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点鸳鸯-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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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她再也忍受不住独自窝在屋里的寂寥,带着皮包就踱出了家门。
不知怎地,她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曾经和晨庄去过的那一家古董店。
那一串传奇的、温莎公爵曾经送给心爱女子的珍珠项链,此刻找到有缘人了吗?
她忍不住驻足停留,希望能够再见那串莹然美丽的珍珠一眼,或许她是想要沾染一些它所带来的幸福。
她鼻头又酸楚了起来。
曾几何时,她也成了这么伤悲的人?
她轻轻地贴靠在橱窗边,泪眼婆娑,原本摆放在橱窗内的珍珠项链已经不见踪影。
是店主人将它卖了吗?或者是他打算珍藏起来,再也不让这珍珠去散播幸福,牵成下一段情缘了?
还是珍珠知道人世惟有情最苦,所以悄悄地消失了,再不愿误涉红尘?
她始终没有进去问清楚那串神奇的珍珠项链下落如何,她只是麻木地踱离了古董店,麻木地坐上了巴士。
这一辆巴士的目的地是哪里?
她不知道,也不想弄个明白,此刻的她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身随着时光红尘流转,管它流落到何处?
巴士来到维多莉亚港的码头停靠,她愣愣地跟随着投了钱下了车,等到她神思清楚的那一瞬,她已经面对着广阔的大海。
夕阳将海平面晕染得红霞橙光掩映,天边也带着凄艳的大片火红。
海风徐来、船笛鸣叫,归巢的鸥鸟在天空飞舞着,一声声啼叫动人心神。
干涩的眼眶骞然又冲进了泪雾,弥漫了她的眼睛。
是不是他们两人对于爱情的脚步踩得太快、太浮,所以注定得狠狠地踩了个空?
她不知道,她只是径自想着和他相处时甜美的点点滴滴,黯然销魂。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过去,时光绝对不会因为人的喜怒哀乐而改变脚步,无论是快乐、是悲伤,自苦的从来就只有凡人自己。
晨庄真的再也没有和她联络了,没有只字片语,没有电话,也没有找过她。
她宁可相信他是在深思,在思索他们两个的关系,但是当日历撕掉了七张,整整一个星期的毫无音讯,她原本还留存的一丝期待也落空了。
她借着忙碌来忘掉他,忘掉曾经有过的幸福回忆。
他……还是想清楚了吧?其实他们俩并不适合,他毕竟是堂堂韦爵士的公子,何必为她这个小小贫贱女子牵肠挂肚?
世俗的眼光和阶级观念还是隔开了他们,可恨的是,他毕竟不是梁山伯,她也不是祝英台。
他爱她还是爱得不够。
芳缤在工作时依旧是端着一贯的笑容,就连阿细也没有看出她的异状,可是等到一整天的修装垮掉之后,回到家的她,完全崩溃在泪水中。
老天啊老天,求求你让我忘了这一切,给我看穿人心的异能,还不如给我遗忘的能力。
好让她把他所有的味道、笑语、抚触……统统遗忘。
第八章
第二个星期眼看着也要过去了,芳缤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会突然间愣愣地发起呆来,也不管手头上正在做什么事情。
有几次她被滚烫的咖啡壶烫着了也不自觉,若非阿细的惊叫声响起,她还傻傻地让手浸入咖啡壶里煮呢!
“你最近有点怪怪的耶。”阿细忍不住道:“是不是和你那个帅帅的男朋友不对盘?”
“没有。”芳缤反应得太快了,不禁再顿了顿,“怎么会呢?我只是在想事情。”
“噢,当心点啊,快点去冲冲手,手指都红起来了。”
“不要紧。”她在水龙头底下冲着烫伤的手指,倒没什么明显的痛楚感。
为什么?难道她已经练成百毒不侵之身了吗?她自嘲。
“芳缤,你快来看!好漂亮的花喔!”阿细惊呼。
她愣了愣,缓缓地抬头,茫然道:“什么?”
