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闺杀--第35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三娘从姜氏的院子里出来,三娘也没有想通。所以索性也就不想了,反正不管怎样宣韶都说好看。
三娘与宣韶到了老王妃的院子的时候,老王妃早就已经起身了。她向来就起的比年轻人还早。
宣韶今日还要当差,所以要晚一些才能去温家园。反正男席与女席也不在一处,所以宣韶在不在到也没有什么关系。
宣韶给老王妃请了安,便出去了。
老王妃虽然早就已经起身了,却是还没有换上外出的衣裳和首饰。她在家的时候向来穿的很简单,丝毫不花哨。
老王妃看了看天色,便让自己身边的丫鬟伺候着梳洗。三娘便自觉的亲自上前去递东西,梳头什么的她是不会的,也不会让她做这些,不过是做一做样子而已,但是老王妃却是很受用的。
老王妃一边让人梳头,一边转头去与三娘说话。在看到三娘胸前的那一串翡翠珠链的时候却是顿住了。
三娘心里打了个突,下意识去摸那一串珠串。心念却是急转。
难不成这翡翠珠串其实是犯了老王妃什么忌讳?可是姜氏应该没有可能会故意害她呀?难不成宣韶真不是姜氏亲生的,所以姜氏其实是很讨厌他们夫妻?
三娘正想着若是老王妃生气,自己要怎么应对的时候,老王妃却是摇头失笑起来。
“你这孩子,这一身穿着本来是十分好看的,偏偏配上了这么个煞风景的翡翠珠链来,给祖母看看——哟,这翡翠倒是上好的翡翠,水头不错。不过,这穿衣打扮可不能见着什么好就往身上戴,要讲究一个恰到好处”
三娘认真看了老王妃一眼,见她并没有生气的迹象,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笑着道:“祖母说的是,孙媳确实是不怎么会穿衣打扮。”
老王妃却是摇头笑道:“这为人妇,自然还是贤惠第一重要。当然,在我们这样的人家‘容’也是要讲究的。你不会没关系,祖母慢慢教你,当年祖母年轻的时候,可从来没有人能在穿着打扮上挑我的错处。去,把我的首饰盒子拿过来。”
老王妃对自己的丫鬟道。
于是三娘一个早上,一连遇见了两次长辈要对自己的穿衣打扮挑刺儿。
丫鬟不知道老王妃说的是哪一个首饰盒子,于是就带着小丫鬟捧来了三大匝子。
老王妃招手让丫鬟走近一些,眯着眼睛认真地在三个一打开,就金光闪闪的盒子里仔细挑着。不一会儿,就挑出了一条带着长流苏的赤金镶宝石的凤纹项链。
“来,三娘,这个给你戴。把你脖子上的那玩意儿取下来。”老王妃笑眯眯地朝三娘招手。
三娘眨了眨眼,走上前来。
老王妃身边的大丫鬟,忙上前来接过了她手上的项链,又招来另一个小丫鬟,帮着三娘将她脖子上的那个扎眼的翡翠珠串取了下来,接着将老王妃给挑的那条戴了上去。
“来,让祖母再瞧瞧。”老王妃朝三娘道。
三娘又上前一步。
老王妃打量了三娘几眼,满意地点头:“嗯,这样就好看了。以后出门的时候,来让祖母给你看看。祖母这里有不少好东西,到时候都给你戴。”
三娘闻言哭笑不得。
这跟大人哄小孩子差不多吧?还利诱上了?
