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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再世为妖 作者:炉子-第41章

小说: 再世为妖 作者:炉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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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我不愿意……
  大叫道:“我不要当男人,我要当女人。”
  他懒洋洋地答道:“也好啊。”一秒种之内,把我变成女人。然后开始从前面攻击。
  ……
  靠,为什么已经成为充电器,还要把我当作泄欲的工具呢。
  他大笑:“因为我也很寂寞啊。一般的女人承受不了我的力量啊。”
  “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呢。”
  “因为你的名字啊。”
  都怪我老爸老妈。叫个魏祖国、魏人民啥的多好,为什么偏给我起名魏清玉呢。
  (全文完)
  后记
  
  
  看过许多NP的文,但是觉得角色的感情发展比较生硬。
  所以自己跳出来写一个文,探索如何能够在九个人之间保持性关系。
  为了符合逻辑,只好把主角设计为妖怪,否则太多的情节无法连贯起来。
  还搞出来个色情狂一般的天神。
  所以,大家也看到啦,猪心里喜欢的人,只有思恒、青萝两人而已,其他的,都是不讨厌而已。
  有精神洁癖的MM们,估计不能接受这样的人生观吧。
  大家看过之后,狠狠地砸砖吧。
  正分负分全无所谓啦。这文本就是炉子自我YY用的,大家跟着解闷一下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写的新文是《姥姥攻略》。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猪是姥姥级的阿婆,年龄65岁。
  炉子对于猪的年龄向来无忌惮,从18岁到61岁都可以在其它文中看到。
  这位老年妇女寿终正寝后,灵魂来到古代。当然是异时空。炉子这支烂笔,哪能把主角安排在中国古代呢,会有许多不符合史实的漏洞。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男孩子(只有男人才有耽美的机会),相貌平平,先从事小鸭子的职业,后来才争取到机会接受杀手训练。人家穿越之后都是当皇帝、皇子、王爷啥的,但主角运气不好,只能先从卑微的职业干起。
  不会有高H、□出现,但目标是NP,也可能男女通吃。打算写十万字左右,最后是happy ending。炉子最讨厌悲剧结局,虽然照例要把主角、配角折腾得死去活来,但保证最后让大家团圆。
  不喜欢耽美的MM们不要看,免得一会儿又抱怨恶心啥的。
  如果MM们看完《再世为妖》不觉得变态,也能接受NP的结局,那就去看吧。
  喜欢言情的MM们去看炉子的《花疏云淡》、《伯爵夫人秘史》、《梦中执子之手》、《寻白记》、《恐龙日记》、《王者之痛》,本站都有。

  小麦的番外:缘分

  
  
