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天子第1部-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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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伤我,又何必要跟你返回天虎寨呢?”林渺的声音自密林深处传来。
王统一听,顿时明白眼前之人竟是天虎寨的群盗,他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忖道:“难怪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此之差,这并非无因。”天虎寨的战士每个人都警惕地盯着众侯府家将,同时也缓缓向密林深处逼去。
侯府的家将也都散开向林中逼去,而目标正是林渺声音传来之处。
“我们请林公子回天虎寨,只是想共商大计……”“回去告诉刑风大寨主,便说林渺是我刘秀的朋友,他日若有闲暇,定赴天虎寨请罪!”刘秀的声音便像是空山回音,自四面八方扩散而来,让人根本就摸不清方向。
刘秀这一开口,李霸顿时吓了一跳,不禁高声问道:“阁下可是宛城刘秀刘公子?”“不错,正是在下!”刘秀的声音依然飘飘荡荡,让人难以捉摸。
“原来是刘公子在此,那李霸可以回去复命了,不过,若刘公子有闲,还请与林公子同来我天虎寨一叙。”李霸语气变得极为客气地道。
“多谢三当家赏脸,刘秀铭记此情!”“在下还有一事要提醒林公子,若是你已服下那圣物,定要加倍努力勤练,才能够完全开发它的效用,否则便是暴殄天物,与服下参丹无异!”李霸倏然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不过,许多人都可以猜到之中定另有隐情,当然,想自李霸的口中得出什么结果,只怕是极难。
“撤!”李霸说完,低呼了一声,竟领着人撤出了这片密林,这一下子倒大出王统的意料之外。
李霸说撤就撤,来得快,去得也快。
王统及其手下不由相互望了一眼,在这片刻之间,林子似乎显得无比空落,即使是王统,也似乎感觉到有一丝冷意。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人多,整个密林之中闹哄哄的,可是现在突然走了天虎寨的那一大帮人,只剩下十余名侯府家将在如此不知尽头的密林之中,自然显得很冷清。何况,他们想到有刘秀和邓禹两个高手在密林深处相候,心里哪有不发毛之理?
安众侯府的人对刘秀和邓禹自是不会陌生,对刘秀和邓禹的厉害也深深知晓,是以,他们心里充满了阴影。
“王统,我便在这里,要想抓我,何不快来?”刘秀的声音中似乎充满了恐吓的意味,飘飘荡荡的声音使密林更显得阴森。
“刘秀,你是逃不了的,就算可以逃得了今日,也休想得到安宁!”王统声色俱厉地道。
“嗖……”“哚……”王统话音刚落,一支怒箭自密林深处射出,却钉在了王统身边的大树杆之上,只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撤……”王统脸色一变,他很明白,在这种环境之中,想抓住刘秀,那是势比登天。而且一个不好,将会损兵折将,因此,他不能不退。
“既然你们不出来,那便让你们变成烤猪好了!”王统狠狠地道,并立刻点火。
很快,密林迅速燃着了几处火头,对于这样一个充满了原始气息的森林,并不是很难燃着,而且此时正是夏日,密林的地面之下那厚厚的枯叶和一些枯死的灌木很轻易就可以点燃。
王统迅速撤离,他并没有指望这把大火能够烧死刘秀和邓禹,只是他咽不下这样一口气。他知道,即使是他在这头点燃了密林,但刘秀也有机会自密林的另一头走脱。事实上,王统诸人根本就不敢深入林中点火,他们害怕将自己也困入火海中。
这把大火一直烧了三天三夜,这才被一阵暴风雨给浇灭,方圆几十里的密林全被烧得一片狼藉,只剩下炭桩木灰。