三娘看了一眼镜子中戴在自己脖子上的那一条做工一看就十分精巧的项链,也忍不住惊叹,老王妃说她有不少好东西看来所言不虚,光给她的这一条就是珍品。一看就来头不小。
“喜欢吗?这项链是老太后当年赏给我的,是南边一个小国的贡品。这么多年了,你看看……上头的宝石还亮闪闪的,你这个年纪的戴着是最好不过了。上次你婶母见了,还想要讨了去给惠兰那丫头。惠兰么,我已经给了她不少的首饰了,当嫁妆绰绰有余。不过她终究是要嫁出去的,是外姓人。祖母留下来的这些真正的好东西,自然是要给你这孙媳妇的。”
后面几句老太妃是故意压低的声音说的,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重男轻女是所有古板的老太太的通病,所以……老太妃很正常。
“呃……喜欢,很好看,祖母眼光真好,谢谢。”即便现在老太妃给她戴一个铁项圈,她也不敢说不喜欢,何况这项链真的是好看的。
不过,听到老太妃的话,三娘心中还是默了一默。
老太妃满意地拍了拍三娘的手,从自己的首饰盒子里又挑出了两套头面和配套的耳坠,项链,手镯子,让人用个小匝子装了。
“这两套,你拿去配你的那一套浅紫色和杏色的夏衫最合适了。过几日我让人捡一些适合配秋衫的出来给你。这些头面首饰有些是我的嫁妆,有些是老太后当年赏的。你记得出去的时候收好了,别让你婶母那眼皮子浅的看见是我给你的。她闹起来,我头疼。”
三娘以前怎么没有觉得,老王妃偏心真的偏了一个彻底?
其实老王妃当年对自己的两个儿媳妇还是很好的,当然她心里的儿媳妇不是郡王妃这个庶女出身的续弦,而是庄郡王早就死了的那个原配。姜氏刚进门的时候,因为是嫡长媳,对姜氏甚至比对庄郡王的原配还要更好一些,只不过因为后来姜氏不符合她心目中对儿媳妇的标准,所以心也就淡了。
三娘谢过了老王妃的赏赐,让自己的丫鬟将东西收好了。
老王妃见她收得大方,对自己首饰盒子里的别的首饰也不觊觎,只是给她就收着,不给也不贪的态度,心中更为满意。大世家出来的嫡女就是不一样,这个孙媳妇她越看越觉得好。
记得当年,现在的庄郡王妃刚刚嫁进府里的时候,不过赏给了她一对成色不错的翡翠手镯,她就一副得了天大便宜的表情,再看到她的首饰匝子的时候,眼睛都挪不开了。之后总是喜欢在她梳头的时候过来请安,见了哪样东西好就使劲儿夸。
老王妃摇了摇头,总归是庶女出身,没有见过世面。偏偏人家越是稀罕,她越是不想给。
说起来,女人打扮还真是一件力气活儿。比方说三娘,因为要出门,又要过来请安,一大早就起了身,穿戴梳头,花了一个时辰。如今陪着老太妃打扮完了之后,又是一个时辰过去了。
这时候京中交好的人家家中设宴,一般都是上午就去,待上一整日,晚宴之时才回。一般交情的,或者因为有事情要忙的,就会挑着中午或者晚上摆宴的时候再去。
老王妃因为想要给自己的孙媳妇撑脸面,自然是要一早就去温家园的。
出门之前,郡王妃过来与老王妃道外头的马车已经预备好了,请老王妃上马车。
只是转眼看见三娘脖子上挂着的项链的时候,郡王妃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三娘苦笑,果然,老王妃还是很了解郡王妃这个媳妇的。只是老王妃怎么不提醒她,先收起来,出了门再戴?
“母亲,您不是说这条项链以后要留给安儿媳妇吗?”庄郡王妃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强笑着一边扶着老王妃走路,一边道。
老王妃轻轻捏了捏这边扶着的三娘的手,面上却是淡淡道:“我是说要留给孙媳妇,三娘是长孙媳妇自然是先给她。安儿媳妇等进了门,我自然会给她别的。”
庄郡王妃咬了咬牙,心中极为不满。
“嘶——你想掐死我啊”老王妃一把甩开了郡王妃,皱眉道。
郡王妃吓了一跳,她刚刚把老王妃的胳膊当帕子拧了。
三娘看了一脸不满的老王妃一眼,又看向吓得一脸哭相的郡王妃,突然觉得自己忍笑忍得十分的辛苦。
第四百四十六章 听说
郡王妃陪着笑脸将老王妃送到了二门处上车。
今日只有三娘和老王妃两人去温家园,所以三娘跟着老王妃上了她那一架特制的宽敞的马车。她的那一辆也跟在了后面,不过是她的丫鬟们坐。
老王妃一上车就朝三娘笑眯眯地道:“你瞧,我说的没错吧?”
