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梨花满地不开门 >

第1章

梨花满地不开门-第1章

小说: 梨花满地不开门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
╭┛│ ╭━━灬╮╭━━∞╮~└—╯  
╰═┛ ┃⌒ ⌒┃┃⌒ ⌒┃  
       ┃┃ ┃┃┃━ ━┃
       〇━━━〇〇━━━〇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pashu。cc……… 霸气网【喵了个喵】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梨花满地不开门
作者:大若梨

内容简介:
  
纱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 
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我是他侍寝的女奴,被他剥夺生子的权力,被他囚禁,以爱为名;
我贪恋他阳光般的温暖;
我迷惑于他腻人的温柔;
我愧疚于他纯净的真诚;
我惶惑于他对我内心的最懂;
当梨花谢了残蕊,便是满枝青果的从容。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若梨(莫言),柯什日、纳布勒、太子、逸风 ┃ 配角:闫钰 ┃ 其它:架空历史


第一卷:身陷胡国

1。还是我的眼神
  当我睁开眼睛时,古式的挂帘,糊着薄纸的木楞窗子,房间正中的圆桌和小圆凳让我阵阵迷惑。

  咕噜响起的肚子让我撑起乏力的身子,床下是一双小小的粉红的绣着梨花的鞋子,那是32码的鞋子?我的鞋要穿38的才可以。一阵恐惧涌上心头,赶紧看看我的脚,或许只有以前的手掌那么大,白白嫩嫩的看起来就象是要透明起来,这不是我的身体。我穿越?

  并没有什么这个身体遗留下来的记忆,也没有头部或身体其他部位的疼痛不适,我仔细的检查着我的“新”身体,胸部刚要发育的样子,或许这个“我”十二、三岁?

  又仔细的看了这个屋子的摆设,即使没有华丽的金银、玉器,没有多余的家具摆设,可那圆桌和小凳木质上好,雕花精细,应该是家境不错的样子,为什么还是没有人来?这个家里只有我自己?不是穿越而来的人都会有人伺候的?然后我告诉他们我失忆了(可是头部没受伤怎么办?)。

  下了床,坐 在有些冰冷的圆凳上,拿过桌上的铜镜。那里映出来的自己并不美,嗯,准确点,或者说比以前的我好太多,可我知道还是不够美。眼睛好象还是自己的,至少眼神是,闪着幽黑的光亮,缺少温度看不到情感,和那一抹什么都不在意的淡然。粉嫩姣好的菱唇,那是我上辈子求佛也没求来的。五官好了太多,可是在苍白瘦削的脸上找不到十二、三岁孩子该有的青春气息。她不可爱,不是精致水灵的洋娃娃,倒象是长在不起眼的地里的苦菜。

  我自嘲的想,曾经以前的自己在被所有的男生不待见的时候心里暗暗的祈求:来世我要变美女,可以有人爱我,至少不是挖苦、伤害、侮辱和一次次的嘲笑。不知道这算不算我的来世,就算是重新做人的机会吧,还是和美女沾不上边,难道是因为这女孩的身体里住的也是我的灵魂的原因?是啊,怎样的美目,若是带着我的心境,透露出我的眼神,又怎会是惹人喜爱的?

  等了半天,还是不见人来,腹中的饥饿终于让我鼓足勇气推开了这间屋子的房门,吱——嘎——,含着淡淡清香的凉风袭来,夹着几片花瓣飘落脸上。是春天,是梨花,小小的园子里几株盛放的梨花恬静的在春风里抖落着美丽,也不管有没有人欣赏。呋……深深的呼了一口气,我翘起了唇角,很好,至少这是我喜欢的园子,我喜欢的花,或许这一世,这个我,在这个园子是个不错的开始。

