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科幻电子书 > 托·阿·爱迪生vs哈利·波特 >

第1章

托·阿·爱迪生vs哈利·波特-第1章

小说: 托·阿·爱迪生vs哈利·波特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柳文扬
  “任何一种技术,在不了解它的人看来都无异于魔法。”——阿瑟·克拉克
  看过《哈利·波特》之后我们知道了,魔法也是一种技术,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技术,它也可以通过学习和“修练”得到,也有类似的学校和教科书(甚至“教辅”)。想当年,美猴王孙悟空驾着小木筏漂洋过海,就是为了到一所魔法学校——菩提老祖的私立大学去学习这种技术。
  而有了阿瑟·克拉克的那条“定律”,我们就很难对一个不了解技术和魔法的人解释,这两样东西分别是什么。比如说电灯吧,你认为它是技术的产物,可解放前一位进城抢大户的农民就会觉得它是魔法。那位农民朋友把有钱人家的灯泡连着电线砍下来,带回家,用细绳挂在房梁上,骂道:“TMD,一到这儿你就不亮了!”
  你会说,电灯之所以是技术产物,因为我们可以对不懂的人,详细而清晰地阐述它的运作原理和各种细节,而魔法多半是模糊不可解释的。
  不尽然。我摘录一本13世纪的书中的某些秘方,这本书叫做《大阿尔倍的奇异秘方》,在当时应该算作技术著作吧。但是我们要知道,中世纪,人们是把魔法当作实打实的技术的——虽然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老鼠屎掺上蜂蜜,涂在身上脱毛的部位,来回摩擦,就可使毛发重生。”
  “对年华已逝还希望保持青春美丽的女人,郑重推荐使用这种小壁虎屎。因为它可以消除皱纹,净白皮肤,使女人的气色鲜艳动人。
  “用小壁虎屎、乌贼骨、白葡萄酒垢、鹿角粉、白珊瑚粉、面粉,每种材料同样分量,放在臼里磨碎,经过精细筛选后,再把所有材料放在以数量相等的巴旦杏、果园鼻涕虫和毒鱼草花蒸馏过的水里,浸泡一个夜晚。然后加入等量的白蜜,再把所有材料放入臼里磨碎。把这个混合物小心储存在干净的银缸或玻璃缸内,需要时就用它擦脸、双手、乳房、脖子。不久后会发现这份秘方灵验有效。”(我想,当时的贵妇们身上可能都弥漫着小壁虎屎和鼻涕虫的味道。)
  你说,这样的药方,只论述了配制方法,而没有说明原理,所以还不能算作典型的“技术”。也就是说,它们没有在一个公认的理论基础上自圆其说。
  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说:战阵上中了敌人火枪铅弹的人,要用刀把弹丸或铅砂剜出来,极其痛苦。有位将军建议,用水银灌入伤口,水银能溶解金属,等到铅弹溶解后,再随水银一起流出体外,不是就好了吗?原理讲得头头是道,很有可信度。我相信当时不少人这样做了——当然也死了。
  现在的魔法爱好者们,不再像中世纪的人那样相信魔法的力量了。他们只是出于一种对神秘事物的审美式需求而单纯地欣赏对魔法的描述。《哈利·波特》、《指环王》……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如果有人问我:“你相信叫一声‘up’,扫帚就会自动飞到你手上,然后驼着你去参加‘魁迪奇’飞天橄榄球赛吗?”我当然不信。不信为什么像傻子似的边看边露出崇拜的微笑呢?
