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回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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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种植了一些花草,我还姓花哦!我叫花橙倩。”只不过她家种的都是些药材,不像他家种的纯为观赏之用。
花橙倩主动报上姓名,但季玄棠听话只听一半。
“那你一定很适合戴花。”他顺手拔了一朵玫瑰,插在花橙倩的头发上,花橙倩登时愣住。
从来没有人送花给她,更何况还在她头上插花,她真的很不习惯。
“这、这个样子好奇怪……”她伸手想把花拿掉,季玄棠笑了。
“才不会,我觉得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好漂亮,好像花仙子。”
他天真的笑容有如冬阳,晒得她的心暖暖的。
“谢谢你。”六岁起,她父亲就明白告诉她,未来她们三个姊妹都要继承家业,她排行老大,要负起更多责任。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成天与医书、药草为伍,学习该怎么施针,该怎么煎药,该怎么为患者清洗伤口,也因此她的指甲永远都是脏的,不是卡著药草的残屑,就是患者的脏血,这是第一次有人送花给她,还称赞她是仙子,说她不高兴是骗人的。
“不客气。”季玄棠好高兴他的善意得到回应,一般人只会指著他的脸笑他傻,没人肯跟他玩,头上戴著他送的花。
感染到他朝阳般和煦的笑意,花橙倩的嘴角也跟著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和风徐徐,吹拂在两人稚嫩的脸庞上。
在这一刻,爱苗已在两人的心中滋长,虽然幼小,虽然模糊,但是彼此都留下极好的印象,尽管这可能只是花橙倩单方面的感觉,但季玄棠从此在她的记忆里面占据一块角落,直至成年。
一条黑色的毛毛虫,不知在什么时候无声无息爬上花橙倩的衣服,吓得她连声尖叫。
“啊,有虫!”她吓得想把毛毛虫拨开,又怕手会碰到毛毛虫,幸好这时季玄棠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是毛毛虫。”他伸手拿走虫子,花橙倩以为他会像一般小孩那样,将它丢在地上用力踩死,没想到他却把毛毛虫小心放回叶子上,转头对著她笑。
“现在看它很丑,可是它以后会长成漂亮的蝴蝶。”
他善良的心地一览无遗,花橙倩的心头霎时更温暖了,在这一刻真正喜欢上他。
“你以后会常常陪我玩吗?”季玄棠也喜欢她,希望她能一直陪著他。
“我是随我爹爹来的,恐怕以后没有机会再来。”爹爹既然开口说他没指望,就不可能再特地到京城来为他诊治。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真的很遗憾。
“哦!”她的回答让季玄棠整个人都泄气,脸上光采尽失。
“但是我不会忘记你的。”花橙倩见状连忙为他打气。“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
“我也不会忘记你。”季玄棠的小脸又回复原先的光采。“咱们是好朋友。”他没有朋友,没人愿意跟他做朋友,他的堂兄弟们都讨厌他,不跟他玩。
“嗯,咱们是好朋友。”花橙倩用力点点头,季玄棠也是她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对她来说一样珍贵。
“打勾勾。”季玄棠伸出手,对花橙倩做出承诺,她伸出手,抓住这份承诺。
“少爷,您在哪儿?该进屋喝药了!”
正当花橙倩以为时间会就此凝结,仆人的呼唤声打破了这温馨静谧的一刻,她只好回过神。
“茜儿,咱们也该走了。”花大夫顺道跟仆人离开,来花园呼唤爱女,花橙倩再不愿意,也只能跟季玄棠道别。
“我要走了,再见。”她红著眼眶,脸上写满了不舍。
“你不要走,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嘛!呜……”季玄棠亦是泪眼婆娑,脸上尽是落寞。
“不要哭,咱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她安慰他。
“什么时候?”季玄棠呜咽著要答案,而花橙倩答不出来,怕这一去就是永别。
初识的两个稚幼孩童,只能被大人牵著手越分越远,眼泪越流越多。
再见!
