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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第20章

小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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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把过妳吗?好像没有吧?感情自然而然就是来了,两颗心自然而然就是靠近了,然后清楚地知道,我们属于彼此。

努力想了又想,只好告诉他:“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这不是秘密,妳身边的人知道,我身边的朋友也知道,包括汪静仪。所以,我压根儿就不认为她会对我有什么遐想。

今天送她回去时,经过我们常去的那家店,我顺口告诉她:“我女朋友好喜欢贱免。”

她笑着点头,说她能理解。

所以我便问她:“为什么女孩子都喜欢这只一点也不可爱,表情还挺贱的娃娃?”

她说:“因为我们是女孩子啊,女孩子的喜好,是没有逻辑,不需要理由的。就像有此一男人明明很坏,却有一堆女人喜欢,还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有这种道理吗?我不晓得妳是不是也这样觉得,但是我肯定,妳会喜欢它。

好吧,爽约是我的错,想到妳今天失望的表情,我好心疼,本想用这只贱兔当成赔罪,不过妳居然敢说分手,就因为我爽了约?就因为我过马路不小心抱了汪静仪一下?妳妳妳——妳气死我了!我决定没收贱兔当作惩罚,没得商量!

……唉,笨蛋萱,妳到底还记不记得,我们说好要相爱到永远?※“记得啊!”看完信,我甜甜地笑着回答,在信纸的背后,写下大大的几个字:“小气鬼,不要再记恨了!”

然后抱起贱兔,光明正大地带回家。

什么?说我小偷?拜托,讲那么难听,这本来就是送我的,他气两年也够本了。我代替他决定,男人不可以这么小心眼!

【全书完】编注:※关于言洛宇和丁群英的温馨恋曲,请看橘子说312【再见冤家系列之一】《冤家宜解不宜结》。

后记

相爱容易相处难。

写了长长十万字,想表达的,其实只是这七个字。那其他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三个字是干么用的?事实上,那是用来骗稿费的……啊,不是不是,你看错了,我说的是,用来详加批注那七个字用的。(对,就是这样,请跟着我念一遍:“详、加、注、解、用、的。”)

催眠完毕。

好,回归原话题。

你(妳)身边一定有这样一个朋友——

因为爱得太深,以至于患得患失,二十四小时电话或行踪上的紧迫盯人。

因为害怕失去,开始用哭闹来引起对方的注意。

因为自卑,一点小事都会让她惶恐,猜测他是不是爱上条件比她更好的人了。

该说男方错了,无法给她全然的安全感?

还是说女方多心,疑神疑鬼?

其实,往另一个角度去想,事情如果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见得能处理得比他们更好,因为这是正常人性,是深陷在情感沼泽中的男女所无法突破的迷思。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这是我想表达的第二句话。

因为走过这一段,女主角学会更成熟、更宽容地去看待感情;男主角学会了圆融技巧地处理感情问题。

为什么会说这个呢?

因为我猜得到,各位看完这本书的反应.

通常我的书,都是男主角被捧上了天,女主角却被抨击得很惨。我不晓得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形,没错,男主角是好男人,但是在我看来,一段感情出问题,男女双方都有责任。

身为女子,我会希望男友全然的温柔都属于我,有谁会愿意和全世界分享男朋友?一旦陷入爱情里,没有女人会不小心眼的,男主角的心软、同情弱者、不擅拒绝,难道不是造成感情出问题的因素之一?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一路陪着女主角走过她最幽微纤细的内心世界,每每有种很心酸、想哭的感觉,虽然她的钻牛角尖有时让我很想打她,但是想到自己也不见得能处理得多了不起,又悻悻地收回拳头。

忘了是否说过,我写的每一本书,并非全然杜撰,其中或多或少掺杂了一些真实事件。

举例一,投篮机的片段就是,小情侣的甜蜜与默契,可羡煞我老人家的咧。那个损友A,记得帮我跟妳小妹说一声哦!

再来,敏感一点的读者多少会发现,我书中常有“生理痛”的片段,实在是我身边太多这样的人类了。不要以为脸色发白、嘴唇泛青是夸饰法,我真的见过!(子宫内膜异位就是她告诉我的啦)而且每次吃冰,那个月就会痛得死去活来,连我在地面前吃冰都会被她碎碎念呢!

当然,其中还有一些大范围、小片段,就由各位自己发掘吧!

书写完了,在闲暇消遣之余,但愿能带给各位一点点的想法,一点点的感动,我们下回见,拜!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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