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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专心种田文-第78章

小说: 专心种田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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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快的出现,然后开柜子,吃东西,等郑公子和莫卡回家。
  
  空间自从可以异地进入后,现在又多了一个功能,还能多设置一个固定点,郑公子就设置到了餐厅里···果然很符合郑公子的选择啊。
  如果说异地进入大大的方便了郑公子的婚姻生活,这新多出的一项功能就把这种方便落实到了实处,郑公子每天就真的可以回家团聚鸟。
  虽然一分钟前还在帝都,一分钟后就出现在莫家村疗养院里挺惊怵的,公子还是乐此不疲。唯一的麻烦是,莫卡就连亲戚朋友都不敢邀请了,万一被瞧见大变活人的郑公子,那还了得?尤其是···现在还有一位大变阿飘的公子呢。
  
  两个世界的时间略有出入,这里的晚上是那里的白天,所以玉成公子晚上睡觉时候跑来是这里的白天,吃吃东西,看看电视,上上网,飘到玻璃房里摆弄一下机器,磨磨面粉之类的折腾一会,然后到了中午就坐在餐桌前,乖乖的等郑公子和莫卡回家。
  
  莫卡本来应该是在家可以招待玉成公子的,但郑公子毕竟是不放心滴,所以每天上午莫卡都是在空间里种田做零食准备给丈夫儿子以及玉成公子的食材,四只都是大胃王,莫卡是很忙碌的。
  经常在空间里,似乎对胎儿也很有好处,莫卡也习惯了在空间里待一上午,等到郑公子装完励志总裁收工,一起回到家里。就看到玉成公子津津有味的吃着零食上网。
  
  玉成公子和不务正业的郑公子不同,就算在异世界以阿飘的方式生活,也给自己找了有意义的事情···恩,加入了黑客的行列。
  
  “哦,我差点忘记了,我曾经想过当一个黑客侵入美国FBI,然后做赏金猎人惩恶扬善的。”郑公子颇为遗憾:“后来身体太差,就算侵入FBI,也不能去当赏金猎人了。”
  莫卡:“···”赏金猎人她不懂,但侵入神马的,显然是违法的。
  “我不是黑客,是正式被国际承认的有执照的赏金猎人。”玉成公子平静的开口解释,于是莫卡就被安抚了,国际承认,有执照,恩,这就好。
  
  两只郑公子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乖乖的坐在餐桌前下棋等饭吃。至少玉成公子来后,郑公子等饭的过程中就可以下下棋转移一下注意力了。
  
  从玉成公子那里,莫卡也知道不少重要消息,比如那个世界的父母得知女儿的死讯非常痛苦,还好有肖灵陪着,慢慢的也平静下来,还收了肖灵当干女儿,渐渐从丧女之痛中缓过来。
  莫卡非常难过,但让她抛下这边的父母丈夫儿子,也不可能,只是从此更加勤快的跑去看望父母,让莫父莫母都责怪她不好好做人家媳妇。
  在农村,嫁出去的女儿经常回娘家经常拿回东西来,也并不好。虽然大家都知道郑公子不在乎这些,但莫父莫母是不肯让女儿落别人口实的,有个邻居酸酸的说了句你家会养女儿啊,就要把女婿家搬回来了。
  莫父非常不高兴,硬是让莫卡把东西提回去,莫母也苦口婆心的劝莫卡要珍惜好日子,不要为了小事导致夫妻不和巴拉巴拉,莫卡悻悻回来,向郑公子诉苦一遍。
  第二天玉成公子就知道了,莫卡再回娘家的时候,就听说邻居有天晚上撞了鬼,掉到了粪坑里,被人捞出来硬说是遇到了鬼,还请了跳大神的来折腾过。不过大家都觉得其实是他喝多了。
  
  莫卡疑疑惑惑的问玉成公子:“那个,是不是你做的啊?”真要遇鬼的话,目前莫家村就一只阿飘吧?
  玉成公子清雅温润,一边上网一边说:“这风格其实更像吃货做的。”莫卡瞧瞧一边鼓着嘴巴吃零食玩游戏的郑公子,觉得俺家无伤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可能像鬼呢?
  “他一定是喝多了!”莫卡下了结论。这结论也是符合大众审美滴!
  