一个花店小弟捧着一大束的绿色玫瑰花走过来,引起众人的侧目。
她的心蓦然一震,模糊的狂喜撞入了心头。
她屏住呼吸。难道……是他?
老天!她从来不知道世上竟有翠绿欲滴的玫瑰花,难道是他……
花店小弟走到她们的面前,笑着开口,“请位哪一位是阮细小姐?”
芳缤愣住了,阿细却是惊喜地指着自己的鼻头,“啊?是给我的?”
“是的,是一位杨健一先生要我们送来的,你就是阮小姐吗?请签收好吗?”花店小弟傻笑地搔搔头。
阿细高高兴兴地签收了,抱着幽香四溢的花儿一回头,芳缤却已经不见人影了。
咦?芳缤到哪儿去了?动作这么快。
阿细只疑惑了两秒,注意力又被怀里馨香满布的花给吸引住了。没想到那个阿一竟然还有一些浪漫的细胞呢!
阿细捧着花儿细细地嗅闻着,笑得好不娇羞甜蜜。
芳缤快要不能呼吸,她若再不逃开,只怕会当场崩溃落泪。
她躲到了女厕里,抓过大把把纸巾紧紧地捂住了痛苦心碎的啜泣声,绝望哀伤得像只受伤的小动物。
为什么?她为什么要再为他掉眼泪呢?
明明知道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为何她还偷偷地抱着一丝丝希望?
那束美丽的绿色玫瑰撕碎了她所有的伪装,打碎了她所有残存的希冀,也让她看清楚了自己的脆弱和可怜。
她竟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期待他回头。
“我疯了。”她颤抖的放开了湿透的纸巾,试图平静下来,“有什么好看不开的呢?”
缘起缘灭,该走的就走,生活还是要过。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面对生离死别的折磨了,以前她撑得过去,现在一样可以。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拭净了泪水,到洗手台掬了一把水洗了洗脸蛋,望着镜子里的影像。
脸庞苍白憔悴,原本明亮乌黑的眸子此刻透着伤心,嫣红的唇瓣也只余些许血色。
她再吸了一口气,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然后勇敢地走出女厕。
回到吧台内,继续扮演她的角色。
晨庄气色灰败,英俊的脸庞已失却了神采,他被痛苦啃噬了两个星期,每天都想着芳缤,念着她此时此刻究竟在做什么。
想她是否和他一样为相思所苦,还是继续不原谅他呢?
一切都是他的错,但是在他理清楚自己的心思之前,他惭于登门相见。
他必须先确定一些事情,然后才有资格对她求爱。
他驾车往香港的高级住宅区前进,经过一条条宽阔的绿荫大道后,看到那栋熟悉的三层洋房。
占地辽阔、古色古香,处处皆是典雅的英国风情。
他自小在这儿长大,摸清了每一分、每一寸的土地,就连哪里曾被松鼠挖了一个小树洞,他都知道。
真不明白他当初怎么有恁大的决心,毅然决然离开?
难怪每次庆妈带着煲汤来找他时,都对他絮絮叨叨地诉说着家里变得空荡荡的,再不复以前的热闹。
原来他是家中的重心之一,少了他,家里顿时空虚了不少。
也许他该回来了,最近征信社的业务完全上了轨道,他的收入丰厚、脚步扎实,父亲应当能理解他的想法了吧?
他这个儿子并没有太丢他的脸。
再说他也决心正式带芳缤回家,介绍给家人。
相信有了她的加入这栋屋子会更加热闹温馨;只不过他必须先回来打打头阵,探听一下父亲此刻想法如何,他并不希望带芳缤回来时,让她碰见任何的难堪。
她是他的珍宝,是他生命中的欢笑与玫瑰……
这些日子以来的折磨和沉思已经让他彻彻底底地了解他的生命不能没有芳缤。
他要带她进入他的生命,抛开所有顾忌,让她正式成为他生命中的未来。
福特汽车缓缓地驶近了雕花铁门,他按下了一个遥控钮,门扉缓缓地自动开启。
他将车子驶入了车棚内,看见了父亲的宾士和他的蓝宝坚尼跑车。他的车子依旧被擦得雪亮、雪亮,可见得每天都有人为它保养。
他走出车外,关上车门,跟远处正在修花剪草的老佣人打了个招呼。
“少爷?少爷回来啦!”老佣人高兴得不得了,连忙跑进大屋里去。
福伯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老可爱一个。
晨庄缓缓地走向大屋,走入了熟悉的宽阔厅堂。
佣人、女仆们兴奋地叫唤着他,他也微笑招呼着,“大家都好吧?”
