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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作茧自缚-第15章

小说: 作茧自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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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霖扭过脸看了她几眼:“耳朵最像,你俩的耳垂形状几乎一模一样。”
  和和噗一下笑了出来。
  “你相信不?很多夫妻生活了一辈子后,容貌就会越来越像。你和阿谐大概也处得太久了,站在一起,那感觉就像亲兄妹,协调得很。”
  “哦。”和和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想了半天说了一句,“今天那位杨小姐,气质非常好,又很亲切,像电影里真正的贵族小姐。”
  “没太注意。”时霖又发现和和的一个优点,她对同性充满了善意和欣赏,而不是如他常见的排斥,“我只是没想到郑谐这小子竟然肯陪女人到这种地方来。他一向不喜欢顺从别人的,只有别人顺从他的份儿。”
  “他喜欢这里的水晶杯子。”和和无厘头地答了一句。
  时霖突然很想去向郑谐请教关于女人的问题。不过他很快打消了念头,因为郑谐的三个月女友经验,绝不适合他。他回想了一下,他印象里郑谐交往的女朋友,果真没有一个超过了三个月。郑谐是那种原则性极强的人,他当初随口一句莫名其妙的玩笑话“保鲜期三个月”,都可以成为他日后岁月中颠扑不灭的真理以及强硬的行动指南。他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他不小心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了,和和想了一想,摇摇头:“我觉得这位杨小姐会是个例外。”
  “郑谐这回难道认真了?”
  “嗯,直觉。这位杨小姐,恰好是他从小到大都很欣赏和喜欢的那种类型,不管外貌身材还是个性。”和和以专家的口吻郑重地说。
  时霖想昏倒。他意识到一件事,和和话很少,通常一个话题说上几句,她的兴致就渐失。但是与与郑谐有关的例外,比如现在,她对于郑谐的未来问题研究得似比郑谐自己更专注。
  “那你知道你自己喜欢什么型的?”时霖尽量以一种轻松的口吻状似不经意地问。
  “我?”和和愣了一下,没预料到话题会转向,“只要不像我哥哥那样就好。”她也轻松地将问题含混过去。
  “呃?”
  “不然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当家作主啦。”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8…你走你的路(1)…修改版

