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三千 作者:林殊途-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 ╰╮∕ ﹨
▏ ~~′′~~ |
﹨/ \∕
∕ ● ● \
== ○ ╰╯ ○ ==
╭──╮ ╭──╮
╬══════☆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陆【霸气网】☆═════════╬
║ ║
║ ☆首页地址:www。87book。com ☆ ║
║ ║
║ ☆本作品由【霸气网】会员【霸气书库】整理收藏 ☆ ║
║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本人不做任何负责】☆ ║
╬════════════════════════════════╬
书名:祸水三千
作者:林殊途
文案
萧璃:其实,我喜欢丰满些的女孩……
某初:我和大嘴萧芊芊,你喜欢哪一个?
萧璃:……你。
萧璃:其实,我比较中意妖娆型的美女……
某初:我与五毒教楚欺欺,你中意哪一个?
萧璃:……你。
萧璃:其实,我想抱出尘脱俗的美人。
某初:我和观音像,你要抱哪一个?
萧璃:……你。
某初:就是嘛,除了我,你还能要谁。
萧璃:你说的那三个,一个是我姐,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头顶上的神,我除了要你,还能要谁?
某初:所以我不是说了吗,除了要我,你还能要谁……
本文男配众多,但也仅仅只是男配,为剧情而生= =
男配个个特立独行,有自己生活的框框,绝无为女主肝脑涂地的可能。
如果真有出彩的男配,我会考虑另辟蹊径,另外为他生一个故事,故本文绝不NP。
看似花痴的小初心里其实只有萧璃,看似冷情的萧璃其实心中也只有小初,我想写一个这样的故事:
祸水三千,只取一瓢而饮。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小初,萧璃 ┃ 配角:苏沐弦,韩为,莫小仓,戚染墨,柳逸情,方清琏 ┃ 其它:
==================
☆、举手无悔的穿越
夏日,太阳很毒很暴烈,林小初站在一个稀松平常的十字路口,在她的脚边横着一支玉簪。
那玉簪闪着绿莹莹的光泽,看上去古朴而神秘,似乎能将人带入某种远古的记忆,又似乎是——很值钱!
捡,还是不捡,这是一个问题。
小初一向认为自己十分完美,唯一的缺点就是拾金不昧。于是她捡起玉簪,举过头顶,扯开喉咙放声喊道:“谁丢了玉……簪簪簪簪簪……”
玉簪的簪字,小初是哆嗦着舌头抖出来的。
因为在她举起玉簪的瞬间,一股生猛彪悍的阴风从她脑后穿过。小初下意识的闭上眼,再睁开时,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马路,熟悉的红绿灯,熟悉的胖交警,统统不见了。
小初正站在行人如织的湖边,两岸杨柳依依,湖中波光潋潋,纱幔轻舞的画舫中,秾姿秀色的歌女怀抱琵琶唱着: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此等奇景让小初经不住疑迟了一秒,然后便豁然开朗起来:哦,原来我也穿越了。
小初十分淡定的放下高高举起的右手,四下望了望,发觉好像没有人在看她。看来方才她的霹雳一声吼,是留在了二十一世纪,成为了她的辞世之音。
这样也好,据说在古代,典当生意十分猖獗,她至少可以将这个看似价值不菲的玉簪拿去当掉,作为寻找金主的本钱。
时空本没有洞,穿的人多了,也便有了洞。
现在的女主,比从前看得开了许多。遇见时空穿梭,第一反应不会是来到了古装影城,也不会手忙脚乱的找寻穿越回去的方法,甚至连惊诧都省了下来。她们会十分淡定的接受现实,并且开始考虑如何才能钓到才色两全的金主。
虽然淡定,但对于自己穿越到了那个朝代,是不是架空,小初还是有些好奇的。
据说清代的时空已然被穿成了漏勺,所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清代。
小初看了看画舫中女子的穿着,觉得和电视中阿哥格格的打扮很不一样。于是她理了理衣服清了清嗓子,正准备捡一个人问问年份,突来一个温润旖旎的声音阻断了她的脚步:“这位姑娘,我丢了玉簪。”
小初顿了一下,在心里默念一句:一定要帅!!然后倏地回头。
看到眼前这位青年的瞬间,小初已然放下心来。
眼前的男人面容俊俏,身段风流,一双狐眸生得尤其勾魂,简直有些像画中走出来的狐仙。他捧着精巧雅致的白铜手炉,穿着华贵优雅的锦衣,明明是极俊逸的男子面容,笑容中却隐隐透出些媚态。小初注意到,他腰间系着的玉佩上十分清晰地刻着一个萧字。
美人如斯,小初的体贴心一下子涌了上来,她吸了吸口水,对眼前这位萧姓美人绽放出一个近乎无耻的笑容:“那,公子如何证明这玉簪是你所有?”
