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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玻璃色的爱-第1章

小说: 玻璃色的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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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诺卯

【】

玻璃色的名字

玻璃色的爱,可能不是一个很能让人心动的名字,但我为了这个名字纠结了一周。原本打算叫爱情三十六计,似乎更俗气。

爱情有颜色,这是我们刚接触爱字的时候,就知道的。最多的被认为是红色,还有黄色,我则定义蓝色,自然也有紫色、橙色、绿色,甚至黑白色。

正因为颜色不同,所以我在找,有什么能代表所有颜色呢?刚好被我看到,窗外流光溢彩的世界,路灯的黄色、车尾的红色、便利店的绿色、发廊的蓝色、霓虹灯的彩色都映在玻璃上,不是那么清楚,微微的模糊的散发着柔光,对,这就是我要的颜色,玻璃色。

这是一本教人恋爱的实践小说。

爱情是有技巧的,就像拿着篮球投篮,只要的你技术好,不说唾手可得,也能十拿九稳。

人说我帅,先谢谢大家的评价。之后也有质疑,你要是不帅,谁理你,所以你的技巧不过是附着在外表下的配菜。

我要说各位,你们太自卑。我不否认外表更有优势,但爱情像玩牌,长相是你的第一手牌,牌好不会出和牌差不敢出的结果是一样的。

我的一位做模特的男同学,那张脸绝对是罗丹的作品,鬼斧神工。但他那张破嘴,就是不会说人话,三句话不离“本性下流”,便总被女孩第一次见面时就PASS掉。我给过他一些女性朋友的联系方式,其实是他死乞白赖地要去的,结果我经常收到“投诉”。说下流话,是增进男女感情的润滑剂,但没人傻到像他,第一次见面就“流”话连篇,单身活该;再举一个例子,我老爸。先铺垫一下,我的长相随妈妈,所以几乎没人能想象到我父亲的模样:一米七二非说自己一米七五,稀疏的头发还总梳背头,揉得千皱万褶的脸加上凑合的五官,相当“路人”一位。可就是这样,他仍倍受女人青睐,周身芬芳不断。原因就是他的幽默,和他循序渐进的臭脾气,让女人不“坏”不“爱”。我恨他的不专,但又不得不佩服他的,呸,“魅力”。

这样的例子很特殊,但也不少。看看你身边,是否有人条件很好,却总苦恼没人要;或某君肚腩大到低头看不见脚,身边却贴着一个天使面容、魔鬼身材的美妞;英朗神武的阳光男,无奈地看着尖嘴猴腮的瘪三领走他的心头爱;跋扈飞扬的非主流,莫名其妙地被温文尔雅的奶油男撬了墙角。

不再多说,该明白的人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不明白的人就单纯地当成小说来看吧。

本文结合两性心理学,理论联系实际,用最直白的故事情节讲给你听,做给你看。

我,第一人称的张诺,是个从小期待完美爱情,长大后却对社会妥协的懦夫。随波逐流在女人的海浪里,渐渐抛弃了人的感情,只单纯享受动物的本能之趣。翠儿的婚礼是个火捻,点燃了导索,炸开了我熄灭多年的感情理性,开始思考爱情的真谛,并予以追寻。追不追得到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进入了更深一层的思考,思考到自己的真正需要。

亚伦,纨绔子弟,翩翩于花花世界的浪荡公子。他很自卑,不是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会自卑,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金童其实更自卑,自卑于从没接触到的父爱,自卑于他人的是非嘲弄,自卑于一帆风顺的堕落,你指望他还能做什么?他只有去挥霍,挥霍金钱、挥霍爱情,挥霍灵魂。然而,他的心底却呼喊着,我不要。

孬孬,经济社会最底层的人群。渴望更高贵的爱,即使踮着脚,累的满头大汗也要够到。也许人们会嘲笑他,不自量力,但他至少明确自己的追求,知道要去做的事,哪怕受得伤痕累累,那也是他的精神历练。人不就是在无知到有知的转变过程中吗?等到蚕蛹蜕变,也许他会更明辨人生的道路。