  这是小麦的故事,所以从小麦的视角来写。
  这篇番外是应读者MM的要求所写的。
  其实,BL是件很辛苦的事情,尤其在不被世俗道德所接受的背景下。
  我本人虽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亲历体会,却能理解那血淋淋的挣扎。
  不忍放手的爱恋,握紧会痛,放弃也会痛。
  所以,我不要写虐文,也不要写悲文,我只写轻喜剧。把复杂的人与事简化,把沉甸甸的悲苦掩埋,只把那些可笑的表皮展现出来,和大家一起YY。
  ………………………………………………………………………………
  琼台歌舞,果真如传说中那样诱人。
  一干青年,都是容易热血沸腾的年纪,眼见数十位妙龄少女巧笑嫣然、春衫轻舞、柳腰摇曳,便不由自主地把垂涎之色挂到脸上眼中。
  维持着脸上淡淡的笑意,目光投向场内,自管把那无穷无尽的心事掂量。
  到底是妖精一般的人物,唬得青萝神魂颠倒地相信“他”。谁知道即将分娩的那孩子是谁的种,却一口咬死就是青萝的孩子。偏偏青萝就是深信不疑。
  这半年来,唬着青萝说什么不宜房事,害得青萝经常半夜跳起来去河里冲凉水。
  真真是个妖怪啊。
  ……
  有人轻轻地拽着左手的袖子,侧头看去,却是满脸忿忿的萍衣。她苹果一般的脸庞上都是愤恨,小声埋怨道:“真不要脸,穿得那么单薄,身体全都露出来勾引男人。”
  “呵呵,她们没有办法嘛,谁也不如咱们草原最艳丽的花朵美貌啊。”
  听到恭维的话,她的脸色稍微缓和,旋即看到高台上那人的动作,脸色便再次阴沉下去。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坐在主位上的东宛王正把一粒葡萄喂到王后嘴中。
  他狭长的凤眼微微眯起来,嘴角是浓浓的笑意,仿佛正在从事最惬意的乐事。
  不是一般的恩爱啊。
  原本的消息一直都是这位王后并不得宠,所以才带着萍衣前来准备和亲的。
  现在看来,和亲这事,怕是颇多障碍。
  这位翠沙王后,仅是相貌端正而已,半分娇媚也无,可是看东宛王待她的神情,便是瞎子也能发现是深情款款。
  她慢慢地咀嚼着葡萄,慢慢地咽下,微微撅唇,便把一粒子吐出来。东宛王的手掌,早就等候在她唇边,接过那子,却不抛下,而是送到自己口中,飞快地咽下。
  那女子便微微一笑,低声道:“我吐出来的东西还少么,怎地这样欲求不满。”
  东宛王低笑,脸上却有羞涩之意。匆匆地从金盘中抓起一粒葡萄,小心地剥下表皮,送到她嘴边。
  萍衣内力甚是不济,想必听不到他们的对话,只是眼看这二人动作亲昵,嘴里嘟囔道:“无耻的女人。便是这爱吃葡萄的毛病,也和那个姓甘的贱人一样。”
  她本是无心之言,听到我耳中,便如晴天霹雳一般,震得神色都变了。
  那个所谓的“甘蝶”,便是这样。喜欢吃葡萄,却懒得自己动手剥皮,只是软言央求着青罗伺候她。常常是她偎坐在青萝怀里,手里看着文卷,青萝便把葡萄一粒粒地剥好送到她嘴里。她咽下葡萄,便只管把子吐出来,由青萝伸手在她唇边接着。
  可是,这王后的样貌身态与那甘蝶绝无相似之处,又如何会有如此相同的爱好与动作?
  莫非那妖怪……
  一念及此,面上的震惊便如惊涛骇浪一般掠过。
  那翠沙王后却是眼利,分明听到我和萍衣的对话,见我神色有异,便起身向东宛王告退,轻轻凫凫地走下琼台。临走时却微笑着抛个眼风给我,想必是叫我随后下去。
  又略坐片刻,这才假装酒醉,摇摇晃晃地起身,说是要到花园中吹吹风。
  刚下琼台,便有个小宦官侯着,带我穿花拂柳,走好久,渐渐走到偏僻之处。
  这东宛国王宫的花园好大,站在这里看去,远处高大的琼台便如帐篷一般大小。
  走进静室,小侍并没有跟进来,只是轻轻掩上房门,脚步声便轻快地远去。
  此时,那华服严妆的王后正微笑端坐,说道:“坐吧,小麦。”
  “你……你真的是……”
  她狡猾的笑容倒是和那人一样,答道:“瞧着,变魔术啦。”
  迅速地把身上层层的衣物脱下,只剩下白色的长袍。然后一伸手,便把高耸的发髻扯开。上面的珠翠“叮叮当当”掉一地,她也不理会,只是用手指揉搓着脸庞,便一分一分地变成那人的模样。然后她摇摇齐耳的短发,笑道:“小麦,瞧你下巴都要掉到地上啦。”
