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圈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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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被告的供述就是事实?”
“但是被告曾不止一次地否认自己打过那个举报电话。”
“有证据是他打的。”
“请问公诉人,你所说的证据,除了守店铺的老婆婆以外,还有别的证据吗?”
“这一个证据就足够了。”
“刚才法庭调查时,我已经证实证人认定被告打过电话是一种可能,可能是被告,既然是可能,也就存在不是被告的可能。被告承认自己有陷害李怡清的动机,为什么偏偏不承认自己打过举报电话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被告确实没有打过举报电话。从当时情势分析,被告只有确定李怡清已经钻入圈套,已经与浴楼小姐鬼混在一起之后,才可能打电话举报,而不会在此之前。被告端着茶杯进入包厢的目的,是设法弄醒李怡清,弄醒李怡清的目的是为了再次找小姐进包厢,这一切都如愿后,打举报电话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同样的道理,浴楼服务生的证词也是一种或然性的证词,它只能证明被告在现场,却不足以证明被告就是投放毒药的凶手。况且,即使是被告有意要陷害李怡清,但是被告到底有多大把握李怡清同意到风月场所嫖娼?假如李怡清拒绝,那么所谓的被告预谋不就付诸流水了吗?”
“李怡清不会拒绝。”
“何以见得。”
“李怡清的恶习当中,除了贪婪之外,那就是好色了,他经常出入风月场所,花得却是公款。自从到建委任职以后,基层单位的人对他的这点儿爱好了如指掌,所以只要李主任驾到,安排他到风月场所狂嫖,是必不可少的余兴节目。说他好色,是说他丧心病狂,就是他家里的小褓姆都不会放过。如果辩护人不相信,我这里还有不少的书面证词。”
林文似是在一步步地逼迫着吕光军,逼迫着他使出浑身解数,逼着他下决心祭出那件电子邮件。
开庭前三天,事务所收到一件发给吕光军的匿名电子邮件。内容很简单,齐孝全案,现场还有另外一个人,名叫王兴民,重庆市肿瘤医院内科医生。吕光军当时就是循着这条线索找到王兴民的。
吕光军振作起精神,他要让案件最后见分晓。
“请问公诉人,指控被告齐孝全犯有故意杀人罪,依据的证据就是被告有犯罪动机,有预谋过程,有作案的时间与条件这三条,对不对?”
“正是这样。”
“假如现场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也有犯罪动机,也有预谋过程,也同样有犯罪的时间与条件,那么他同样也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啦?”
林文的表情没有惊愕,没有慌乱,也没有,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吕光军心里说,到底是冷面检察官。
“请问辩护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很简单。假如现场除了被告具备这三个条件之外别无他人,当然指控被告犯有故意杀人罪是势在必行的。可是,可是现场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同样具备这三个条件, 那么对被告的指控也由必然性转变成为或然性了, 是这样吧?”“假如是你所说的假如的话,是这样的。”
“但我说的却不是假如。审判长,请允许我补充新的证据。”得到审判长的应允后,吕光军兴奋得心跳加速,脸上越来越烫。
“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合,实际上就在李怡清包厢的隔壁包厢里还有另外的一个客人,他名字叫王兴民,重庆市肿瘤医院的内科医生。我这里有一份书面证词,证人是小龙坎华清池浴楼的陪浴小姐,出于对其名誉权的保护,我请求法庭当庭宣读时隐去她的姓名。”
审判长与两旁的陪审员商量了一下,又征求了公诉方的意见,同意了。
“九月十二日晚九时十分左右,我被叫去应酬一位包厢里的客人,客人年岁挺大的,看上去至少有五十多岁了。我问他愿意怎么玩,他说,不玩了,就陪我聊聊天就行了,小费我照付。后来他告诉我,他姓王,是肿瘤医院的医生,今天是陪着别人来的。我问他,陪的人在哪里?他说就在隔壁的包厢里。后来他问我隔壁包厢里有没有小姐进去,我说有,是跟我一块来的。他站起身来说要去打电话,我说包厢里有电话,他说不行,这是内线电话。我问他,你还回来吗,他想了想,掏出二百块钱交给我,说打完电话就回来,还要我一定等着他。可能有几分钟的样子,他果然回来了,问我能不能把隔壁包厢的小姐喊出来,我问要做什么,他说想跟隔壁的客人单独谈一件大事。就在这时,我们听见外面走廊里客人和服务生的话,我说不用喊了,小姐早就走了,他刚想过去,就听见有人要茶水,王医生就说,你帮我出去看一眼,送茶水的离开后告诉我。我把门开了一个缝,看着隔壁包厢的动静。等到一个胖子和服务生走了之后,我对王医生说,人走了。这时他走出去,一边走一边说,我去隔壁看一眼,你帮我看着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进去了一会儿,回来对我说,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我死也暝目了,说完又给了我二百元钱就让我走了。”
法庭一片哗然,审判长喊了几次才使法庭安静下来。
林文:“请问辩护人,这位证人当时为什么没有向警方报告呢?”
吕光军:“警方的人一进前门,她就从后门溜走了。”
林文:“请问辩护人,你找过王兴民核查过吗?”
