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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祸水三千 作者:林殊途-第16章

小说: 祸水三千 作者:林殊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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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好多了,萧爹爹来了,他正在想办法,准备去将相公的病彻底治好。”
  染墨点点头,十分赞成,甚至是十分高兴。在整个醉君心来说,他对萧璃的感情其实是非常深的。
  染墨是个读书人,考了三次科举却只中了秀才而已,上京后盘缠被街头的泼皮给抢了,没钱回乡,便成了京师的滞留人口。
  百无一用是书生,染墨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却很有些读书人的傲骨,让他沿街乞讨是不可能的,小偷小摸更是没门,于是只得悲情地饿着。
  饿着饿着,便饿晕在了萧璃脚边。
  萧璃这个人本来就慈善心过剩,看见染墨菜色的面容,以为是病了,不仅没有嫌弃,还迅速地将他抱起,送到了医馆。听大夫说染墨是饿的,萧璃的同情心一下子上来了,十分海派地带他回了醉君心,给他整了一桌子吃的。
  染墨看着一桌丰盛的大餐,再看看坐在旁边笑得斯文的萧璃,不禁感动得有些热泪盈眶。
  这一感动可了不得,子曾经曰过: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染墨既是个读书人,又是个分外实在的人,于是他说什么也要留下来,不要工钱的帮萧璃当账房。
  “小初,听说你在习武,这是我从家中带来的一本古书,我娘说是祖上传下来的上乘心法,我反正也用不上,送给你吧。”染墨将一本小册子递给小初。
  小初拿过来看了看,封皮上写着五个大字:唐诗三百首。
  “这书的封皮掉了,我娘亲给它换了一个。她不识字,随便包了一个书皮,你别介意。”
  这书确实很破,字迹也不甚清楚,但既然是不要钱的东西,她怎么好意思介意。而且小初凭着对于武学的直觉,她觉得这本心法十分有料,于是谢过染墨,将书塞进了衣袖。
  小初今天找不到猥琐柳,不知道这人是不是为了躲她躲出去了。于是她只得一个人在中庭,将之前学过的剑法又练习了一遍。
  正午时分,下了一场瓢泼大雨。
  中庭给淋得透视,小初于是有些犹豫还要不要继续练武。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穿在脚上的金丝绣花鞋,实在有些不忍。于是便抱着萧璃送给她的糖罐,坐在十全九美的走廊上等雨停。
  小初坐在走廊上,一边赏雨一边吃糖,突然听见天边隐隐传来些鼓声,开始她以为是打雷,听了一会,觉得那声音妖娆且诡异,不太像打雷的频率。再看看推门出屋蓄势待发的萧爹爹,相继出洞的苏沐弦、方清琏、染墨、韩为、莫小仓,便知道是楚娘娘要来了。
  雨下得十分凶猛,楚娘娘居然还是坐着她那珠环翠绕的锦榻来的。锦榻上还是隐隐可以看见三个人影,红衣的不用说是楚娘娘,剩下两个不知道还是不是上次坐在锦榻中的男人。
  楚娘娘的锦榻稳稳停在中庭抄手游廊的琉璃顶上,雨水唰唰唰地从榻顶顺着软烟罗的纱帐滴下来,这锦榻顶上的软烟罗居然是防水的,丝毫不会浸入内中。
  小初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生出一个想法:将这上好的防雨布偷一块过来,做雨鞋。
  楚娘娘掀起半面纱帘,在她那面彩绘的牡丹皮鼓上敲出一串骇人的声响,原本瓢泼的大雨居然停了下来。
  烧包!!小初在心里鄙视了她一下,既然能够让雨停下来,就早点让它停,也不至于将锦榻淋得透湿啊……
