱,连着他的霸道,偶尔不讲理,对旁人的冷酷都喜欢……

如果说,我相信十个男人,九个会偷腥,那么他就是唯一那一个,值得我全心信任,不会背着我乱搞的那一个。我也相信,在十月金秋。我们相携去巴黎的那次亲密接触,他说那是他这一世处男生涯的告别。倒不是说我会介意,在遇到我之前。他曾经有过别人。而是我知道,他……一直是个重承诺的人。他能守着几百年前地誓言。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数十年而不放弃,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那么郑重地第一次彼此献身。

是的,我已经相信那一切关于前世的他和我所有地故事。。。其实自从我们发生亲密关系后,我就常常会对着他的某个动作记起某些属于远去地古老年代的故事片断。让他常常感叹,早知道那个有用。早在见到我的第一天,就该把我推倒。当然,从巴黎回来后,他厚着脸皮,提着行礼箱,上演了离家出走的戏码,然后哀求我收容他。

不知不觉,这样的同居生涯居然过了大半年。我们在市区边缘买了幢独立地花园式洋房,他也将办公室搬到家里。十天里有六七天赖在家,只有十分不得已,什么要见客户。要敲定合约等,才偶尔出马一回。不过。他从不将公事带到卧室。再忙,也拖着我在书房陪他。我曾问过。怎么不带回房?他说因为我不喜欢他把公事带回卧房,只属于爱人的私密空间。我笑笑,恍然记起,很久很久以前,我真的说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