“谢谢少爷关心,我们都很好,可是少爷瘦了。”
“是啊、是啊!”
佣人们七嘴八舌地关怀着,直到一道拐杖声出现,大伙儿才连忙各自散开去做事。
老爷来了!
晨庄的心微微一动,静静地看着父亲自楼上下来。
“爸。”
韦应华是一位高大的银发老人,目光烁烁、不怒自威,他挑着银眉看着这个落跑了好几个月的儿子,不禁气打鼻子里哼出来。
“今天是什么风把你韦大少爷给吹回来了?”
晨庄虽然满心郁郁,闻言还是忍不住笑了,“爸,你还是同样的调调。”
“是啊,我是老狗变不出新把戏。”韦应华自我解嘲。
晨庄忍住笑,“爸,你幽默如昔。”
“当然,我没个好儿子来彩衣娱亲,自然得自娱娱人。”他眯起眼。
这话严重了,晨庄叹息道:“爸,没能在你身边伺候你,是做儿子的不对,还请你原谅。”
“要我原谅你可以,搬回家,继承事业,娶周小蝶。”韦应华简捷有力地道。
晨庄大大一震,“周小蝶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儿?”
“她是你周世伯的独生女,温柔婉的、知书达礼,你若真认错了就给我回来结婚,继承家业。”韦应华挑眉地道。
晨庄脸色一正,“爸,我不能娶周小蝶,因为我已经有心爱的女朋友了,我不可能接受这么荒谬的安排。”
韦应华冲下楼,直逼他面前,咆哮道:“什么?”
他夷然不惧,“我已经有要好的女友,她叫叶芳缤,我这次回来就是想跟你禀告此事,我会和芳缤结婚。”
章应华简直快抓狂,“这个见鬼的叶芳缤又是哪里钻出来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这个人?”
“爸,香港女子何其多,你不见得每个都认识。”他抗议。
“上流名媛我哪个没听过名字的?”韦应华皱眉思索了一下,“姓叶?是船务公司阿叶的女儿?还是地产名流老叶的女儿?”
“都不是,她只是一个单纯的女子,慧黠伶俐、善良可人,你会喜欢她的。”他热切地道。
韦应华猛然一挥拐杖,“你以为随随便便说个几句赞美,我就会接受她了?我不管你跟她之间如何,反正你是我韦应华的儿子,就得听我的安排。”
晨庄脸色铁硬,“爸,我是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傀儡,我有自己的安排和主张,你不能左右我,事业或婚姻都一样,我不会听凭你安排的。”
“那你就给我滚出去,我当没有你这个儿子!”韦应华怒火狂烧,眼底却闪过了一抹失望和被拒的难堪,他大吼大叫着,“你还回来干什么?走啊你!”
晨庄往后退了一步,眼神复杂、伤痛地望着父亲,“爸,不是儿子要忤逆不孝,只是这是我的人生,我有自己的方向,你是我的父亲,我爱你一辈子,但是我不能够让你为我安排一辈子啊!”
“天下父母心,难道我会害你吗?”韦应华怒吼。
“你的出发点是爱,可是却沉重得让我难以承受,我不会快乐的,你知道吗?”他渴望父亲了解。
韦应华只是跳着脚,愤怒伤心着儿子的不听话,“我生你做什么?我还不如养个鸡蛋,破壳了还有只鸡啾啾叫!你呢?让你去念了那么多的书,就是让你来违抗父亲的吗?”
晨庄脸色黯然了一瞬。父亲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