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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囧囧女神 作者:云外天都 完结-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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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戴着面具,反正没人能认得出我,随你怎么造型吧!
    蚊子自见了我的造型之后,好几天不说一句话,隔了几天,我问他为什么不说一句话,他说,他做了好几天噩梦,睡眠不好,整天昏沉昏沉的,处于极度惊慌的状态,所以,说不了话!
    可见我那造型震撼力不是一般的强!
    倪鱼串可就轻松了,问题解决之后,她倒提起了要求,她说,她要唱一首非常伤情的歌,让工作人员准备了一个白发假发,白色眉毛,以示伤情的意思。
    我原本反对的,可蚊子不反对,还说他那首《白发》,在厕所里练了好多天了,绝对能唱得出天下间伤情的感觉!最主要的他对我讲,桑眉,你不想同太白金星搞好关系了?她这么个小小的要求,你都没能解决,还想以后上天之后,要他帮着我们仙宠?
    我一想,也然,他搞一个白发白须的造型,也不是为了把他太白金星的形象重温一遍?何必与他唱反调?
    演唱会一开始,旁的就不说了,最精彩的部分,居然是倪鱼串的白发白眉造型!
    当那首《白发》的伤情歌一唱起,白发白眉的倪鱼串走下舞台,轻哼浅唱:
    “白发三千丈原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真是满厅都是唏嘘,满耳都是抽泣啊……
    连我这是浑身绿油油的银面舞者,躲在面具后面,一边舞着,都感觉到了满场的抽泣之声。
    这一首歌,把男子对女子的深情唱尽,唱尽了所有的爱情梦想。
    ……
    我心想,看来,她的确很思念在天上当太白金星的日子,就算是在舞台上吧,都要秀一秀那太白金星的光辉形象!
    所以,我很想提醒观众们,别哭了,她这不是在伤情,是在秀自己的本身呢!
正文 第四十六章 舞啊
    舞蹈室已经站满了人,全是倪鱼串的陪舞,照道理说,倪鱼串应该带领着他们开始跳舞的,可倪鱼串在舞蹈室踱了一圈之后,停了下来,向众人介绍我:“这位,是我新请的陪舞,我们研究了几个舞蹈动作,非常好,现在就由她,向你们示范示范!”
    我终于明白太白老儿为什么能当上天上的高层管理人员了,第一,是因为他打太极拳打得好,第二,是因为,他找替死鬼的能力无人能及!
    经纪人本来看我就是直眉毛绿眼球的,心里肯定在盘算着怎么找个借口把我踢出去呢,听了倪鱼串如此一说,正中下怀,大声的道:“你们别看这位小姑娘,年龄虽小,但舞技出众,要不然,我们串串也不会单找她练舞,你们都过来,过来,向人家小姑娘学习学习!”
    我明显的看到,有几位愤青露出了愤愤不平的神色。
    今天如果不能把他们震住了,看来,我就要卷包袱走路了。
    可是,我从来没跳过舞,什么舞也不会。
    我道:“大家见笑了,说起跳舞,我与各位比起来,只多了一些练习的时间,谁叫我的母亲,从小高要求的培训我呢,想起那段学舞的日子,真是苦不堪言,三岁啊,我只有三岁,就被送入少年宫舞蹈班进行魔鬼一般的训练,不过还好,幸苦的日子总能得到酬劳,还好,我在全国舞一叮大奖赛上总算获得了一点名次……”
    其实,我也不是瞎说,上一届的舞一叮大奖赛,有一个神密的舞林高手,参加飙舞比赛的时候,全程都戴着一个银色的面具,谁也看不清他的面容,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因为,他跳舞的时候,身着一件类似于盔甲的舞衣,完全掩盖了性别,成为上一届舞一叮大奖赛最大的最神秘未解之迷,我冒了他的名,也不算辱没了他,因为,我感觉吧,他跳的那舞,我也勉强能跳。
    为什么呢?因为,他感觉,他跳的,不像是舞,像抽筋,像机械人走路,像有人触了电,被电流击死前的垂死挣扎,又像是灵猴下凡之时那抓耳挠腮,非常不可思议。
    我看了那一场舞蹈,唯一的感觉,这跳舞的人不是变异就是变态,居然可以拿得第一名?
