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初步-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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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是一个基质……这些陈述没有一个是真正说到鲍德温先生的。
第二类是似是而非的关于共相的陈述。人们经常说“不守时是应受谴责的”这类表达式,这看起来与“琼斯是应受谴责的”陈述很相似,于是哲学家就很容易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对象,一种是像“琼斯”这样的殊相,一种就像“不守时”这样的共相。但说一个共相是应受谴责的,这显然是荒谬的,“不守时”不会因为受到谴责而脸红更不会去狡辩,因此,“不守时是应受谴责的”的真正逻辑形式应是“不守时的人是应受谴责的”
,这样原句中容易被误为主体的东西(不守时性)现在则成了属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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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似是而非的描述短语。比如说“琼斯的长子今天结婚”
,“琼斯的长子”就是描述短语,它并不是一个专名,它实际上只是一个表语表达式而已。
“琼斯的长子今天结婚”
这一陈述的完备含义应是某人(1)是琼斯的儿子(2)比琼斯的其他儿子都年长以及(3)今天结婚。除非上述三个或更多的陈述成分为真,否则整个陈述就不可能为真。
第四种是在指称上似是而非的特定词组。这里有两种情况,比如说“琼斯不喜欢去医院这个想法”
,“去医院这个想法”这一特定词组往往会给人以误解,仿佛世界上存在着由“去医院这个想法”
所指称的一个对象,哲学家相信观念的存在就是出于类似的原因,实际上“琼斯不喜欢去医院这个想法”的含义仅仅是指“当琼斯想到如果他去医院将要遭受到什么时,他就感到很痛苦。”特定词组引起的另一种误解,比如说:(1)
“工党的失败使我感到吃惊”
,(2)
“工党失败发生于1931年”
,(3)
“工党的胜利会使我吃惊”。这三个陈述看似形式相似,实际上在逻辑形式上完全不同:(1)中的“工党失败”这一特定词组并非指称一个物体,而是作为某件事实的缩略纪录,它的真正含义是“工党遭到失败这一事实对我来说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
(2)中的“工党的失败”则不是一个事实的缩略纪录,而是一个具体发生的事件。至于(3)中的特定词组,既不是指事实又不是纪录工党胜利这一事件,而是说“假如工党竟会赢得胜利,我就会感到吃惊”。
以上种种似是而非的表达式都会诱惑我们去增加实体,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切不可上当受骗。
牛津学派的另一员大将斯特劳森把攻击矛头指向被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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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分析的典范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罗素的失误在于没有区分语句、语句的使用和语句的表达,也没有相应地区分语词、语词的使用、语词的表达。
“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这一语句在17世纪使用和在20世纪使用是大不相同的,我们不可能谈到语句本身的真或假,而只能谈到使用语句做了一个真论断或假论断;(奇*书*网。整*理*提*供)同样,语词本身也谈不上提到或指称什么东西,“提到”或“指称”并不是语词本身所作的事情,而是人们能够用语词去作的事情,提到某个东西或指称某个东西,是语词的使用特征。意义是语句或语词的功能;提到或指称,真或假则是语句的使用或语词的使用的功能。
斯特劳森还提出了一种非常有意思的“真理行动论”。
早在20年代,英国数学家、哲学家兰姆赛(Ramsey)就认为真理问题是由于语言混乱引起的,比如说命题“凯撒被杀害这是真的”
,其实不过就是说“凯撒被杀害了”
;同样说“凯撒被杀害,这是假的”也不过就是说“凯撒没被杀害”。因此,“真的”
、“假的”对命题本身没增加任何实质性内容,完全是多余的,这就是所谓的“真理多余论”。斯特劳森的看法是,“真的”
首先是用作行动的词而不是描述性的词,当我们使用“真的”一词时,我们是在肯定、赞同、承认、同意某个人的话,这是一种行动,是表白自己同意前一个陈述。斯特劳森运用这种真理行动论来解决“说谎者悖论”问题,我们在罗素的类型论那里已经遇到过这种悖论,它的典型形式是“我现在说的话是不真的。”
斯特劳森的独特解决是,依照真理行动论的观点,这句话就相当于在没有人面前的情况下说“我同意”
,这根本不是在作出什么陈述,而只是在发出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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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而已。
牛津学派的细致而又不免琐碎的哲学风格即便在分析哲学的圈子内也是出了名的。他们完全抛弃了传统哲学家的工作方式,他们也不是属于那些用思想征服世界的野心型的哲学家,甚至他们对征服语言也不感兴趣。他们安闲地呆在日常语言的家中,用他们分析的小剪刀和娴熟的手法,在语言在花木丛中,东剪一下,西剪一下,或许他们也会偶而摘下一、两个思想的小山果。就像贵族们热衷于找猎并不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消遣,为了展示自己的猎术一样,牛津的这些文化贵族们也并不把哲学当作安身立命的玩意,更不当作什么养家活口的饭碗,哲学在他们手里完全成了一种“消遣的工艺”。因此,我们也别指望从中得到什么用处,真的,能欣赏到他们把哲学这门手中活玩得如此精细与高超,这难道还不够吗?当然,务实的人对“玩”语言是不会感兴趣的,现在我们就跨过大西洋,看看讲究实用的美国人是如何真的“用”语言行事的。