  我的回答是:人有一种倾向,即在清楚地知道受骗的时候还可以欣赏这种骗术。对电影、对魔术,我们都是这样欣赏的。如果人没有这种倾向的话,乔治·卢卡斯和大卫·科波菲尔早就以诈骗罪入狱了。而且,从反面来说,只有“不相信”的人才能够健康地欣赏这些魔法。心眼儿太实,看了《黑客帝国》就去练习躲子弹的人,大概不适于看电影。而看过锯解活人的魔术后,回家依样拿表弟开锯的人,应该关进疯人院。
  闲话说完,这次我们是要讨论“技术”和“魔法”的对比。既然对一个地球文化的陌生人来说,技术和魔法是很难区分的,我们就假定某一天,一位白痴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他不疯,只是比较傻。他的理解力很强,但一点现代文化知识都没有,是个智商正常,而受教育水平停留在中世纪的人(这样的人地球上几乎没有,通常情况是相反的)。
  这个人看到路上跑的、天上飞的、桌上摆的,都大惊小怪,认为自己掉进了一个疯狂的魔法世界。我们要向他说明,这些东西都是多年来人类借助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发明出来的。他会信吗?
  他会拿现代技术的成果和自己心目中的“技术”——魔法相比较。而魔法在他的时代,在他的心中,是绝对真实的。
  看见飞机,他就想起了扫帚。扫帚是女巫的私人公务直升机。不仅扫帚,像叉子这种工具也是一样。我们看看它是怎么用的:首先,巫师配制油膏,其中混有鸡冠鸟和蝙蝠的血、铜屑、烟灰。一名女巫在一只小锅子里磨药,放在用马鞭草点燃的火堆上煮。其余的女巫跨上扫帚把、叉子柄或山羊背。油膏配好,就涂在扫帚和叉子上,念一段可怕的祈祷词。一名女巫向空中举起一盘子骨头,另一名女巫数念珠,念珠是若干只铃铛、两颗骰子、一个胚胎的头颅编成的。然后她们就飞了起来,赶赴巫魔会去了。
  这样看来,叉子或扫把能飞起来,是由于神秘油膏和向魔鬼祈祷的作用。这里没什么空气动力学,也没提到反引力。铜屑、烟灰、鸟血,好象都没有抵消地心引力的作用。至于“胚胎的头颅”,大概是教士们为了使巫师显得更邪恶而编造出来的鬼话。这里唯一起决定作用的神秘因素,是“一段可怕的祈祷词”。也就是说,是魔鬼使她们飞起来的。
  古代中国人也相信人可以通过某种魔法飞行。列御寇就曾经乘风而行。但他传授经验时说:作为一个可以飞行的人,我很有压力感……哦不,他是说:要想飞起来,首先必须做到在心里绝对抛弃是与非、利与害、人与我的种种差别,然后就可以与天地成为一体,想咋着就能咋着了,何况是飞一飞咧?如果这不是一种哲学上的譬喻,那么也是绝对的魔法。完全忘记是非利害人我,也就是变成大白痴了——庄子称这种通过哲学修养自觉地、人为地造成的白痴为“至人”,不是人人都可以练成的。当然,我承认这是一种超然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至人也很伟大,你骂他白痴他也不急。可我们现在的讨论是停留在大众化的、技术层面上的。在这个基础上看,列子御风而行也是神秘的魔法。
  飞机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给那位白痴讲述飞机怎么飞行:燃油在发动机内燃烧产生动力,螺旋桨搅动空气,或者喷气发动机抛出燃烧气体,反作用力推动飞机向前运动。而机翼的横截面使得上下空气流动速度不一,产生压力差,于是把整个飞机抬了起来。这里涉及到几门比较专业的知识,但是只要时间允许,总可以说清楚。如果他不信,我们还可以手把手地教他制作一个航模,让他亲眼看见飞机是咋飞的。
  这就是说,技术一点也不神秘,它可以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讲得明明白白。也可以通过重复的实验来验证,这种实验,不论是中国人做,还是非洲人做,结果都一样。
  反之,魔法的原理中总有一两处是神秘的,不可知的,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学习的。而魔法不能够通过重复的实验来证明,在实验中,如果理想的结果没出现,那么就是做实验者不对头。“心不诚”。
  我的小外甥已经上小学了,受过一点现代科学教育,是个有文化的人了。但这位文化人儿现在还很喜欢哈利·波特、齐天大圣孙悟空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面的小狐仙。原因是他们的魔法都很酷。那么,在飞机和扫帚这个例子中,技术与魔法孰优孰劣呢?