    看来,我在天上呆了几百年,的确老了,跟不上时代了。
    不过,我有足够的信心,以我喝了好几瓶蟠桃酒的体质,他那怪动作,我能一样不差的学了出来!
    变异和变态谁不会,我可以做得更好,毕竟,有谁有我这种神仙体质啊?
    所以,我灵机一动,想到了舞一叮大奖赛上的戴着银色面具跳舞的人,理所当然的冒了他的名……当然是是似而非的冒的。
    一番演说之后,我看见,几位愤青脸上终于不愤了,脸上露出了怀疑之色,几个人互相对望着。
    我想,我想要震住这帮人,得露出点真功夫不可,我示意倪鱼串:“来点music……”
    她张大了嘴,望着我,一动不动,我想,还得让她学会一门外语才行,天上的神仙还是太过古板,都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语言要国际化。
    经纪人机灵,亲自跑过去,按了音响播放键,看来,他极想让我出一番丑。
    其实,在那位银色面具的舞者跳舞之时,由于他不同凡想的变态与变异,我将他研究过一番的,他最主要的特色,就是肌肉能跟着音乐的节拍放松或收紧,至于身体,能做成什么形状就做成什么形状,反正越稀奇古怪,越能吸引人的眼球。
    音乐声起,我先来了一个如电流击中身体的动作,全场立刻鸦雀无声,经纪人瞪大了眼睛望着我。
    接着,我来了一个前后侧空/手翻的动作,紧接着全身不可思议的扭转,在重金属的音乐声下,还学着李小龙的经典双截棍耍来耍去的耍了一番。
    全场暴发了烈热的掌声,那帮愤青的眼神终于变成了崇敬。
    我想,凡间的审美观念真是一日千里,瞬息万变,就这种群魔乱舞的动作,也流行开来了。
    其实,我也是不是有点儿欣赏这种变态加变异呢?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当那戴银色面具的人拿到第一名的时候,我很是把他的舞蹈研究了一番才是真的。
    经纪人激动的握住我的双手:“就是你了,就是你了,你也参加陪舞,这个演出,一定会大获成功!”
    倪鱼串在一旁叹气:“我不是不想跳舞,而实在是,与她研究这个舞蹈的时候,伤了腰,到现在为止,腰还痛得不得了,要不然,这场演出,改由她领舞,我负责唱歌,这样还好……”
    她皱着眉头抚了抚腰,装得那个像啊!真像她的腰被人折成两截,再安了回去一样!
    经纪人大跳:“那怎么行?你不跳舞,必定会流失许多的粉丝,人人都知道,你是以舞闻名的,你居然想不跳舞?”
    倪鱼串叹道:“有什么办法?要不然这一场由她顶着,下一场我的腰好了,自然是跳的!”
    倪鱼串是非常出名的超女巨星,经纪人自然不能像对待其它歌手那么对待,她考虑得还很周到,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张医生出据的证明给经纪人,以证明她的确是重度腰扭伤。
    我感觉,这一切,倪鱼串早有预谋!
    当我把这件事告诉蚊子的时候,蚊子迟疑半晌,还是告诉了我:“这个,是我告诉太白他老人家的,人家既然不捕我上天牢了,那我也得有点贡献不是?我就把你学那银色面具群魔乱舞的事,不经意的跟人家讲了一讲,想不到他就利用上了,太白,还真是太白,上仙还真是上仙,与我们这些小仙的智慧不可同日而语……”
    原来这两人早就勾搭上了,可怜我,还成日里担心蚊子被人家捉拿呢!