  那个世界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我受够了那么多的冷漠伤害,也受够了自己的自卑、冷淡、默然、了无生气。为什么来了这里?因为那个世界的自己都厌倦了自己吗?
  园子的地上已落了些许花瓣,洁白的,好像鞋子上的,分不清亦或是真的花瓣落在了鞋子上,正盯着小小的鞋子发呆,远处仓猝而来的脚步声让我抬起了头。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一个黑黑瘦瘦,比我还小的丫头停在了我是身前,不停的喘着气,好像着急的跑了一段路的样子,弯腰用手拍着胸口,努力平复着气息。
  “慢点,别着急”我淡淡的看着她,等着她喘匀了气继续说。
  “刚才偷听到夫人和王管家说,要把小姐卖给那个大胡子的猎户呢!您去求求老爷吧,小姐,别总躲在着院子里,怎么也是您亲爹,他要知道了,再不喜欢您也不会同意把您给那粗鲁恶心的猎户啊。”黑丫头急的直跺脚。
  她的话我还在消化中。我爹?不喜欢我?夫人要把我卖了?猎户?难道我不是我爹的夫人生的?夫人不是我娘,那我娘呢? 唉,一阵头痛~
  “小姐”她拉长声的唤着我,见我没什么反应,急的直拽我的胳膊。
  “我头疼,而且我很饿,有没吃的?”
  “小姐,你怎么,你真是……”说着又一路小跑的没了影。
  回味着刚才她的话,看来,这个我,又是个不招人待见的,竟要被老爹的夫人卖给个大胡子的、恶心的、粗鲁的(据丫头说)猎户,还不敢找爹说(据说老爹很不喜欢我)。
  吃着没什么味道的点心,好像是桂花糕的样子,听着黑丫头喋喋不休的说。
  “您怎么还吃的下去?要急死我了,怎么也是老爷的女儿,就算,就算,诶呀,那也得配个像样的人啊,嗯,对,是像样的普通人啊!”
  “猎户不像样?像样的普通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我一边抹着还在嚼东西的嘴,一边发音不清的问。
  “那猎户有时候给家里送山货的时候我见着过,小姐,一身的腥膻味儿,那个味儿啊,迎风都能传八里地”她皱着眉,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扇着鼻子,好像现在还闻着似的。
  “许是猎物和山货的味道”我抬头看着她说。
  “就算是,可是那也够人受的,再说他长的就象个野人,大胡子,又黑又乱又硬又扎人”
  “你摸着了?”“要不怎么知道扎人?”看着她生动的表情我忍不住逗她说。
  “诶呀,小姐,你怎么,不和你说了”这丫头气鼓鼓的不吱声了。
  “府里缺银子吗?”我慢慢的说。
  “小姐,夫人恨不得倒找给人家银子,只要把你弄走就行,这些年您怎么还看不明白?”她竟白了我一眼。
  “我是看不明白啊,就你明白,你明白你跟我说说,省得我糊涂”我也该了解一下我的处境了,毕竟都要被卖了,总不能还帮着数钱吧。
  