  “其实肖灵姐非常好的,人漂亮,也能干。”莫卡这么对玉成公子说。玉成公子正洗茶,茶香清远,俊面如玉,仪态美好,动作优雅,莫卡正觉得肖灵姐其实能和玉成公子在一起一定很幸福,这个时候忽然觉得也不那么合适了。
  这就和用水晶杯吃茶叶蛋一样,也不是不能吃吧,就是会觉得别扭。呃,她也不是说肖灵姐是茶叶蛋,总之吧,玉成公子就是能把人比到这种地步,那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大概郑公子要是不走形的话,说不定莫卡就是一枚茶叶蛋了。现在么,就和翡翠小饼配茶叶蛋一样,虽然对比强烈,但总归是同类,也不是不好吃的。
  
  水晶杯玉成公子和翡翠小饼子郑公子相对而坐,悠闲自在的喝着这个世界顶级的茶,茶香氤氲,人面桃花,世界很是美好。
  茶叶蛋莫卡童鞋在厨房里,高高兴兴的煎炒炖炸着,恩,满房饭香,世界也很美好。
  
  后记:本文到此告一段落,至于玉成公子怎么解决阿飘问题,莫卡的女儿叫什么名字,莫莫和小葱的成长,那都是另外的事情了,生活一直这么继续,不断发生着一些事情,也不断的告一段落,总之,郑公子和莫卡很幸福就是了。在这个幸福的时光里,就着芬芳的茶香,就把这个文完美的结束了吧。
  
  恩,我是有考虑过番外的,不过要等一段时间了。
  让我在幸福美好的气氛里,结束这文吧。O(∩_∩)O~




☆、随笔

  2月26日开写,这文写到现在也快两个月了,算是我写文写得最顺当最不过脑子的文,也算写的最轻松的文,完全做到了写完恶少后的放松初衷,O(∩_∩)O~,两个月写三十万字,这速度也算还行了吧?虽然大不如以前日更一万的彪悍,但也算是平稳了,觉得蛮欣慰的,总比之前用两年时间写恶少,心情大起大落耗尽心力要好,那时候可真是写伤了,倒不是辛苦写文,而是诸多资料让人心力交瘁痛不欲生的,这种情绪上的痛苦,甚于写作,我想我大概再也写不出恶少这样的文了,不是笔力不足,事实上恶少文的笔力挺差的,而是精气神跟不上,很难承受得住这样的混乱悲哀绝望惨痛灰暗茫然的心境了。写这个欢乐文也是为了调剂,为了自我疗伤,为了自我解压。总之,现在觉得还好。
  
  这文开始的时候是不大让人喜欢的,很多人会讨厌莫卡的性格,但是怎么说呢,现实里这样的性格,大概也不大讨喜更不会有太多好运,很多人都是一个莫卡,像蝼蚁一样活着,既不聪明也不讨喜,随波逐流,逆来顺受,让人怒其不争,但其实,她也争不成。很多人也诟病莫卡会爱上郑公子,这我倒觉得不足为奇,就算是个笨的,就算是个农家女,也有爱情,就算前世诸多磨难,并没有磨灭莫卡对新生活的向往,她也没有因此未老先衰,我只是觉得,她的性格恰好解释了这一点,就想被压在石头下的野草,石头搬除,春风吹过,又有了勃勃生机,诟病她不该忽然就爱上郑公子的,也许是真的不相信爱情的人,我们在城市里久了,看到的事情多了,就不相信了,这可以理解的。
  
  我想写的莫卡,就是一个相信爱情也会被爱情改变的女人,前世的死气沉沉被逆境折磨成枯草的女人,会在重生后因为那一眼的喜欢,焕发出耀眼的生命力,这是一个野草般卑微的女人,也是一个野草般顺从逆境的女人,也是一个野草般会顽强生存的女人,也是一个野草般重生的女人。
  不是只要有爱就有了全世界的那种琼瑶女主,而是有了爱就有了勇气的女人。她也许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等待爱情把她潜藏的力量激发出来,得以以卑微之草,争取春天。活在城市人群的我们,永远无法体会,或许对我们来说,只一眼就爱上那个人,是一件蠢事。
  
  也有人诟病我最后让莫卡嫁给了郑公子,显得也是嫁给了总裁做了总裁夫人一样,这其实真是无奈,其实郑公子的地位并不重要,虽然文里写了很多有关这个身份的,但事实上他的身份并没有让这个种田文扭曲成总裁文,他其实是总裁还是普通人都没有什么重要,莫卡爱上的,和他的身份一点关系都没有,实际上他们后来的生活,也和他的身份关系不大。但我确实需要郑公子有这么个身份,不是为了让这文变成总裁文,也不是为了写一个灰姑娘和王子的浪漫,而是现实需要,在我所知道的现实生活中,如果郑公子是一个普通人,莫卡的悲剧,大概永远避免不了。所以这也是我的叹息。越写莫卡的幸福和快乐,这种叹息就越深重,因为我知道,现实里,绝不会有一个郑公子来拯救莫卡。
  就像郑公子曾经哀痛的,在不知道的那些世界里,莫卡继续着悲惨的命运。其实哪里用的了那些想象的世界,就在我们身边,哪里又少了那些悲惨的莫卡呢?
  
  小说越幸福,我就越无力,也许我们也只能在小说里相信爱情相信幸福相信那善良终有好运的祝福了。这也是我写文的初衷,想要给那些野草的人们,一个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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