三娘抿嘴一笑,没有发表言论。怎么说庄郡王妃也是她的长辈,老王妃说的,她说不得。
老王妃拉着三娘的手:“刚刚祖母给你的那几套头面首饰,她以前都没有见过。所以以后你戴出来她也不知道是我给的,这条颈链却是入过她的眼的,所以祖母要当着她的面给你。这样等到我百年之后,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不然啊,又是一桩麻烦。这兄弟妯娌之间为了利益家产之事打起来的不在少数,但是祖母还是希望一家人能平平稳稳的。”
老王妃的意思是,她既要偏心,又要让人说不出什么……
这还真是高难度。
老王妃叹了一口气:“韶儿的脾气我知道,他……他是个有出息的好孩子,不像安儿只会调皮捣蛋,以后我们庄亲王府若想保住这点体面和尊贵,还是得靠他呀。说起来,他父亲当年却是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让我这个当娘的操碎了心。不过信儿他调皮归调皮,却是一个最好的儿子,先皇还在的时候,也很器重于他。只是他这一生最不该的有两件事,一件是取错了媳妇,一件是错生在了宣家。”
老王妃提起自己的嫡长子,眼睛是湿润的。只是为了宣信,她这一生流过的眼泪太多了,以致现在怎么也流不出来了。
“信儿在的时候,即便他总是顽皮捣蛋,我也觉得是高兴的。”老王妃掏出帕子揩了揩眼睛。
“祖母……”三娘担心地喊道。
老王妃拍了拍三娘的手:“怀儿他比不上信儿,他小时候我对他关注的少,不知不觉长大了,就成了这种性子了。可是即便他再如何不好,也是信儿的弟弟,韶儿的叔叔。是庄亲王府现任的当家。”
三娘低头没有说话。
老王妃看着三娘道:“三娘,祖母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以后你多劝一劝韶儿。现在祖母还在,这个家便也勉强能维持了一个家的样子,韶儿看在我这把老骨头的面子上也没有做什么。可是祖母老了,总有离世的那一日,祖母怕到时候韶儿他还记着之前的那些恩恩怨怨,到时候我们庄亲王府就散了架了。”
老人家总是希望小辈们能和和美美,相亲相爱。可是事情哪里有那么简单呢?庄郡王与宣韶的恩怨,不是谁一句话就能解开的。宣韶现在没有动宣怀,已经是很顾念老王妃这个祖母了。
“这话,我不敢在韶儿面前说。”老王妃苦笑,“他虽是我孙子,性子却是拧的狠。况且我知道他还在怪我当年之事,他肯定还是怪我偏心,可是我这心即便是偏的,也是偏向他的啊。”
“祖母,您多虑了。相公他向来敬重您,怎么会怪您?他只不过是性子清冷,不擅表达罢了。”三娘安慰道。她不知道宣韶心里有没有怨怪老王妃,但是她知道宣韶即便是怨老王妃的,也不会记她的仇。不然依着宣韶的性子,根本不会每日去给她请安,直接无视就好了。
宣韶不会去敷衍一个他恨的人,看他对庄郡王那一家子的态度就知道了。那是赤luo裸的鄙视加无视,毫无遮掩。也不怕任何人说他不敬尊长。
老王妃闻言却是脸上一喜:“你说的是真的?韶儿他不怨我?”
三娘毫不犹豫地点头:“自然是不怨您的,您治风湿的方子和药材,他都要亲自验看一遍的。”
老王妃很高兴:“我知道他是个孝顺的好好孩子,虽然他从来不把那些话挂在嘴边,他只会悄悄的做好了。与他父亲一般的,从来不会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