野心勃勃的周宇、死皮赖脸的贺威、自娱自乐的冯博、扭扭捏捏的韩彤……

哪个更像你?哪个有你认识的他的影子?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追寻幸福的方式,方式都没错,只缺一点指引,便能达到。

本故事并非完全虚构,如有雷同,绝不稀奇。

第一章 有家酒吧

淮海路上的有家酒吧,不是有一家酒吧,而是名叫“有家”的酒吧。这里便是我本次故事开始的地方。

我叫张诺,26岁;摄影师。现实的压力迫使我不断寻找放松的方式,流连夜店便是其中一种。

相比Babyface那样大型的夜店,这里略显寂寥,不过我也正是喜欢这样的感觉。这里的装潢很简洁,几乎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玻璃,蓝色流动的灯光映在玻璃和墙壁上,让人仿佛置身于海洋。我喜欢反坐在吧台前,以眼睛作为镜头,去捕捉这幽幽暗暗下形形色色的人们。音响里播放着Beyonce的《Listen》,我跟着旋律摇着头,半睁着眼睛去瞄这里最漂亮的几个姑娘。身体有些轻,我知道这是酒劲儿上来了。啤酒是我的最爱,在一个人的夜里。至少这原本应该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夜。

一周前,一个陌生男人突然凑过来,绝对的突然。

“Hi,两个女人,一个脱光了,一个没有。你选哪一个?”这就是他的问题,这就他的风格。而这个他,亚伦(Allan);就是我以后最好的损友之一。

“恩……先上了脱光的,然后再去把另一个脱光。”大概是酒精的作用,到现在我都会惊讶我会那样回答。

“和我想得一样。孬孬(Nono);给他一杯……”他看了一眼我手里的啤酒。“啤酒,算我帐上!”说完,对我伸了个大拇指,然后便突然地离开了,就像来时一样。

至于那个孬孬,他是这里的调酒师。原名叫王赫玉,很“娘”的名字,这以后也将成为我们经常用以消遣的话题。

原本已打算离开,但现在却因为这天上掉下来的啤酒而不得不留下。我算得上是浪费的人,但啤酒例外。没人能用枪指着我的头强迫我留下,却能用一杯啤酒让我走不了。

不到十分钟,亚伦又再次出现,并正式向我介绍了他自己。他说他叫李奕凡,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假名。至于他的真名,只在一次喝醉的时候说过,但当时我也喝醉了。所以,至今他的名字仍被列为第十一大未解之迷。

而至于问到那两个穿、没穿衣服的女人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今天斋戒日。所以这个故事留到以后再讲。

自从那夜以来,每晚亚伦都和我在一起,一起喝酒,聊天和泡妞。

“嘿,看到那边那个妞了吗?”亚伦又发现了猎物。

“我今晚想过一个没有女人的夜。”我转过身,正对回吧台。

“什么?”亚伦瞪大了眼睛。

话题回到我的身上。

前面提过,我是名摄影师。我的生计是靠向几家国际知名杂志提供照片来维持。虽不大富大贵,但也够自己奢侈渡日。交过一些女友,但都好景不长。我经常搬家,有时是城市之间的转移;有时则是国家。就这样,搬过了一个个地方,搬掉了一个个女友。我害怕离别时让人心碎的眼泪,但我更害怕做出错误的决定,她们需要的是一个“家”,而我却不能给予。最后便大多由我以“没感觉”的理由提出分手。

两个月前接到翠儿的E-mail,得知她要结婚的消息,我便匆匆从纽约赶回来。翠儿是我的表姨,但我从没那么叫过,因为她的年龄比我小3岁。另人讨厌的辈分关系。在亲戚中我和她的关系是最好的,最能玩到一起去。所以,只有她的婚礼我是决不能错过的。