  你走你的路/用我无法追赶的脚步/我也许将独自跳舞/也许独自在街头漫步
  ——《你走你的路》
  筱和和回家后还很早,喂过猫小宝,抱着它玩了一会儿,把电视频道换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于是打开电脑继续工作。
  图用铅笔勾勒好的,然扫描,上色。她一向喜欢将同一副图搭配出很好几种色调和风格,任君选择,为此而深受客户喜欢,赞她性子好,肯替人着想。其实不过是她喜欢而已,跟服务态度扯不上什么关系。
  同公司里如她一般艺术生出身的设计师,总爱标新立异,努力地说服客户接受自己的创意。但是和和不同,她向来很顺从客户的意愿,偶尔附加一点自己的小心思,所以筱和和总是最容易令客户满意的那一个。
  她很受欢迎与好评,但也从没什么大成绩。她那个强悍的女老板常常看着她的作品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和和啊,你聪明又灵巧,只是缺少抱负,胸无大志。”走出门口时又仿佛自言自语,“这样也好,这样多好。”
  和和的爱好不怎么广泛,女士们最热衷的美容与减肥,她都没兴趣,唯有的几点爱好却与工作恰好一致。当别人以为她在废寝忘食地埋头工作,其实她不过是在玩,其原理与熬夜打游戏,熬夜聊天,并没什么两样。
  和和画的是卡通人物小像,填好了颜色后,随手又画上地平线,地平线上跨了一道七色彩虹,还有一棵小树。
  她忆起自己如何走上这样的一条职业路。大约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她记不清年份,郑谐带她去爬山,上山时遇上小雨,但他们继续往上爬。
  那时她的年纪一定极小,因为她记得快爬到山顶时,她再也爬不动,耍赖要回家,后来郑谐背她上去。如果那时她已经是个大一点的姑娘,她肯定不敢跟郑谐这样撒娇,而且郑谐也一定会把她扔在路上不管她。
  总之,那天郑谐脱了外套包住她的头,把她背上山。到了山顶,雨已经停了,她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色,拱桥一般的彩虹,从天的一边跨过天的另一边,还有地平线上的小树。
  郑谐说:“可惜没带相机。”
  和和安慰他:“没关系,我可以画给你。”
  她只是随口说说,但隔了几天郑谐却送了她一大包画笔和颜料,墨水笔,彩色铅笔,蜡笔,油画棒,水彩颜料,各种规格的画笔,还有许多美丽的纸,应有尽有。
  为了对得起这些精致的东西,她就此开始了她的绘画生涯。
  和和记得她并没打算把画画当作人生目标,虽然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瞎猫撞死耗子地拿了不少奖。高考时她的志愿是法律系。
  其实她也从来就没什么人生目标,每每别人一脸憧憬地提及未来,和和就在一旁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突发奇想地要去学法律,也只不过是因为那时候她迷上早年的港剧,看着片中法庭论战,幻想自己有一天也可以那样神气。
  但是郑谐一句话就把她昙花般一现的理想火花给掐熄了:“和和同学,你从小到大吵架都从来都没赢过,将来在法庭上就算占了全理,也会被对方律师逼得哑口无言。丢脸是小事,打输官司才害人。”
  和和气得脸通红,又想不出反驳的话,转念一想他说的果然有道理。
  那时长辈们希望她念美术,但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神经兮兮,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考不上。”
  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我怎么就中了激将法了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不喜欢回忆,看电视看小说时也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忽略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做自己的看客。
  比如有一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哭,片刻后和和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
  她是那种从不哀春伤秋的女子,文艺女青年的一切元素都几乎与她无关。
  今天之所以怀了一回旧,大约是那位杨蔚琪小姐的职业令她忆起了自己曾经一时冲动的理想萌芽。
  郑谐本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以前他曾说过,这是个不得不混淆是非违背良知的职业,会把人的本性渐渐磨灭。
  这更足见这位杨小姐在他心目中的不同。
  和和与郑谐常常有着非常奇特的默契。郑谐是那种在人前永远不露声色的人,喜怒哀乐都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到,但是和和总能感觉得到。
  比如郑谐对一个人非常和颜悦色,事后和和说:“你讨厌他。”或者郑谐一副没精打采的颓废的样子,和和说:“你今天肯定谈成大生意了,现在缺少新目标,没了前进的动力。”事实总证明和和猜得极对。
  这一回,和和认准了郑谐对杨蔚琪是认真的。她一向很难对郑谐身边的女人有好印象,因为她们跟郑谐在一起的样子通常都很不搭,而她多半是出于职业病的关系,十分在意这种问题。但是今天,她居然对这位杨小姐也很有好感,觉得她与郑谐站在一起很合衬。
  其实和和一点也没有嫉妒杨蔚琪的意思。
  她当然喜欢郑谐。她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除了母亲,她把倩柔阿姨,苏荏苒她们几个她为数不多的闺蜜,甚至她的女老板,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男性亲人,她只有郑谐一个人。从小到大,郑谐在她心目中,充当了她的爷爷、外公、爸爸、叔叔、舅舅,哥哥,有时候甚至是弟弟……这样全部的角色。只除了梦中情人。
  她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本来她应该去陪妈妈住几天,但那一年和和妈整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带着学生到外地去做交流,所以她仍然留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每天都在外面,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玩,所以她天天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就偶尔也带她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是比他们自己年纪更长的成熟女子,或者是一些虽然十六七但是发育装扮都成熟的早熟少女。和和曾经见过郑谐也带过这样的女子。
  而小女生筱和和,芳龄十三,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被笑话那是理所当然。好在郑谐气定神闲,她也可以狐假虎威。
  他们在打牌,而且赌钱。这是少儿不宜的玩乐项目,和和远远躲开,一个人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在吵吵闹闹中梦见自己长成了大人,梳着郝思嘉的发型,化着克莉奥佩特拉的妆容,穿着《窈窕淑女》里伊莱莎第一次参加社交那条著名的裙子,但是光着脚,没有鞋。
  朦胧间好像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立即有人讪笑:“阿谐当保姆够称职的。”
  “什么保姆?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学光源氏!”
  “咦,光源氏是谁?”
  “没文化还不知道闭嘴,丢大人了。”
  “靠,你才没文化。不就是美少女养成计划吗?”
  “一群人渣。”这一句是郑谐的声音。
  “被说中了,所以他恼羞成怒了。”那群人嘻嘻哈哈,“看吧,郑谐永远都比咱们有前瞻性,咱哥儿几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儿呢。”
  “去你们的。”这一回又是郑谐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我若对和和存着那份心,就让我被雷劈。”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8…你走你的路(2)…修改版

  杨蔚琪也弄不明白她和郑谐这样是否算作正在交往中,不过近来他们的确交往甚密,而且谁也不愿意先点破。
  他们相处得很不错,而且很有默契。
  郑谐很沉默,杨薇琪话也不多。大概因为她在工作中需要费太多的口舌,需要抽丝剥茧,咬文嚼字,所以工作之余她就格外厌倦跟人解释。
  而郑谐是这种聪明人,任何事情只要她开个头,他便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只消他稍稍勾一勾唇角,她便明白他已经领会了她的意思,然后她无需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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