  首先,扫帚确实比飞机方便。从壁橱里拿出来,骑在胯下,打开窗户,念几句祈祷词,咻地一声就出去了。而坐飞机呢?先要买票(还要费心选择折扣大的航空公司和售票点),然后坐车去机场,排队办手续,被人从头检查到脚,候机室里坐一个小时(还得买本《国家地理》消磨时间)。上了飞机之后,又要担心遇到本·拉登的信徒。坐扫帚,降落在哪里随自己高兴。坐飞机,必须跟他们一起降落在机场!除非你自备降落伞,中途跳下去。
  其次,用扫帚比坐飞机便宜多了。买一把扫帚才几块钱?一张机票又是多少钱呢?而且“拥有一把自己的扫帚”,就相当于拥有一架私人飞机呀,而破费甚少。从上小学时第一次当卫生委员到现在,我拥有过不下二十把私人扫帚,但是私人飞机连一架也没有,所以对我这种人来说,魔法就有极大的吸引力了。
  还有呢,飞机的噪音和废气会污染环境,建一座机场要占很多地方。而扫帚却是真正的环保物品,使用当中顶多掉几根扫帚苗,还可以自己扫掉。停放扫帚不需要很大场地,一个墙角就够了。
  难道飞机就没有优势了吗?当然是有的。第一,坐飞机比坐扫帚舒服,有靠背椅子,可以打磕睡、喝饮料、看书、跟旁边的人聊天。有时侯还发东西吃。骑扫帚却是非常不舒服的,小小一根棍,硌死人。而且不能睡觉、看书,没人聊天,就算自己带了水和吃的,又怕喝风肚子痛。
  第二,飞机上有空姐,扫帚上没有。
  第三,有超音速飞机,没有超音速扫帚。
  第四,一架飞机可以载很多人,一把扫帚上最多骑两个人。
  但是,这些优势都是可以改变的。如果有哪位巫师,打算开家扫帚客运公司的话,我可以献上几条办法让乘客们欣然改坐扫帚。
  针对舒适度的问题,应该给飞行扫帚配备一些额外的装置。当然必须有沙发椅,沙发椅上罩一个比人略大的透明盖子,乘客就可以不吹风了。
  针对空姐问题,巫婆们应该为每把扫帚配备一名“帚姐”,不,“帚婆”。
  加强巫术训练力度,并制作气动性能好的流线形扫帚,提高飞行速度。
  想多载人的话,就把很多扫帚用绳子拴在一起编队飞行。
  这些办法如何?只要有女巫需要,我是会无偿把它们提供出去的。
  我桌上摆着一台微机,通过电话线与互联网相连。打开任意一个门户网站,利用搜索引擎就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东西。
  白痴朋友想起了《白雪公主》。
  “魔镜!告诉鹅,史价上最妹的任儿史谁呀?”
  “史泥呀伙计!”
  魔镜跟我的联网电脑一样,充当着私人万能顾问的角色。只是魔镜的搜索功能更为犀利(不能说“强大”),它不但可以在一瞬间从世界上几亿人里面搜出符合条件的那个,而且知道她住在哪里,和谁在一起……网上搜索引擎呢,它只能提供“N条结果”供你选择。魔镜如果不打碎,可能不会出什么毛病。可我的电脑在上网的时候老爱染病毒,或者死机。实际上,来参观我书房的人对我的键盘都有很深印象,一致认为非常酷。常用的键雪白发亮,不怎么用的则蒙满灰尘。而最亮的三个键是Ctrl、Alt和Del。
  魔镜的缺点是,它所胜任的搜索范围不太广,似乎只能寻找“最妹的任儿”。
  互联网的缺点是,它到现在还不是很人性化,需要一定的智商和耐心才可以使用。不像魔镜,傻瓜都能用。
  我本想从飞机开始,一项一项地比较技术成果和魔法手段的优劣。但是那太费时间了,我们还是概括一点说吧。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