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玻璃色的爱 >

第20章

玻璃色的爱-第20章

小说: 玻璃色的爱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有希望吗?”他好像听出了我的语气。

“希望不大。”我懒得骗他,直截了当地说。

“哦。”他发完这一声后,便不再说话。

糟糕,开始下雨了。金鑫和周宇跑到一家宾馆门口,在屋檐下躲雨。

我和韩彤躲在一棵树后,能使我避住不被看见,可避雨的效果就不那么好了。我不能动,他们正面对这边,我若一跑,必定被发现。

“傻蛋,”我咒骂道。“都到宾馆门口了,还不进去。”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我还是更愿意多淋一些雨,而他们也就那么站着。

“雨越来越大,我们要在这儿待到什么时候?”韩彤抱怨道。

“谁求你来的?”我蔑了他一眼。

“那……”我猜到,他想说:那我就走了。

“既然来了,就由不得你想走就走。”我忽然觉得我这话说得挺黑的。

他似乎被吓到了,一语不发,尽量找树叶多的地方避。

我有种以大欺小的愧疚,于是补道:“等回去后,我帮你追小昱。”

“不是没希望吗?”

“事在人为。”

终于,周宇跟金鑫说了什么,两人进了宾馆。我也赶紧拉着韩彤往屋檐下跑。

透过大门玻璃,我看见周宇和金鑫正拿着护照登记房间。待他们上楼后,我和韩彤才进去。

“什么?你没带护照出来?”我几乎快气疯。可看着韩彤那可怜的小样,我又生不起气。

望着楼梯的方向,我看了好一会儿。“呃”,打了个嗝,反出一股酸味儿,我知道是从胃里来的,可却总错觉来自心里。

通过宾馆叫了的士,乘上车,一路向南往吉隆坡回。

第二十一章 功成身退

车上,有点困,却怎么也睡不着。一个原因是旁边的韩彤打着巨大的鼾声;另一个原因,是我在想着金鑫。

虽说我决定了成全金鑫的心缘,可叫我一下子放下她,却也说不通。男人都知道,哪怕得不到,也不愿看别人得到的那种酸劲儿。

车里放着我听不懂的歌,大概是马来语。我觉得有些语言的确不适合用来写歌,例如韩语的卷舌音、泰语的爆破音、巴西的咧口音,听着都不顺畅,不像中文能那么合辙押韵。不过今天这首歌的旋律很能打动我,或者说配合我五味杂陈的心。

我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在天亮前回到了酒店房间。珊珊睡着,以坐姿靠在床头,看来一直在等我。

我来到她跟前,朝着额头吻了一下。她醒了,“你回来了?”

“我答应过你。”

“恩。”

“傻瓜,怎么不好好睡觉。”

“嘻嘻,睡不着,就等你来着。他们呢,怎么样了?”

“计划成功,相信他们接下来会有进一步发展。”

“呀,”珊珊注意到我湿透的衬衫。“你淋雨了?”

“恩,”我脱掉衬衫。“似乎有点着凉了,头很晕。”

珊珊马上跳下床,“我起给你放热水,你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

我一把拉住她,紧紧抱进怀里,“不洗了,有点累,就这么睡了。”

虽说有点累,但我却不想放开怀里的珊珊,我吻她的锁骨,那是我最爱她的地方。我清醒地知道抱着的是谁,可我却不断想起金鑫。我越抱越紧,直到她发出一声轻叫,我才知道我弄疼她了,于是赶忙松开。

“弄疼你了?对不起。”

“没事。”换她紧紧抱住我。

我始终不能停止想着不在这个房间的女人。而且,他们此时,是否也在做我们在做的事呢?