四、普通语义学:用标点符号表达哲学思想
1933年,波兰裔的美国哲学家柯日布斯基(A。
KorzybsBki)推出了一本大部头的著作《科学与健全思想》,从此,现代哲学流派的户口簿上又多了一个新的名字——普通语义学。这个新生儿一问世,便很快引来了觐拜者,在切斯(S。
Chase)
、早川—荣(S。Hayakawa)
、拉波波尔特(A。
Rapoport)
等人的积极鼓吹下,普通语义学很快在美国传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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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它很快挤进了各主要大学的课程设计之中,一些大学的商学院、法学院、语言学院、外交学院甚至一些精神病学院都将普通语义学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许多小学校也在试行语义学的方法以便使儿童更好地掌握他们的语言。柯日布斯基本人也专门创办了普通语义学学院。国际普通语义学会据说已有30多个会员国,5200多名会员,它有自己的定期刊物《等等:普通语义学评论》。因此,尽管普通语义学在纯粹的哲学理论上没有什么建树,但它的影响倒不可低估。
语义学本是语言分析哲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语词意义的哲学理论,它处理的是语词与其所指者的关系。普通语义学即是把语义学通俗化,将之运用于社会生活领域,让它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按照切斯的说法,普通语义学有三个目的,一是帮助个人评价的世界,二是增进人们之间的交往,三是帮助排除精神上的疾病。此外,它还能使人有更好的理解力,能够减轻舞台恐惧感,有助于减轻结巴病,甚至还能对法律发生影响,等等。尽管这些说法多少带有点美国商业广告的味道,但绝不是那种江湖医生的包医百病的狗皮膏药。
让我们设想在甲先生与乙先生之间展开了一场关于狗的高水平辩论。
甲先生带着一种对狗的钟爱表情说:“一切狗都是值得信赖的。”乙先生则带着对狗的仇恨,把眼一瞪说:“把5块钱的牛排丢给它们当中,你看看结果如何。”可想而知,这样的争吵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但如果甲先生和乙先生都能平心静气地听从普通语义学家的意见,调查一下实际的狗,他们就会发现,罗维尔(狗名)
1非常凶悍,非得拴住它不可;罗维尔2非常温驯,送到小猫展览会上也会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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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维尔3到罗维尔n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其值得信赖的程度是各不相同的,这完全可以用一种变化曲线图表示出来,一场无意义的争吵也就因而避免了。
这是普通语义学中颇有名的一个例子。甲先生和乙先生之争完全是对“狗”这个词的词义之争,狗只是一个抽象的词,世界上也并不存在狗这个东西,存在只有具体的狗,罗维尔1、罗维尔2等等,因此在使用“狗”这个词时,这一定要留心,你用狗这个词到底是指的哪一只狗。
“找出所指者”便是普通语义学的一个根本方法。
“找出所指者”也就是“面向外延”。每一个概念都有内涵与外延两方面,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人”这概念的内涵就可被界定为“两足无毛的动物”
、“会说话的动物”
、“会使用工具的动物”
、“理性的动物”
、“政治的动物”
等等;外延则概念所确定的对象范围,“人”这概念的外延指古今中外所有的人。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内涵,即便一些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比如独角兽也有内涵,它长着马身、山羊胡、狮子尾的独角动物,但是它却没有外延,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种怪物。
因此,毫无内涵只有外延的概念是办不到的,而毫无外延只有内涵的概念是完全可能的。由此可见,外延是明确的、具体的,按外延下定义,人则是张三、李四一个个具体的人,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按内涵给人下定义则根本无法指出人和人之间的差别。
我们且不要小看这一小小的差别,在实际生活中按内涵行事和按外延行事后果是大不相同的,还是以狗为例,我们看到一个动物,管它叫狗,又看到另一大致相仿的东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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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犹豫地说道“它是狗”。
但实际上我们只是接触到绝对个别的狗,每只狗跟其他狗都是不同的。想想看,有一个人一直接触很老实的“狗”
,从未叫狗咬过,下次他看到一个动物就说这是狗,并过去跟它玩起来,结果却叫它给狠狠咬了一口,那么“这是狗”这句话可是一句安全可靠的话?柯日布斯基问道,显然不是。只按内涵不按外延办事是会造成有害后果的。
实际上,我们所用的概念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抽象性。那边桌子上的苹果苹果水果食品生活用品经济物质物A质,在这一连串的概念中,越往后的概念抽象的层次就越高,形成了一个“抽象梯阶”
,同样,街头的那辆白色的士的士A汽车交通工具工具也形成了一个抽象梯阶。
对抽象梯阶的A区分是很有用处的,定义一个词的时候就不应在同一层次上进行,而要下到比它低的层次上进行。比如说一个不知“冷淡”是何意的学童,他翻开字典一查,原来“冷淡”是“漠然”的意思;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