“等等,我从不知道,你刚从纽约回来?”在我以同样的方式向亚伦叙述的过程中,他突然大叫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看到他的眼睛里发出了绿色的光。

“是的。”

“那里的生活精彩吗?”他接着问。

想了大概几秒钟的时间,但我觉得那时间够久了。“还好。”最后我决定只用两个字来形容。

“只是还好?”亚伦突然大叫了起来。“天啊,那里可是纽约,性爱的天堂。”这种话在他嘴里说出是那样的自然。

的确,似乎所有男人提到纽约,不管是否第一时间,绝对都会想到那些事。而一开始的时候我也确实乐此不疲,就像达芬奇拿起了画笔,那种兴奋难以言语。一首满载赞美的现代诗,一幅优美的线条速写,一张专业级别的照片,几招简单的魔术都能引诱出女人们旺盛的情欲。而这些,恰恰是我最擅长的。

直到接到翠儿结婚的消息,我突然发现,我似乎忘了什么叫婚礼,什么叫爱。那本应是最简单和纯洁的。我忘了做爱也应先从“爱”开始,我变成了只会性交的机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方式,同样,时间也是。回想一年半来的生活,我好象能了解婚姻立法者的心情,为什么要一夫一妻制。我开始渴望只和一个女人交往,开始渴望婚姻。

“天啊,你一定是疯了!”亚伦几乎歇斯底里道。“不然就是你有性功能障碍!”

“我只是渴望纯洁的爱,一场真正的,轰轰烈烈地爱情。”我想象着一幅美好的画面,教堂的圣殿中,从神父的背后看到身着礼服的我和头戴面纱的新娘。虽然看不清脸,但我想她一定很漂亮。我慢慢伸出了手,掀开了面纱……天啊!那是亚伦的脸。

我一下子被吓醒了来。看到眼前的亚伦还在不停地给我洗脑。“那可是到处充满一夜情的地方,你能就这样放弃?想一想,单身是件多么可庆幸的事。没有责任!没有负担!没有尿布!”

“一杯啤酒。”不再理会他,我转向孬孬。

“嘿,大男孩,你到底怎么了?”我还是不理他。“看来你需要来点游戏放松……”他之后说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挨了他重重的一拳。

“小姐,我朋友受伤了,你能帮我照顾他一下吗?”他向一个女人求助道。就是之前那个被盯上的猎物。

“您还好吗?”她关心地问到,而且还是用敬语。虽然那拳很重,但还不至于让我失去理智,但我的确看到了光环和翅膀。她就像个天使。

“如果可以的话,能在我昏倒之前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吗?”我为她着迷,所以这样的机会我可不想错过。

“看来您没什么事。”她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

“……,对不起!”我惊了一下,平日里灵牙利齿的我竟会被逼到无语的境地。

“对不起怎么够?”她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至少要请我吃顿饭算是赔罪吧?”她微笑着看我。女人天生就是默剧大师,表情的变化之多,真的要用男人一生的时间来领悟。

我感谢她的慷慨,并更加被吸引。

明早10点钟,人民广场旗杆下,不见不散……

到底被亚伦算计到,不过这次我感谢他。而且让我一下子改掉风流的毛病似乎是件很高难的任务。

闹钟还没响,我躺在床上瞪着它。今天起得特别早,天还没亮,索性起床洗个澡,然后悉心装扮一番,准备迎接这场意外飞来的约会。

“叮咚。”门铃响,这么早会是谁?

“您好,”开了门是个一身黄衣的男人。“是张诺先生吗?有您的包裹。”

签收后,我得到了一个鞋盒大小的和那个男人身上同样黄色包装的东西。结果,里面真的是个鞋盒,一双最新款的皮鞋。不用费心看邮单便可以猜到一定是我妈妈,她总是喜欢为我添置新装备。但这次不同,里面是双女式鞋。

“亲爱的宝贝:(我妈妈喜欢这么叫我,这让成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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