旅游的第二天。

太阳升得老高,不知道挂了多久。我缓缓睁开眼,床边围了一群人。

珊珊靠着床边坐下,递给我一杯温水。“感觉好点了吗?来,把药吃了。”

原来,我到底还是感冒了。

“怎么搞的?身体这么差。水土不服吗?还是玩得太凶,‘马上风’了?”是贺威,我越来越讨厌看到他。我心底喊着:谁把他从窗户扔出去,我付……我不知道该付多少,因为我又觉得他实在不值钱,100卢布都嫌浪费。

“昨晚淋雨了吧?”是金鑫,周宇也在旁边,他们回来了。“我听林蕾说了,你没上船,去找我们的。”

“哦,”我吃了药。“不过我没找到你们,于是自己打的士回来了。”

“我们别打扰张诺了,让他好好休息,大家都出去吧,晚点时间再来看望。”我有时觉得,周宇还是挺不错的,至少和贺威对比之后。

他这话很得我心意,因为我真不想看到他们,尤其是金鑫和周宇,此时最不想见。

大家一个个地从房间里退了出去。不过金鑫站在原地,没有要走的意思。

她是要跟我报告好消息吧。照周宇的性格,要是他们发生关系的话,直接求婚都有可能。

珊珊看了金鑫一眼,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转过头对我说:“我去楼下给你叫餐,一会儿回来。”叫餐打个电话就行,哪用下楼,她这是刻意躲出去。

珊珊一出门,金鑫就连跑带颠地来到我跟前,靠着床边坐下。

“说吧。”我看着她一副想笑却憋着的样子,没有耐心等,索性问道。

“他向我告白了。”

—文—“切,我还当他向你求婚了呢。”

—人—“怎么可能?哪有那么快?”

—书—“都进宾馆了,还有什么不快?”

—屋—“恩?”她楞了一下,我知道我失言了。“你怎么知道?”

“废话,下了那么大的雨,你们不去宾馆还能去哪儿?”

“哦,倒也是。”她点点头。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个什么柯南推理会副会长,有时聪明有时蠢,连我这么蹩脚的解释都相信。〖TXT小说下载:。。〗

“好了,你成功了,我也该隐退了。等回去后,我就辞职。”

“啊?”

“啊什么啊,我到公司不就为了帮你追周宇吗,现在追到了,我也该走了。”

“不行。”她忽然大声道。

我被吓了一跳,“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我、我是说,还,我还没……”她一下子结巴起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要么说中文,要么说英文,别说我听不懂的话。”

“我、我是说,我刚刚和他在一起,还、还不知道该怎么相处,得需要你给我作指导。”

“哼,你最需要指导的是中文。”

“那也行啊,你留下教我中文吧。”

“喂,傻蛋,你还真会占便宜啊。虽说我没有教师证,也不能让你这么免费用起来没完啊。”我笑着说,同时拍着她的脑袋。“我已经决定了,一回去就辞职。”

“我不会谈恋爱,你不帮我,我就……”她憋得脸通红,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是怕刚刚形成的恋爱关系不稳定,怕自己出错造成感情的提前结束?”

“恩,恩。”她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放心吧,其实我没帮上什么忙,你能成功,是因为你本身的魅力。我不过是创造了一些机会,推了你们一把而已。”我说。“而且,我也不会这么快回纽约,会再留半个月,有什么问题就打电话或到有家找我吧。”

金鑫还想说点什么,这时,房间门开了,是珊珊回来了,后面还带着推餐车的服务生。

“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她站了起来。“谢谢你。”

“不客气,跟随自己的感觉,你是个值得拥有幸福的女孩。”

金鑫离开了,珊珊狐疑地问:“她说什么了?”