    于是,倪鱼串终于找到了一个为她跳舞的替死鬼。
    她唱歌与跳舞都不用了,可是,她还是很忧愁,既使不上台跳舞,但她总要上台的吧?而且,那些衣服,是她心中永远的痛!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成功
    这一场演唱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倪鱼串成熟而内敛的古装形象居然比她活蹦乱跳的青春形象嫌得更多人的喜爱,有评论人指出,这是一场触动人心灵的演出,倪鱼串的演艺事业将会再上一个台阶,那些指责倪鱼串红不过三年的人,统统闭上了嘴,倪鱼串的粉丝,不但有青春少年,而且逐渐扩大到**,怨女等等。
    可谁会想到,她只不过在台上踱了踱步,装了装逼呢?
    而更没有想到,借着倪鱼串的名气,我也出了一把名,我被人评论为神秘的舞者,以娴熟而出神入化的舞蹈带动一股舞潮,报纸报刊评论我的时候,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银魂,想不到,我也拥有了一少的粉丝,叫银粉,每每打扮得奇型怪状,与妖魔鬼怪有得一比的,那就是我的粉丝了。
    其实,功劳最大的,还是蚊子,如果不是蚊子平日里有事无事的唱倪鱼串的歌,又怎么会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可是,却没有人知道蚊子,蚊子却不在乎,他最在乎的,莫过于演唱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无数的人欣赏他唱的歌,虽然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只蚊子唱的。
    他的蚊子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他对我说,这是呆在天上从来未有过的满足!
    经纪人大喜,再接再厉,以这样的风格,再准备了三场演唱会,他还告诉我,一直无人问津的至尊席,都有人订出去了!
    说起这至尊席,是这个经纪人绝对的败笔,在舞台的正对面,二层楼上,他叫人装修了一个极豪华的包厢,里面的设备按照五星级总统套房的标准来装修的,价钱自然也贵得离谱,而倪鱼串的粉丝,年轻人还是占了大多数的,年轻人喜欢什么?喜欢热闹,喜欢高声大叫,谁愿意孤孤单单的坐在包厢里独自一人看演唱会?
    以为是在歌剧院吗?
    可是,这个经纪人也是一个脾气极倔的人,场场倪鱼串的演唱会,他都要准备这么一个包厢在那里,自然是场场无人问津,他却屡败屡战,很有老蒋的精神,总认为,总有一天,这个包厢会被人租出去的,而如今,这个包厢终于被人租出去了,也难怪他高兴得凡人就宣告,终于有人欣赏他的五星级了。
    我想,这个买包厢票的人,要不就是钱烧多了,要不就极烧包!
    这一场演唱会,我戴上了面具,跟着蚊子的歌舞蹈,演唱会到中场的时候,我才看见那二层包厢坐了人。
    是孟宇……
    原来是他!我倒忘了,他也是年轻人,在我的映像之中,他仿佛一夜之间就已经长大。
    他的两边,依旧站着两个黑色西装的人,
    我看不清他的面容,只感觉他的眼,盯在舞台之上,忽然想起他面对着我的时候,脸上笑容是灿烂得如撕裂的朝阳,绚丽之极的,我得承认,他笑起来,是极具诱惑的。
    可如今,他却远远的坐着,身边无时无刻离不了保镖,面容隐藏在黑暗之中,他是否还会笑?
    我想,他可能会笑,但也却像暗夜里开放的昙花,一放既收,触手却是冰冷。
    我与他已经仿佛隔着千山万水,茫茫云海。
    有谁会想到,我们之间,居然有那样的亲近与密切,原来,当快乐的时光不经意的流逝的时候,就连回想起以前挤公共汽车,都是一种幸福。
    演唱会终于散场,我戴着银色的面具,藏在幕布之后,看着他站起身来,削瘦挺拔的身影消失在包厢里,自然是前呼后拥,富贵不可一世。
    而远远的地方,角落里,才是我应该呆的地方,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遥远而陌生。
    蚊子唱完伤春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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