  “小仓儿,数月不见,本尊好生挂念,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水灵。”楚欺欺犹抱琵琶半遮面地给仓鼠送去一个飞吻,媚态横生地向他明送秋波。
  楚欺欺第一次见到仓鼠,不知是我见犹怜的仓鼠触动了她从未有过的母性,还是芝麻看绿豆,硬生生地对上了眼,她居然对仓鼠一见钟情。从此,她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惦记着仓鼠,惦记到如今。
  小初挂了一脸的黑线:楚娘娘与仓鼠的年龄差,即使不算穿越的一千多年,也算是祖孙恋了,她的眼光也真够诡异的。
  仓鼠平生有三怕,一怕女人太老,二怕代沟太深,三怕热情太过。三样全让楚欺欺占了,于是他一看到她,便贼溜着一双大眼睛找靠山。
  在场的几个人,方清琏将韩为挡在身后,苏沐弦站在染墨前面,而萧璃将小初护在怀中,估计是没有闲情关照自己,于是他便吱溜一下藏到萧毓身后去了。
  萧爹爹也没空管他,将他往萧璃身边一扫,足尖轻点扶栏,纵身飞至楚欺欺眼前。
  萧爹爹与楚娘娘说了些什么,小初没怎么听到,因为她的注意力全盯在那块锦榻上的防水软烟罗上。
  盯了一会,她看到一只纤细修长的玉手轻轻挑起帘幕,向外面看了一看。小初这时才看清,锦榻中的两名男子相貌俊逸,身段风流,简直是美人中的极品。
  “滴答,滴答……”
  仓鼠抬头看了看天,觉得有些奇怪,楚妖怪明明将乌云给轰走了,怎么还有雨滴落地的声音?
  这声音仿佛就是从身边传来,于是仓鼠与萧璃一同转头,果然看见小初正勾着头,对着锦榻上的美男流口水。
  在仓鼠与萧璃灼灼的目光中,小初终于回过神来,并且十分不好意思的捂住了脸。
  小初一直觉得自己有些二皮脸,但仅仅只是二皮,不是三皮、四皮、十皮甚至一百皮。在自己相公面前色性大发,她无论如何还是有些惭愧的。
  暗自惭愧了一下,几个人便被眼前即将开场的大战吸引走了注意。
  楚欺欺皮鼓轻扬,萧毓则是从袖中取出大把的银针。
  难不成……萧爹爹居然真的是东方不败的原型?!小初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阴风瑟瑟的午后,风起,云涌,乌云密布。萧爹爹与楚娘娘,决战醉君心之巅。
  那架打的十分风云变色。
  天雷动地火,宝塔镇蛇妖。
  用萧璃的话说,就是两个老妖精,耍宝。
  最后萧爹爹险胜,将楚娘娘的青丝削下数把,指甲切断两根。
  “死毒虫!!再敢寻我儿子晦气,我戳得你满脸桃花红!”
  萧爹爹收起一手银针,迎风而立,那翩然欲仙的姿态,帅得似魔似幻风中凌乱。
  作者有话要说:  


☆、逼上灵山

  楚欺欺十分狼狈,她这辈子在江湖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平生几次吃瘪,都吃在这萧家父子身上,于是她气得很想吐血,也很想揍得萧爹爹吐血。
  楚娘娘咬牙切齿:“姓萧的,你给本座记住,不整到你血流成河,横尸八荒,本座誓不为人。”
  此言一出,她立刻收敛情绪,笑靥如花地转身回望十全九美第二层上站着的仓鼠:“小仓儿,莫要害怕,姐姐不日便会回来爱抚你受伤的心灵,乖乖在醉君心期待姐姐的临幸吧。”
  然后,她不顾仓鼠一脸的敬谢不敏,在那面华丽的皮鼓上一通乱拍,又瞬闪了。
  萧爹爹觉得这样不行,他的武功的确很好很强大,是耐心却并不怎么好,没有办法抵抗一个武功强大个性极品的雌性老妖精呱噪的、日以继夜的骚扰。
  加上他这次下山,草药什么的带得也不太全,没有办法好好给萧璃治病。
  萧璃中蛊之后,毒蛊从未发作过,而要将蛊根除,必须是在毒蛊活跃的时候医治。故而一直以来,萧爹爹所做的只是竭尽所能将萧璃的内力与功体锁住,对抗蛊毒对身体的损害。也因为这样,萧璃的身体比常人虚弱许多。
  这次萧璃身上的毒蛊发作,是不幸,却也是个契机。萧爹爹正在筹划,也许真能就着这次毒蛊的活跃,将它一举铲除也说不定。
  于是萧爹爹决定带着萧璃回自己的仙居——灵山狐崖。