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终于决堤,流下脸颊,流进内心,流进多年后的梦境。
……!
猛然张开眼睛,花橙倩看见的不是小男孩的脸,而是架子床的床顶。她转过头看向窗外,天边的月亮大而圆宛若银盘,反映出来的却是她空虚的心,或者该说是空白的感情。
花橙倩足足瞪了床顶的格板好一会儿,才掀开棉被,下床穿鞋。
她走到窗边,倚著窗框仰望天际,仿佛在月亮中看见季玄棠的脸。
已经好久没作过这个梦,原本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作这个梦,如今又想起那多年不见的小男孩,究竟是为什么?
摆在案上的信,给了她最好的答案,她走到案前将蜡烛点著,藉著微弱的烛火将来信的内容重看一次。
这封信是季玄棠的二叔捎来的,内容大意是说季玄棠约莫在一年前,因为撞击到头部突然间恢复聪明,族人不放心,希望能将季玄棠送到回春堂好好检查,并在回春堂休养一个月,请求她收留季玄棠。
坦白说,这信写得语焉不详,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没交代清楚,这若换做是别人发信,花橙倩根本不会搭理,问题是她只要瞧见“季玄棠”三个字,整个人都呆了。
季玄棠,多教人怀念的名字。自从当日一别,已过了十二个年头,这十二年之中,他过得可好?曾经想起过她吗?还是一样只会傻笑?
一股浓浓的思念之情,顿时塞满她的胸口。为了再见他一面,她毫不犹豫地提笔回覆季二爷,说她很乐意收留季玄棠,而那已经是六天前的事。
一想到明天便能见到季玄棠,她的心就不听使唤地狂跳,整个人心神不宁。
她知道自己很傻,恢复聪明以后的季玄棠并不见得还记得她,可她就是无法冷静,无法如往常一觉到天明。
不过,说也奇怪,他都已经痴傻了十多年,为何能在一夕之间恢复聪明?她记得爹当时明明说过他已经没有救。
花橙倩百思不解,但她只要一想到明儿个就能见到季玄棠,到时候再亲口问他还来得及,也就没有那么在意。
将信折好放回到黄色信封,花橙倩强迫自己再回到床上睡觉,只是任她再怎么努力,她都睡不著,都无法从兴奋的心情中跳脱出来。
街上的更夫,每隔一个时辰就会打更要大伙儿小心火烛,随著他手中的铜锣打响,终于来到五更天。
锵!
花橙倩反正睡不著,干脆起来做些家事。自从花橙蕾嫁到京城以后,回春堂又少了一个帮手,她除了得干原先的活儿,还得再分担花橙蕾之前的工作,病人一多便会忙不过来。
只见她一会儿跑药房,一会儿跑厨房,忙碌得像颗陀螺。即使她已经如此忙碌,还是无法平复紧张的心情,最后索性去内院照顾花草。
她种在盆子里的药草叫“天仙子”,是一种能安神定痛的药草,只是有大毒,使用时要小心。
她预计季玄棠不会这么早抵达回春堂,如果他到了她一定会知道。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最注重排场,往往还没抵达医馆就先敲锣打鼓,怕镇民没瞧见有钱大爷到罗新镇一游,一般的有钱人家都如此了,季氏是京城最有钱的家族,他们的继承人出门排场一定更惊人,说不定后头还会连排好几辆车,她只需要耐心等著。
花橙倩十分专心整理盆中的药草,根本没想到会有人胆敢未经她的允许随便进到内院。
踩著有如风一般轻盈的脚步,季玄棠无声无息来到花橙倩身后,居高临下看她整理药草。
花橙倩未发现背后有异状,一直到季玄棠开口。
“我当是什么宝贝,原来是天仙子。”
自身后突然窜出的说话声,使得花橙倩猛然停止拔杂草,转头看向季玄棠,惊讶地瞠大眼睛。
“你就是花橙倩吧?”他俯视她陡然放大的瞳孔,她看起来似乎吃了一惊,或许他应该先自我介绍。