我朝她竖起大拇指:“我的计划成功了。”

看到食物,我似乎馋欲大胜,慢慢一车的东西,我觉得我都能吃下。

我边吃边想,我好像已经放下了,不那么在意金鑫和周宇了。

旅游第三天。

感冒虽然还没好,但已无大碍。

冯博作为导游,带全公司人游玩了刁曼岛,大家都买了纪念品,可谓满载而归。然后,乘最晚一班飞机回国。

本次旅游,就此宣告结束。

正如我说的,一回来,我就递了辞呈。冯博再三留我,但那只会让我走得更坚决。

休息了两天没出门,除了吃就是睡。

这天,我刚睡醒便接到了一条短信,于是来到有家,亚伦、于淼、孬孬都在,今天才从外地参加完节目回来。短信就是亚伦发的。

“阿诺。”珊珊也应约而来,不只她,还有金鑫、周宇和韩彤。

自从旅游回来,韩彤便时常出现在我的眼前,好像自以为和我成为了朋友。

我冲吧台里挥手,“孬孬,叫阿德调吧,过来聊会天。”阿德是孬孬的徒弟,长得很帅,相当招女孩子喜欢。很多老顾客冲孬孬的调酒技术而来,但更多的小女生冲着阿德的帅气而来。

“哈哈,你看看人家多受欢迎,我们这帮老家伙过时了。”亚伦指着穿着时尚、造型酷炫的阿德,自嘲道。

“我们这不叫过时,而叫升华。”我说。“不过孬孬,你这颓废风也的确该换换了,好歹把眼睛从头发里解放一下。”我早就瞅他那跟拖布条子似的头发不爽,曾跟他定赌:只要把头发剪短,我就输一千块给他。

“这是我的风格,灵感来源,要是把头发剪掉,我就不会调酒了。”孬孬端着刚调好的新酒坐过来。“来,尝尝‘妖姬’。”

“哇,这名字够魅的。”我先端起一杯。“安琪不在,下回带她来,孬孬,你给调杯‘妖孽’。”

珊珊听了,一边笑一边推我,“别拿人女孩儿开玩笑。”

“那我拿男的开,贺威来了,调杯‘狂犬病’。”的确有这个酒名,不是我随口编的。

我说完,不小心看到周宇那张黑脸,于是赶忙道:“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和他是亲戚。”

周宇微笑着摆摆手,“没关系,拿他比喻狂犬,我倒是为狂犬打抱不平呢。”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周宇笑,挺难得的。

“呵呵……今天开心,正好人也多,热闹,大家多喝点,我请。”孬孬今天似乎心情不错。

“对了,相亲怎么样了?”我问。

“耶!”孬孬没回答我,亚伦则直冲我伸出V的手势。

“成了?”

“算是吧。”孬孬害羞起来。

“是这样的,”于淼解释道。“孬孬在节目上相中了一位女嘉宾,但节目规定,女嘉宾得为男嘉宾留灯才可以牵手约会。很多女孩都留了灯,但偏偏孬孬喜欢的3号没留,结果相亲失败。”

“听起来好像没成功?”金鑫问。

“恩,”于淼继续说。“节目上是没成功,但台下亚伦去导演组要到了3号女嘉宾的联系方式。我们俩哄孬孬主动给她打电话,终于,对方同意这周日和孬孬约会。”

“哦?”我叫起来。“可喜可贺!”

孬孬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才第一次约会,还不知道结果。”

“循序渐进嘛,有开始就是好的。”亚伦大笑着,故意使劲地拍孬孬的肩膀。“我觉得那女的不错,是个正经姑娘。”我实在不知道他对“正经”的定义是什么。

今晚是周五,酒吧里人挺多,大部分是围着吧台的学生打扮的女孩。音响里放着嘈杂的音乐,震得我耳膜难受。

“这什么音乐?听得人烦心。”

“是阿德的收藏,现代年轻人的玩意儿。”孬孬回答我。

“‘年轻人’?怎么好像说得我们很老似的。”

“四舍五入都三十了,算老了。”亚伦点着头说。

忽然,我注意到酒吧的一个角落,“我早就想问了,孬孬,那里是个小舞台吧?”

“恩,对,以前请过一些歌手做表演。但后来效益一般,又没人爱听,就不用了。”

“还有乐器吗?”

“后面仓库里墙上挂着把旧吉他当装饰品,放得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