  
                 2 原来这个我是这样的身份
  这是一个远离都城又多山的边陲小镇,离胡蛮之地颇近。搞不清是什么朝代,我老爹是个九品小官,在这里却是最大的百姓父母官。据说胡蛮内部分裂又不断争战夺权而我朝繁荣富庶之极,故此虽是边城却也没什么大的战乱,百姓安居乐业,因是多山,故城外有一些以猎为生的猎户。
  据传说(府内的下人交相传言而说);我娘是个不安分的狐媚子,原是夫人的丫头,不知谨守本分却一心想攀高枝,爬上老爷的床来个麻雀变凤凰。而且还得了手(趁夫人回娘家省亲,给我老爹喝了春药茶),于是有了我。
  多经典的故事情节啊,可惜,狐媚子并没有过上从此糟糠下堂去,新人夜夜度春宵的好日子。原来老爷和夫人“伉俪情深”(不得而知,我老爹十分惧怕他那财大气粗的老岳父),皆是容不下我那狐狸老娘,若不是夫人与老爹冷战回娘家太久,回来时我娘已大腹翩翩,若不是老太太(我奶奶)主持公道,怕早就被拔光了狐狸毛,拍扁了狐狸肚子,踢出府去要不就荣登天国,自然也没了我这颗苦菜。
  我的狐狸老娘却也没拖了多久,生下我没多久还是去了(被整死的也保不准)。老太太其实并不喜欢我,可是她更不喜欢那个作威作福的夫人(给她气受否不太清楚)。我老爹只有一个夫人,却一直无所出,又不许老爹纳妾,老太太盼孙子盼的急了,没想到盼了我这个个赔钱货。可谁知,有了我以后,夫人竟接二连三的生了我二妹和两个弟弟。这算不算是我的功劳?澄清一下,我的名字不叫招弟,叫若梨,李若梨,我老爹的大女儿。 
  我那丫头小喜是老太太派给我的,老太太一过世,我们俩便被踢到了府内最最偏僻的角落——梨园(小喜说我自己取的名字),因为几株不讨喜的梨树。这里的人不喜欢梨树,梨者离也,我没拔了它们,几年来倒长的茂盛了起来。从这梨园走到主院要费些脚程,所以小喜总是跑来跑去的。小喜与其说是我的丫头,不如说是我的玩伴,说话没大没小,办事毛手毛脚,却是真心对我的。
  我没有接受高级教育的机会,琴棋书画一样不会,是个有德的女文盲(无才便是德的话)。这个我精于女红,闲暇的时间足够多,就是绣啊绣,缝啊缝的,小喜说我嫁了人就可以给夫君补衣服了。呵呵,看来在这丫头的心里定是认准了我要嫁给个总穿破衣服的穷小子了。
  在小喜的心里即使是个穷小子也比那个猎户强了百倍。“哼!穷小子也有个人样啊,那猎户不但穷,还没个人样儿,整一个带臭味儿的黑熊瞎子!小姐要嫁了那个野蛮子,肯定没几天便被他吃了,不被吃了也被吓死了,不吓死也被熏死了。”
  “不是要把我卖给他吗?怎么又说嫁他?人家同意买吗?同意娶了?”我撇着嘴问。
  “谁肯给她做媳妇?他个光棍儿,不娶还买,买个女人回去干吗?吃闲饭啊,他怕是没那闲心吧。”
  “那小姐我就是个吃闲饭的,或者更大的用处就是给他暖床生孩子?小喜还真是高看我了,呵呵。”我闲笑着逗她说。
  “小姐,你,你怎么这么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就是,诶呀,您真是要把我活活气死啊!”气的她直跺脚。
  我没气她。在以前,的确没人肯娶我,人贩子也不会拐卖我这样的。我天生兔唇,嗯,就是像兔子一样的三瓣嘴儿。尽管整过型,还是非常明显。我不敢笑,笑起来那异样的笑容连我自己都难以接受,本来的豁嘴儿,硬被缝了,咧不大开的样子,鼻唇沟有一道粉红的竖痕。虽是兔唇,其实不及兔子千分之一的可爱。
  小学之前都在家里呆着,不上幼儿园,不上学前班,不和小朋友们玩,因为母亲怕我被人笑,虽然已被人笑了个够。尽管因为兔唇害母亲被夫家离弃,尽管明知会被同学嘲笑、欺侮,但学还是要上的。不知怎么的我竟习惯了别人异样的眼神,其实诧异的眼神、嘲笑的眼神、蔑视的眼神要比同情的眼神容易接受的多。我养成了低头的习惯,低着头说话,低着头吃饭,低着头走路,从不去看别人的眼神,尽管这样有失礼貌。
  我有了一个小伙伴,我的同桌,一个不爱说话的小男孩。他是小儿麻痹,单拄着一支拐杖,课间时他不出去玩,我也不出去,我觉得我们是朋友,我会抬头看他,我也会帮他取东西、帮他打中午饭,后来还和别的同学一起送他回家。再后来,他不用我帮忙了,他说,不喜欢我的眼神(什么眼神?溺水者盯着浮木?),更不想因为我失去别的朋友,因为我,别的小朋友都不和他玩了。那时候,我知道,原来瘸腿的男孩和丑陋的女孩划不上等号,即使是瘸腿的男孩,在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