“我是季玄棠,你的病人。”他的态度非常轻松,几乎称得上是轻佻,花橙倩依然只能张大眼睛凝视他。
季玄棠扬起一边的嘴角,看样子他不该贸然闯进人家内院,都吓坏了人家。
“哎呀呀,看到了一样令人厌恶的东西。”他瞄到药草的叶片上有只毛毛虫,于是弯腰抓起毛毛虫。
花橙倩根本还没有意会到发生什么事,就看见他五根手指用力一掐——毛毛虫原先还丰硕肥满的身躯,顿时裂成碎块。
花橙倩当场呆住,仰头不可思议地看著季玄棠,犹如他们当年打勾勾,时间也在这一刻凝结成永恒。
第二章
夏季的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曾经编织过的美梦,彷佛被这突然卷奇书网起的强风吹破一个洞。戳破她美梦的,便是她编织美梦的对象,她作梦也想不到,她期盼多时的重逢,竟然是以如此残忍的画面登场。
她站起来呆呆地看着季玄棠,以为他是故意骗她,他绝不可能是她期待已久的那个男孩。
“真恶心。”季玄棠将毛毛虫的尸块丢到地上,一边还满不在乎地问花橙倩哪里可以洗手?
花橙倩的脑中瞬间闪过他们小时候在季府花园玩耍的情景,他将毛毛虫温柔地放回到叶子上,说它以后会变成美丽的蝴蝶,那时他是多么地纯洁善良。
她不愿相信,或者说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随手残害生命的男人,竟是昔日那位帮她戴花的小男孩。没错!他的五官很像他,高挑的身材也和他雷同,但他不爱护生命的态度,绝不是那个将毛毛虫当成宝贝一样呵护的善良男孩,绝对不是!
“怎么啦,干嘛白着一张脸?”她既然不肯告诉他哪里可以洗手,他就自个儿找,原来花盆旁边就放着一桶水,方便得很。
花橙倩看季玄棠将手放进水中清洗,告诉自己千万要冷静,或许他是有什么原因,才会这么做。
“你为什么要捏死那条毛毛虫,它并没有惹你,不是吗?”她凝视他的脸庞,十二年过去,他改变了许多,只除了依然清秀俊美,过去那位天真的小男孩在他身上几乎不复见。
“我看它不顺眼,就顺手把它捏碎了,这就是理由。”他从腰带里拿出一条白巾将手擦干,动作轻盈优雅,嘴里却吐出恶毒的话。
她的眼底不由得升起了怒气,怒视季玄棠。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昔日的小男孩已经消失,她的梦也该醒了。
花橙倩不知道她的心事全反映在她的眼神,季玄棠倒是注意到了,并觉得有趣。
“妳干嘛这么生气?”无聊。“莫非,那条虫是妳的亲戚?”
这是最明显的侮辱,他故意把她的地位降到和毛毛虫一样低,为的只是看她的反应。
“它不是我的亲戚。”她尽可能冷静。“但它既然出现在我家的内院,我就有责任保护它不受到威胁。”
“这是个有趣的讲法。”这女人还挺大胆的,摆明跟他作对。“也就是说,只要是身处在妳的羽翼之下,妳都会拚死保护,是这个意思吗?”
“这要看人。”她没这么滥情。“有些人我无论如何都不想保护。”
是了,这个女人的确是在跟他作对,只为了一条不起眼的毛毛虫。
“我希望妳不是指我,因为现在我非常需要保护。”根据手下的调查结果,花橙倩个性坚毅果敢又聪慧,老实说,他并不特别喜欢这类型的女人,但总比笨蛋好,况且他在这镇上的期间也需要对手,不然就太无聊了。
“我看不出来你有哪个地方需要保护。”花橙倩反驳。“你的气色很好,身体完全没有问题,比一般人还要健康。”
“妳都还没为我把脉,就看得出我的身体很好,会不会太过自信了?”看得出来她想赶他走,只不过,很抱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