森林大火不仅惊动了棘阳、淯阳,甚至连宛城都给惊动了,森林附近的村落全都被迁走,更成了许多野兽的避难之所。
大火虽灭,但那浓浓的烟雾却飘至了宛城的上空,使宛城的天色显得异常暗淡,那场暴风雨降下的水滴之中都含有烟灰,这确实是一场灾难。
而刘秀和邓禹三人被这场大火的烟熏得要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由于树林过于浓密,马匹最后都很难走动。
值得庆幸的却是大火蔓延得不是很快,因此,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行出这片密林。
在大火被暴雨烧灭之前,他们赶回了宛城。
绝没有人想到刘秀和邓禹会重返宛城,官府的注意力都聚中在南行的路上,反而对宛城的戒备和搜寻松弛了下来,连路上的盘查都要少多了。
这几日,刘秀、邓禹和林渺三人同行同宿,倒成了患难之交。
林渺早听说过刘秀和邓禹的大名,一直将两人看成自己的榜样,皆因他只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根本就没有机会见识刘秀和邓禹。尽管他父亲也曾是穷酸的读书人,可是落魄到无以为生的地步,他也便沦为街头混混,打架、惹祸这便是他童年最常做的事情。
天和街是宛城最为混乱的地方,也是最为穷困之所,林渺便是在这里土生土长。不过,他父亲对他的教导却使他存有一颗正义之心,能够明断是非。而社会的浊流则使他学会了生存之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击败对手。十七岁的他,已经成了天和街赫赫有名的地头蛇。虽然如此,可是他的身分地位与刘秀、邓禹这类人相比仍是天差地别。
因受其父的影响,林渺对刘秀和邓禹的才华极为仰慕,而作为一个小混混,对刘秀和邓禹的武功则更是钦佩和崇拜。皆因刘秀和邓禹与他一样年轻,更拥有很高的声誉,他昔日最大的志向便是要像这两人一般受人尊敬。因此,平时他除了打架闹事之外,也会读书、学习,而最让林渺感到开心的却是天和街最美的姑娘爱上了他。
林渺最幸福的日子便是与心上人一起渡过的一个月时间,他自小便没有娘,这或许是他父亲潦倒的原因。而与父亲相依为命的日子则更是充满了苦涩,不得志的父亲虽给了他一颗正义之心,但也给了他阴暗的生活,直到他逐渐长大,以自身的努力赢得了天和街最美的姑娘的芳心时,他才感觉到这个世界原来这么美好。
他的爱人也有与他同样苦涩的童年,都是自阴暗之中盛放的花朵。所以,他们相爱,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会惊讶,也没有人管得了。两人的爱如炽烈的火焰,可是上苍仿佛同他过不去。
林渺在最幸福的时刻,却被强行征入军营之中,要他去与赤眉军作战。他的幸福便在这一刻结束,他成为更始将军廉丹营下的一名战士。
林渺绝不甘心,他父亲因此病死,这并不是他最难受的,最难受乃是要他与心爱的人分开。所以,他千方百计地逃出宫营,自那魔鬼般的训练场逃返南阳。
在军营中,林渺呆了半年,却被强化训练了四个月,无论是骑射还是搏击。
廉丹自所征之兵中挑选出最为精壮者作为中坚力量,而林渺被选中了。所以,他要接受最艰苦的训练,这使他并没有觉得在军营中白呆。
林渺随军参加了两次大战,三次小战,见识了战场上的残酷,却侥幸活了下来,在最后一次大战中,他装死得以逃脱,却没料到在经过天虎山的路上被天虎寨的人给擒了去。
天虎寨之人以为他是奸细,这才擒住了他,被囚在地牢中的林渺,再次狡计逃脱,更潜入了天虎寨禁地偷走了天虎寨刚刚成熟的圣物“烈罡芙蓉果”,这才被天虎寨的人一路追杀,却没想到半途居然遇上了刘秀和邓禹,而且还被秦复抢走了马儿。