  “大侠,壮士,神医,仙人!!务必要将我也一并带去,我十八岁的纯情少男,禁不起那位一把年纪的姐姐如此热烈的爱抚……”仓鼠抱着萧爹爹的腿,哭的十分惨烈。
  “起开!看你怂的……”萧爹爹一脚踹在仓鼠的屁股上,将他踹出八丈,那力道,比踹小初时还要重些。
  切!你要是只有十七岁,碰到这样一个热情如火的妈妈级极品,你也怂。小初有些替仓鼠愤愤不平: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小仓鼠必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他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今身在唐朝的仓鼠,如此老实,如此纯良,还要挨黑心老妖精的踹,小初不禁为他掬起一把同情的泪水。
  不过萧爹爹,还真是有踹人屁股的癖好啊……
  仓鼠捂臀而立,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哭的十分凄凉,最后俨然只剩干嚎和抽抽的力气了。
  萧爹爹八风不动,酷的好比一头犀牛,萧璃却有些看不下去了。他这个人本来就十分心软,看着仓鼠可怜兮兮的样子,想到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美人,要被一个四十七岁的阿妈肆意调戏,便觉有些不忍。萧爹爹又对自己的儿子分外没辙,于是只得答应将仓鼠这个拖油瓶带上灵山去。
  既然是要走,必然是要将醉君心的生意打点好再走。
  苏沐弦在扬州定了一架据说贵到倾国倾城的古琴,心急火燎地等了十几天,嘴上的燎泡都起了一圈,琴还是没有送来,于是他决定自己下一趟扬州。
  小初原来也是想一起去的。
  杜牧诗云: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盛唐扬州城,必定是游玩的好去处。可是小初在自己心中,将萧璃与扬州PK了一下,结果萧璃大比分胜出,于是她还是决定忍受萧爹爹喜爱踹人的癖好,跟着萧璃上灵山去。
  苏沐弦一走,花挽月便没了伴弦。如同好马没了好鞍,再好也不顶用了。而萧璃这次是铁定要走了,便不能顶替苏沐弦披挂上阵,于是只得故技重施地在别处招揽了些琴师,供她选择。
  仍旧是那珠圆玉润的老拳,仍旧是一揍一个准,在花挽月快要爆发的时候,女装的柳逸情便十分适时地自荐做几天琴师。
  柳湘湘是天下第一美人,要面子有面子,要里子有里子,她给花挽月伴弦,花挽月自然觉得面子十足,于是十分殷勤地将萧璃常用的琵琶递了过去。
  柳逸情跪坐在蒲团上,楚腰纤细,十指春葱,略施粉黛的双颊微微泛出春桃的淡粉,额上五瓣梅状的花钿画得华贵中却隐隐透出些妖娆。他抬起头展颜一笑,顿时引来一片抽气之声。
  仓鼠、小初、花挽月,全部看傻了,只有萧璃,他的脸无可奈何地扭曲了一下,不动声色地捂住了耳朵。
  辽东小妇年十五,惯弹琵琶解歌舞。
  柳逸情抱着琵琶,姿势很好,卖相颇佳,只是……
  “琵琶放下,你可以走了。”刚才还口水不已的小初惨不忍闻地捂住耳朵。
  这本来是一句大实话,从旁听音的众人对小初的直爽全都表现出十分的赞赏,可柳逸情的面子挂不住了:“你们走吧,我保证萧璃回来的时候,还他一个原封不动的、财源滚滚的醉君心。”
  天下第一美人打下这样的包票,他们还能质疑些什么呢?
  眼见柳逸情信誓旦旦的神态不由得人不信,于是一行人忧心忡忡地开始收拾行装。
  除去一个毒蛊是怎样艰巨的任务,小初并没有想过。她十分乐观地认为萧爹爹既然是神医,从萧璃身体里逼出一个蛊虫应该就像她挤出一截牙膏一般容易。所以她没觉得自己会去灵山常住,也就没有收拾多少行李。
  第二天清晨,小初第一个冲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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