吕光军:“没有办法核查了,王兴民在案发后的第二天服安眠药自杀了”
法庭上又是一片哗然。
“但是,王兴民留下一份自供状,保存在他的妻子手里,他妻子说,王兴民的遗言里说,这份自供状只能在法庭上宣读。审判长,请允许王兴民的妻子出庭作证。”
三
王兴民的妻子镇定,脸上掩饰不住极度悲哀地站到了证人席上。
“我名叫王兴民,今年五十八岁,重庆市肿瘤医院内科医生,是我杀了李怡清,与他人无关。”
王兴民与李怡清很熟,认识少说也有二十几年了。重庆建大(以前叫建院)是肿瘤医院的合同单位,李怡清当了副院长以后,王兴民常到他家去,等于是他的保健医生了。虽然很熟,但王兴民对他恨之入骨,二十多年来,一直寻求机会想要亲手杀死他。按说身为医生,与李怡清过从甚密,要杀死他不是一件难事,但是,王兴民答应了另外一位朋友,一定要在法庭上昭其恶行,要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李怡清是一个什么东西。
“我的那位朋友名叫刘文君,与李怡清是同班同学。十六年前,李怡清是建院办公室主任,刘文群是设计院的工程师。刘文君的妻子长得很漂亮,李怡清早有所觊觎,李怡清外向,什么都敢做,刘文君内向,为人唯唯嚅嚅。李怡清有一次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咱们是老同学了,什么时候换换老婆呀?刘文君听了大怒,说如果不是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非要告到领导那去。回家后刘把这件事告诉了妻子,并着手写材料准备上告李怡清。刘文君哪里知道,这时候他妻子早与李怡清勾搭成奸了。李怡清知道后便为刘文君设置了一个圈套。一天晚上十一点多钟了,李怡清打电话请刘文君无论如何要到李的家里来,说是有要事相商。刘文君去了后,一进门,发现李怡清不在,只有他的妻子半裸地睡在沙发上。刘文君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李怡清和刘的妻子一同冲了进来,一时闹得不可开交,事后才知李怡清给自己的妻子喂了安眠药。事情出来后,刘文君的妻子闹得全院沸沸扬扬,第二天李怡清的妻子就跳楼自杀了。李的妻子一死,刘文君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在妻子的离婚书上签了字之后,也吞服了安眠药。幸亏发现得早,送到医院后,是我抢救,又是我亲自护理的。在病床上,刘文君把事情的前后都告诉了我。并说今生今世非要看到李怡清在法庭上受审。但是没过几天,刘文君又再次服药自杀了。”
这件事以后,王兴民就发誓一定要把李怡清送到法庭的被告席上。他耐心地等待时机,利用一切机会接近李怡清,试图抓住李怡清的把柄。但是,李怡清杀人越货的事情不干,也就是吃喝嫖赌,虽则贪婪好色,但官却是越做越大。今年的七月份,王兴民确诊是肝癌晚期,已经大面积扩散了。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但是看着李怡清横行不法,逍遥法外,他死也不会螟目的。恰在这时,齐孝全听说王兴民与李怡清很熟,就托人结识了王兴民,王兴民当时就想到这可是天赐良机。他一口应承下来。当天晚上他就到李怡清的家中,闲聊家常的时候,故意问起李的女儿到美国留学的事。李怡清说还差一些钱,王出主意说,有一个私人老板想认识你,挺有钱的,找他错一笔不就是了。李怡清也觉得是个好机会,便同意约见。第一次见面后,李就提出了借钱,并按王兴民的点子,假意说有人把齐孝全告到了建委,以为讹诈。齐孝全慌了,连忙找到王兴民,抱怨说倒不如不认识呢,这下倒好,没有吃到腥反倒惹了一身骚。王兴民暗示说,李要是不作官了,又能把你怎么样呢?齐孝全说,自己一个个体老板,哪里扳得动建委的副主任。王兴民故意沉默了一会儿,象是不经意地说,今天的报纸上讲,哪个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到哪儿洗鸳鸯浴被逮着了,处理得还挺严,所有的职务一抹到底。齐孝全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问重庆有没有这样的地方。王兴民说,小龙坎就有一家。齐孝全第二天便把自己的办法告诉了王兴民,但让王兴民失望的是,齐孝全最多也就是陷害李怡清,还弄不到法庭上。王兴民想了一个晚上,终于想出了又一个圈套。实际上是在齐孝全的圈套之上再加圈套,一来他可以亲手杀死李怡清,了结心头积压了许久的仇恨,二来出了人命案,齐孝全必定被告到法庭,到时再出具自首书,得以将李怡清的恶行昭然于天下。
后来的一切都是按照王兴民的意愿发生的。
法庭沸腾起来,闹哄哄地响成了一片。
林文静静地坐着,眼神紧盯着正直方向凝固了。
吕光军深深地为自己的成功表演陶醉了,他的视线是模糊的。
法庭最后认定,对齐孝全的指控由于证据不够充分,罪名不成立。王兴民的自供状有待进一步的查实,另案审理。
法官退席后,旁听席上的人也渐渐地散去。
吕光军激动之心难以按捺,能够在法庭上胜得林文,吕光军今后一定是前途似锦。真是的,如果王兴民把自供状交给了林文,那我不就惨了。猛然之间,吕光军浑身冒出了冷汗。不对,王兴民为什么没有交给林文,他应该交给林文,为什么?那件神秘的电子邮件又是谁发的呢?他转过身来寻找林文的身影,寻找着,思索着。不知不觉他又回到了审判厅。空空荡荡的大厅里安静得象是没有了生命。林文还端坐在公诉席上,那姿势,那表情,与刚开庭时没有两样。吕光军慢慢地走拢过去。
“我猜那件电子邮件是你发给我的?”
林文不置可否地看了吕光军一眼。
“你早就知道凶手是王兴民?”
林文还是不说话。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林文