终于得以返回故地,林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和舒畅。自他偷吃了烈罡芙蓉果后,他感觉到自己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整个人似乎有使不完的力量,而且双眼看任何东西都显得清晰无比,连脑子都似乎开了窍,更为灵活。不过,林渺并不奇怪,因为刘秀和邓禹已经告诉了他,烈罡芙蓉果实乃道家奇珍,一百年才开花一次,再过百年才结果。传说当年奇人东方朔曾发现一株,因此,在书上有所记载:“花开三十七瓣,初为绿花,再为粉红,后成深红,再后会逐渐呈紫黑色,并逐渐萎缩,内卷成实。再过五十年,果实成熟可食,修道练气之人食之则事半功倍,以资质而论,多者可增甲子之力,次者也可增二十载修为;凡人食之,则可延年益寿,脱胎换骨……”刘秀昔日曾读过这本载有天下奇物的书,不过书中所载并不尽全,仍有许多功效是著书之人所无法知道的。
听刘秀这般说,林渺自是兴奋雀跃,他并不知道这被天虎寨所称的圣物究竟有什么功效,不过,他却知道,这正是当年东方朔所发现的那一株烈罡芙蓉果,因为在那禁地之中有当年东方朔留下的字迹,也难怪天虎寨之人会如此兴师动众地追缉他。
刘秀和邓禹自然不会惊羡林渺,只会表示欣喜。
林渺一入宛城便即与刘秀二人分道而行,刘秀和邓禹有他们自己重要的事,而林渺则是急于回家见自己心爱的人。这一别半年多,也不知道天和街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和变故。
梁心仪,一个林渺每天都会念叨的名字,可是想到即将见到这心爱之人,林渺的心却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和激动,即使是第一次与她约会时也没有这般紧张过。
天和街,一个熟悉却肮脏的地方,再次踏足此地,林渺有一种久别重逢之感。
天和街,依然是那般狭小,路面坑坑洼洼,到处都是垃圾,也可以说,这里根本就不能算是一条街,只是一个已经被人遗忘的角落。冷冷清清,萧条得像是寒冬腊月冷风瑟瑟的日子。
脏兮兮的路上,并没有一个行人,倒像是坟场死域。
林渺心中泛起了一层阴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昔日那些熟悉的身影连半个也没有发现,那昔日敞开大门的包子店这一刻也紧闭着大门,仿佛成了凄冷的坟墓。
仅只半年而已,为何变化这么大?难道在这里也曾经历过一场兵灾,一场浩劫吗?
林渺的步子沉重至极,昔日只要他向街口一站,便立刻会有人与他打招呼,可是现在这些人呢?
不错,这里是条贫困落后偏僻的小街,可是这里却绝非一个凄冷如坟场的地方,相反,这里便像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温情、有欺诈、有暴力、有权威、有勾心斗角……这里并不比别的地方冷清,只是它以另外一种形式展现其热闹的一面。因此,在林渺的眼中,天和街依然是美丽迷人的,比之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值得他留恋,可是此刻……
林渺一步步走着,天空呈现出一片灰暗色,这是自远处飘来的烟尘,相映之下,地面显得更为肮脏。
“老包包子店”的招牌依然高挂着,只是上面的字的颜色比半年前更显苍白,都快脱落了。平时这地方是天和街生意最好之处,因为老包不仅包子做得好,还是个人物,豪爽、心直口快,也曾经是天和街里最红的人物,后来经过几年牢狱之后,便洗手不干了,在此开了一个包子店,与他那甜得可滴出蜜的妻子把这个包子店打理得远近闻名。
吃包子的人,有冲老包的,也有冲老包妻子的,但不管是什么目的,只要不惹怒老包,老包都会对其客客气气,笑呵呵的,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其烦心之事。
林渺也很喜欢来这里,而且与老包是很好的朋友,有什么心思,有什么困难,他都找老包,而老包绝不会能帮不帮,有时包嫂也会给他出主意,那是一个很聪明很有头脑又很温柔贤慧的女人。
林渺总觉得梁心仪很像包大嫂,或者说这两个女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