“家仆染墨可以作证。”萧璃笑得十分纯良,白皙修长的手指从袖口微微露出,指了指正在他身旁毕恭毕敬立着的,头发遮住大半张面容的青年。
“这玉簪是我那悔婚的未婚妻所赠,我天天对着玉簪睹物思人,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夜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姑娘你贤良淑德,秀外慧中,乐于助人,一定不忍心断去我对她唯一的念想,让我这一腔深情无枝可依,我说的可对?”萧璃说得声情并茂,几乎要哭出林黛玉的气质。
在这个朝代,大概很少出现捡了东西不还这一类没脸没皮的无耻之举,故而小初与萧璃四周,围观的群众也是出奇的多。
那些老弱妇孺本就同情心过剩,听到萧璃的控诉,更加觉得捡到东西不还的小初简直太可恶了!于是一群人十分生猛地瞪着小初,恨不得从她手中抢过玉簪,还到萧璃手中。
寻常的女孩见到这个阵势,必然已经红着脸将玉簪还了回去,可这个人是不寻常的小初。她原本就没脸没皮惯了,于是在众人愤怒的目光中捏紧手里的玉簪,淡定而神速的收进口袋,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在萧璃身上打量起来。
这男人不赖,身段样貌都十分上档次,有仆人跟着,应当不会穷,能够拽文,大概是个文化人,戏演得很生动,应该还算不笨。虽然不知道现下是什么朝什么代,流不流行傍大款,但索性先傍上,若是实在傍不住,再退货也不嫌太迟。
小初一双杏眼滴溜溜地转了两转,当即做出了决断。
“相公!!!”在众人的错愕中,小初倏地扑倒在地,一脸哀怨地喊道:“你失忆了么?!妾身便是你那未过门的娘子啊!!”
围观的人群中爆出一片哗然之声,古代人朴实,没怎么见过骗子,看到小初一脸悲愤欲绝的样子,立刻就相信了。于是几位大娘颤抖着老胳膊老腿,含泪将小初扶了起来。
而面对自己横空出世的夫人,萧璃却连脸色都未变,他将手炉递给从旁立着的染墨,自袖口抖出一面折扇挑起小初的下巴,眯起那双妖冶柔媚的眸子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
哎?!这姿态怎么有些像纨绔公子调戏良家妇女?小初看着眼前艳色撩人的美男,突然发觉现在的状况似乎很有些尴尬。
萧璃对小初粲然一笑,右手持扇击在左手掌心,做恍然大悟状:“瞧为夫这记性,真是该死……娘子,快快随为夫还家去罢。”
小初吓了一跳,她看萧璃长得如此妖娆,本来以为应该是个胸平无脑的夯货,没想到他的智商居然如此可圈可点。
这个情形很不利,小初闪过萧璃伸出的修长十指,压低嗓音在他耳边问道:“相公,明人不说暗话,妾身与你见过吗?”
萧璃笑得纯良万分,伸手搂住小初的肩头做伉俪情深状,淡粉色的唇瓣不着痕迹的靠近她的耳边,小声安抚道:“娘子,为夫很欣赏你……的脸皮,放心跟为夫走罢。”
小初看了看萧璃搭在她肩上的手臂,心想哪里哪里,比起你的脸皮,我的算是很没有分量了。
反正她现在举目无亲身无长物,再不堪,也不会有更差的状况。何况据俗话说: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子若不走,拍晕了继续拖走。
既然横也是死,竖也是死,没必要和自己的脑门过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
☆、初入醉君心
小初跟着萧璃沿湖转了半圈,来到一栋十分精美的楼台前面。她抬头一望,正好望见了醉君心三个大字。
醉君心共分七层,每层的飞檐上都挂着一排茜纱宫灯,与藏青色的琉璃瓦相映成趣,将楼阁装点得艳贵而不俗气。
楼内每个雅间的花窗边上,都坐着一两位或美艳或娇怯的女子。有的斜倚在窗边,对着菱花镜顾影自怜;有的手托香腮,摇着宫扇朝楼下暗送秋波;还有的干脆轻摇着手中的绢帕,对着来往的路人笑得轻佻:“公子,奴家今夜好寂寞……”
这个状态不妙,很不妙。
这样的处所小初纵使从未见过,也还算有所耳闻。此地通称青楼,俗称妓院,学名女肆。
到这里来是要干什么,是个人都会心知肚明。小初正准备脚底抹油,低调开溜,却觉背心一阵酥麻,整个人就直挺挺的立在那里动不了了。
“救……”小初含在嘴里的命啊两个字还没有喊出来,就被萧璃封住了哑穴,彻底没声了。
这下就更不妙了,小初抬头看了萧璃一眼,样貌满分气质满分,他是恩客,还是人贩子?
如果是恩客,那他也算是样貌极品的恩客了,何况运气好还可以捞到穿越后的第一桶金。如果他是人贩子,自己可能被卖给猥琐谢顶有肚腩的色胚,甚至遭受非人的谩骂、折磨、蹂躏以及毒打。
将两种可能性对比了一下,小初十分没出息的在心里默念道:恩客恩客恩客恩客……
萧璃轻松地抱起小初,走入醉君心的大门。
一路上,端茶倒水的小婢,擦灯扫地的小厮,招揽恩客的美人,统统将目光定在小初身上,回头率直逼百分之百。
被这样一个俊俏到天理不容的男人抱在怀中,说不脸红心跳绝对是骗人的,但是眼下是福是祸还很难说,小初也就顾不上害羞了。
萧璃抱着小初走进一个雅间,房中两名身穿霓裳的美人便站起身来。小初本来想用眼神暗示她们:此人是色胚,赶紧找人救我出去。一看见她们对萧璃道了个万福,她立刻决定不暗示了。
很显然,这两位美人与萧璃是一个锅里蒸出的馒头,会救她出去才是活见鬼。
萧璃看着她们关上房门房门后,便将小初放了下来,点开她身上的穴道。
小初将整间屋子扫视了一圈,发现这屋子十分宽敞,隔音效果应该也是一流,十分适用于抢劫,杀人以及干某些不正经的勾当。
眼下孤男寡女,天雷地火,谁知道这位会干出什么不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