  虽然心中早就猜测到真相,但亲眼目睹之时还是震惊,说话便不利落:“你……此时……”
  “不错,我今天应该在青萝的大帐中分娩啊。不过呢,一个小时前孩子已经生下来啦,产妇当然要好好休息嘛。趁着这时候,我来这里看看歌舞什么的。”
  “你……和……东宛王……”
  “呵呵,可别告诉青萝啊。”她俏皮地歪头想想,便如淘气的孩子一般恨不得与人分享小秘密,低声道:“伸手托住你的下巴,不要吓得昏迷哦。除去臭蛮子和小P孩,还有五个男人哦。”
  “你一个人……和……七个人……”
  “是啊。另外还有一个变态,就是死小莱,他不是人,可以忽略不算。”
  “怎么会这样?”
  “呵呵……当然是天机不可泄露。”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她神色中的顽皮褪去,严肃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朋友,小麦。我知道你心中的苦。我告诉你这些,是让你知道,还有很多人有着和你相同的取向。我如今拜死小莱所赐当个妖怪,可以摆脱世俗的偏见。可是你已经在黑暗中痛苦多年,再找不到出口,你会崩溃的。我们是朋友,所以在你面前,我没有秘密,希望你也可以放松自己,不要害怕。”
  害怕?我有什么可怕的。我现在是草原上红得发紫的一代新人,权势正在迅速地集中在我手中。青萝根本就是个政治白痴,除去犯傻拼命,一点儿手段也无从施展。就算将来他成为草原之王,也不过是个傀儡而已。真正控制一切的,只能是我。
  虽然,这一切的前途只是让我感到厌倦,没有欣喜。
  “小麦,我知道你对青萝的感情有多深,我也知道你害怕的,不仅是世俗无法容纳,还有青萝的蒙昧无知。你以为青萝始终把你当作兄弟,从来不曾对你产生欲望。你以为青萝遇到我之后就全心投入,心中再也没有你的位置。”她略一停顿,脸上浮现出苦涩的笑容,接着说道:“青萝很可怜的。他的确深爱着我,我却无法回报给他同样深度的爱。因为,我前世的爱人已经把我爱的能力全部占有。我的真爱,全留在前世。这一世,便是遇到喜欢的人,也不可能全身心的投入。对青萝如此,对思恒也如此。对其他的人,就更是少得可怜。”
  她甩甩头,似乎要把惆怅甩掉,脸上恢复平静,把一枚小小的银戒送到我面前,笑道:“这是刚从死小莱那里讨来的。如果你爱的人对你涌起□,你便会感觉到他的热度。”说着,交到我手里。
  这样式很普通的戒指,真的有这么神奇的功效?慢慢地抬起小指,把它戴上。
  “好啦,现在送你到青萝的梦中。可要抓紧机会哦,时间很短暂的。”
  她的手掌重重地击在我的头上。
  一阵眩晕之后,眼前便是漆黑一片。
  没有视觉,因为黑暗已经吞没一切。
  然而,我可以感觉到怀里的肉体。太熟悉的身体,曾经二十年的思慕。
  每一道伤痕,都清楚地记得来历。每一次他受伤,在我心中,体会到的都是十倍的痛。
  慢慢地抚摸着他厚实的背,却不敢有进一步的动作。
  他渐渐苏醒,略一挣扎,便认出是我。毕竟是太过熟悉的人与身体。
  “小麦,小麦,是你么?我怎么会梦到你?”
  低头俯在他耳边,轻笑道:“你前几天赌钱输掉的事情,难道便忘记啦。我当然要扰你春梦,前来讨债啊。”
  他忽然翻手抓住我的手腕,认真地问道:“小麦,甘蝶说你一直暗恋我,是真的么?”
  咬咬牙,答道:“是真的。”
  他果然如意料中的那样惊讶,自言自语道:“怎么可能?你一直比我聪明,比我能干。相貌比我英俊,武功也比我高强。要不是出身低微,这草原第一勇士的称号,便不会落到我头上。怎么可能会喜欢我?我是男人啊,笨笨的,有什么可喜欢的?”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么。”籍着黑暗的掩盖,平时不敢说出来的话,此时也就毫无顾忌地脱口而出:“我只是喜欢你,不管你是男人、女人,甚至你是妖魔鬼怪,我都不在乎。你会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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